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業新疆項目部單軌機車管理制度匯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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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270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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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軌機車管理制度匯編 目錄一、單軌機車司機崗位責任制1二、單軌機車司機操作規程3三、單軌機車司機管理制度8四、單軌機車維修工崗位責任制10五、單軌機車維修工操作規程.11六、單軌機車維修工管理制度14七、單軌機車保養、日歷化維護及包機制度16八、單軌機車運行管理規定 25單軌機車司機崗位責任制1、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精力集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安全完成當班工作任務。2、熟悉單軌機車設備性能,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操作規程和項目部檢修規劃。操作和檢修時精力集中,做到起車穩、行車準,觀察各儀表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停車處理,如不能處理時,向當班班長、盯班及值班人員匯報。3.嚴2、格執行單軌機車保養、維護及包機制度,按日歷化檢修規劃定時檢修機車各部件運轉情況,并做好記錄。4.認真點檢設備、檢修設備和驗收工作,保持設備完好,搞好崗位范圍內的衛生工作,對防塵設施和消防設施及時保養、維護。5.充分利用檢修時間,按照日歷化檢修規劃對機車進行檢修;機車檢修工具及材料的存放整齊有序。6、按質按量完成當班運輸任務,完成崗位日歷化檢修規劃及機車衛生清理和各種記錄填寫,與下一班交接好當班存在問題和設備運行情況 。7、堅持正規操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附:司機交接班制度1、司機必須在現場交接班,由交班司機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機車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隨車工具情況,并認真填寫交接班3、記錄,不填寫的罰款50元/次,不認真填寫的罰款10元/次;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或向項目部值班人員匯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匯報的罰款50元/次。2、接班人員及時與交班人員交接班,對機車存在的問題共同處理,不的出現交接班時扯皮現象,按照日歷化檢修規劃對檢修的車輛進行檢修。否則罰款50元/人。3、接班人員缺勤時,交班人必須向項目部值班人員匯報得到主管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離開崗位。否則罰款100元/次。4、交班人如發現接班人喝酒或精神不正常者應拒絕交班,并匯報當班班長、盯班及項目部值班人員,出現隱瞞現象的罰交班人員200元-500元/次,聯責接班人員100元-300元/次。5、接班人員認為交班人員未按規定4、要求交代清楚時,有權拒絕接班,并向領導匯報請示。6、交接班雙方都認為對方符合要求時,雙方簽字進行交班。7、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必須團結同志,保持協調,嚴禁打架、罵人,否則按項目部規定嚴肅處理。單軌機車司機操作規程一、一般規定1、單軌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作業。2、單軌機車司機必須熟悉掌握與業務有關應知應會知識及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運行。3、杜絕任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二、一般要求1、單軌機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機車的性能、結構、原理,并應會維修、保養和故障處理。2、單軌機車司機熟悉有關安全規程,準確使用信號,通訊設施,有一定的應變能力。3、操作時,司機保5、持正常自然姿勢,坐在座位上,目視前方,注意觀察軌道、道岔及軌道聯接情況,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4、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車前離開司機室。過道岔時注意道岔閉合情況,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制度,防止機車脫軌事故。5、起吊物料時,必須吊穩,吊平衡,貨載不得超過規定,否則拒絕開車。三、開車前的準備1、檢查各部位的潤滑情況、各承載輪及軸承有無損壞。否則必須更換。2、檢查各部位機械連接銷是否完好。3、檢查各驅動輪及制動閘的磨損情況,磨損超限時應及時更換,否則司機不得啟動機車。4、檢查單軌機車各種指示儀表及電氣設備是否正常。5、檢查各種液壓管路、控制線路有無損壞、變形,管6、接頭是否漏液等.6、檢查電纜是否有漏電現象,對易磨損部位進行包扎處理,否則司機不得啟動機車。7、檢查照明設備是否正常。8、檢查液壓站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油位低于油位標志2/3時,及時增加液壓油,否則不得啟動機車。9、檢查柴油機車液壓油、柴油、柴油機油、冷卻水、廢氣水是否要增加或更換。10、檢查柴油機V型帶磨損情況并及時更換。四、啟動機車1、按下控制箱啟動按鈕(或撥開鑰匙),液壓站打壓。2、觀察液壓站壓力。3、檢查各儀表顯示,速度檢測顯示是否靈敏可靠。4、檢查通訊喇叭、照明、尾燈及操作機構動作執行情況。5、檢查各承載梁配套設備液壓起吊馬達各操作閥的工作情況,空載反復升降幾次,查看馬達鏈輪吊鉤是否靈7、活。6、司機操作試驗機車運轉是否良好,制動閘工作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有效制動。五、運行1、每臺機車必須配置一名工作司機,司機在前進方向操作室負責觀察機車運行情況,防止物料碰撞造成事故。2、司機用哨子或鳴笛聯系開車準備情況,打開機車前燈和尾燈,等到巡道人員哨響后,用電笛鳴號發開車信號。3、推動操作手柄,司機注意觀察駕駛室內儀表的指示及顯示屏,是否正常。4、機車運行前,必須把司機室專用梯收回,以防機車運行時發生事故。5、機車過彎道、風門、道岔、交岔點、換裝站等各處時,應提前30米減速運行,速度限制在0.5米/秒內并鳴笛通過。6、同向機車運行時,兩車間距不得小于100米。7、機車在運行中非緊急情況下,8、嚴禁使用緊急制動停車。8、機車在巷道里原地不行走、不工作時,超過20分鐘應關閉機車。9、司機暫時離開機車前必須拔出鑰匙,并妥善保管。10、執行1聲哨響為停車,2聲哨響為機車運行原則,因工作需要可與巡道工配合好,響3聲哨響,進行倒車。11、已定封閉巷道運行時,遇人員行走時,機車必須停車,先讓行人通過,方可向前運行。嚴禁機車運行時,人員從機車下通過。13、跨越設備物料運行時,間距必須大于100mm,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否則不得通過。六、起吊物料1、將機車鑰匙從鑰匙開關中拔出2、操作起吊梁操作閥,使起吊梁工作鏈上升,起吊物料,嚴禁使用單鏈起吊,每個起吊臂要使用良好的1864(40T)的鏈條雙鏈起吊。9、起吊時要先試吊,人員要避開起吊臂下及設備周圍,起吊人員要躲開起吊鏈條脫鉤后的作用力方向。3、使用機車專用集裝箱起吊時,集裝箱專門用掛鉤應掛牢固,長物料使用專用吊裝鏈或繩套吊裝、捆綁物料必須牢靠、平穩起吊,不得使用單鏈吊裝礦車或其他車輛。4、起吊物料過程中,若起吊鏈出現擰鏈、擠鏈現象,應立即停止起吊,將物料緩緩放下或用道木等物料將吊裝的物料底部墊平,在起吊鏈不受力時用工具調整鏈條,在處理過程中,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相互配合,嚴禁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嚴禁在起吊輪轉動、起吊鏈受力時處理擰鏈、擠鏈。5、起吊物料的高度、寬度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過6米。運送大件時,要先實地測量單軌吊中心線10、至兩側障礙物的實際距離,必須保證吊送大件的擺幅5的空間距離,否則不準運送。6、起吊物料必須使起吊梁兩鉤載荷均勻,吊起后要保持物料中心平衡、并且高低水平一致;利用手拉葫蘆進行起吊時,要用1864(40T)的鏈條做為起吊索具,手拉葫蘆噸位之和要大于起吊載荷,借助于起吊臂為起吊梁時,要先將起吊臂用鏈條鎖住。起吊時,人員嚴禁站在起吊臂下,避開設備突然墜落所波及的范圍。7、起吊載荷要符合起吊梁噸位要求,拒絕超載起吊。8、起吊梁上的工作鏈不起吊物料,在機車運行時,必須將鏈固定(收回),以防機車運行時擺動撞擊巷道內的設施造成事故。9、卸放物料時,必須在巷道平整段且要平穩可靠,防止傾倒傷人,損壞物料,做到輕放11、易卸。10、特殊情況需在斜坡內裝運物料,物料必須有良好的防滑措施,斜坡下方嚴禁站人,并且要有管理人員現場指揮的情況下,否則不準在斜坡上裝運物料。11、起吊8T以上大件時,必須使用8T起吊梁起吊。12、使用側開門式專用集裝箱裝運物料,吊裝運行前,必須檢查側開門的固定情況,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吊運行。13、使用側開門式專用集裝箱將物料吊運至卸料點后,可采用單軌吊輔助卸料。具體操作方法為:a、先將側開門式集裝箱放落至底板上,放置底板處必須平整,防止集裝箱傾倒傷人。b、將側開門式集裝箱開門側的起吊鏈解除并將鏈子收回,同時將側開門固定銷解除,打開側開門,并固定好。c、操作起吊梁操縱閥,使連接集裝箱一端12、的起吊梁工作鏈上升,將物料從集裝箱已經打開的側門中慢慢卸出,卸不出來的物料可以使用機車向前方移動;物料卸車完畢后,將側開門時集裝箱緩緩放下,將側開門關閉并閉鎖,同時將已經解除的起吊鏈重新連接牢固;確認安全后,將集裝箱重新吊起,啟動機車運走。14、使用側開門式集裝箱卸料時,人員必須躲開物料滑落所能波及的范圍,避免受到傷害。15、單軌吊的起吊部在前方運行不能適應運輸條件時,拆開起吊部的油管,可借助單軌吊道岔,人工將起吊部倒至單軌吊的后方。七、停車機車到位,將操作控制桿復位、拔掉機車鑰匙、將柴油機車停止按鈕關閉、機車熄火,關閉蓄能器閥門。八、人員運載人員運輸必須有押車工,司機開車前必須得到押車工的準13、確指令,否則不準開車。 單軌機車司機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車司機的責任心,提高單軌機車運輸能力,更好的為礦方服務。特制定以下規定和考核辦法: 1、司機每天接班后應檢查油、水、機車衛生等,做好機車的一般維護,當班因對日常所需更換及增加的油、水等,未及時處理的,引起機車故障的罰當班包機人50元/次,聯責當班班長25元/次,機車總負責人10元/次。2、對每臺機車出現的故障考核:一小時之內(不包括一小時)不考核,滿一小時對當班包機人罰款20元/次,聯責包機負責人10元/次,當班班長10元/次。因維修不及時延誤時間,被礦方罰款的,有責任人及責任班組承擔。3、機車司機下井前,檢查所配置的手持手機是否符合要求,14、應隨身攜帶,否則罰款20元/次。4、對機車司機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機車行駛中,尚未停穩車前,離開司機室的罰款50元/次。5、機車司機交班時必須清理好機車衛生,保持好各種記錄頁面衛生、各種記錄文件盒擺放整齊、內容記錄完整并不的亂放,當班次將用完的記錄及時拿上井。否則罰款20元/次。6、包車司機對當班次所包機車交接班記錄、機車故障維護分析記錄等各種記錄要認真屬實填寫,各種記錄必須正常接續使用。否則罰款20元/次。 7、司機不得將故障交下一班次,在故障未處理完,交班司機不得下班,除非接班司機或維修人員同意,否則同下一班次司機或維修人員一起搶修,但考核時間仍然計算在上一班;如果當機車出現故障未處理、不交15、接班及隱瞞不報的罰款50-200元/次。8、堅決服從項目部安排,對完不成任務的罰款50元/次,對不服從安排的罰款100元/次,態度不好的加倍罰款;配合好使用單位,對出現消極怠工所產生的影響及后果,按分析對責任人嚴肅考核。9、嚴肅嚴格勞動紀錄,對不請假或走后請假的嚴格按項目部規定考核。10、機車司機,嚴禁睡崗、脫崗、看畫報、聽音樂,否則罰100元/次。11、對司機和維修人員月內無事故、無故障的,項目部將按其工作表現進行獎勵。單軌機車維修工崗位責任制1、負責每月底的機車制動力、牽引力的測試。2、做好機車危險源辯識和防范,及時排查現場隱患處理完畢后,方可作業。3、負責井下機車故障維護、記錄、運行記錄16、及其它記錄檢查,掌握各部機車需要維護的重點。4、負責執行項目部規定的日歷化檢修規劃、月檢修規劃、季度檢修規劃、年度檢修規劃。5、負責井上、井下機車所需配件整理,對所需配件及時上報材料計劃。6、機車出現故障積極搶修。7、認真做好各類記錄。8、保障機車正常運輸任務,完成各項任務及各種記錄填寫,使機車無隱患,高標準。9、堅持機車保養、維護及日歷化檢修,達到機車完好標準化。 單軌機車維修工操作規程一、一般規定:1、維修工必須熟悉機車的工作性能、結構、原理和各個部件的故障處理方法,并能夠正確進行操作。2、維修工必須按機車日歷化檢修規劃認真詳細檢查和試驗機車,發現機車故障及時檢修,并確保機車能夠正常運行。17、3、維修機車時對所用的工具、備件,要事先檢查,符合要求時方可使用。4、維修工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后,方可進行維護,檢修在機車維修區內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應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溜車或其它事故發生。二、檢修前的準備1、檢修工必須穿戴與配用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進入崗位,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項準備。2、了解上班次機車運行情況,查閱機車運行記錄等。3、聽取司機介紹機車故障要點,判斷機車的故障部位。4、由當班司機負責將機車開到指定的檢修位置,停車待修。5、進行各項動態測試,找出故障環節。6、針對故障層層分解,找出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7、根據故障部件和損壞程度做出檢修或更換的決定。三、檢修、排查18、故障1、定期做好日檢、月檢、季檢、年檢保養維護工作。2、日檢:檢查純凈水、蒸餾水、廢棄水、液壓油、柴油、柴機油、齒輪油及各個聯接部件有無松動,并按規定添加、緊固。3、檢查各系統有無滲油,電氣部分、儀表、報警儀等是否完好。 4、機車檢修后,必須經過試驗,質量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單軌機車完好標準。機車檢修后發現符合要求的部位要重新檢修或更換,直到合格為止。5、啟動機車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試運行時觀察整個機車的外表和所檢修的部件及各儀表動作靈活可靠完好,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交付使用。四、檢修結束1、檢修好的機車經試運轉合格后應填寫日歷化檢修規劃記錄,寫明檢修部位、名稱、檢修日期、檢修人、驗收人19、等有關內容。2、工作結束后要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整潔,向值班人員匯報,做好記錄。單軌機車維修工管理制度為減少機車故障影響,加強維修、使機車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規定: 1、維修工必修熟悉所包機車的各種易損易壞部位及部件,熟練掌握機車性能。2、每班維修工必須詳細的對機車進行全方位檢查,對機車易損件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對機車出現的問題填寫事故原因及處理方法,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匯報,如果不及時匯報造成機車不能正常運行,罰當班維修工50元/次。3、維修工因維修不當被礦方考核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并聯責班長及分管負責人。4、對于正常磨損需要更換的部件,在機車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停機維修可不考核,等20、機車不能運行時再維修同樣考核。5、維修工有權考核司機,如機車出現問題,包車司機要協同維修人員共同處理,如司機不聽從指揮,罰款50元/次。6、每班要對機車檢修規劃內容進行重點檢查一次、并填寫檢查記錄,如出現弄虛作假的罰款200元/次。7、每月、每季度根據檢修規劃對機車重點檢查一次并填寫檢查記錄如出現弄虛作假的罰款50-100元/次。8、維修人員每周日18:30在值班室開一次維修會議,維修負責人進行主持,維修人員每人有一份書面形式內容,主要是對上周機車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下周需維修重點內容及安排,以此加強、提高維修人員的業務水平,對不參加人員罰款50元/次。9、維修工負責計劃機車配件,如出現機車故21、障,因未提供配件影響機車運行,對維修工罰款100元/次,聯責維修負責人50元/次。10、維修工負責井下料場機車配件及所需機車材料檢查,如因缺少材料影響機車維修和運行的,罰維修工100元/次,聯責維修負責人50元/次。11、每月底對各部機車進行拉力測試,發現不按規定測試或虛報的罰款100元/人,聯責維修負責人50元/次。12、對機車存在的隱患及時排查處理,因機車隱患未排查到,影響機車造成事故的罰款200元/次,聯責維修負責人100元/次。特出情況以定性分析后考核13、維修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無論什么時間通知下井搶修故障都應以大局為重,接到通知后立即下井,不服從安排的罰款200元/次。 單軌22、機車保養、維護及包機制度結合單軌吊管理部現有實際情況,為減少機車故障影響,加強司機的責任心,特制定單軌機車包機管理辦法:一、管理規定1、為加強設備的現場使用維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設備檢修制度,落實檢修計劃,避免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2、各班司機必須熟悉所包機車的各種易損易壞部位及部件,熟練掌握機車性能。3、嚴格落實設備點檢制度及日歷化檢修規劃,對機車進行設備點檢和隱患排查。4、每班司機必須按照日歷化檢修規劃對機車進行細致檢查,根據檢修規劃安排檢修,當班班組長負責將檢修情況填入設備檢修規劃記錄,有維修負責人負責檢查確認,分管管理人員檢查、落實、考核。 二 、考核規定 1、不嚴格執行日歷化檢修規劃,23、檢修不認真,弄虛作假的對當班包車司機罰款50元/次,聯責當班班組長20元/次,維修工20元/次,分管管理人員20元/次。2、維修工對檢修過的部件進行抽查,如抽查檢修部件沒完成罰當班包機人50元/次,當班班組長20元/次,如果有特殊情況在備注上注明原因;檢修不到位,罰包機人20元/次,聯責當班班組長10元/次。如不抽查或出現隱瞞的罰維修工30元/次,聯責機車分管20元/次。3、機車各種記錄要及時填寫,檢查中發現未填寫的罰包機人20元/次,聯責班組長10元/次,機車負責人10元/次。漏填的對司機罰款20元/次,當班班組長10元/次,現場無記錄本或用完后未及時更換的對包機人罰款20元/次,如當月重復24、出現的,加倍處罰。4、因機車維修不當造成機車故障,影響礦方生產,礦方罰款有三班包機人承擔40% ,包機班組長承擔20%,維修工承擔30% ,機車總負責人承擔10%處理。5、每班次包機人對機車衛生認真清理,出現機車衛生差的,罰當班包機人第一次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100元依次類推。6、大班機車維護人員主要負責機車檢修重點,如果中班、夜班出現機車早班未檢查到的,出現問題的罰維修工50元/次,包機人20元/次,當班班長20元/次,聯責機車總負責人10元/次。7、如果所包機車一個月無事故,對包機人各獎勵100元,包機班組長獎勵150元,維修工獎勵100元,分管獎勵100元;一季度所包機車無事故,25、對包機人各獎勵200元,班組長獎勵260元,維修工獎勵200元。分管獎勵200元。 三 、檢修制度1、每班要對機車日歷化檢修規劃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并填寫記錄。2、每班要對設備進行點檢檢查并填寫記錄。3、每月根據月檢修規劃進行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違反檢修制度的責任人,罰款50元/次。四、包機制度1、包機人按照日歷化檢修規劃,對機車進行細致檢查并達到完好標準。2、包機人除完成當日檢修規劃外,對所包機車衛生進行清理,符合標準。3、包機人員所包機車出現問題不處理的,對三班包機人進行嚴肅考核。4、具體包機分工:柴油機車三班包機人: 機車維修工: 機車總負責人: 三班制包機負責人: 柴油機車負責人 三26、班制運行負責人: 當班負責人 機車運行管理規定 為確保單軌機車安全運輸,使機車更好的服務于伊犁一礦的生產, 結合伊犁一礦現運行實際,特制定本規定:一、單軌機車運行責任界定1、單軌吊管理部門負責安排單軌機車司機操作機車為工作面運送物料。操作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操作機車,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2、管理部門根據包機制由維修負責人(包機人)對機車各部位進行日常檢查、維修,確保機車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3、司機負責機車外貌衛生的清理工作,使用單軌機車的單位,負責清理集裝箱的衛生。4、單軌機車運行時,機車司機(指定單位的巡道引車人員負責線路沿途單軌吊操作道岔、移動道岔27、阻車器、開關風門等工作)不正規操作(確認)道岔及阻車器的按“嚴重違章”考核,并按規定聯責相關人員。違反上述條款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并聯責相關責任人。二、單軌機車運行線路標準1、單軌機車車場、充電硐室、換裝站必須設有充足的照明。(礦方完善)2、起吊梁、機車的連接安設保險繩,直徑不得小于18.5mm(或用15.5mm)。3、單軌機車車場、道岔(前、后20m)、充電硐室、換裝站兩端必須設有警示牌板,道岔斷開處安設岔位阻車器。 4、軌道線路質量符合企業標準,特殊地點不能滿足安全間隙的必須報礦方批準后方可運行。5、嚴禁使用正常運行的單軌機車吊掛錨桿、吊梁做為其它起吊點,違反此項的責任人辦理內部“三28、雙”程序教育。特殊情況使用單軌機車吊掛錨桿、吊梁做為起吊點的必須報礦方運輸副總批準,并有補充措施,有現場盯班管理人員現場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使用。三、單軌機車相關規定(一)運行規定1、運行過程中發現機車的電控系統、吊掛裝置和制動裝置、液壓系統、燈、鈴、連接裝置等部件等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車處理。2、嚴格執行清人制度,違反清人制度辦理內部“三雙”程序教育。3、機車正常運行,前后50m內嚴禁行人(副司機除外),使用機車單位派人員負責引車,上下坡道嚴禁行人或施工。行走人員必須走人行道,機運合一巷道不得有人行走和施工(遇有人員行走時,及時停車待人過后方可開車)。因特殊情況(試驗支架車、試驗模型車,進綜掘機大29、件等)確需跟車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制定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嚴格執行。跟車人必須在機車前(后)方5m以外(坡道處,應站在坡道上方)行走,清道人員不準站在吊梁下方清道,發現異常立即警示停車,進行處理。4、車場調車、維修調試機車,機車前后設引車人,距機車距離不小于5m,配備哨子。5、當兩班司機交接清楚機車情況,確認機車完好準備行車時,必須聽清信號,司機發出信號,巡道人員必須回信號,方可操作開機,如不發信號不回信號開車罰50元/次。6、機車運行到材料井上、下山時,由綜合工區信把工清理巷道人員,并把守片口;單軌機車進入封閉巷道調車時,由機車使用單位清人,司機根據使用單位引車工信號指令運行單軌機車30、。7、巷道有躲避硐室的地點,單軌機車通過時,人員應及時進入躲避硐室內躲避機車;沒有躲避硐室的地點,遇到單軌機車通過時,人員應在距吊梁最遠的巷幫位置躲避,機車通過50米后,人員方可繼續行走。8、引車人負責清理機車運行范圍的人員(機車前后50米),觀察機車運行區段的線路情況(包括沿途電纜、管路吊掛、巷道間隙),是否有障礙物,出現異常應立即鳴笛,示警機車司機停車,并匯報調度室等相關單位處理。影響時間應考核造成障礙的單位。9、每臺機車必須配備不少于1名司機。開車時無論是空載或是有吊掛物,機車必須有不少1人為機車清道、觀察頂板情況、清人、撥道岔、觀察吊掛物等。如沒有引車工清人清道,司機開車。對責任人罰款31、50元/次。10、嚴禁軌道線路不合格時開車,嚴禁超負荷運行。11、司機不準在車下開車,以防機車傾斜擠人。暫時離開崗位時,應閉鎖電源開關,并隨身攜帶鑰匙;否則對責任司機罰款50元/次,并聯責相關人員。12、機車啟動,運行到車場、道岔、充電硐室、換裝站、彎道、上下坡、卸載點前20m等特殊地點或遇到行人必須減速(0.5ms)鳴笛示警,運行至道岔時必須停車執行手指口述。(引車人員是本單位員工時,由本單位引車人員確認后,可不下車執行)13、兩列以上的機車只能在順槽巷道或平巷中同時運行,間距不低于100m,以防發生撞車事故及使頂板吊掛出現事故。 15、會車、過道岔時由專人在車下指揮。會車時,不得壓道岔,應32、在指定停車位置停車。過道岔、風門時,副司機(或指定引車工)負責下車打道岔、開風門等工作,并觀察機車運行情況。16、非特殊情況下,除材料井井底車場換裝站允許存放集裝箱外,其它運行路線范圍內不得存放集裝箱或超過集裝箱高度的設備及物料;特殊情況下因使用單位倒料等情況確需存放集裝箱時,司機一定要現場交接班,并將集裝箱的存放地點,位置,高度等情況向下一班次司機交接清楚,否則對責任司機罰款50元/次,并聯責班長25元/次。17、下一班次的運行司機負責將上一班次留存的集裝箱吊運到料場換裝站,否則加倍考核責任人。18、機車運行人員在機車運行至風門時,由礦方單位引車人員負責打開風門;單軌機車運行司機負責監督,當33、機車正常穿越風門后,機車運行人員必須安排專人關閉風門,方可運行。否則罰款100元/次,否則引起礦方的罰款有機車運行司機承擔。20、機車運行司機不得私自移動任何地點的卡軌器,必須有吊梁施工負責人同意后方準移動;特出情況請示值班人員。否則罰款100元/次。21、機車運行人員嚴禁在施工地點隨意給施工單位倒運物料,特出情況匯報項目部值班室。否則罰款20元/次。22、柴油機車運行時,凡是司機室梯子不回收到位的,對責任人罰款30元/次。23、起吊鉤頭升降高度低于集裝箱運行的罰款50元/次。24、關于柴油單軌機車的幾點規定:1)、柴油單軌機車必須在每班次人行車摘除后,運輸集裝箱物料到井底車場卸料后,方可駛入34、維修站進行點檢。加注柴油、更換尾水、(材料井運行2趟后,必須加滿尾水)清理隔爆板,并檢查液壓油、柴油機機油的合理性,清理整車衛生,最后填加冷卻水,(防止冷卻水溢出傷人)時間為1小時左右。否則罰款50元/次。特出情況例外。2)、柴油機車在拐彎巷道吊運物料時,所吊物料不得接近于鏈兜,與鏈兜水平距離為450mm-500mm方可吊運。否則考核50元/次。并損壞鏈兜自負。25、為充分利用單軌吊每班的運行時間,當運行間隔超過20分鐘無人運料時,必須匯報項目部及礦調度。否則按影響礦生產分析定性并承擔罰款。違反以上條款的責任人按“嚴重違章”考核50元/次,并聯責相關人員。(二)裝車及起吊規定1、起吊重物時符合35、以下要求:(1)起吊位置應留有操作人員躲閃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間隙。(2)起吊重物時,必須先試吊,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操作人員應注意觀察起吊鏈(連接螺栓)等情況,防止斷鏈傷人。(3)裝卸物料,要清理周圍閑雜人員。(4)起吊物料時,必須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現歪斜。(5)使用柴油機車起吊時,司機負責監督綜合工區或其它起吊單位,必須將起吊梁鏈輪吊點調整到垂直起吊位置,嚴禁傾斜起吊物料。嚴禁用柴油機車起吊鏈捆綁起吊物體。2、起吊物料重量要符合單軌機車起吊梁噸位嚴禁超負荷起吊物料。3、集裝箱裝載物料的高度不得超過1.2米,并且不得超過起吊臂,起吊物距地面100mm以上,(裝水泥,沙,托輥等物36、料時不得超過集裝箱高度,否則不得起吊運行)。4、起吊物料必須使起吊梁兩鉤載荷均勻,并且高低水平一致,嚴禁拖拉物料。5、使用機車專用集裝箱起吊時,集裝箱專用掛鉤應掛牢固。6、起吊大型設備必須懸掛專用起吊梁(柴油單軌吊必須使用重型起吊梁)。7、吊運物料必須使用專用集裝箱。確需直接吊運一噸礦車或特殊車輛的必須制定安全措施,試吊可行后,方可運輸。違反上述條款的罰責任人50元/次,聯責相關人員。(三)乘人規定為規范單軌機車乘人秩序的管理,確保單軌機車乘車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1、運行人行車時,須設押車工且持證上崗。人行車尾部掛紅燈警示。無證上崗的辦理內部“三雙”程序教育。2、押車工坐在人行車尾部外側37、第一個座位上,隨時觀察運行前方情況。3、司機要與押車工通過哨子作為行車、停車信號。二聲哨響為機車運行,一聲哨響為停車,一聲哨長響為緊急停車,特殊情況三聲哨響為倒車。4、 押車工檢查乘坐人員坐穩后,吹哨通知司機可以行車,當司機聽到可以行車信號后,回復二聲哨響信號后,方可運行機車。5、到達目的地后,押車工吹哨發出停車信號,通知司機停車;當機車停穩后,押車工通知乘車人員下車。6、當押車工發現有異常情況無法繼續前行時,要立即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司機聽到緊急停車信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緊急停車。 7、押車工負責維持乘人秩序,乘車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候車區域內乘車,人車未到位嚴禁走出候車區域。8、人行車每節乘坐20人,不得超員乘車,押車工負責清點人數。以乘車人員坐到座位上為判斷標準。對超員乘車的責任人辦理“三雙”程序教育,聯責押車工。9、乘車人員在乘坐單軌機車人行車時,不得攜帶超長、超重、利器等物品上車。身體不得探出車外。10、人員要在車輛停穩后先下后上。11、押車工在運行人行車前,必須先檢查人行車的連接裝置、吊掛裝置及車體安全可靠后,方可掛人行車,否則不得運行并立即通知維修單位組織處理。12、人行車運行時間根據礦統一制定的時間運行。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責任50元/次,并聯責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