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正***
編號:174364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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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租 賃賃 合合 同(餐飲)同(餐飲) 1. 出租物業 2. 租金及管理費 3. 租期,交付物業的日期 4. 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所有權 5. 公用事業 6. 保險及修復建筑物的要求 7. 不受干擾 8. 無其他競爭餐館 9. 招牌及改建 10. 抵押 11. 用途、轉讓、分租續約優先權及優先購買權 1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13. 登記、印花稅及其它稅款 14. 糾紛的解決 15. 本合同的更改 16. 通知 17. 保密 18. 不可抗力和征收 19. 利益抵觸 20. 代位權利 21. 唯一合同 22. 無中介人 23. 合同生效 附件一: 用紅線框出來的場地位置圖 附件二: 使用權2、 附件三: 透視圖及餐廳外圍店標、招牌圖 附件四: 甲方和乙方的證件 附件五: 公用事業、場地交接條件及工程技術要求 租租 賃賃 合合 同同 本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訂于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是中國法人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1出租物業 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紅線圖中標明的場地(以下簡稱“場地”), 由乙方改建并經營餐廳(以下簡稱“餐廳”)。米,沿街寬 米,深度至少 米 (上述所有長度均由建筑物內部或內墻起計)。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使用場地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地方及3、附屬設施, 包括外墻, 附件二和 附件五的工程技術要求和附圖的內容。場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屬設施在本合同中合稱為 “出租物業” 。 2租金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 日免租裝修期(自雙方移交場地之日起計) 。如乙方在場地移交第 日內開業,則自開業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廳在出租物業場地移交 45 日內 開業,則應自場地移交第 46 日起按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補償費,除非附件三的透視圖(以下 簡稱“透視圖”)中所示的所有招牌于該日仍未獲有關的審批部門正式批準。(詳見本合同第 12.3 條)。 乙方從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繳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費)(以下簡稱“租金”): 在租期內,我司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費)人民幣 元; 該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場地移交書 天內,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 作為合同保證金,該合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 2 個月作租金和管理費扣除(多除少補)。 乙方應于每月 5 日前(如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