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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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3699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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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蒙古蒙西高新技術集團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蒙西集司發200295號 簽發人:孫建國關于印發蒙西高新技術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團各成員企業、工業園管理辦、公司各職能部門:現將蒙西高新技術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特此通知內蒙古蒙西高新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八月十六日主題詞:制度建設 投資管理 通知發送: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工會主席集團公司黨政工作部 2002年8月16日發送共發34份蒙西高新技術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2、為了規范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決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資風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集團公司是蒙西集團的投資中心。第三條 投資具體分為內部投資和對外投資。內部投資是指新建工程(項目)投資、購置固定資產投資、技改投資、集體福利投資(如:職工浴室、餐廳等)、職工文化設施投資等。對外投資是指以資產或現金與其他企業(包括境外企業)合資、合作、聯營的投資以及購入股票、債券等的投資。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項投資全部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項投資從立項、可行性研究、市場考查資料調研、最終投資項目的確立和實施,均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建立相應的項目責任制,嚴格選派項目責任人,并明確其權利,實行跟蹤指導3、監督和考核。第五條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的具體業務部門是資本運營部和產業發展部,并由財務部、審計部協調配合,必要時應征詢集團內外專家的意見。資本運營部負責對外投資項目的調研、論證、分析及內外投資安排和具體批復事宜。產業發展部負責內部投資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并提出初審意見。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對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第二章 投資管理權限第七條 集團公司本部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及所有對外投資,均由集團公司董事會作出決定。第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可由董事會或董事會4、授權董事長作出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執行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第十條 單項固定資產處置的權限與上述單項投資管理權限相同。第十一條 各公司的投資項目應本著“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進行,任5、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一個完整的項目以分拆或其他變相方式上報。第四章 投資活動報批程序第十二條 各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當年投資計劃,計劃力求客觀、全面、完整,集中上報集團公司審核。新增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辦”的原則,另行單獨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本部單獨投資額在總裁權限范圍內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并付諸實施;需報請董事會研究決定的,先由總裁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提交董事會,待董事會研究后形成決議,由總裁組織實施。第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一)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6、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董事長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務部門審核;(五)公司根據批復意見,提交董事會(或董事會投資審議委員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作出最終決定;(六)總經理組織實施。第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一) 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二) 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務部門審核;(五)公司根據批復意見7、,提交董事會或執行董事作出最終決定;(六)總經理組織實施。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業務審核程序:(一)屬于新建、技改項目,先報產業發展部,產業發展部對項目的工藝、技術、市場等進行可行性論證后提出初審意見,轉資本運營部;(二)資本運營部根據集團整體投資實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資的意見;(三)報請總裁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四)批復。第十七條 投資活動的上報與審批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采取靈活多樣的便利報批方式,但在事后應補足相關手續。第十八條 投資項目實施,其實際投資額原則上不得突破原審批預算,如因特殊情況超預算5%以上的,需上報集團公司另行審批。第四章 申報材料內容第十九條 8、各公司上報審批的新建、技改項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第二十條 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一)產品市場預測和價格分析;(二)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三)工藝技術方案;(四)原料、輔助材料供應;(五)建設條件及建設場地方案;(六)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節能及環保;(七)安全衛生、消防及勞動定員;(八)項目實施規劃;(九)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十)風險評估;(十一)經濟效益分析。第二十一條 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一)現狀和改造的必要性;(二)調研情況;(三)工程方案比選、設備選型及所選設備的各項技術性能參數;(四)工程方案和工藝布置流程圖;(五)總投資預算和預算明細表;9、(六)投資前后生產成本計算比較;(七)投資前后產量、質量比較;(八)風險評估;(九)投資回收期;(十)經濟效益估算。第二十二條 對外投資及購置固定資產至少應包括投資意圖及必要性,投資額、風險評估、效益測算、資金籌措等基本內容。第五章 工作考核與責任第二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報批、預算執行情況由審計部負責檢查與考核。第二十四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內的投資未按相關程序研究,自作主張決定的,按投資額的5%對總經理予以懲罰。第二十五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外,未按相關程序報批的,按投資額的1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第二十六條 超預算支出未按上述規定報批的,按超支額的3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七條 本10、制度所稱“以下”都含本數;“以上”都不含本數。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資本運營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從2002年8月1日起執行。投 資 管 理 制 度 附 表新建項目申請表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投資回收期投資收益率預計投資金額申請時間資金籌措方式:項目投資進度計劃:效益測算及風險分析:申請公司意見: (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 年 月 日產業發展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資本運營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集團公司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附: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改造項目申請表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預計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資金的籌措及來源預計投資金額申請時11、間技改的原因及內容:技改前后的生產能力及效益對比分析:項目投資進度計劃:申請公司意見: (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 年 月 日產業發展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資本運營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集團公司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附: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購置固定資產申請表單 位 名 稱申 請 時 間總 投 資 額類別名稱設備型號及主要參數數 量單 價合 價購置用途:資金籌措:申請公司意見: (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 年 月 日產業發展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資本運營部意見:部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集團公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附:購置固定資產的必要性、效益預測等基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