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綜合體規劃設計管控要點(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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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儒***
編號:139419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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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達商業綜合體規劃設計管控要點 1 (一)安全管控要點 總體要 求 1 設計說明中應明確表述“符合國家、地方、萬達集團現行相關 規范及標準要求” 。 2 應按模板要求編制完成萬達廣場消防及安全設計專篇 3 總平面圖應明確表示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場地。 消防疏 散 平面布 置 3 疏散寬度是否符合萬達安全管控要求, 并提供疏散寬度計算表。 4 室內步行街公共區首層任一點至直通室外的最近疏散門的距離 不宜超過60m,二層及以上各層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入口的距離不 宜大于 37.5m。 5 室內步行街兩側商鋪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高層不應 大于 20m,多層不應大于 22m。主力店、次主力店、超市內2、任一 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 37.5m。 6 每個觀眾廳的人員疏散出口不應少于 2 個,當觀眾廳面積大于 400 時,不應少于 3 個 7 購物中心上部塔樓的疏散樓梯應獨立設置。 8 購物中心的員工宿舍,應布置在商管用房內,不允許放于地下 建筑內。 9 購物中心消防控制室應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 10 室內步行街首層應按安全區考慮,步行街公共區域按一個防煙 分區、一個防火分區考慮。 消防構 造 平面布 置 11 步行街商鋪與步行街走道間應設置不小于耐火極限 1.00h 的防 火分隔或采用設有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的防火玻璃與走 道或步行街進行分隔。 12 次主力店應采用 3.3、00h 的墻體與相鄰商鋪分隔,面向步行街一 側應采用耐火極限 2.00h 的分隔物進行分隔;當面向步行街一 側采用防火玻璃時,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冷卻系統保護,且設 計噴水時間大于 2.0h. 13 步行街對于餐飲類商鋪,建筑面積不宜大于 500m,使用燃氣 等明火的廚房和備餐區與營業區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 的墻體和乙級防火門進行分隔;當建筑面積大于 500m 時, 廚房和備餐區與營業區之間應采用 2.00h 防火墻及甲級防 火門進行分隔, 14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 火隔墻,每間商鋪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 300 。建筑面積大于 300 的商鋪應采用 3.00h 的防火墻分隔。相鄰商鋪之間面向 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于 1.00m、耐火極限不低于 1.00h 的實體墻。 萬達商業綜合體規劃設計管控要點 2 消防 構造 平面 布置 15 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