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洲鋼業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述職報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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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187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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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母子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浙江環洲鋼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述職報告制度目 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述職概述1第三章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的述職會議3第四章 公司總部財務中心負責人審議的述職會議4第五章附則5附件一:述職會議記錄6附件二:述職內容編寫參考8附件三:子公司高層述職會議說明10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確保公司內部的信息暢通,及時發現和解決經營中的問題,保證公司經營計劃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的公司總部是指環洲鋼業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環洲鋼業下屬的控(參)股公司。第二條 目的:(一) 強化中高層管理者的責任和目標意識,促使中高層管理者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改進管理2、行為,促進員工和部門持續的績效改善。(二) 深化公司的績效考核及任職資格管理制度,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競爭力。(三) 強化部門間的協作關系,使各部門及其管理者為實現公司或上級部門的總體目標結成責任和利益共同體。第三條 原則:(一) 以責任結果為導向,關注最終結果目標的達成。(二) 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具體實例,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講話。(三) 堅持考評結合原則,考績效、評任職,面向未來績效的提高。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所有下屬子公司。第二章 述職概述第五條 述職類型:(一) 定期述職:公司決策層、經營層以會議形式對相關高層管理人員在述職期間職責履行情況、成功原因、不足之處、改進建議等進3、行審議和直接溝通而推行的一項正式制度,是述職雙方在持續溝通中的一種正式形式,它與其他溝通形式互相補充。(二) 調職述職:遇到工作變動,述職者在赴任新職前對上一職務年初制定的績效目標和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工作述職,并明確下一崗位的責任目標。(三) 臨時述職:其他需要時,直接上級也可要求述職者臨時述職。第六條 本制度規定的述職是指定期述職,其他述職類型參照執行。第七條 述職會議目標:(一) 共同總結和回顧現有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提出相應改進措施;(二) 領導層聽取目標的完成情況,提供相應指導;(三) 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和合作;(四) 不斷加強員工對企業文化及價值的認同。第八條 述職會議的宗旨:提高、改進4、。第九條 述職會議的原則:保持友好氣氛,重在研討提高,不要責備。第十條 會議要求:會前準備充分;會中肯定成績,明確優勢,診斷問題,改進建議;會后監督落實。第十一條 述職人員范圍:適用于下屬子公司的總經理、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第十二條 述職對象與周期:根據權責劃分,規定各述職人員的述職對象與述職周期如下:述職人述職對象責任人周期子公司總經理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總部總經理季度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總部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公司總部財務負責人季度第十三條 述職順序:在向同一對象述職時應遵循先下級后上級的順序,述職人員同時是下級的述職對象時,應先接受下級述職,后自己述職。第十5、四條 述職基本流程:各述職人員在約定述職日至少前二天遞交述職報告述職對象審核匯報報告述職日述職討論評議評價與建議的執行下一次述職(包括上一次意見的反饋)第十五條 述職會議討論內容、時間安排:(一) 匯報上一次會后所采取的重要舉措;二十分鐘(二) 根據經營目標,衡量目前的達成情況:關鍵業績指標與目標對比;十分鐘(三) 評估特例并討論與目標不一致的原因(無論是超目標還是未達到目標),做出合理判斷;十分鐘(四) 提出改進業績的行動方案;十分鐘(五) 確定下一階段經營目標;十分鐘第十六條 述職檔案管理:述職人員的述職報告及述職對象的評價與建議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保管,作為對述職人員考核與獎懲的依據之一6、。第三章 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的述職會議第十七條 述職人員:各子公司總經理。第十八條 會前準備:述職對象應在會前收集與述職人職責有關的信息,述職人員應提前兩天遞交述職報告。第十九條 述職時間的規定:子公司總經理述職時間規定為每季度后一個月內,具體時間應由述職人和總經理約定,但應在公司總部總經理述職前。第二十條 述職會議的參與人員:(一) 述職對象: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二) 列席人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三) 述職人員;(四) 會議記錄人員。第二十一條 述職會議的主持人:公司總部總經理。第二十二條 述職審議的依據:公司發展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述職期間公司的經營狀況,各述職人員的職責等。第7、二十三條 述職審議的程序:(一) 總經理宣布述職會議的目的和會議原則;(二) 述職人述職;(三) 辦公會評議與討論;(四) 述職人進一步陳述意見;(五) 形成評議意見。第二十四條 述職審議的記錄與檔案管理:述職會議應有專人記錄,會后,參會人員簽字。會議記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第四章 公司總部財務中心負責人審議的述職會議第二十五條 述職人員: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第二十六條 會前準備:述職對象應在會前收集與述職人職責有關的信息,述職人員應提前兩天遞交述職報告。第二十七條 述職時間的規定:財務負責人述職時間規定為每季度結束后一個月內,具體時間應由述職雙方約定,但應在公司總部財務中心負責人述職以前。8、第二十八條 述職會議的參與人員:(一) 述職對象: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成員、財務中心負責人、相關子公司總經理;(二) 列席人員:公司總部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負責人;(三) 述職人員;(四) 會議記錄人員。第二十九條 述職會議的主持人:公司總部財務中心負責人。第三十條 述職審議的依據:公司發展戰略、年度經營計劃、公司年度預算,述職期間公司的經營狀況,述職人員職責等。第三十一條 述職審議的程序:(一) 公司總部財務中心負責人宣布述職會議的目的和會議原則;(二) 述職人述職;(三) 評議與討論;(四) 述職人進一步陳述意見;(五) 形成評議意見。第三十二條 述職審議的記錄與檔案管理:述職會議應有專人記9、錄,會后,參會人員簽字。會議記錄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第五章 附則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經公司總部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發布執行,公司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制訂、修改并解釋。此前有關公司總部對控(參)股公司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依照本辦法執行。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總部的有關規定。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附件一:述職會議記錄述職會議記錄述職人:述職對象:記錄:會議地點:述職日期: 年 月 日參會人員:會議過程記錄:會議意見:述職對象簽名:述職人行動計劃:述職人員簽名:其他參會人員簽名:備注:附件二:述職內容編寫參考(一) 子公司總經理的10、述職內容編寫參考對照公司的發展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目標,就匯報期間所承擔的職務工作進行評估與分析,內容應包括:1. 匯報期間公司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經營措施的執行情況;市場環境與競爭對手方面情況的變化及其影響,及是否需要調整經營計劃,成功執行經營計劃所采取的主要有效措施,經營計劃未得到有效執行的原因分析,及擬采取的措施;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包括投資方案的情況分析:董事會決議是否得到完全執行,完全執行時的效果如何,未完全執行時,則應介紹未執行的程度,分析未完成的原因,未完全執行造成的影響,采取的補救措施,是否需要建議董事會修改決議;2. 客戶方面:了解客戶要求和期望方面、客戶關系管理、客戶服務標11、準、對客戶的承諾、客戶投訴的解決、客戶滿意程度及與競爭對手的比較;3. 內部經營與創新方面: (1)經營方面:經營計劃措施的執行情況、重大投資的建設運營狀況、經營過程的時間指標(客戶下訂單到生產計劃時間、生產計劃下達到生產完成時間、生產完成到交貨時間與行業水平的比較)、質量指標(產品的性能指標、產出合格率、浪費的程度等)、成本指標(訂單執行成本、采購成本、生產管理成本、生產成本、質量成本)與標桿的比較、與供應商的關系; (2)創新方面:公司開發的新產品的數量、推向市場的時間、獲取的經濟效益等;4. 組織人事方面: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高管人員的勝任情況,總經理直接免職人員的情況,直接任命的部門負12、責人員及其勝任情況,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培養計劃與實施情況,企業文化的建設,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調整的原因與效果;公司管理制度的制訂與執行情況;與董事會的關系,與投資者、債權人、相關政府部門、銀行等外部利益相關者關系,與公司內部員工的關系;5. 匯報期間成功的因素,存在的不足,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提高經營水平采取的主要措施。(二) 子公司財務中心負責人的述職內容編寫參考對照公司的發展戰略、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預算,就匯報期間所承擔的工作進行評估與分析,內容應包括:1.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實際執行情況分析,包括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情況、原因、影響及應對方案或措施;2. 公司重大資金籌措使用計劃與執行情況,財務13、對公司戰略和經營計劃的支持與成本費用監控;3. 公司述職期間財務運行狀況的分析,包括增長狀況、盈利狀況、盈利原因、資金流動性、資產周轉、資本比率管理等;4. 公司信用管理狀況;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完備程度及執行效率與效果;6. 財務會計人員的任免與績效情況;7. 財務人員專業與管理能力培訓指導計劃與實施狀況;8. 公司總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9. 新投資項目的運營狀況;10. 與稅務部門、客戶、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關系;11. 與公司總部董事會、總經理、平級部門、下屬人員的關系;12. 匯報期間成功的原因,存在的不足,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提高經營水平采取的主要措施。附件三:子公司高層述職會議說明會議名稱會議內容參會人員召開時間會議目的組織部門會議主持準備材料會后事項備注總經理審議子公司總經理述職公司總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記錄人員每季度后1個月內(財務型管控子公司為半年述職)同上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同上同上人力資源部保管會議記錄財務負責人審議子公司財務負責人述職公司總部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中心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公司總部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記錄人員每季度后1個月內(財務型管控子公司為半年述職)同上財務中心財務中心負責人同上同上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