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保健品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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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354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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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保健品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工作制度3.1.1 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職責3總經理工作職責3.1.1.2 常務副總經理工作職責3.1.1.3 牛產副總經理工作職責3丄1.4銷售副總經理工作職責3.1.5行政副總經理工作職責3.6 財務總監工作職責3.1.1.7 董事會秘書工作職責3.1.1.8 總經理助理工作職責3.1.2 總經理工作制度總經理工作細則3.1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工作制度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工作職責311 總經理工作職責總經理工作職責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2、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2、;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其他高級管理人員;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9、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常務副總經理工作職責常務副總經理工作職責1、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總經理授權代行總經理部分職責;2、根據國家政策、法令和總經理的指示,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3、根據總經理的年度經營報告,組織領導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公司各個時期(季、月度)的工作計劃,負責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調查和論證,經總經理辦 公會討論決定后組織實施;43、深入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面掌握公司信息,向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 會提出供決策的具體意見;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生產副總經理工作職責生產副總經理工作職責1.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企業的生產技術全面負責。2. 協助總經理制訂企業質量方針、目標,建立質量體系,并組織監督有關 部門的實施。3. 制訂新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創優計劃、實施GMP計劃、質量攻關計劃及 工藝改進的中試計劃,并組織、監督有關部門實施。4. 參與重大質量問題決策,參與企業質量政策的制訂,定期召開質量會議。5. 對違反各種質量法規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6. 負責解決新產品開發、生產制造、銷售服務中出現的重4、大技術、質量問 題。對由于措施不力,技術、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影響產品質量或事故者,予 以追究責任。7. 由于技術、質量決策失誤,造成產品無銷路或產品水平落后而影響企業 經濟效益,負領導責任。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的生產、設備管理、生產調 度等工作負責。&負責組織編制公司生產供應年度計劃。9.參加牛產調度會,聽取分管部門經理工作情況匯報,檢查牛產、供應作 業進度,解決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11. 受總經理委托,行使管理職責,提出提高管理水平,改進工作方法的建 議。12. 檢查公司的年度月生產計劃、生產進度、產品品種、產量的實施情況, 解決落實部門工作過程發牛的各種問題。13. 定期向總經5、理匯報所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內容包括所做工作,取得的 成績,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下步工作意見等。14 .向有關部門布置解決問題的工作要求。1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銷售副總經理工作職責銷售副總經理工作職責1. 在總經理領導下,對銷售工作全面負責。2. 根據公司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做好全面經營計劃的編制工作。3. 負責保證公司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的實施,完成做好產品銷售,合同管 理、貨幣回籠及考核環節的管理工作。4. 深入市場調研,了解市場,做好開拓市場的策劃工作。5. 負責審核所分管部門匯報的營銷方案及經營管理制度的審核工作。6. 負責做好市場的調研、預測,控制和協調工作。7. 聽取部6、門經理的工作情況匯報,檢查其經營工作的業績,對其工作進行 評定與考核。8. 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所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內容包括所做的工作,取得 的成績,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下一步工作意見等。9.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行政副總經理工作職責財務總監工作職責財務總監工作職責1、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領導,全而負責;2、根據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規章制度、 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3、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接受企業內部財務的審計監督以及財政、稅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等外部審計監督;5、組織對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和經營活動進行財務分析,并對其進行7、財務 監督;6、負責培訓、監督檢查、處理反饋財務系統工作情況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7、掌握并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及相關政策、法規;8、定期檢查職能部門及公司所屬單位經營責任制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負責組織財務核算、審核財務決算;9、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董事會秘書工作職責董事會秘書工作職責1、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管理;2、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總經理助理工作職責總經理助理工作職責1、協助總經理做好分管的各項工作。2、負責分解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及生產任務。3、負責統一調度生產過程中水、電、氣、汽及公用系統的協調使用。4、負責生產過程的安全運行檢8、查。5、負責全過程的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協調工作。6、負責做好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其它事項。總經理工作制度總經理工作細則和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經8年1月8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促進和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科 學化,確保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的正確性、合理性,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第二條 以公司總經理為代表的經理層團隊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以公司總經理為代表的經理層團隊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公司董事會 負責并報告工作。經理層9、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權利,以 保證:1、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和董事會授權行使職權;2、以誠信原則對公司董事會負責;3、執行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4、接受董事會、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監督,認真履行職責。第三條本細則對公司總經理等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有約束力。第四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參照本細則執行。第二章經理層組成與聘用第五條 公司經理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及公司 董事會決議確認的擔任垂要職務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第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 經理、財務總監及公司董事會決議確認的擔任重要職務的其10、他高級管理人員由總 經理提名,葷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 聘。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經理層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 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 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11、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六)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第八條 經理層人員的任免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經理層人員的正常選聘程序。第九條公司應和經理層人員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條 經理層人員每屆任期三年,連聘可以連任。第十一條經理層人員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司章程和經理層人員與公司之間簽訂的聘任合同執行。第三章總經理職責與分工第十二條總經理負責主持公司H常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他經理層人員 協助總經理工作,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第十三條總經理對董12、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其他高級管理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夕啲管理人員;(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九)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第十四條副總經理行使下列職責:(-)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總經理授權代行總經理部分職責;(-)根據國家政策、法令和總經理的指示,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三13、)根據總經理的年度經營報告,組織領導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公司各個時 期(季、月度)的工作計劃,負責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調查和論證,經總經理 辦公會討論決定后組織實施;(四)深入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面掌握公司信息,向總經理或總經理辦 公會提出供決策的具體意見;(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五條公司財務總監行使下列職責:(-)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領導,全面負責;(-)根據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規章制 度、實施細則和工作程序,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三)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接受企業內部財務的審計監督以及財政、稅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等外部審計監督14、;(五)組織對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和經營活動進行財務分析,并對其進行財務 監督;(六)負責培訓、監督檢查、處理反饋財務系統工作情況和規章制度執行情 況;(七)掌握并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及相關政策、法規;(八)定期檢查職能部門及公司所屬單位經營責任制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負責組織財務核算、審核財務決算;(九)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六條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 責,維護公司利益,并保證:(-)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 求,商業活動不超出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范圍;(三)除經公司章程規15、定或者董事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同木公司 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四)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五)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動;(六)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七)不得挪用資金或者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八)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應屈于公司的商業 機會;(九)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十)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木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職務提供擔保;(十一)不得泄露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但在法律 有規定、公眾利益有要求時向法院或者其他政16、府主管機關披露該信息的除外;(十二)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真實、準確、完整;(十三)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 事行使職權;(十四)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 第十七條公司經理層應實行有效的回避制度,對涉及自己的關聯交易應主 動公開并提請總經理或董爭會批準。第十八條公司經理層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持有木公司或公司關聯企業的股份(股權)時,應將持有情況及此后的變動情況,如實向董事會申報。第四章總經理工作機構及工作程序第一節總經理工作機構第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辦公室,作為總經理處理公司口常事務的常設機構。17、第二節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第二十條總經理在行使本細則第三章所述職權時,可通過總經理辦公會議 的形式進行討論研究。辦公會議主要研究解決下列問題:(一)擬訂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投資項目及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方案;(二)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等;(三)擬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股票、債券等建議方案;(四)擬訂公司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設置方案;(五)擬訂公司員工工資和獎懲方案,擬訂年度用工計劃;(六)擬訂公司基木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體規章;(七)根據董事會決議事項,研究制定公司經營管理實施方案;(八)根據董事會審定的年度生產計劃、投資計劃和財務預決算方案18、,在董事 會授權的額度計劃內,研究具體落實方案;(九)在董事會授權的投資、決策權限內,研究落實具體處理方案;(十)研究決定公司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的任免;研究決定公司員工的聘用、 升級、加薪、獎懲與辭退;(十一)其它需要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的議題。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 當由總經理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代其召集并主持會議。第二十二條總經理辦公會分為例會和臨時會議;例會每月月初召開;臨時 會議可隨時通知召開。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參加,根據需要也可通知其 他相關人員參加。第二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 19、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問題時,應 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提出主導決策意見,總經理在作出決 策前應充分聽取與會其他人員的意見。第二十六條總經理辦公會議作出決定后,需要提請董事會審議的事項,由 總經理提交董事會審議。總經理職權范圍內的事項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其他 高級管理人員具體落實。第二十七條總經理辦公會議對所議事項出現重大分歧,總經理有義務將該 事項報告董事長,并視情況是否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研究決定。第二十八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收集總經理辦公會議題、通知會議、承辦會 務及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等工作。總經理辦公20、會會議議程及出席范圍經總經理審定后,應于會議召開一天前以 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全體出席人員。公司下屬子公司、部門或人員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討論的議題,應于會 議召開前向總經理辦公室中報,由總經理辦公室請示總經理后予以安排。為保證 會議質量,講究會議實效,會議一般不穿插臨時動議和與會議既定議題無關的內 容。重要議題討論材料須至少提前一天送達出席會議人員查閱。第二十九條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的決定事項以會議紀要或決議的形式作出, 經主持會議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署后,由具體負責人或部門組織實施。會議紀 要內容主要包括: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出席會議人員;會議議程; 會議發言要點;會議決21、定。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審定并決定是否下發及發放范會議紀要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存檔。需要保密的文件,應注明秘密等級,承 辦單位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執行。第三節總經理工作程序第三十條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程序:(一)投資項目工作程序:總經理主持實施公司投資計劃。根據公司投資項 目管理規定,在確定投資項目時,公司投資主管部門將項目可行性報告及有關材 料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屬于總經理辦公會決策范圍之內的項目,總經理辦 公會批準實施;屬于董事會決策范圍之內的項冃,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報董事 會審批實施;董事會決策范圍Z外的項目由股東大會批準實施。投資項目應確定 管理團隊,實施審計監督、跟蹤評價、專題報告和22、現場檢查制度,跟蹤項目的進 展情況;項目完成后,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項目過程審計和驗收。(-)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總經理在提名公司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時,應事先征求有關方而的意見,提請董事會聘任。總經理在任免公司部門負責 人時,應首先由公司人事部門進行考核,由總經理決定任免。(三)財務管理工作程序:重要財務支出,應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財務部 門審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日常的費用支出,應本著降低費用、嚴格管理 的原則,由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審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四)公司對于重大項目管理、資產管理等項工作,應根據具體情況,參照 上述有關程序的內容,制定相關工作程序。第五章資產處置及23、投資決策權限第三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資產處置及投資決策權限如下:(一)公司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提供 財務資助、提供擔保、租入或租出資產、簽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經營、受 托經營等)、贈與或受贈資產、債權或債務重組、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簽訂 許可協議等交易滿足下列標準的由總經理決定:(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而值和評估值的,以高者為準)占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以內;(2)交易的成交金額(包括承擔的債務和費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以內;(3)交易產生的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以內;(4)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24、會計年度相關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1%以內;(5)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最近一 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以內。上述指標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二)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關聯交易(公司不 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以及公司與關聯 法人發牛的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0. 5% 以下的關聯交易由總經理決定。(三)公司采購、出售產品、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交易(資產置換中涉 及購買、出售此類資產的除外)由總經理決定。第六章報告制25、度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每季度定期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第三十三條根據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要求,總經理應當隨時向董事會和監事 會報告日常生產經營情況包括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產、資金運用情況 和盈虧情況等,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經營中的重大問題,總經理應在事發當FI第一時間向董事長報告。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報告可以口頭方式,也可以書面方式。董事會和監事會 認為需要以書面方式報告的,應以書面方式報告。第七章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由董事會負責組織考核。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薪酬應同公司績效和個人業績相聯系,并參照績效考 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發放。第三十七條總經理發牛調離、解聘或到期離任等情形時,必須進行離任審計。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因工作失職,致使公司遭受損 失,應根據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三十九條本工作細則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執行。第四十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以內”含木數,“以下”、“超過”不含木數。第四十一條本工作細則由董事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本工作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