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2017-202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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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2614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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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2017-2025年)登封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目 錄前 言1一 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與發展趨勢3(一)礦山地質環境現狀3(二)礦山地質環境發展趨勢4二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6(一)指導思想6(二)基本原則6(三)主要目標6(四)主要任務7三 源頭與過程預防保護措施9(一)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9(二)全面建設綠色礦山10(三)實行邊開采、邊治理10(四)加強監測與監督管理11四 治理責任主體劃分12五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部署13(一)“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13(二)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13(三)生2、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14(四)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投資概算標準14六 投融資政策與辦法15(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15(二)整合政策性資金投入15(三)吸收社會資金投入15(四)礦山企業資金投入16七 效果與效益分析17(一)經濟效益17(二)社會效益17(三)環境效益18附 表:附表一 發證礦山基本情況統計表附表二 發證礦山地質環境現狀統計表附表三 “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現狀統計表附表四 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現狀統計表附表五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現狀統計表附表六 2017年10月-2020年12月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趨勢預測表附表七 2021年1月-2025年12月礦山地質3、環境破壞趨勢預測表附表八 “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部署表附表九 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部署表附表十 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部署表附 圖:附圖一 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圖附圖二 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圖前 言登封市位于鄭州市西南部,地跨東經11242-11319,北緯3415-3435,地勢西北部高,東南部低。境域東西長56.0公里,南北寬35.5公里,總面積1220平方公里。全市轄12個鄉(鎮)、3個辦事處、1個工業區和1個礦區,323個行政村(居委會),總人口71萬。境內有鄭少洛高速公路、商登高速公路、永登高速公路在市區交匯,207國4、道、237省道貫穿全境,鄉村公路已基本網絡化,交通十分方便。登封市自然條件優越,著名的中岳嵩山橫臥境內,名勝古跡眾多,文化內涵深厚,少林寺、中岳廟、觀星臺、嵩陽書院等馳名中外,嵩山風景名勝區(國家級)、河南省嵩山森林公園(國家級)和嵩山地質公園(世界級)在境內展布。境內中型水庫有白沙水庫、紙坊水庫、少林水庫。登封市礦產資源豐富,開采歷史悠久,全市已發現礦種13種,已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種12種,優勢礦產有煤炭、鋁(粘)土礦、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砂等。礦產資源經過長時間的開采,在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大量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嚴重制約了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5、主要有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以及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為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地質環境破壞,加快治理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努力形成“不欠新賬,快還老賬”的新局面,根據“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編制市、縣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的通知”(豫國土資辦函2017100號)要求,結合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實際編制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規劃(2017-2025)(以下簡稱規劃)。規劃以2017年9月為基準期,規劃期為2017-2025年,其中近期2017年10月-2020年12月,遠期2021年1月-2025年126、月。18一 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與發展趨勢(一)礦山地質環境現狀截至2017年9月,全市共有發證礦山128個,其中國土資源部發證煤礦礦山2個,省國土資源廳發證煤礦礦山71個(政策性關閉23個),非煤礦山24個,縣國土資源部門發證非煤礦山31個。按照礦產資源類型統計,共有煤礦73個,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19個,水泥用石灰巖礦5個,鋁土礦15個,硫鐵礦1個,鐵礦1個,粘土礦1個,花崗巖礦1個,石英巖礦1個,建筑用砂礦11個。按照礦山開采規模統計,大型礦山9個,中型礦山18個,小型礦山101個。按照開采方式統計,地下開采礦山75個,露天開采礦山53個。按照所在鄉鎮統計,白坪鄉15個,大金店鎮14個,大冶鎮7、28個,東華鎮2個,告成鎮12個,君召鄉5個,石道鄉13個,送表礦區11個,唐莊鎮1個,徐莊鎮16個,宣化鎮9個,穎陽鎮2個。 1、礦山地質環境破壞情況登封市礦山開采方式包括地下開采和露天開采,礦產資源開采對土地資源的破壞主要有地面塌陷破壞和地形地貌景觀破壞。截至2017年9月,全市不同部門發證礦山開采破壞的土地面積合計2306.15公頃,其中耕地面積595.27公頃,林地面積376.86公頃,建設用地面積911.64公頃,其他地類面積422.38公頃。全市目前礦山開采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積存總量751.22萬立方米,礦坑排水量3829.78萬噸,地下水位明顯下降區的漏斗面積為212.83平方公里8、。歷史遺留礦山總數16個,其中“三區兩線”范圍內礦山(礦點)總數10個,開采、占用破壞土地面積232.71公頃,其中耕地面積76.40公頃,林地面積10.23公頃,建設用地面積130.21公頃,其他地類面積15.87公頃。其他區域礦山總數6個,開采、占用破壞土地面積34.99公頃,其中耕地面積5.61公頃,林地面積0.13公頃,建設用地面積22.41公頃,其他地類面積6.84公頃。2、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情況截至2017年9月,全市通過申請財政資金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6個,財政投資總額5683.00萬元。(二)礦山地質環境發展趨勢隨著礦產資源綜合整治力度的加大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識的9、提高,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有所減緩,礦山地質環境總體呈現向好的發展趨勢。預期到2020年,礦山開采新增破壞土地面積3863.39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623.50公頃,林地面積731.29公頃,建設用地面積470.92公頃,其他地類1037.68公頃。新增固體廢棄物積存總量997.26萬立方米。預期到2025年,礦山開采新增破壞土地面積5223.84公頃,其中耕地2226.70公頃,林地952.42公頃,建設用地628.64公頃,其他地類1416.08公頃。新增固體廢棄物積存總量939.47萬噸。二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10、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大力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機制,科學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注重成效,著力完善開發補償保護經濟機制,盡快形成在建、生產礦山和歷史遺留等“新老問題”統籌解決的恢復和綜合治理新局面,全面提高登封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水平,為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美麗河南建設做出新的貢獻。(二)基本原則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統領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工作。統籌部署、整體推進、11、分步實施、突出重點、注重成效。節約資源和保護地質環境,努力實現國土資源惠民利民新成效。(三)主要目標全面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責任,初步建立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基本掌握和監控全市礦山地質環境動態變化情況。新建和生產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及時治理,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到2020年“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75%,到2025年達到90%;到2020年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45%,到2025年達到65%;新建和生產礦山實行邊開采邊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執行。(四)主要任務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12、責任劃分情況,統籌考慮“新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以 “三區兩線”區域為重點,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務如下:1.完善我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的監督管理體系和礦山自然生態環境運行機制,各項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政策、規定落實到位。2.對生產礦山和新增礦山,敦促礦山企業有效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對已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實施恢復治理,并加強監督工程的實施和治理成效情況。3.對責任人滅失礦山、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分輕重緩急,分批申請中央財政資金、省財政資金、市財政資金并積極吸納部分社會資金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4.對歷史遺留能夠自然恢復的礦山,選擇以自然恢復為13、主,輔助一些挖深墊淺、耕地施肥、林地補植樹木和草地補撒草籽等措施。5.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和發展趨勢,結合河南省、鄭州市、登封市“十三五”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長遠發展規劃。 三 源頭與過程預防保護措施(一)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嚴格執行省、市、縣“十三五”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制定礦山開采準入條件、優化資源開采布局、實行礦產資源規模化開采、調控開采總量、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等政策措施。強化礦產資源開發準入對地質環境的源頭保護作用。1、礦山開采準入條件嚴格執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嚴格新建礦山準入管理,嚴格控制新建露天開采礦山,“三區兩線”及特定生14、態保護區域之內嚴禁新建露天開采礦山。2、優化資源開采布局根據全市區域成礦特點,劃定集中開采區9個、小型非金屬礦產集中開采區3個。開采區內嚴格控制采礦權數量,合理確定礦區范圍。3、實行礦產資源規模化開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結合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需要,對礦山企業的生產要素進行重組,提高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度,逐步形成以優勢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的礦產開發新格局。4、調控開采總量嚴格執行登封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對本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有重要影響和制約作用的重要礦產開采實施總量調控,嚴格控制小型礦山數量,提高大中型礦山的數量和礦山產能。5、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以循環經濟15、原則為指導,將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應用到礦產資源開發及深加工階段,實現礦業開發全過程的循環經濟,加強礦山“三廢”資源化利用。(二)全面建設綠色礦山新建礦山必須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要全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不在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及其附近新設采礦權,新設采礦權不對主要交通干線和旅游公路兩側直觀可視范圍內的地貌景觀造影響和破壞。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規劃建設以金嶺煤礦、鄭煤集團(河南)白坪煤業有限公司、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白坪興杰鋁礦3個綠色礦山為核心的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帶動大中型16、生產礦山盡快達到綠色礦山標準。(三)實行邊開采、邊治理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監督礦山企業按照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履行恢復治理責任,切實做好生產礦山邊開采邊治理工作,強化礦產資源開采過程對地質環境的預防保護作用。(四)加強監測與監督管理建立企業自主監測與專業監測相結合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網絡,構建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管體系,推動以大中型礦山企業自主監測為基礎的監測網絡建設,落實礦山企業地質環境統計報表制度,實現對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監控和管理。對于不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礦產資源、盜采礦產資源和只開采不治理等破壞礦山地質環境的行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切實做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17、治理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動態監管機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礦山企業落實礦山環境治理恢復責任,大力推行“邊開采、邊治理”,確保環境恢復達到標準。對不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礦山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辦理其采礦許可證的申請、延期、變更、注銷,不批準其新的建設用地。對于拒不履行治理恢復義務的礦山企業,要將該礦山企業納入政府管理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處理。四 治理責任主體劃分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新建及生產礦山由礦山企業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政策性關閉礦山由礦山企業承擔礦山地質18、環境恢復治理責任;責任人滅失及歷史遺留的礦山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責任。國土資源、財政、環保、發改、煤炭、工信等相關部門要在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加大礦山地質環境監管力度,扎實推進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恢復治理,督促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主體責任,全面推進我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工作。五 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部署(一)“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部署“三區兩線”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10個。治理工程項目主要開展礦渣清運、回填、植樹等工程措施。治理土地面積232.71公頃,恢復耕地76.40公19、頃,林地10.23公頃,建設用地130.21公頃,其他地類15.87公頃。規劃近期完成,治理率100%。預計投入資金12041.72萬元。(二)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部署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29個(含政策性關閉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23個),治理土地面積151.91公頃,預計投入資金5213.32萬元。責任人滅失其他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6個,治理土地面積34.99公頃,恢復耕地5.61公頃,林地0.13公頃,建設用地22.41公頃,其他地類6.84公頃。規劃近期完成,治理率100%,預計投入資金1620.61萬元。政策性關閉礦山地質環境恢20、復治理工程23個,治理土地面積116.92公頃,恢復耕地26.90公頃,林地4.57公頃,建設用地71.57公頃,其他地類13.88公頃。規劃近期完成,治理率100%,預計投入資金3592.71萬元。(三)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項目登封市部署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工程項目105個,生產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堅持“邊開采、邊治理”原則,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的時間節點進行治理,規劃期內所有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100%。(四)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投資概算標準投資概算按照恢復的土地類型計算。根據登封市社會經濟概況破壞程度、開采方式等因素,以及參考登封市和周邊市、縣礦山地質環境恢21、復與治理工程實際實施費用,確定露天開采礦山治理恢復耕地按照每畝4.0萬元,林地每畝2.5萬元,建設用地每畝3.5萬元,其他地類每畝1.0萬元。地下開采礦山治理恢復耕地按照每畝3.0萬元,林地每畝1.0萬元,建設用地每畝2.0萬元,其他地類每畝0.8萬元。六 投融資政策與辦法(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一方面由市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另一方面聘請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申請煤礦塌陷區綜合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態環境修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重大工程等上級財政投入治理項目的具體方案,爭取上級財政投入。(二)整合政策性資金投入要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整治與鄉村振興、生態移民搬22、遷、扶貧、地質災害治理、土地整治、森林河南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結合起來,用于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和生態環境建設。加強政策與項目資金的整合與合理利用,形成合力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三)吸收社會資金投入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和第三方治理的綜合治理新模式,推動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投資模式多元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殘余資源開發相結合。在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時,對歷史遺留形成的恢復治理價值不大,但仍具備開采條件的殘留山丘、高陡邊坡等治理難度大、成本高的礦山,經向上級政府申請,縣級人民23、政府作為治理責任主體實施開發性治理,以開采殘余資源的收入,作為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的資金。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景觀和旅游資開發相結合。以景觀建設和旅游開發方式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投資人,給予土地與金融方面的優惠政策。(四)礦山企業資金投入生產礦山要求其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分期治理目標進行治理,承擔治理費用。七 效果與效益分析通過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工程,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有效消除礦區地質災害隱患,土地使用效率也將得到明顯提高。(一)經濟效益規劃期內我市新建和生產礦山將全面實現邊開采邊治理,“以三區兩線”為重點區域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也將發揮24、明顯效益,歷通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可恢復土地面積2573.85公頃,其中耕地677.28公頃,林地387.22公頃,建設用地1064.26公頃,其他地類445.09公頃。被破壞的土地將變成經濟價值高的林地和種植地,全市土地利用率將得到大幅提高,提高我市的就業率,礦區人民的經濟收入也將隨之提高,經濟效益顯著。通過恢復治理工程可防止礦山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具有連帶性的經濟效益。(二)社會效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的實施,不但為今后資源開發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起到示范作用,而且可提高礦區群眾的生存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使礦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恢復治理工程的實施,還可增加就業,同時也對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維護當地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社會效益十分突出。(三)環境效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實施,能逐步改善全市礦區生態環境,使當地生態系統能夠逐步得到恢復,植樹、種草工程不僅可以防止水土流失,還可以提高大氣環境質量,并能解決一批長期困擾礦區群眾的環境問題,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環境效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