民勤縣大灘磚廠職業危害管理制度匯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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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0376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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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危害管理制度匯編 目 錄1、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32、職業病危害監測及預防制度 43、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54、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75、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86、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97、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118、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29、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1310、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1411、單位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512、制定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的要求16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員工健康,促進本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本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22、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符合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3、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崗位時,應當對其進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4、班組長必須認真開展班組前職業健康安全活動,每天上班前在交待當天生產任務的同時,要有針對性的交待職業健康安全,宣講當天工作可能遇到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護措施,并做好當天的記錄。5、班前活動不認真開展,抱著走過場即了事的班組。且無作記錄的,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或處以罰款。6、工作人員必須參加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會議,接受職業健康安全教育。職業病危害監測及預防制度1、要高度重視職業危害監測及預防工作。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3、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勞動者在上崗前、在崗期間學習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2、在工作場所配備有效的通風、排毒、除塵、消音、防振、降溫、保暖、供氧等職業病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施。3、在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4、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每年一次)、離崗時的職4、業健康檢查,并將結果告知本人。同時,將檢查結果連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病診療等資料歸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5、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1、主要負責人職業危害防治職責主要負責人是職業危害防治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1)認真貫徹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設置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3)審核批準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5、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保障職業健康工作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4)組織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5)組織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6)定期主持召開職業危害防治會議和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了解本單位職業危害狀況,開展隱患治理工作。(7)抓好基本建設和生產裝置、設施技術改造的職業健康管理“三同時”工作,嚴格履行“三同時”審批手續。(8)接受監管部門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組織單位員工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與考核工作。(9)負責組織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職業危害防治制度、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的不斷改進或更新。2、分管領導職業危害防治職責職業危害防治分6、管領導應根據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領導和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各項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其職責包括:(1)明確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和管理人員的職業危害防治職責,并督促落實。(2)制訂(改進)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3)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具體實施,監督經費的落實和使用。(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全體員工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5)開展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工作,及時召開班組、相關人員關于職業健康工作有關情況的匯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7、究,制訂整改措施,并落實人員按時解決。3、職業危害管理機構職責(1)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3)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4)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5)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6)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全廠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職業危害告知制度1、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履行對8、從業人員的職業危害告知義務。2、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其從事崗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3、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因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發生變化,接觸原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職業危害時,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并在勞動合同中進行職業危害因素補充告知。4、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5、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如實公布職業危害防治制度、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9、結果。 6、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在存在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7、應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體檢結果,發現疑似職業病的應及時告知本人并進行進一步診斷。職業危害申報制度1、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每年在網上申報一次本單位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2、當發生下列重大變化事項時,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當按照以下規定申報變更:(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10、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3、申報材料包括:(1)本單位的基本情況;(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情況;(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及其濃度或強度情況;(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6)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的管理情況;(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4、申報材料需經過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審核,主管領導及主要負責人審閱,批示同意后上報。5、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建立職業危害申報檔案,設置管理人員,妥善保存歷次上報材料和相關申辦手續材料。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1、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健11、康教育、培訓、考核工作。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的對象包括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一般員工、新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在內的,與本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全體員工。3、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主管領導以及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參加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4、職業健康主管領導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除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職業健康培訓考核外,還應參加本單位組織的職業健康培訓。新聘用的職業健康主管領導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經過本單位組織的職業健康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內容包括:(1)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單位有關規章制度。(2)本單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健康12、危害后果。(3)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和技術知識。5、崗位作業人員應參加三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單位級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1)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2)本單位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3)本單位職業危害基本情況和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情況。(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職業危害防護的基本知識。車間級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1)本車間生產概況和職業危害狀況。(2)本車間存在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及其防護。(3)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個體防護用品、急性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4)職業健康案例教育。班組級職業健康教育內容:(1)本崗位的工藝流程、特13、點和存在的職業危害。(2)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及崗位職業危害防范措施,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方法。(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6、新錄用勞動者、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的勞動者,應當接受上崗前的不少于16學時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未經培訓不得上崗。7、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培訓,確保其作業時不受到危害。8、應不定期舉辦職業危害防治宣傳教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提高員工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生產車間每季度應開展一次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學習活動,提高員工的職業危害防護技能。9、新項目投產前,應對職工開展針對性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10、所有的14、培訓、教育、考核均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教師、學員及參會人員的簽名。培訓資料應設立專項臺帳,妥善保管。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維護檢修制度1、綜合設備管理員是本單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的管理人員。2、管理人員應在每年年末時制定來年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的檢修、維護保養以及更新計劃,上報職業危害管理部門,獲批后積極組織落實。3、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4、職業危害防護設備不可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原狀。5、應建立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檔案并15、妥善保管。檔案內容應包括:(1)防護設備設施的技術文件,如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及各種技術參數等。(2)防護設備設施的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3)防護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4)檢查和日常維護、檢修及報廢記錄等。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后勤管理人員主管本單位個體防護用品,應明確防護用品的發放、保管、使用、報廢等要求。2、要根據崗位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產品應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標志和使用說明書等),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用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3、各種個體防護用品應定點存放在潔凈、安全16、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4、個體防護用品使用后應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檢查和清潔,并定期校驗、維護,一旦失效立即停止使用。5、建立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發放檔案,并妥善保管。檔案內容應包括:(1)防護用品的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技術說明書、校驗記錄等;(2)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及日常檢查、維護、報廢記錄等。6、對從業人員進行防護用品使用方法、性能等相關知識培訓,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7、定期對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及存放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從業人員妥善保管及時更換。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1、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是組織開展職業危害監測與評價工作的主管部門。2、明確職業危害因素種類,確定17、監測的具體要求,包括監測點分布、監測周期及監測結果的登記報告等。3、應設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保證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監測的結果應當及時向從業人員公布。4、按規定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單位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進行全面檢測和評價。5、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確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要求,保證職業危害因素符合國家標準。6、建立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檔案并妥善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日常監測結果、職業危害檢測結果、職業危害評價報告及相關的文件資料。7、監測和檢測費用應列入年度預算。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1、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18、,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2)勞動者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及評價報告;(3)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4)勞動者的職業病診療健康資料;(5)與職業健康監護相關的資料,包括: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診斷、職業病報告卡、對本單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文件。3、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及時反饋給體檢者本人。4、從業人員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從業人員離開本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管理人員應19、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5、單位應設置專人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進行保管,保證檔案的持續性和完整性。單位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目的是記錄和反映本單位職業病防治情況。其內容主要包括:本單位的基本情況;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設置、運轉和效果;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強)度監測結果與分析;職業健康檢查的組織、檢查結果及評價等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職業衛生基本情況一覽表;2、生產工藝流程圖;3、有害因素分布圖;4、原材料清單;5、技術、工藝清單;6、有毒有害物質清單;7、作業崗位清單;8、勞動者名冊;9、歷年有毒有害因素動態監測結果匯總;10、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匯總表;120、1、職業病人名單;12、疑似職業病人名單;13、職業禁忌癥患者名單;14、防護設施名單;15、作業場所管理制度或作業環境監測制度書面文件;16、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管理制度書面文件;17、職業有害因素監測點分布圖;18、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評價書;19、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方案;20、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報告書;21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上報材料復印件;22、其他有關資料。制定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的要求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是根據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和原材料的性質和特點,規范勞動者操作行為,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具體規定。操作規程應當與崗位職責相對應,含有職業健康防護的內容,并張貼在操作崗位上。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包括以下內容:1、明確本崗位工作職責、權利和義務。2、明確本崗位工作人員應當了解和掌握本崗位工作中所涉及的材料、設備、儀器等相關安全技術和職業健康防護知識。3、明確本崗位必須具備的工作條件(包括人員資質、工作環境、工作場所、個體防護等)。4、明確本崗位工作程序(包括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及應急處理程序)。5、操作者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拆除、損壞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