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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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592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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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龍江辰能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為保證股東利益,促進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根據黑龍江辰能集團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投資管理旨在通過規范集團公司的投資行為,建立有效的投資風險防范機制,強化對投資活動的管理,將投資決策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努力實現投資結構最優化和綜合效益最大化。第三條投資管理是指集團公司對本部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事業部的投資行為從立項、論證、實施到回收投資整個過程實施的管理。第四條投資管理遵循保護投資者權益,放開經營權的基本方針,并堅持管理和服務相結合、過程介入和信息共享相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促進企業投資行為健康發展。2、第五條 項目管理是投資管理的主要形式,論證、審核、監控是投資管理的主要內容。第六條 戰略決策委員會是集團公司的非常設機構,其組成人員由公司董事會聘任,戰略決策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具有一票否決權。第七條集團公司設投資管理部,投資管理部是集團公司實施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參與制定集團公司長期產業發展規劃;主持制定年度投資計劃;集團公司本部投資項目的策劃、論證與監管;負責子公司和事業部的投資項目的審查、登記和監管。二、投資第八條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投資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3、。長期投資分為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例如:對外借款、股權、債券、商業票據、期貨、委托理財、基金等。第九條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參股公司、事業部應各自制定產業發展中長期戰略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子公司、事業部年度投資計劃應依照相關管理流程制定(年度投資計劃流程),并報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轉呈投資管理部備案。第十條投資應堅持以戰略為宗旨,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集團品牌為標志,逐步形成主業突出、行業特點鮮明的產業體系。第十一條 投資應符合國家、地區產業政策,以及集團公司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第十二條 投資應經過可行性論證,可行性論證的內容包括國家產業政策分析、行業發展狀況分析、戰略與效益分析、程4、序分析、技術與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風險分析及其它方面的分析。集團公司本部投資可行性論證主要由投資管理部負責,子公司及事業部投資可行性論證主要由投資單位組織進行,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關鍵過程介入,代表集團公司收集相關信息并在集團公司內部審核程序中發表意見??尚行哉撟C力求全面、真實、準確及可行。第十三條 非投資類子公司對外投資總規模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逐步建立、完善和管理集團內部投資信息網絡系統,集團內逐步實現國家政策動向、市場動態、項目合作等信息的共享。三、審核第十五條 按照投資項目下管一級和公司治理的原則,集團公司只直接受理所屬一級全資子公司、事業部的投資申報。其它企業的5、投資項目均按照規定程序,由集團公司外派董事依據集團公司審核意見在其董事會行使表決權。各子公司、事業部涉及重大商機和商秘的投資項目可由集團公司外派董事直接報送集團公司總經理,由集團公司總經理確認在集團公司內部對該類項目的審核或備案管理的流轉程序。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內部的投資管理實行審核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審核制的投資項目包括:1.子公司和事業部年度投資計劃以外的項目;2.全資子公司、事業部單項投資額度在200萬元人民幣(含200萬元)以上的項目;3.控股子公司單項投資額度在50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以上的項目;4.子公司、事業部的所有境外投資與合作項目(包括辦事機構);5.集團公司6、本部直接投資的項目。上述范圍以外的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第十七條依據集團章程及集團公司董事會工作細則,在總經理審核權限范圍以內的投資項目的審核流程為部門初審、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實施;在總經理審核權限范圍以外的投資項目經部門初審后,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后上報集團公司戰略決策委員會或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核、董事長簽署意見后實施。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的投資審核原則:1、符合國家、地區產業政策以及集團公司的長期戰略發展規劃;2、經濟效益良好;3、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程序;4、上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5、法律手續完善;6、與企業投資能力相適應;7、資金、技術、人才、原材料有保證。第十九條 按本制度應上報7、審核的項目,由投資單位在未簽訂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且未發生任何實際投資行為之前,備齊以下資料,全資子公司、事業部經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直接上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由外派董事通過經營管理部上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1、 項目投資申請報告或建議書;2、 投資企業對投資項目的投資決定或決議;3、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4、 有關合同(協議)草案;5、 資金來源及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6、 有關合作單位的資信情況;7、 政府的有關許可文件;8、 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及能力等。第二十條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在收到總經理審核權限范圍以內的項目報批的全部資料后,應組織戰略發展部、8、財務審計部、經營管理部對該項目進行初審,并形成項目初審意見。對初審予以否決的項目,在征求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投資管理部將初審意見書面返回申報單位,并將項目資料納入項目庫管理。申報單位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查一次。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在收到總經理審核權限范圍以外的項目所報批的全部資料后,應組織戰略發展部、財務審計部、經營管理部、專家庫中的有關專家對該項目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對初審予以否決的項目,在征求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后,由投資管理部將初審意見書面返回申報單位,項目資料入項目庫。第二十二條經初審認為可行的在總經理審核權限范圍以內的投資項目,投資管理部在征求主管領導及專9、家庫中的有關專家意見,形成項目投資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核。審核通過的投資項目,審核單位立項,投資管理部將項目資料進入項目庫;審核未通過的投資項目,通知項目申報單位,并將項目資料入項目庫。第二十三條經初審認為可行的在總經理職權審定范圍以外的投資項目,投資管理部在征求有關專家及總經理意見后,形成投資意見,由投資管理部提出召集集團公司戰略決策委員會或董事會召開投資審議會的建議。投資審議會的內容是:查詢項目基本情況,比較選擇不同的投資方案;對項目的疑點、隱患提出質詢;評價項目執行人的資格及能力等;提出項目最終決議。第二十四條董事長根據投資審議會的決議,簽署相關文件。審核通過的投資項目,審核單位立項,集團10、公司投資管理部將項目資料納入項目庫管理;審核未通過的投資項目,通知項目申請人,投資管理部將項目資料入項目庫。第二十五條投資管理部根據審核意見,下達書面批復文件。一般情況下,在收到投資申報單位的上報申請后,應在十五個工作日以內完成項目的審查與批復。第二十六條凡屬于備案的項目,由投資單位在項目實施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提交備案材料,包括商業計劃書、可行性分析報告、投資分析報告、合同、章程等,經營管理部將備案資料轉交投資管理部存檔一份。四、監控第二十七條集團內的項目投資管理實行投資、經營和監管相結合的原則。投資單位對投資項目按照項目管理方式指定項目負責人,做到責、權、利相對等,確保項目11、按計劃實施。第二十八條投資單位在項目正式立項并確定項目負責人后,應再確定一名項目監督人,由項目負責人與投資單位投資項目主管領導簽訂項目責任合同書,項目負責人負直接責任。人員的確定采用投資單位指定項目負責人、審核單位指定項目監督人的原則。第二十九條集團公司本部投資項目的項目監督人由投資管理部的人員擔任。項目監督人的主要職責是:對項目全過程實行跟蹤監管;督促項目負責人加強項目運作管理和資金財務管理;及時發現和向有關領導匯報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建議。第三十條項目負責人應定期將項目進展情況向主管領導和項目監督人做出書面匯報(子公司及事業部的項目匯報資料送達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備案12、,由其轉呈投資管理部的項目監督人),并接受集團公司的審計。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經營管理部對子公司及事業部的重大投資項目進行跟蹤檢查,幫助解決各種實際問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五、責任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外派董事應按照集團公司的審核意見,對投資項目決策表態,不得個人自行表態。對投資項目存在問題故意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集團公司將追究該董事的行政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第三十三條對投資項目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當致使企業資產流失、企業嚴重虧損或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投資項目因決策失誤或審查、把關不嚴,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第三十四條對投資項目的主管領導、負責人、監督人或其它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及法律責任。集團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投資項目的審計監察工作。第三十五條集團公司把子公司及事業部貫徹執行本辦法的情況作為對業務單位負責人及產權代表年度考核內容之一。六、其它第三十六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全資子公司及事業部,其它企業可參照執行。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長簽署后生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