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華翔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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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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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遼寧華翔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激勵計劃新華信管理顧問公司20054年12月61030日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薪酬管理辦法概述2第三章 薪酬結構3第四章 浮動薪酬5第五章 延期兌付計劃7第六章 管理機構8第七章 調整條款10第八章 會計和稅收12第九章 特別條款13第十章 附則14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薪酬管理辦法概述2第三章 薪酬結構3第四章 浮動薪酬5第五章 延期兌付計劃7第六章 管理機構8第七章 調整條款10第八章 會計和稅收12第九章 特別條款13第十章 附則14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薪酬激勵計劃概述2第三章 薪酬結構3第四章 浮動薪酬5第五章 延期兌2、付計劃7第六章 管理機構9第七章 調整條款11第八章 會計和稅收13第十章 附則15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薪酬激勵計劃概述2第三章 薪酬結構3第四章 固定薪酬5第五章 浮動薪酬6第六章 延期兌付計劃7第七章 管理機構9第八章 調整條款10第九章 會計和稅收12第十一章 附則14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第一章 總則第二條 1.1 為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激勵機制,實現華翔集團長遠發展戰略,更好地構造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充分調動和發揮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實現公司的跨越式發展,特制定本薪酬管理辦法。第三條 1.2本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適用對象僅限于本辦法所指定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本辦法所指“3、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集團總裁(暫缺)、副董事長、副總裁、總監、總裁助理、下屬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集團總裁班子董事會確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1.3本辦法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和有效激勵、適度約束原則。本辦法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和有效激勵、適度約束原則。第二章 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概述2.1本被薪酬激勵計劃對象僅限于本辦法所指定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第四條 2.2本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以年薪制為基礎,涉及固定年薪酬薪酬、浮動薪酬績效年薪、提成獎金、和補充薪酬特殊獎勵、企業效益獎金和福利補貼。 本管理辦法將對固定薪酬、浮動薪酬和補充薪酬作出具體規定。第五條 2.3本辦法所指之薪酬激4、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是指將建立被激勵對象薪酬收入與其工作績效相對應,并按照激勵的時間性原則分短、中、長三期進行發放的薪酬體系。短期激勵以月為單位,包括固定年薪和福利補貼;中期激勵以年度為單位,包括個人績效獎金績效年薪、提成獎金、特殊獎勵和年度企業效益獎金,其中提成獎金、特殊獎勵和企業效益獎金試行試實行延期兌付計劃;長期激勵以跨年度為單位,時機成熟時,另行制定集團中長期股(期)權激勵方案。第六條 2.4本辦法所涉及的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參與人(被激勵對象)和激勵額度等要素,由集團董事長提議,總裁班子批準通過后實施總裁辦公會提議,董事會審核批準后實施。麗恒國際貿易公司屬于集團營銷子公司,5、其負責人薪酬結構另行制定,詳見經濟責任協議書,薪酬管理和發放參加本辦法。2.5集團總裁班子董事會擁有修改和終止本辦法的權利。第三章 薪酬結構第七條 3.1 華翔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現階段總薪酬構成如下:總薪酬固定薪酬固定年薪年薪浮動薪酬績效年薪年薪補充薪酬提成獎金特殊獎勵企業效益獎金福利補貼第八條 ()補充薪酬包括包干式補貼和不固定補貼,其中住房、車輛、通訊、餐費、保險(社保和商業保險)為包干式補貼,按照各地區不同情況,在固定薪酬和浮動薪酬外單列,按月發放或從工資中直接扣除;加班、出差、培訓等不固定補貼,按實際發生情況予以補貼。第九條 3.2固定薪酬固定年薪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職6、務不同,按基本年薪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確定,按月定期發放。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基本年薪基準年薪根據同行業、同地區薪酬調查情況并結合崗位評估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最終由董事會確定。 3.3 浮動薪酬包括個人績效獎金和企業效益獎金。個人績效獎金績效年薪是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年度工作的肯定,根據職務不同,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確定,高管每月績效薪酬依每月業績指標完成情況按比例發放根據職務不同,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確定,實際發放額度以根據高管年終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第十條 企業效益獎金依據集團年度經營績效提取,是對經營層經營績效的肯定。3.4 高管固定薪酬年薪、浮動薪酬績效年薪標準值按該高管基準年薪值確定,具體7、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占總收入比例因高管個人所擔負的職職責務和所擔負的任務不同應有所差異,通常職位越高、與經營業績相關性越大,其固定薪酬比例相應降低,績效薪酬比例相應提高,具體比例由董事會決定,見下表(以下為建議值):第十一條級別層次固定薪酬固定年薪比例(單位:)浮動薪酬績效年薪比例(單位:)副董事長總裁4060副總裁40406060總監50605040子公司總經理4060子公司副總經理6040總裁助理50805020子公司副總經理5050第十二條 高管(以上百分比為建議值,供董事長參考。假設以12萬為基本年薪,固定薪酬和浮動薪酬比例4:6計算,浮動年薪7.2萬,固定年薪4.8萬,在福利補貼之外,每8、月可拿到4000元。)第十三條 3.5 固定薪酬、浮動薪酬各自所占比例設計由董事長提議,并由總裁班子最終決定。福利補貼包括固定補貼和不固定補貼,其中住房、車輛、通訊、餐費招待費、書報費、保險(企業部分)為固定補貼,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予以定期補貼或包干,按月發放;出差、培訓等其它為不固定補貼,根據實際發生情況按公司規定辦理。高管業績指標完成高于100目標值,但低于150目標值的,按年初董事會確定的各項不同指標的提成比例提取獎金,高于150或對于為集團做出其它重大或特殊貢獻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可由總裁辦公會提議,人力資源部擬訂具體方案,董事會審核批3.6 為集團做出重大或特殊貢獻的企業9、高級管理人員,可由董事長提議,總裁班子批準同意準,對相關成員發放予以特殊特別獎勵。(本條說明:新華信所設計績效考核辦法對于個人績效考核分上下封頂,以最大程度消除年度經營指標的不科學或變動過大,但高管如確實為企業創造了巨大利潤或其它重要貢獻,董事長可視具體情況另予高額獎勵。)3.7企業效益獎金依據集團年度經營績效提取,是對企業經營層年度經營績效的肯定。企業效益獎金以集團凈資產增長狀況和、凈利潤和凈資產收益率等涉及企業整體效益的指標為主要指標。對于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特殊人才薪酬,可根據人才市場價位,由董事長提議,總裁班子批準同意,另定薪酬標準或發放特殊津貼。 第十四條 對于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的特殊人才薪酬,可根據人才市場價位,由總裁辦公會提議,人力資源部擬訂具體方案,董事會審核批準,另定薪酬標準或發放特殊津貼。3.8對于發生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流失的,由總裁班子決議通過,扣減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的績效薪金和延期兌現收入。第四章 固定薪酬4.1 短期激勵體現為固定薪酬形式的月度工資,依據基本年薪一定比例,按月發放。4.2各職位級別對應短期激勵水平如下(依據基本年薪換算為每年固定薪酬總水平):崗位名稱固定薪酬水平(萬元/年)副董事長副總裁總監總裁助理子公司總經理子公司副總經理第十五條 4.3上述高級管理人員的固定薪酬收入均為稅前收入11、,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保險(個人部分)(如單列補貼包括保險,則無此項)后發放至個人。4.4視公司經營發展需要,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固定薪酬收入水平的變動由集團董事長提議并由總裁班子批準后實施。對于發生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流失或重大虧損的,由總裁辦公會提議,董事會審核通過,扣減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的浮動薪酬和延期兌付收入。集團通過不定期監察,了解下屬子公司的年度預算、安全生產、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執行情況,相應獎懲措施詳見集團監察管理辦法和其它相關管理制度。第五第四章 浮動薪酬浮動薪酬5.1 高管高級管理人員浮動薪酬浮動薪酬包括個人12、績效獎金績效年薪、提成獎金、特殊獎勵和企業效益獎金,這三部分收入均納入高管延期兌付計劃。高管每月績效薪酬所依據的年度業績指標(利潤、銷售額、銷售回款率等)均平均到每月考核,每月最高發100標準績效年薪(按月折算),超額虧欠年終統一結算。如因高管業績波動較大,且累計未完成指標導致年終結算時高管已發浮動薪酬高于應發浮動薪酬的,多發部分均攤到次年第一季度逐月返還。高管績效薪酬月發放公式為:(標準績效年薪/12)(每月實際完成值/月目標值)(實際銷售回款率/90);年終績效薪酬發放公式為:績效年薪(年實際完成值/年目標值)實際銷售回款率/90%已發績效年薪。【以上公式中如每月(年)實際完成值高于目標值13、,按目標值計算;如每月(年)實際回款率高于90,按90計算。】。高管年終業績指標實際完成值高于100目標值,但低于150的,超額部分由年初確定的比例提取獎金,此部分所得薪酬實行延期兌付計劃,提成比例如下:(1)考核利潤的子公司:提取超額利潤的 ;(2)考核銷售額的子公司:提取超額銷售的 ;(3)同時考核利潤和銷售額的子公司:提取超額利潤的 ,超額銷售的 ;(4)集團高管同時考核利潤和銷售額,按崗位基準年薪分配,總額度為超額利潤的 ,超額銷售的 。大連思創公司因為目前是負利潤,不予利潤提成,由集團于年初確定完成目標(包括銷售指標和利潤指標)的一次性獎勵額度,不計提成。高管年終業績指標實際完成值高14、于150目標值,年終集團董事會發放特殊獎勵,按照公司的資產規模、管理難度、政策機遇、經營環境、市場競爭、集團和其他高管支持力度,以及公司高管個人努力程度等要素決定,高于150目標值部分的獎勵額度在原提成比例的25150之間浮動。資產規模越大、管理難度越高、市場競爭越激烈的公司其特殊獎勵比例相應提高;因公司政策機遇和經營環境改善、或主要來自集團或其他高管支持的,特殊獎勵則相應降低;主要依靠個人努力完成業績指標的,獎勵比例不低于原提成比例。此部分所得薪酬實行延期兌付計劃。提成比例如下:(1)考核利潤的子公司:提取超額利潤的 ;(2)考核銷售額的子公司:提取超額銷售的 ;(3)同時考核利潤和銷售額的15、子公司:提取超額利潤的 ,超額銷售額的 ;(4)集團高管同時考核利潤和銷售額,按崗位基準年薪分配,總額度為超額利潤的 ,超額銷售的 。5.2高管年終績效考核結果分值為集團和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獎金年薪的發放依據。,其中75分為績效年薪基準值,即75分能拿到1倍績效年薪。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績效獎金計算公式為:高級管理人員績效年薪高管基準年薪績效年薪比例年度績效考核分/75分5.3對高管實施特殊獎勵的具體情況是指如高管為企業所做出的重大或特殊貢獻無法被該高管績效考核方案所涵蓋,或者超過該高管績效考核方案中的指標上限,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對高管予以獎勵,此部分薪酬實行延期兌付。企業效益獎金以公司年度經16、營目標為依據,年初由董事會選定公司凈資產增長、凈利潤或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中的一項或幾項作為目標值,年終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確定企業效益獎金總額,依據高級管理人員上一考核年度考核結果按比例發放,此部分薪酬實行延期兌付,計算公式為:高管企業效益獎金企業年度效益獎金總額(該高管上一年度考核分崗位基準年薪)/(所有高管上一年度考核分崗位基準年薪)年終未完成目標值的子公司,或者完成主要目標值,但未完成附加指標的子公司(如思創的減虧指標和麗恒的利潤指標),該子公司負責人不能參與企業效益獎金的發放。 集團每半年根據子公司實際經營成果對于年度經營指標的目標值進行適當調整。企業效益獎金以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為依據,17、年初由董事會選定公司凈資產增長、凈利潤或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中的一項或幾項作為目標值,年終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確定企業效益獎金總額,依據高級管理人員上一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按比例發放。企業效益獎金與集團年度經營狀況掛鉤,以集團資產增長狀況和凈資產收益率等為主要指標(如集團凈資產利潤率達到 %,則按照不超過當年利潤總額的 %提取激勵基金),年終由總裁班子確定認獎金總額,依據高管上一考核年度年薪的一定比例發放。高管高管年度企業效益獎金企業年度效益獎金總額該高管高管上一考核年度績效考核分值/所有高管高管第十六條 上一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總分值(建議采用)高管高級管理人員年度效益獎金企業效益獎金總額【(該高18、管高管上一考核年度基本年薪基準年薪績效考核分值)/(所有所有高管高管上一考核年度基本年薪基準年薪績效考核分值)】效益獎金總額(新華信建議:由于華翔集團企業效益獎金發放對象均為集團高管或子公司總經理,為充分調動高管積極性,這部分獎金不與高管基準年薪掛鉤,這部分獎金額度需依據集團資產增長、凈資產收益率、銷售收入或凈利潤等年度總體經營指標情況確定總額度,再根據而取決于高管個人年終績效考核結果分值,或績效考核分值與各自基本年薪的乘積,而非單純年薪比例進行發放,從而進一步強化績效考核作用,使高管個人努力程度與所得報酬緊密相關。也就是說,這部分獎金的獲得既取決于公司真正的發展,同時也取決于個人努力,并不是19、為發放而發放,也不是免費午餐。)5.4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分值為個人績效獎金的發放依據,其中80分為績效獎金標準值,即80分能拿到基本浮動薪酬(1倍)。高管年度績效獎金計算公式為:高管年度績效獎金基本浮動薪酬年度績效考核分/80分第六第五章 延期兌付計劃第十七條 6.1 為更好的調動和發揮高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保留和約束企業核心人員,本計劃對高管高級管理人員的浮動薪酬提成獎金(不包括一次性獎勵)、特殊獎勵和企業效益獎金實施年度浮動薪酬采取延期兌付計劃。第十八條 6.2本計劃對高管高級管理人員年度浮動薪酬進行延期兌付的期限為三年,第一年高管高級管理人員可獲得當年度浮動薪酬延期兌付薪酬總額(包20、括個人績效提成獎金獎金、企業效益獎金和特殊獎勵和企業效益獎金)的40,第二年30(累計6070%),第三年30(累計100%)。在第二、三年兌付的浮動薪酬可既可在年終一次性發放,也可均攤到季度或月度發放,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決定。因為【二年期:本計劃對高管年度浮動薪酬進行延期兌付的期限為二年,第一年高管可獲得年度浮動薪酬總額(包括個人績效獎金、企業效益獎金和特殊獎勵)的50,第二年為剩余的50(累計100%)。】采取延期支付之后,高級管理人員部分薪酬將延期到第二和第三年支付,高管前第一二、二二年(如三年期計劃)能拿到實際拿到手的的總薪酬會有所減少,因為部分薪酬延期到第二和第三年支付,到第三年恢復21、正常,因此需要公司采取相應各項措施做好第一、二年前兩年第二、三年的安撫工作。第十九條 在第二、三年兌付的浮動薪酬既可在年終一次性發放,也可均攤到季度或月度發放,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決定。為避免高管浮動薪酬年末一次性發放可能導致的財務和管理上的弊端,高級管理人員在第二、三年兌付的浮動薪酬(670部分)可以考慮在第二、三年度均攤到季度發放。第二十條 6.3浮動薪酬發放部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考慮將其作為公司成本費用或福利費用科目處理,不作為稅后利潤提取。第二十一條 6.4高管浮動薪酬延期兌付部分應將由公司事先分配至個人,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管理,可計入“其他應付款”中之專項科目進22、行管理。此部分資金留存企業期間所得的銀行利息等收益均歸高管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所有。6.5高管浮動薪酬延期未兌付部分,其處置權在公司,被激勵對象不得將該部分用于轉讓、出售、交換、抵押或、償還債務等。 第七第六章 管理機構7.1 集團董事會是本薪酬管理辦法的決策機構,審核批準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項重大事項。總裁辦公會則有權向董事會建議本方案將涉及的成員、內容、流程和其它重要要素。第二十二條 人力資源部在總裁班子董事會授權下負責本管理辦法的擬訂、修改、執行和監督管理。年終7.2 本案工作考核工作較多時,集團可設立專門的薪酬績效項目工作小組,項目小組由總裁班子辦公室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人員組成23、,工作小組具體成員由總裁班子決定辦公會提議,董事會決定任免。工作小組的成員工作前應經過專業的門培訓。第二十三條 3.3 薪酬委員會工作小組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計劃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辦法的日常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和權利是:(1)組織實施本管理辦法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并跟蹤本計劃辦法的實施效果,提出年度/半年度改進意見;(2)對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實施過程中的有關疑問做出解釋;(3)定期向董事會和總裁辦公會班子報告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4)制定與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相配套的其它規章制度;(5)處理有關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24、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的其他事宜。第二十四條 7.3 財務部負責本辦法計劃規定之各種薪酬的發放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和權利是:(1)按經總裁班子董事會審批通過的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管理辦法進行薪酬的具體發放;(2)向總裁班子董事會提交高管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管理辦法方案實施的報告;(3)進行財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4)浮動薪酬延期兌付部分的專項管理;(5)其他職責和權利。年終本案工作較多時,集團可設立專門的薪酬績效項目工作小組,項目小組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人員組成,具體成員由總裁辦公會提議,董事會決定任免。工作小組的成員工作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第八第七章 調整條款第25、二十五條 8.1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主動辭職或被公司辭退,公司有權取消其享受當年度月和當年度浮動績效薪酬的權利,固定薪酬固定年薪部分按該月實際工作天數發放。浮動薪酬前期留存公司部分加速發放,由總裁辦公會班子對離職者作出相應的離職評估,確定是否一次性發放;對于當期無法評估的其一部分工作,尚需其后某段時間體現的,進行部分發放,其余部分待全部評估結束后,再行發放。實發固定薪酬=該月應發固定薪酬實際工作天數/月總總工作日第二十六條 8.2 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內退休、死亡,或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其固定薪酬和績效薪酬按該月實際工作天數26、發放,當年度浮動薪酬部分依照其個人實際工作天數期限按比例計算發放,浮動薪酬前期留存公司部分一次性全部發放。高管實發固定應發薪酬=(該月應應發固定薪酬績效薪酬)實際工作天數/月總工作日浮動薪酬前期留存部分實發浮動薪酬=浮動薪酬前期留存部分該崗位當年度應發實際應發浮動薪酬實際工作月數/12第二十七條 8.3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死亡,或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其處理辦法同8.2。8.4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因為工作失誤、瀆職或其他主觀原因對公司造成較大損失,其固定薪酬按該月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公司有權取消其享受當月和當年度浮動薪酬的權利,27、浮動薪酬前期留存部分由公司總裁班子視審計情況決定發放數額,原則上發放比例不超過留存部分的80。實發固定薪酬=該月應發固定薪酬實際工作天數/月總工作日第二十八條 8.5 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嚴重失職、瀆職或因此被判定任何刑事責任,或者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高管高級管理人員人員在任職期間,由于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秘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公司有權取消其該月固定薪酬,不得享受當年、績效薪酬,以及前期留存部分所有浮動薪酬的權利。第二十九條 8.6 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因工作績效突出等原因升至較高級別崗位,自升職之日起,固定28、薪酬按新崗位執行,浮動薪酬部分按新、舊崗位實際應發部分乘以工作月份計算,具體公式如下:。升職員工的浮動薪酬新崗位實際應發浮動薪酬本崗位工作月份/12舊崗位實際應發浮動薪酬本崗位工作月份/12第三十條 8.7 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因工作失職等原因降至較低崗位(若脫離高管高級管理人員系列,則不再按照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辦理),自降職之日起,固定薪酬按新崗位執行,浮動薪酬部分按新、舊崗位實際應發部分乘以工作月份計算,具體公式如下。降職員工的浮動薪酬新崗位實際應發浮動薪酬本崗位工作月份/12舊崗位實際應發浮動薪酬本崗位工作月份/12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29、級管理人員,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因工作績效突出等原因升至較高級別崗位,自升職之日起,固定薪酬和績效薪酬均按新崗位執行。如在一個會計年度中因工作失職等原因降至較低崗位(若脫離高級管理人員系列,則不再按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辦理),自降職之日起,固定薪酬和績效薪酬均按新崗位執行。第九第八章 會計和稅收第三十一條 9.1公司由于實施本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發生的各種直接管理費用由公司承擔,計入公司管理費用。9.2本辦法所適用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取得的各種上述收益應根據國家稅務法律的有關規定依法納稅。第十第九章 特別條款10.17.1 高管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不影響公司根據發展需要30、作出資本調整、合并、分立、資產出售或購買、業務轉讓或吸收,以及其它公司合法行為。公司被收購、合并、分立、減少資本等情形發生時,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是否繼續執行由董事會決定,。有特殊規定或另有規定的除外。有下列情況發生時,公司經董事會通過可延遲、中止或終止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 10.27.2公司被收購、合并、分立、減少資本等情形發生時,高管薪酬激勵計劃是否繼續執行由公司總裁班子決定。有特殊規定或另有規定的除外。10.37.4 有下列情況的發生時,公司經總裁班子通過可中終止高管薪酬激勵計劃: 1、(1)因經營虧損導致破產或解散的; (2)2、企業出現重大違法、違規31、行為;(3)3、公司遭遇突發事件、政策障礙等非正常事件引致兌付壓力;(4)4、總裁班子董事會作出的特別決議。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二條 10.1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三條 10.2本辦法的解釋權歸總裁班子董事會。第三十四條 110.3 本薪酬管理辦法應依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制度建設和經營環境等因素不斷進行修改、完善,以確保本管理辦法的適應性和有效性,具體修改周期由總裁班子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三十五條 110.4本薪酬激勵計劃薪酬管理辦法的修改流程為: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跟蹤本辦法的實施效果,提出年度改進意見并向總裁班子董事會匯報,總裁班子董事會認為有必要修改時可召集總裁班子32、委成員討論具體的修改方案,修改稿由總裁班子董事會最終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執行。第三十六條 1011.5 新辦法自執行之日起,原辦法即宣告失效。本薪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自本薪酬管理辦法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本薪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董事會。如有其他制度與本薪酬管理辦法相抵觸,以董事會裁定結果為準。影響本案實施的因素存在于操作實施過程中,為此,我們應重點關注以下幾點:內部平衡風險:對于方案的定人、定量,盡管采取了公平、公正、謹慎的態度,但在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一些消極的、不滿的因素。為此,公司實施中長期激勵計劃應本著全面規劃、穩妥推進、逐步實施的原則,一開始步子可以33、邁小一點,對象窄一點。對于公司以及下屬企業的管理層在方案的實施前、實施中以及實施后都要進行必要的溝通和說明,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消極或者抵觸情緒的產生,以免引起公司正常經營的波動,破壞了方案激勵效力和設計目的。現金流風險:由于本計劃的激勵額度存在一定幅度的可變性和不確定性,為了避免因公司激勵基金提取不足、受益人集中兌付等可能造成公司短期現金流短缺風險,建議公司應制定完善的激勵基金提取計劃,對于因公司遭遇突發事件、政策障礙等非正常事件引致的兌付壓力,公司總裁班子董事會根據實際狀況有權延遲、中止本計劃。7.2 考核工作較多時,集團可設立專門的項目工作小組,小組由總裁班子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人員組成,工作小組成員由總裁班子決定任免。工作小組的成員應經過專業的培訓。其主要職責和權利是:組織實施本管理辦法,并跟蹤本辦法的實施效果,提出年度/半年度改進意見;對高管薪酬激勵計劃實施過程中的有關疑問做出解釋;定期向總裁班子報告高管薪酬激勵計劃的執行情況;制定與高管薪酬激勵計劃相配套的其它規章制度;有關高管薪酬激勵計劃的其他事宜。7.3 財務部負責本辦法規定之各種薪酬的發放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和權利是:按經總裁班子審批通過的高管薪酬方案進行具體發放;向總裁班子提交高管年度薪酬方案實施的報告;進行財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浮動薪酬延期兌付部分的專項管理;其他職責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