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誠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340497
2025-03-04
11頁
50KB
1、永誠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永誠【2012】安監字第 號 總字第 號-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第一條:制訂目的:為了加強我公司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有限空間作業給員工帶來的煤氣中毒、氮氣窒息事故的發生,制訂本管理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和各部門的管理和操作人員以及所有與生產運行有關的外協隊伍人員進入有限空間的一般作業。不適用于氧煤氣、氧氣、煤粉、油脂類設備和設施的動火作業,煤氣、氧氣、煤粉、油脂類設備和設施和規定區域內的動火作業必須按了另行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第三條:有限作業空間場所定義與有限作業空間場所的劃分:有限作業空間場所是指有可能存在煤氣、氮氣、煙氣2、和氧氣積聚濃度超標,因通風不暢,不宜擴散的封閉或半封閉的作業場所。進入此場所前,如不采取預防性措施,有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有限作業空間主要包括:1、煉鐵系統有:高爐、熱風爐及煙道、重力除塵器、煤氣布袋除塵器與高位灰倉以及所有煤氣、煙氣管道、煙道等內部;BPRT廠房內部;噴煤粉廠房內、各種煤粉噴吹罐、和煙氣爐內部、各種氮氣、空氣儲氣罐等內部;燒結機點火器下和煙道以及各煙氣除塵器內部;白灰爐內部、電纜溝等地下封閉或半封閉有可能存在有害氣體的地方。2、煉鋼系統有:轉爐、煙罩、一文、二文、重力脫水器、絲網除霧器、煤氣柜、煤氣管道設施內部;水處理系統的濁環水池內;混鐵爐、鋼水包內部;風機房和煤氣柜加壓站3、廠房內部;電纜溝和廠房內其他地溝。3、動力系統有:制氧空分塔、氧、氮、氬等容器(含O2與N2球罐等)內、低溫液體儲槽等設備內和地坑內,氮壓機所在層的廠房;電廠鍋爐爐膛、煙道內部,動力系統爐煤氣管道、電纜溝、下水道內部等。4、各帶煤氣作業點劃定的煤氣危險區域內作業。5、公司其他部門分管符合有限作業空間條件的場所。第四條:有限空間作業票規定。1、除安裝有固定式有害氣體(CO、N2)現場數顯報警器的有人值守和頻繁進行日常工作的半封閉式有限作業空間場所外,在其他有限作業空間場所,作業前都必須提前辦理“永誠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票”。2、有限空間作業票分為兩部分,凡制氧站院內的由動力廠安全科4、負責管理,其他地方均有公司煤氣防護站負責管理,管理內容包括:空白票的的供給、填寫內容與審批簽字的審核、安全措施的補充完善、現場的實驗(或化驗)與安全措施落實是否到位的檢查確認、作業票簽發與監護等。 3、有限空間作業票的辦理與實施:凡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均應提前一天辦理“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一式兩份,制定出完善的書面安全措施,并經逐級審核完善簽字同意,按本規定要求送到煤氣防護站或動力廠安全科,經煤氣防護人員或動力廠安全科人員現場確認安全措施全部落實到位,并檢測、實驗合格后,簽發“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現場作業負責人收到簽發同意的作業票后,方準進入所申請的封閉或半封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作業5、,作業完畢后應將手中的作業票各自存檔備查。第五條:有限空間工作票式樣1、煤氣(氮氣)有限空間作業票式樣 煤氣(氮氣、煙氣、煤粉)危險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辦票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單 位工作時間月 日至 月 日工作地點氣體壓力工作內容氣體檢測實驗結果安全措施車間主任意 見簽名:日期:設備科長意見安全科長意 見簽名:日期:廠 領 導意 見簽名:日期:防護站長現場施工負責人安全處長調度長安全副總煤氣防護人員實驗檢測記錄及意見煤氣防護者:月 日 時 分復驗記錄2、氧氣(氮氣、氬氣、低溫)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式樣氧氣(氮氣、氬氣、低溫)危險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辦票時間 年 月 日 星期( )單 位工作時6、間月 日至 月 日工作地點( )壓力工作內容氣體化驗、檢測結果安全措施車間主任意 見簽名:日期:設備科長意 見簽名:日期安全科長意 見簽名:日期:廠 領 導意 見簽名:日期:動力安全科長現場施工負責人安全處長調度長安全副總動力安全科人員現場檢測確認記錄及意見簽名:月 日 時 分復驗記錄第五條:有限空間作業的基本安全措施在我公司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氣體導致傷害的因素主要由兩個,一是煤氣傷害,另一個是缺氧傷害;導致溫度傷害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爐窯和煤氣設施內停產檢修時的高溫傷害,另一個是制氧空分等系統停產檢修時的低溫傷害。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少有限空間給員工的生命安全帶來的威脅,特規定以下措施。1、煤氣7、有限空間作業的基本安全措施:1)進入煤氣、煙氣、煤粉設備內前,必須用盲板或盲板閥可靠的隔斷煤氣、煙氣,按照氮氣吹掃煤氣(煤粉),再經強制通風(有條件的也可自然通風)用空氣置換氮氣,并經煤氣防護人員檢測、實驗合格,在作業票上簽字同意。若需進入煤粉噴吹罐內作業,進入前必須將罐內的煤粉吹掃干凈。2)兩人以上帶CO和O2報警器,O2含量不低于19.5%,同時符合以下工作環境CO濃度與對應最長允許工作時間的規定。作業環境CO濃度允許工作時間24PPm以下可長時間工作24PPm40PPm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h40PPm80PPm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min80PPm160PPm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58、min每次進入煤氣危險區域工作時間間隔不少于2h3)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帶煤氣作業或進入有煤氣中毒或氮氣窒息可能的封閉式設備內作業時,監護人員必須是煤氣防護人員;4)在煤氣設備內或爐窯作業時,人孔處懸掛“有人作業,禁封人孔”安全警示牌,進、出設備的人數必須清點,相等后,確認其內無人后,才準封人孔。在煤氣和煤粉設備或其他金屬設備內以及低洼潮濕的地方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5)有限空間內工作的高溫極限溫度為60,達到此值及其以下時,絕對禁止人員入內。6)其他預防、高空、掉落重物、停電、停水、停汽等安全措施應結合現場的實際而制定。2、氧氣、氮氣、氬氣、低溫有限空間作業的基本安全措施:1)進入氧氣、9、氮氣設備內必須可靠的隔斷氧氣、氮氣、氬氣來源,用空氣吹掃其內的氧、氮、氬氣,并提高低溫設備內的溫度,經動力廠安全人員確認取樣化驗結果氧含量在在19.5%-23%,并實驗設備內溫度接近常溫為合格,合格后在作業票上填寫化驗結果(化驗單一式兩份,必須填寫規范,化驗室和現場安全科人員各持一份,動火作業完畢前妥善保管)和實驗合格溫度值后,簽發有限空間作業票。2)兩人以上帶O2數顯報警器,并注意O2含量在19.5%-23%,并感受其內的冷暖程度。當O2含量低至18%或報警時或感到很冷時,應立即撤離出設備內。3)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4、)作業人員接觸氧氣設施時,不得穿帶有油脂的工作服、手套,并不準使用帶有10、油脂的零部件和工具、用具等。5)在設備內作業時,人孔處懸掛“有人作業,禁封人孔”安全警示牌,進、出設備的人數必須清點,相等后,確認其內無人后,才準封人孔。在容器內或低洼潮濕的地方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6)有限空間內工作的低溫極限溫度為-20,達到此值及其以下時,絕對禁止人員入內。其他預防高空、掉落重物、停電、停水、停汽等安全措施應結合現場的實際而制定。3、從事煤氣、煤粉、氧氣氧氣設施檢修、檢查作業的一般安全要求:1)提前制定作業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進行論證和審批,作業前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方案交底。2)作業人員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銅質工具或鍍銅工具,并在用于氧氣設備前必須脫脂。煤氣系統在11、帶煤氣作業時使用鐵質工具前,必須涂厚厚的一層油脂。3)在規定區域作業不準攜帶火種(打火機、火柴等)和易燃易爆品(如酒精、汽油、鞭炮等),嚴禁明火。4)帶煤氣作業一般不準在雷、雨、霧天和夜間進行。4、在電纜溝、下水道、煤氣污水沉淀池等地下或半地下構筑物內作業,在鋼鐵企業受到煤氣傷害和缺氧傷害的可能性較大,特將此部分設施納入有限空間管理,主要防范措施對作業點進行強制通風,并檢測其內氧含量達到19.5%-23%,同時滿足工作環境CO濃度與對應允許最長工作時間的規定要求。第六條:有限空間作業票辦理、審核、簽發工作程序施工負責人煤氣防護站(動力廠安全科)車間主任 設備科長安全科長主管廠長煤氣防護站站長(12、動力安全科長)調度長安監部長安全副總煤氣防護站(動力廠安全科)煤氣防護員(動力廠安全人員)現場實驗簽發。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又稱有限空間作業票),應由設備、設施管理廠下設車間熟悉作業現場情況的負責人具體進行辦理,不準外協隊伍的人員辦理。第七條:責任、權力和義務。1、辦理人在辦理“有限空間工作許可證”前應有書面對應的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認真填寫作業票的安全措施等內容。對作業票上所填寫的所有內容負責。2、審核作業票的各級領導應認真審核作業票中的所有內容,設備科長側重對工作內容、技術條件等非常規性安全措施負責,安全科長(防護站長)、安監部長側重于專業安全措施的審核補充與完善,對安全措施正確完整13、性負責。調度長著重審核作業時間是否合適,為其創造條件,對作業時間給予保證。車間主任、廠長、公司安全副總對作業票要全面審核,對其全部內容的完整性、正確性負責。各審核人有權修改完善作業票中不適當的內容和安全措施,并加以修正補充和完善。3、施工負責人在未取得現場防護人員或動力廠安全科人員簽發“允許作業”的作業票前,嚴禁進入有限作業空間內。3、現場煤氣防護人員和動力廠安全科人員的權利和義務1)權力: (1)有權對現場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確認,對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不準簽發作業票,有權指出讓其落實到位。(2)在監護過程中發現違規違制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責令停止作業。(3)辦票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的,不予14、簽發作業票。2)義務:(1)認真核對作業票上的工作內容與現場實際工作內容是否相符;(2)檢查、監督作業票上的安全措施逐一落實情況;(3)確保票上所填各種實驗、化驗數據的準確性,合格后及時簽發作業票;(4)做好作業過程中的監護工作。第八條:罰則1、凡應辦理“有限空間作業作業許可證”而未辦理或雖已辦理但未經煤氣防護人員或動力廠安全科人員現場簽字同意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發現一次酌情罰200-500元,發生事故另行處理。2、票內工作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的,一次罰款100元。3、作業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安全、監護人員現場糾正制止不聽的一次罰款200元。4、安全、防護人員實驗(或化驗)不認真,不按規程規定要求操作,出現假數據,而作業票上出現填寫不實數據而導致人身傷害事故的,按公司事故追究相關文件規定,追究責任。5、因作業票中(含書面作業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完善,雖說在操作過程中全面落實了作業票中的所有安全措施,但未能避免非違章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按公司事故追究相關文件規定按責任大小追究辦票人和各審核人的責任。第九條:附則1、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執行。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監察部。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