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崗位職責說明書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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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3555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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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崗位安全職責第一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各部門正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都必須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執行國家、上級部門及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以及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三)各級領導除履行本規定中所列的安全職責外,還應完成上級或有關職能部門臨時交辦的安全工作任務,并對所屬部門人員履行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四)安生部負責對各級人員和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一)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2、第一責任人。(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三)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四)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五)督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八)向職代會報告安全生產的工作情況,接受職工代表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督和建議。第三條 黨委書記(副書記)安全職責(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組織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把搞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二)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并動員黨員、團員積極參加3、安全生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三)領導政工部門和黨團組織,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員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思想。(四)在干部考核、選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評比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五)深入生產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員工思想動態,指導基層黨團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六)責成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二)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目標計劃。(三)建立4、健全、落實各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四)監督 “雙措”計劃的編制。(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六)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聽取安生部等部門的工作匯報。對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領導責任。(七)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經濟節能減排情況分析會和每天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八)深入生產現場、班組,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落實安全獎懲辦法。(九)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十)策劃機組大小修年度計劃及臨修工作,協調對外生產調度。第五條 總工程師安全職責(一)總工程師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5、導責任。(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三)組織編制年度“雙措”計劃,審批非標準運行方式、重大試驗措施和重大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四)領導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審批現場規程和規定。(五)深入生產現場、班組,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六)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經濟節能減排情況分析會和每天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經常聽取安生部等部門的安全情況匯報。對自己簽發的事故統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七)監督技術培訓、安全規程考試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主持公司的反事故演習活動。(八)監督安全大檢查活動的執行情況,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九)參加或主6、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十)指導公司的技術監督工作。第六條 其他副總經理的安全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把圍繞安全生產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二)每月至少兩次深入生產現場和自己分管工作范圍的部門,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監督檢查所屬部門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三)做好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對自己分管工作范圍內所發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 (四)分管保防工作的副總經理,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公安部及有關上級關于保護電力設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規及規定,定期組織治安、消防安全大檢查和防火演習,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做好外力破壞及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主持治安及7、防火委員會的工作。(五)分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公安部及有關上級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規及規定;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六)分管基建工作的副總經理,在申報、審查及工程驗收中要堅持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技術措施或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計劃負責組織審查,并督促實施;參加或主持有關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七)分管計劃工作的副總經理,在組織編制年度計劃、基建施工計劃時,要根據公司的安全生產能力,實事求是地制訂計劃,防止計劃指標過高,脫離實際,導致職工拼設備、趕工期而威脅安全生產。(八)分8、管經營工作的副總經理,把安全指標作為經營目標責任書中一項重要指標。負責籌措資金,確保“雙措”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及時到位。第七條 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一)對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的群眾監督工作負全面責任。(二)負責建立健全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監督體系。(三)定期組織職工代表,對各級行政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四)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參加有關生產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勞動糾紛。主持勞動鑒定委員會,及時做好因工傷亡人員善后撫恤等勞動保險工作。(五)參加重要的安全活動、會議,審議安全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六)組織各部門工會,大力9、宣傳國家、行業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七)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表彰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八)把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第八條 部門主任的安全職責(一)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組織制訂本部門實現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三)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雙措”計劃,組織編制本部門的“雙措”計劃。(四)對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參加或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10、承擔相應的責任。(五)每月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分析會;每月至少參加兩次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六)組織部門的各種安全大檢查活動;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七)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八)參加或組織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本部門事故統計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制度,做到獎罰分明。(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積極開展反事故演習和安全天數競賽活動。(十一)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分析記錄。第九條 部門支部書記的安全職責(一)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務,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11、及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作用。(二)參與研究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黨、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三)積極圍繞公司和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的宣傳教育。(四)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影響安全生產的思想問題。第十條 部門副主任的安全職責(一)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二)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管理規程制度的貫徹落實,深入現場和班組,檢查“兩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執行情況。(三)參加本部門年度“雙措”計劃的編制、審查工12、作。(四)參加或組織制訂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負責組織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五)參加本部門每月召開的安全分析會,對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六)負責審查本部門專責(技術員)擬訂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規程制度的修改補充意見及設備改造、系統改進等設計方案。(七)參加有關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分析,對事故的處理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第十一條 運行部值長的安全職責(一)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二)認真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現場運行規13、程和調度規程。(三)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的原則組織協調現場事故處理。(四)正確處理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確保安全生產。第十二條 部門安全專工的安全職責(一)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規程、現場操作規程(運行規程、檢修規程、試驗規程等)及有關安全生產各種規定。(二)負責本部門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督促執行。(三)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四)對嚴重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指令其停止工作。(五)監督檢查班組按規定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對重大操作或重要檢修項目,親臨現場進行檢查、指導。(六)負責本部門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實施,及時跟蹤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和整改。(七)做好本部門職14、工的安全教育。(八)督促各級人員正確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九)及時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提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獎罰。(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協助部門領導對人身輕傷、障礙、異常等不安全問題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及時上報。(十一)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部門的安全會議,指導班組的安全活動。(十二)組織班組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文件、通報的學習,并貫徹執行。第十三條 部門技術專責的安全職責(一)負責本部門安全技術方面的工作。(二)深入現場、班組,監督、檢查、指導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三)根據改造任務及新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及時提出現場規程、圖紙資料或設備系統、檢15、修(施工)工藝的補充或修改意見。(四)負責審核設備大小修(施工)、非標準檢修、更改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或重要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督促班組貫徹執行。認真履行設備三級驗收職責。(五)組織部門定期的安全情況專項分析、事故預想及反事故演習。(六)參加各類安全大檢查,審查班組的安全技術臺帳,并做好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工作。(七)負責填寫上報本部門專業范圍內的事故報告,對所發生的事故提出技術原因分析和改進措施。第十四條 班長(單元長)的安全職責(一)班長(單元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單元)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職業健康負責;對所轄設備的安全負責。(二)負責制訂和16、組織實施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按設備系統(檢修工序)進行安全技術分析預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三)帶領本班組(單元)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制度,及時控制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四)主持召開好班前、班后會和每周一次或每個輪值的班組安全學習活動,并做好記錄。(五)負責和督促工作負責人做好每項工作任務(倒閘操作、檢修、施工、試驗等)事先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記錄。(六)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全班人員(包括臨時用工)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積極組織班組人員參加急救培訓,做到人人能進行現場急救。(七)開展好本班組(單元)的17、定期安全檢查活動、安全月活動、部門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等,落實有關反事故技術措施。(八)經常檢查本班組(單元)工作場所的工作環境、安全設施、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每班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日志記錄)。對發現的隱患做到技術登記上報,本班組(單元)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九)對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十)支持班組(單元)安全員履行自己的職權。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障礙、未遂及事故,必須及時登記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組織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改進措施。(十一)從嚴要求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違紀行為。(十二)有權對本班組(單元)的違章人員或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人員18、作出獎罰決定。第十五條 班組(單元)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協助班長(單元長)開展好班組各項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安全規程、規定,監督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通報及文件,并吸取經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二)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糾正和制止一切違章行為。(三)督促本班(單元)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工器具。(四)參加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長進行認真的整改。(五)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報告,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六)參加本班(單元)發生的異常、未遂及其他不安全情況的分析、并提出改進意見。(七)協助搞好本班(單元)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19、(八)對本班(單元)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有權提出獎懲意見。(九)協助班長(單元長)開好班前會、班后會,做到班前、班后有關安全措施交底。(十)及時上報有關異常、未遂及其他不安全情況,做到報表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第十六條 班組(單元)成員的安全職責(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堅持保人身、保電網和保設備的原則。(二)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各項規程制度,做到不違章作業。(三)對本崗位所轄的設備系統的健康水平和安全運行負責。(四)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保管工器具、勞動保護用品,在使用前進行認真的檢查,確保合格可靠。(五)作業前認真檢查工作現場,做好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20、六)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和及時向上級匯報。(七)認真參加安全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建議,積極參加改善安全生產技術革新活動;幫助新職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八)對無安全措施和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檢修(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檢修工作,并可越級上報。(九)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在分析事故時應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第十七條 安生部技術監督安全職責(一)執行安全生產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專業設備的技術狀態和人員的技術素質負全面責任。(二)對設備管理以及設備隱患消除情況負責。(三)參加設備事故、21、人身事故以及其他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負責按時編寫有關技術分析報告,對技術分析報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四)參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鑒定工作。(五)負責編制年度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協助編制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負責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六)編制年度機組大小修計劃和更新改造計劃時,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負責將“雙措”計劃合理安排到大小修和更改計劃中。(七)對威脅人身安全和影響設備健康水平的重大問題應列入科研計劃,定期解決。在推廣和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新的工器具時,應制訂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技術交底和培訓工作。(八)監督新建、22、改建、擴建項目,必須按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標準的規定,做到勞動安全衛生“三同時”。(九)對發包工程承包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十)督促檢查現場規程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十一)負責公司各項技術監督、設備健康水平及可靠性的統計分析工作。(十二)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第十八條 安生部安全監督的安全職責(一)監督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二)監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狀況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并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領導匯報。(三)編制公司安全技術、23、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的執行;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四)監督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組織和監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五)組織、參加和協助領導進行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六)負責提出安全生產的獎懲建議。(七)參加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以及有關科研成果的鑒定等工作。第十九條 黨政辦保防工作安全職責(一)對公司安全保衛、交通保暢及各種消防制度、消防措施的健全、落實等負全面責任。(二)經常深入現場進行消防工作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三)堅持消防工作“預防為主24、,防消結合”的原則,開展防火、防爆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明確現場消防緊急救援體制。(四)對生產廠區的重點防火部位進行定期檢查;負責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維護管理,對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保證合格完好。(五)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六)負責劇毒、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七)參加安全大檢查和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八)負責特殊時期、特殊情況下的道路保暢工作。第二十條 黨政辦交通安全職責(一)加強交通安全思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二)負責廠區、生活區機25、動車輛管理,執行公司有關交通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勞資安全職責(一)掌握生產現場的勞動條件,及時解決勞動保護及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二)用工協議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符合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三)參加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四)監督采購部提供質量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勞保用品配置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第二十二條 人力資源部教育安全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二)會同各部門對新職工或臨時參加工作的其他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將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技術培訓計劃。(三)監督各項現場規程制度的修改與執行。(四)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26、考試。(五)應用有效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六)掌握生產一線的安全技術培訓動態,提出解決存在問題的方法。第二十三條 工會的安全職責(一)認真做好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討論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及意見。(二)監督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職工勞動作業環境狀況。(三)負責貫徹勞動法,并監督檢查執行的情況。(四)應用有效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第二十四條 財資部的安全職責(一)參加有關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二)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需要,提供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三)提供勞動保護專項資金保障。(四)做好公司財務安全管理,含財務27、帳本、資料保管等工作。第二十五條 計經部安全職責(一)在編制年度工作計劃時,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有關安全整改經費的開支,做到專款專用。(二)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方可簽約。(三)在招用承包單位時,必須審核其安全資質。對于錄用的承包單位,待承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督審核后予以結算。(四)施工項目無安全措施或未經審核,不得開工。項目完工未經審核,不得結算。第二十六條 工程部安全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二)審查工程建設資質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要求;協調制定工程建設的安全規劃;檢查、研究并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問題。(三)在檢查、總結施工項目完成時,同時檢查、總結項目安全施工情況。第二十七條 物資采購部的安全職責(一)采購的設備、物資等,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有關管理規定。所有設備、物資入庫前,應組織驗收。(二)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物資和安全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工作。(三)嚴格執行公司物資采購流程,認真審核物資ID及物資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