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的商鋪繳稅、避稅、會計處理等問題研究分析(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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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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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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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租期的商鋪如何繳稅、如何避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免租期的商鋪如何繳稅、如何避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1、什么是免租期、什么是免租期 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都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為理 由,要求房主給客戶一些時間,這段時間房主不收客戶的房租.比如: 如果簽租 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免租期一個月(往往是第一個月),客戶實際只給 房主十一個月的房租。 2、免租期的房產如何繳稅、免租期的房產如何繳稅 免租期期間出租的房產,涉及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 種。在計算申報時,不同的稅種應適用不同的稅法規定。 (1)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2、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 號】第 2 條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 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本 通知自發文之日【2010 年 12 月 21 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 按本通知執行。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免租期期間的房產,視為自有房產繳納房產稅,不按出租 的房產繳納房產稅。文件盡管規定按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但根據房產稅暫行條 例第 3 條的規定,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2)營業稅 免租期期間的房產如何繳納營業稅,目前稅務總局尚未出臺專門的文件予以明 確,但中華3、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 52 號令】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時間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實施細則第 24 條規定:條 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 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 天。第 25 條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 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 免租期內, 由于承租方尚未達到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 出租方不產生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但如果租賃合同既規定了免租期,又約定承租 方提前支付房租的,應在實際收到預收租金的當天按實際收到的租金交納營業 稅。 根據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相關規定,出租方還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稅基, 按適用稅(費)率計算、申報、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企業所得稅 免租期期間的房產如何繳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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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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