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試行)(1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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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346383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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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 工 安 全 日 志(試行)項目名稱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節選)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2、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第九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并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3、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三)涉及4、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 19 -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試行)日期: 年 月 日 天氣情況: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件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簽字): 今日施工內容序號項目填寫內容今日檢查記錄一班前安全教育和巡查(一)班前會情況(二)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危險事項(三)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四)檢查施工作業人員身心健康狀況二風險辨識(一)風險清單編制情況(二)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三危大工程(一)今日實施的危大工程1.施工現場危大工程范圍2.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5、范圍(二)各危大工程作業前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情況1.專項施工方案交底情況2.安全技術交底情況(三)對照相關標準規范、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檢查執行情況(四)各危大工程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情況(五)各危大工程第三方監測情況(六)各危大工程驗收情況四現場高風險作 業(一)今日現場實施的高風險作業(如高處作業、施工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二)檢查今日實施高風險作業的安全管控措施情況五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 理今日排查新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含已發現但仍未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六一般隱患排查治理今日排查新發現的一般隱患治理情況(含已發現但仍未消除的一般隱患整改進展情況)七事故(險6、情)處 置(一)項目應急救援演練情況(二)事故(險情)應急處置情況1.事故(險情)基本情況2.事故(險情)報告情況3.應急處置情況八從業人員履 職(一)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三)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情況九安全生產整改(一) 今日主管部門檢查發現、責令立即排除的安全事故隱患和問題(二)安全事故隱患和問題整改情況十其他安全管 理(一)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請假情況(二) 是否存在壓縮工期趕工情況(三) 其他情況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項 目 負 責 人(簽字): 日 期7、: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填寫說明及要求一、表頭信息應當填寫當日日期、天氣情況、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等相關信息。二、今日施工內容應當填寫項目當日施工的單位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層段位置、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及進度情況等信息。三、今日檢查記錄(一)班前安全教育和巡查1.班前會情況應當填寫每日開工前召開班前會情況,包括:受教育人員所在班組名稱、各班組受教育人數、教育人姓名、開展安全教育的時間地點等信息。2.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危險事項每日開工前,填寫各班組根據各自崗位特點提前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提醒,讓作業人員知曉當天作業有什么安全8、風險、做好什么安全防護等,確保施工作業人員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護自身安全的情況。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每日開工前,檢查當日所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包括并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工作鞋、防護手套等)、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消防設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檢查臨邊洞口、臨時用電接電線路等重點部位、環節是否處于安全狀態。4.檢查施工作業人員身心健康狀況每日開工前,檢查當日擬作業人員的身體和心理狀況,并對身體狀況不好或受酒精、藥物的作業人員要有相應管理措施。如年紀過大,或有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病史,或身體狀況明顯不良的作業人員等,不能從事高空、高溫、高濕、隧道、有限密閉空間等作業,或9、其他影響身心健康的工作。(二)風險辨識1.風險清單編制情況對項目當日辨識新增的施工安全風險,應當逐項填寫風險名稱、風險描述、危險部位或者危險區域、可能導致后果、風險等級、風險管控措施、排查頻次、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信息,并注明是否納入新編制或者更新后的項目施工安全風險清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工程項目未按規定編制或者更新施工安全風險清單的,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規人員信息和整改結果。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2.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逐項填寫當日在危大工程危險區域以及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10、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新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危險部位或危險區域,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規人員信息和整改結果。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三)危大工程1.今日實施的危大工程對項目當日實施的危大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應當逐項填寫工程名稱以及涉及部位、主要特征等內容。其中工程名稱應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文件規定的范圍填寫;“涉及部位”應當填寫危大工程施工的部位信11、息,如XX單體XX層或XX標高XX標高、XX軸XX軸等;“主要特征”應當填寫危大工程的特征信息,如模板高度、跨度、荷載(設計值)和基坑深度等。2.各危大工程作業前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情況(1)專項施工方案交底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的危大工程,應當逐項填寫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的情況。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未按規定在危大工程作業前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的,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規人員信息和整改結果。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2)安全技術交底情況對項目當日實12、施的危大工程,應當逐項填寫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并注明安全技術交底是否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確認。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在危大工程作業前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規人員信息和整改結果。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3.對照相關標準規范、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檢查執行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危大工程,應當對照相關標準規范、專項施工方案,填寫檢查專項施工方案執行的有關情況。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危大工程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填寫是否已要求立即整13、改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是否及時組織限期整改等情況。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4.各危大工程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危大工程,應當逐項填寫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情況。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的,應當注明是否已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如實記錄緊急情況處置責任人、處置措施、處置結果等。當日處置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處置工作未完成”。5.各危大工程第三方監測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按照規定需要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如第三方監測單位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填寫第三方監測單位向施工單位報告的具體時間、異常14、情形和異常情況的處置責任人、處置措施、處置結果等。第三方監測單位發現異常情況但未按要求向施工單位報告的,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當日處置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處置工作未完成”。6.各危大工程驗收情況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應當逐項填寫驗收情況。驗收合格的,應當注明是否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是否在確認后方進入下一道工序,以及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是否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員。對項目當日實施作業的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危大工程未按規定進行驗收的,如有關人員未簽字確認、未驗收15、或未簽字確認違規進入下一道工序、未按規定設置驗收標識牌等,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規人員信息和整改結果。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四)現場高風險作業1.今日現場實施的高風險作業應當逐項填寫當日施工現場實施的高風險作業,包括高處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大體積混凝土澆筑作業、上下交叉作業、動火作業等。2.檢查今日實施高風險作業的安全管控措施情況應當填寫當日實施高風險作業的安全管控措施和落實情況。(五)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今日排查新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含已發現但仍未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對項目當日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逐項填寫重大事故16、隱患情形、隱患所處部位、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結果等信息。其中隱患情形應當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建質規20245號)的規定;整改責任人應當為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整改措施應當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結果應當如實記錄。當日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對已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且在前期施工安全日志中有記錄,相關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逐項每日跟蹤記錄整改進展情況,直至整改工作完成之日,確保閉環。(六)一般隱患排查治理今日排查新發現的一般隱患治理情況(含已發現但仍未消除的一般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對當日項目專職安全生17、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危大工程、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交叉作業等各類事故隱患(不含重大事故隱患),應當逐項填寫隱患情形、所處部位,隱患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結果等。整改措施應當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結果應當如實記錄。當日隱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對施工安全日志中已有記錄,但整改未完成的隱患,應當逐項每日跟蹤記錄整改進展情況,直至整改工作完成之日,確保閉環。(七)事故(險情)處置1.項目應急救援演練情況項目當日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的,應當填寫演練情況。2.事故(險情)應急處置情況項目當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險情)的,應當填寫以下信息:(1)事故(險情)基本情況包括發生的18、時間(具體到分鐘)、施工部位、發生時的施工情況和作業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等。(2)事故(險情)報告情況包括施工單位現場有關人員向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的時間(具體到分鐘);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時間(具體到分鐘)。(3)應急處置情況包括施工單位是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施工單位應急處置責任人;處置措施和處置結果,如組織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現場人員撤離、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險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等情況。當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應急處置19、工作未完成”。(八)從業人員履職1.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當日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存在無證、持假證、持失效證書上崗等違法行為,應當記錄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并在當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中記錄違法人員信息及處理結果。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當日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特種作業人員存在無證、持假證、持失效證書上崗等違法行為,應當記錄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并在當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中記錄違法人員信息及處理結果。3.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情況對當日項目專職安全20、生產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從業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等危及施工作業安全的行為,應當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違法人員信息和處理結果。(九)安全生產整改1.今日主管部門檢查發現、責令立即排除的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當日項目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檢查發現、責令立即排除的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應當逐項填寫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情形、所處部位以及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期限、整改要求等信息。2.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情況逐項填寫前述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結果以及向主管部門報告整改情況等信息。21、整改措施應當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結果應當如實記錄。當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應當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對施工安全日志中已有記錄,但仍整改未完成的隱患,應當逐項每日跟蹤記錄整改進展情況,直至整改工作完成且向主管部門報告、相關隱患和問題整改實現銷號之日,確保閉環。(十)其他安全管理1.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應當如實填寫當日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到崗履職情況。2.是否存在盲目壓縮工期趕工情況檢查當日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存在盲目壓縮工期趕工情況,應當如實填寫;如果沒有,則填22、無。3.其他情況檢查當日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存在其他關系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情況,應當如實填寫;如果沒有,則填無。二、填寫要求(一)本施工安全日志由施工單位(含總包單位、各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人每日記錄填寫。施工單位在同一個項目配備了多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其履職情況分別記錄各自的施工安全日志,做到每人每天一份日志,簽名后分別上報項目安全負責人。(二)本施工安全日志由施工單位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項目當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1.存在危大工程或超危大工程施工的;2.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23、;3.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部門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停工整改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的;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險情)的。(三)施工安全日志的記錄應當填寫關鍵要點,描述清楚。(四)填寫隱患問題整改和應急處置應當做到內容完整,邏輯清晰,形成閉環。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施工單位還應當另建專門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整改完成一項,銷號一項。(五)當日發生的事情應在當日的施工安全日志中記載,不得后補。記錄時間要連續,從項目開工到竣工驗收止,逐日記載,不得中斷。工程施工有間斷的,應在日志中加以說明,可在停工前最后一天或復工后第一天的日志中描述清楚。(六)施工安全日志在工程項目留檔備查,留檔期限至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應當收集歸檔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