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方案(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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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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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2025年年0 02 2月月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 年)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21-20352035 年年)文文 本本 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21-20352035 年年)目目 錄錄 第一章 總則.1 第一條 規劃背景.1 第二條 法律效力.1 第三條 編制依據.1 第四條 規劃原則.2 第五條 規劃范圍和年限.2 第六條 規劃對象.2 第二章 規劃目標和策略.2 2、第七條 總體目標.2 第八條 規劃布局策略.2 第三章 規劃配置指引.3 第九條 千人指標.3 第十條 班額標準和班級規模.3 第十一條 服務半徑.3 第十二條 建設標準.3 第十三條 學校選址.4 第四章 規劃布局.4 第十四條 幼兒園規劃布局.4 第十五條 小學階段規劃布局.4 第十六條 初中階段規劃布局.5 第十七條 高中階段規劃布局.5 第十八條 其他學校規劃布局.5 第五章“十四五”期間建設.5 第十九條 “十四五”期間建設.6 第六章 規劃實施保障.6 第二十條 加強跟蹤評估.6 第二十一條 加強經費保障.6 第二十二條 強化政策支撐.6 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3、21-2035)1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規劃背景規劃背景 黨的二十大提出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2024 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強調錨定 2035 年建成教育強國目標,以教育強國建設支撐引領中國式現代化。教育布局規劃是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和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浙江教育現代化2035 行動綱要嘉興教育現代化 20354、 行動綱要等文件精神的基本保證。圍繞嘉興“著眼長三角、聚合大嘉興、建強主城區、加快打造長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目標,為積極應對學齡人口數量和規模變化新挑戰,保障市本級高質量教育發展空間,強化與嘉興市本級總體發展定位、產業布局調整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相銜接,完善教育設施建設體系與標準,提高教育設施標準化水平和服務覆蓋能力,結合嘉興市本級實際,按照“擴容優化、節約配置、特色多元、開放共享”要求整合和配置教育資源,特編制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 年)。第第二二條條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本規劃為專項規劃,規劃范圍內的相關建設管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劃的相關規定,并鼓勵進一步5、編制下層次的詳細規劃,以加強建設管理。本規劃未包括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浙江省及嘉興市的有關政策、法律、規范相關條款的規定;任何更改規劃中規定的內容,需依照相關程序的規定進行。第第三三條條 編制依據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4.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 5.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6.浙江教育現代化 2035 行動綱要 7.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 GB50180-2018 8.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9.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 175-2016)10.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建標 156-2016、1)11.浙江省學校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修訂)浙土資發(2007)10號 12.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13.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九年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14.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普通高級中學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15.嘉興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16.嘉興市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年)17.嘉興教育現代化 2035 行動綱要 18.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市區中小學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19.嘉興市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及管理實施辦法(修訂)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7、21-2035)2 20.其他相關法律規范、技術標準及文件等 第第四四條條 規劃原則規劃原則 1.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依據,統籌城鄉教育發展,統一編制教育布局專項規劃。力求教育發展與社會經濟發展相統一,教育設施布局更趨合理。2.需求導向促進公平。以社會對各類教育設施的需求為出發點,遵循現代城市發展規律,對各類教育設施合理布局,實現全民公平享有社會教育的權利。3.整合資源優化結構。積極挖潛現有校舍存量空間,統籌調配不同學段學位資源,主動適應學齡人口錯位達峰變化趨勢,優化規劃布點、擴容優質資源、提質薄弱學校,著力解決部分中小學校仍存在的布局不均衡、發展不平衡短板8、,不斷縮小城鄉、區域和校際差距。4.近遠結合適應發展。堅持可持續發展和學位供需“緊平衡”原則,處理好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的關系,近期以合理增加教育設施總量為主,遠期整體推進教育設施現代化,力求配置規模適應不同時期城市發展需求。5.協調時序分區實施。處理好教育設施建設與城市開發時序的關系,通過教育設施引領城市發展。結合實際情況,分區分步組織實施。第第五五條條 規劃范圍和年限規劃范圍和年限 本次規劃范圍為嘉興市本級,包括中心城區和下轄的鄉鎮,行政區面積約為 986.7 平方公里。規劃期限為 2021-2035 年,與嘉興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年限保持一致。第第六六條條 規劃對象規劃對象 包括學前教育、義9、務教育、高中段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重點為中心城區內的中小學規劃布局。第二章第二章 規劃目標和策略規劃目標和策略 第七條第七條 總體目標總體目標 本次規劃構建“三片區布局、均衡化配置、標準化建設、特色化辦學”的教育現代化總體格局,高水平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高質量推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高層次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的需求,到 2035 年在全省乃至全國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為我市加快打造長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強力支撐。第八條第八條 規劃布局策略規劃布局策略 1.1.就近服務、均衡布局就近服務、均衡布局 基礎教育設施主要服務于 3-18 周歲的適齡人口,作為社區及街道級10、設施,布局上考慮以就近便捷服務為主要導向,與住宅用地分布相結合。通過劃定社區單元,確保規劃教育設施規模與單元規劃人口規模相匹配,如單元內滿足有難度的,可結合行政區劃與相鄰單元統籌,實現區域內總量需求平衡。2.2.擴容優化、區域統籌擴容優化、區域統籌 規劃通過新建、擴建、改造等舉措,優化學校布點、擴大學位供給、提質薄弱學校,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和學校辦學條件同步提升,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1)中心城區優化提升 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3 中心城區因區域人口結構、產業經濟等因素,以及校際間辦學條件和質量差距,存在學位資源結構性不充分不平衡問題。一方面全面11、深入實施教育優質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深化關鍵領域改革,大力補強薄弱環節,進一步提高教育發展均衡度和優質度;另一方面積極挖潛現有校內資源,推動具備建設條件的學校抓緊實施教學樓、學生食堂、體育場等教學生活設施新建及改擴建,不斷緩解學生學習空間,實現學位資源擴容增量。(2)城市新區穩步推進 城市新區嚴格按照規劃測算標準、現行規范要求,結合規劃人口規模,合理設置和布局教育設施,并嚴格對教育設施用地進行控制,同時隨著城市開發建設進度,同步推進學校建設。(3)鄉鎮區域資源整合 全面摸排現有鄉鎮地區中小學校校舍資源潛力,根據學齡人口變化進程,統籌調配不同學段結構性富余用地和資源,推動有條件的鄉鎮學校整合盤活存12、量資源,改造更新現有基礎設施,優化校舍資源配置,提升辦學水平。3.3.近遠兼顧、節約配置近遠兼顧、節約配置 本次規劃銜接嘉興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市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各鄉鎮(街道)國土空間規劃和各單元控規,合理分析城市人口,結合優化后千人指標,通過峰值生源測算,合理配置教育設施,并且預控教育規劃用地,實行彈性控制。近期主要針對現狀缺口較大、服務水平相對較低的地區以及近期城市發展推進較快的區域加快實施建設。第三章第三章 規劃配置指引規劃配置指引 第九條第九條 千人指標千人指標 1.規劃 2025 年的千人指標數值為幼兒園 30 學位/千人,小學 62 學位/千人,初中 25 學位/千人,高中 213、3 學位/千人。2.規劃 2035 年的千人指標數值為幼兒園 27 生/千人、小學 58 生/千人、初中 25 生/千人、高中 25 生/千人。第十條第十條 班額標準和班級規模班額標準和班級規模 1.班額基本為:幼兒園 30 人/班,小學 40 人/班,初中 45 人/班,高中 50人/班。2.標準班級規模基本為:幼兒園宜按 9-12 班規模設置,小學宜按 18-36班規模設置,初中宜按 24-36 班規模設置,九年一貫制學校宜按 18-54 班規模設置,完中宜按 24-60 班規模設置,高中宜按 36-54 班規模設置。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服務半徑服務半徑 幼兒園服務半徑以 300-500 米14、為宜,小學服務半徑以 500-800 米為宜,初中服務半徑以 800-1200 米為宜;九年一貫制學校服務半徑應介于小學和初中之間;高中服務半徑不受限制。城鎮、農村地區學校服務半徑可根據具體情況放寬,以適應學校配套符合居住人口分布的要求。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建設標準建設標準 1.1.幼兒園用地標準幼兒園用地標準 規劃幼兒園建設規模須滿足國家相關規范,如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 年修訂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等標準。2 2.中小學用地標準中小學用地標準 規劃中小學建設規模須滿足國家相關規范15、,如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 號)、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4 浙江省學校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修訂)(浙土資發 200710 號)、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等標準。另一方面,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學校應按照類學校、類學校、類學校進行建設控制,須滿足九年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普通高級中學建設標準(2023 年報批稿)。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學校選址學校選址 1.幼兒園布局應符合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結合人口密度、人口發展趨勢、城鄉建設規劃、交通、環境16、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布點,保障安全。城鎮幼兒園的服務半徑宜為 300500m。城鎮居住小區應按居住區規劃設計配建幼兒園。2.城市義務教育段普通中小學校網點布局應符合下列原則:(1)學生能就近走讀入學;(2)學校應具有較好的規模效益和社會效益;(3)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學校服務半徑要根據學校規模、交通及學生住宿條件、方便學生就學等原則確定。中小學生不應跨越鐵路干線、高速公路及車流量大、無立交設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學。3.高中段學校布局時應選在交通便捷、環境適宜、場地干燥、公共設施比較完善、遠離污染源的地段,并應避開地震斷裂帶、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地區、水壩泄洪區等不安全地帶和高層建筑的陰17、影區,山丘地區的陰坡面等不利于日照地帶;架空高壓輸電線及燃氣管道、通航河道、無防護設施的渠道等不得穿越校區。第四章第四章 規劃布局規劃布局 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幼兒園規劃布局幼兒園規劃布局 1.1.總體規模總體規模 至 2035 年,嘉興市本級幼兒園共規劃 203 所,共提供 5.8 萬個學位,不含規劃預控學校。其中現狀保留幼兒園 139 所,規劃建設幼兒園(含改擴建、規劃遷建、規劃新建,下同)共 64 所。規劃撤并幼兒園共 10 所。2.2.南湖區南湖區 至 2035 年,南湖區幼兒園共規劃 87 所,共提供 2.3 萬個學位。其中現狀保留幼兒園 56 所,改擴建 10 所幼兒園,規劃新建幼兒18、園共 21 所。規劃撤并幼兒園共 7 所。3.3.秀洲區秀洲區 至 2035 年,秀洲區幼兒園共規劃 67 所,共提供 2.1 萬個學位。其中現狀保留幼兒園 53 所,改擴建幼兒園 1 所,規劃新建幼兒園 13 所,規劃撤并幼兒園 1 所。4.4.經開區經開區 至 2035 年,經開區幼兒園共規劃 49 所,共提供 1.4 萬個學位。其中現狀保留幼兒園 30 所,規劃新建幼兒園共 19 所。規劃撤并幼兒園共 2 所。第第十五十五條條 小學階段規劃布局小學階段規劃布局 1.1.總體布局總體布局 至 2035 年,嘉興市本級小學階段共規劃 100 所,共提供 11.5 萬個學位,不含規劃預控學校。19、其中完全小學 72 所、九年一貫學校 26 所、十五年一貫學校 2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63 所,規劃建設學校(含改擴建、規劃遷建、規劃新建,下同)37 所,遠期撤并學校共 14 所。2.2.南湖區南湖區 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5 至 2035 年,南湖區小學階段共規劃 42 所,共提供 5.2 萬個學位。其中完全小學 32 所,九年一貫學校 10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24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18 所。遠期撤并學校共 6 所。3.3.秀洲區秀洲區 至 2035 年,秀洲區小學階段共規劃 34 所,共提供 3.5 萬個學位。其中完全小學 24 所,九年一20、貫學校 10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24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10 所。遠期撤并學校共 4 所。4.4.經開區經開區 至 2035 年,經開區小學階段共規劃 24 所,共提供 2.8 萬個學位。其中完全小學 16 所,九年一貫學校 6 所,十五年一貫學校 2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15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9 所。遠期規劃撤并學校 4 所。第十六條第十六條 初中階段規劃布局初中階段規劃布局 1.1.總體布局總體布局 至 2035 年,嘉興市本級初中階段共規劃 58 所,共提供 6.1 萬個學位,不含規劃預控學校。其中初中 27 所,九年一貫學校 26 所,十五年一貫學校 2 所,完中(初中+高中21、)3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40 所,規劃建設學校(含改擴建、規劃遷建、規劃新建,下同)18 所,遠期撤并學校共 5 所。2.2.南湖區南湖區 至 2035 年,南湖區初中階段共規劃 26 所,共提供 2.8 萬個學位。其中初中 14 所,九年一貫學校 10 所,完中(初中+高中)2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19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7 所。3.3.秀洲區秀洲區 至 2035 年,秀洲區初中階段共規劃 18 所,共提供 1.8 萬個學位。其中初中 8 所,九年一貫學校 10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13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5 所。4.4.經開區經開區 至 2035 年,經開區初中階段共規劃 14 22、所,共提供 1.5 萬個學位。其中初中 5 所,九年一貫學校 6 所,十五年一貫學校 2 所,完中(初中+高中)1 所。其中現狀保留學校 8 所,規劃建設學校共 6 所。遠期規劃撤并學校 5 所。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高中階段規劃布局高中階段規劃布局 1.1.高中階段高中階段 至 2035 年,嘉興市本級共規劃高中 19 所,包括普通高中 16 所、中等職業學校 3 所,共提供 4.7 萬個學位。渡峰期間按學校最大設計規模或者近年招生實際進行設置,最大可提供 5.17 萬個學位。19 所高中現狀保留學校 10 所,規劃建設學校(含改擴建、規劃遷建、規劃新建)9 所。第十八條第十八條 其他學校規劃布23、局其他學校規劃布局 1.1.特殊學校特殊學校 規劃 1 所,為市屬 1 所現狀保留,可提供學位 280 個。按常住人口每 20萬人布局 1 所特殊教育學校的要求,三區均利用現狀義務教育段學校資源各統籌謀劃 1 所。第五章第五章 “十四五”期間建設“十四五”期間建設 嘉興市本級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6 第十九條第十九條 “十四五”期間建設“十四五”期間建設 “十四五”期間建設項目主要包括三類:一類是近期已經開工或即將開工建設的教育設施;第二類是現狀薄弱地區,需優先彌補缺口;第三類為城市近期重點開發建設區域,重點結合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道路沿線改造項目、新供給居住用地等,根24、據地區人口規模及結構特征測算學校建設規模。1.1.幼兒園幼兒園建設建設 “十四五”期間,嘉興市本級建設幼兒園共 49 所,其中南湖區改擴建和新建 21 所,秀洲區 12 所,經開區 16 所。其中部分幼兒園已啟動建設。2.2.小學小學建設建設 “十四五”期間,嘉興市本級建設小學共 13 所,其中南湖區改擴建和新建 6 所,秀洲區 5 所,經開區 2 所。其中部分學校已啟動建設。3.3.初中初中建設建設 “十四五”期間,嘉興市本級建設初中共 1 所,其中經開區新建 1 所。4.4.九年一貫學校九年一貫學校建設建設 “十四五”期間,嘉興市本級建設九年一貫學校共 5 所,其中南湖區新建1 所,秀洲區25、 3 所,經開區 1 所。其中部分學校已啟動建設。5.5.高中高中建設建設 “十四五”期間,嘉興市本級建設普通高中共 4 所、挖潛擴容中等職業學校 1 所。其中部分學校已啟動建設。第六章第六章 規劃實施保障規劃實施保障 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加強跟蹤評估加強跟蹤評估 加強規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監測分析,適時組織規劃實施的階段性評估和總結,分析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制定改進和加強措施。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加強經費保障加強經費保障 落實學前和義務教育以區為主、高中段教育以市為主管理體制,按財力可能對規劃實施予以合理保障。多渠道籌措資金,整合優化資源利用,形成合力,拓寬要素投入保障渠道。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強化政策支撐強化政策支撐 健全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完善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和調整論證制度。充分發揮專項規劃的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優先保障學校規劃選址和土地供應,依法依規加強規劃的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