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式酒店服務公寓經營模式探討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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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55745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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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式服務公寓 經營模式探討 部門: 現代服務業部 酒店與酒店式服務公寓的區別 比較項目 酒店 酒店式服務公寓 客戶群體 散客為主 商務客人 旅行者 會議團隊 固定客戶為主 CEO 級別人士(常駐需求) 外企高管(中長期居住需求) 跨國公司外派高級經理 各國使館及領事館工作人員 攜家帶口的外企技術人員 高收入的當地居民和私營業主 居住時間 日租 中長期居住時間 主要以1個月、6個月、1年為主 地理位置 根據品牌定位,可選擇任何城市商務區, 旅游目的地,度假區域等。 僅限大中城市中心商務區域 品牌定位 星級評定:一星至五星 不分星級 房型面積 以五星級為例: 標準間 40 平方米 套房 80 平2、方米 沒有廚房及起居室 單床間 45-55 平方米 一居室 65-75 平方米 二居室 105-115 平方米 三居室 120-130 平方米 設置廚房及起居室 廚房配備設施完備的電器及全套餐具 配套設施 餐廳(全日制、中西餐廳) 宴會及會議設施 健身設施及游泳池 咖啡廳(小型餐廳) 健身設施及游泳池,兒童樂園, 節省了35%-40%的配套設施面積 服務特色 全方位24小時的酒店服務 除了全方位24小時的酒店服務,還包括: 社區聚會 幼兒看護 酒店式服務公寓的優勢 1. 抗風險能力強。 在金融危機或經濟發生波動時,由于其主要以長期租客為主,酒店式服務公寓抗風險能力比酒店更強。 2. 成本較低,3、經營業績佳 與酒店成本相比,酒店客房數與員工配比數1:1.5,而酒店式服務公寓在1:0.5甚至更少。 酒店GOP在20%-40%, 酒店式服務務公寓在55%-70%。 3. 空間利用率更高。 由于酒店服務式公寓配套設施減少,使得空間利用更加有效。 4. 租期靈活,可以出售。 酒店服務式公寓可以日租也可以月租,物業銷售時,也可以以單獨產權去銷售。 經營模式總結 1. 傳統純管理模式(不接受散售) 管理方式 已洽管理公司 開發商持有物業 開發商與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合同進行管理 管理方提供專業酒店服務標準 奧克伍德、輝盛、豪生國際、雅 詩閣、御庭酒店、香港逸蘭酒店、 莎瑪 2. 產權式酒店管理模式 管理方式 已洽管理公司 開發商不持有物業,散售物業給小業主,小業主委托 給指定的酒店經營公司經營 開發商成立獨立的酒店經營公司,通過酒店經營給 予小業主3-6%/年不等的租金回報 成立后的酒店管理公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