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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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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輕資產模式下整體商業光環境設計標準Overall Commercial Lighting Environment Design Standard in an Asset-Light Mode2015-11目錄建筑部分1附表1: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建筑部分)設計管控要點3景觀部分4附表2: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景觀部分)設計管控要點6室內部分7附表3: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室內部分)設計管控要點9本標準用詞說明:11附錄1術語12(一) 建筑部分(1)應根據城市規模及背景環境亮度制定建筑平均亮度。泛光照明建筑平均亮度標準控制范圍見表1。表1 不同城市規模及背景環境亮度下泛光照明建筑平均亮2、度控制范圍-A(cd/m2)城市規模低亮度環境區中等亮度環境區高亮度環境區一線城市7913192225二線城市5910192025三線城市(3A)478141520三線城市(3B、3C)35691015注:亮度環境區釋義見附錄1術語。(2)建筑外立面照明宜采用泛光與局部重點裝飾照明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表現立面結構轉折及裝飾肌理。不同立面亮度宜有所區別,主要臨街面與次要臨街面亮度對比宜控制在35,建筑外立面不應存在暗區。(3)入口應采用內透照明,雨棚應強化照明。(4)廣告牌匾(LOGO)應采用自發光照明。(5)應充分利用入口、底商櫥窗的內透及廣告牌匾照明形成整體立面照明效果。入口、底商櫥窗的內透光3、源色溫應以暖色光(入口(重點照明)立面(局部重點照明)入口(內透)櫥窗立面,亮度控制范圍見表2。表2 建筑各部分平均亮度控制范圍(cd/m2)建筑部位平均亮度備注最大亮度限值廣告、牌匾(LOGO)面積S0.5m21633A建議值1000S2m2800S10m2600S10m21419A400入口(重點照明)68A標準值立面(局部重點照明)29A標準值入口(內透)35A標準值櫥窗24A建議值注:A為建筑平均亮度。(6)應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208)中對光污染的控制要求,避免對周邊居民、行車、行人產生干擾。附表1: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建筑部分)設計管控要點管控分項序號4、夜景照明專業管控要點備注交底確認設計自檢規劃院審核(一)規劃設計管控要點效果要求1建筑外立面照明宜采用泛光與局部重點裝飾照明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表現立面結構轉折及裝飾肌理。ooo2入口應采用內透照明,雨棚應強化照明。ooo3建筑外立面不應存在暗區。4廣告牌匾(LOGO)應采用自發光照明。ooo5應充分利用入口、底商櫥窗的內透及廣告牌匾照明形成整體立面照明效果。ooo6入口、底商櫥窗的內透光源色溫應以暖色光(入口(內透)入口(重點照明)立面(局部重點照明)立面櫥窗。ooo8應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208)中對光污染的控制要求,避免對周邊居民、行車、行人產生干擾。ooo亮/照5、度設計要求1應根據城市規模及背景環境亮度制定建筑平均亮度(cd/m2),泛光照明建筑平均亮度控制范圍見表:城市規模低亮度環境區中等亮度環境區高亮度環境區一線城市7913192225二線城市5910192025三線城市(3A)478141520三線城市(3B、3C)35691015標準值ooo2建筑不同立面亮度宜有所區別,主要臨街面與次要臨街面亮度對比宜控制在35。標準值ooo3立面局部重點照明宜為建筑平均亮度的2-9倍。標準值ooo4廣告牌匾(LOGO)平均亮度控制范圍(cd/m2):建筑部位面積平均亮度最大亮度限值廣告、牌匾(LOGO)S0.5m21633A1000S2m2800S10m266、00S10m21419A400注:A為建筑平均亮度。建議值ooo5入口亮度應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3-5倍。標準值ooo6櫥窗宜為建筑平均亮度的2-4倍。建議值ooo第16頁共 10 頁(二) 景觀部分(1)景觀各區域應運用立桿燈、旗桿燈、草坪燈分層次照明的方式,分別針對廣場區域、建筑周邊區域、景觀過渡區域照明;應合理控制立桿燈高度及組合方式,盡量采取中等高度立桿,避免對建筑立面照明產生干擾影響;雨棚、主入口區域應通過提升照度進行強調。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見表3。表3景觀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lx)類型雨棚下地面區域主入口區域建筑周邊區域廣場區域景觀過渡區域一線城市50080015027、00臨主干道120150大751002040臨次干道及其他130140中5080小5080二線城市400600100150臨主干道110130大751001030臨次干道及其他100110中5080小5080三線30050080120臨主干道90100大5080520臨次干道及其他8090中5080小3050注:以上區域均勻度應不小于0.4。(2)主雕塑應采用重點照明。(3)過渡區域景觀小品(包括小雕塑、城市家具、花壇等)宜重點照明。(4)樹木可設置投光、裝飾燈串等形式的照明。(5)宜通過臨時照明的形式突出開業、節日慶典、大型活動的熱烈氛圍,臨時照明的方式鼓勵多樣化,應著重考慮形式特色、視線吸8、引、參與互動。安全性上,照明器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燈具防護等級不得低于IP65,燈具安裝距地面不得低于2.5m,且應做好遮擋、防護措施,其他要求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的要求。以上各景觀要素亮度控制范圍建議見表4。表4景觀要素平均亮度控制范圍建議(cd/m2)景觀小品35A樹木35A主雕塑57A環境標識牌414A臨時照明825A注:A為建筑平均亮度。(6)應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208)中對光污染的控制要求,避免對周邊居民、行車、行人產生干擾。附表2: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景觀部分)設計管控要點管控分項序號夜景照明專業管控要點備9、注交底確認設計自檢規劃院審核(一)規劃設計管控要點效果要求1景觀各區域應運用立桿燈、旗桿燈、草坪燈分層次照明的方式,分別針對廣場區域、建筑周邊區域、景觀過渡區域照明。ooo2應合理控制立桿燈高度及組合方式,盡量采取中等高度立桿,避免對建筑立面照明產生干擾影響;ooo3雨棚、主入口區域應通過提升照度進行強調。ooo4主雕塑應采用重點照明。ooo5過渡區域景觀小品(包括小雕塑、城市家具、花壇等)宜重點照明。ooo6樹木可設置投光、裝飾燈串等形式的照明。ooo7宜通過臨時照明的形式突出開業、節日慶典、大型活動的熱烈氛圍,臨時照明的方式鼓勵多樣化,應著重考慮形式特色、視線吸引、參與互動。ooo9應符合10、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208)中對光污染的控制要求,避免對周邊居民、行車、行人產生干擾。ooo亮/照度設計要求1.1景觀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見表:標準值ooo2各景觀要素亮度與建筑平均亮度關系的平均亮度控制范圍建議如下:2.1樹木亮度宜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3-5倍。建議值ooo2.2景觀小品亮度宜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3-5倍。建議值ooo2.3主雕塑亮度宜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5-7倍。建議值ooo2.4環境標識牌亮度宜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4-14倍。建議值ooo2.5臨時照明亮度宜達到建筑平均亮度的8-25倍。建議值ooo安全要求6臨時照明照明器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燈具防11、護等級不得低于IP65,燈具安裝距地面不得低于2.5m,且應做好遮擋、防護措施,其他要求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的要求。ooo(三) 室內部分(1)室內照明應采用功能性照明與裝飾性照明相結合的方式,功能照明可采用筒燈、格柵燈、燈槽等形式;裝飾照明可對入口、天花、欄桿、欄桿側板、扶梯側板及底板等區域進行重點照明,裝飾燈帶、燈槽應做到效果均勻,不得有明顯光斑,應做到“見光不見燈”。于室外可見的內透部分的照明,其室內平均垂直照度應控制在300400lx,以保證建筑外立面入口內透照明效果突出。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見表5。表5室內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lx12、)中庭主力店入口步行街通道入口門廳扶梯廳及電梯前廳公共衛生間連廊、公共走廊45060030040025030015020010015010015080100(2)室內光源色溫宜以暖色及中間色光(5300K)為主,于室外可見的內透部分的照明光源色溫應以暖色光(3300K)為主,光源顯色性(Ra)應80。(3)中庭區域照明應充分利用透明采光頂將天然光引人室內,采光頂應兼具地面功能性照明及表現采光頂自身造型結構、空間美感的裝飾性照明。(4)應充分利用店鋪的內透、櫥窗、廣告牌匾等形成室內整體照明效果。(5)宜通過臨時照明的形式突出開業、節日慶典、大型活動的熱烈氛圍,裝飾照明可設置于欄桿、扶梯側板、中庭13、等位置,鼓勵采用豐富材質及多樣化的設置方式,如落地式、懸掛式、附著式等。(6)受建筑天然采光影響的中庭及步行街的公共照明應進行智能化控制,設置營業前準備時段、營業(白天晴天)時段、營業(夜間及陰雨天)時段及閉店后保潔時段4種模式;裝飾性照明設置營業時間(開)及非營業時間(關)兩種模式。各模式照度標準見表6。表6萬達廣場室內中庭及步行街通道智能分模式控制照度標準值(lx)運營模式中庭步行街通道營業前準備階段1001255075營業(白天晴天)時段200250125150營業(夜間及陰雨天)時段450600250300閉店后保潔時段1001255075(7)閉店后的保安照明利用應急照明回路,應急照14、明和裝飾性照明必須分別獨立回路控制。(8)供繼續營業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9)安全性上,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的照明,水平疏散通道不應低于11lx,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于21lx,垂直疏散區域不應低于51lx。附表3:萬達輕資產夜景照明專業(室內部分)設計管控要點管控分項序號夜景照明專業管控要點備注交底確認設計自檢規劃院審核(一)規劃設計管控要點效果要求1室內照明應采用功能性照明與裝飾性照明相結合的方式,功能照明可采用筒燈、格柵燈、燈槽等形式;裝飾照明可對入口、天花、欄桿、欄桿側板、扶梯側板及底板等區域進行重點照明。ooo1.1裝飾燈帶、燈槽應做15、到效果均勻,不得有明顯光斑,應做到“見光不見燈”。ooo1.2于室外可見的內透部分的照明,其室內平均垂直照度應控制在300400lx,以保證建筑外立面入口內透照明效果突出。ooo2室內光源色溫宜以暖色及中間色光(5300K)為主。ooo2.1于室外可見的內透部分的照明光源色溫應以暖色光(3300K)為主,光源顯色性(Ra)應80。ooo3中庭區域照明應充分利用透明采光頂將天然光引人室內,采光頂應兼具地面功能性照明及表現采光頂自身造型結構、空間美感的裝飾性照明。ooo4應充分利用店鋪的內透、櫥窗、廣告牌匾等形成室內整體照明效果。ooo5宜通過臨時照明的形式突出開業、節日慶典、大型活動的熱烈氛圍,16、裝飾照明可設置于欄桿、扶梯側板、中庭等位置,鼓勵采用豐富材質及多樣化的設置方式,如落地式、懸掛式、附著式等。ooo6受建筑天然采光影響的中庭及步行街的公共照明應進行智能化控制,設置營業前準備時段、營業(白天晴天)時段、營業(夜間及陰雨天)時段及閉店后保潔時段4種模式;裝飾性照明設置營業時間(開)及非營業時間(關)兩種模式。ooo亮/照度設計要求室內各區域維持平均照度控制范圍:中庭主力店入口步行街通道入口門廳扶梯廳及電梯前廳公共衛生間連廊、公共走廊45060030040025030015020010015010015080100標準值ooo萬達廣場室內中庭及步行街通道智能分模式控制照度標準值:運17、營模式中庭步行街通道營業前準備階段1001255075營業(白天晴天)時段200250125150營業(夜間及陰雨天)時段400500250300閉店后保潔時段1001255075標準值ooo安全要求1閉店后的保安照明利用應急照明回路,應急照明和裝飾性照明必須分別獨立回路控制。ooo2供繼續營業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應低于一般照明照度的10%。標準值ooo3安全性上,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的照明,水平疏散通道不應低于11lx,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于21lx,垂直疏散區域不應低于51lx。標準值本標準用詞說明: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8、1、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不得”;2、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采用“宜”;3、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附錄1術語1. 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通常由投光燈來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標,使其照度比其周圍照度明顯高的照明。2. 內透光照明lightingfrominteriorlights利用室內光線向室外透射的照明方式。3. 重點照明accentlighting為提高特定區域或目標的照度,使其比周圍區域亮的照明。4. 照度illuminance表面上一點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該點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該面元19、面積dA之商,即E=d/dA該量的符號為E,單位為lx(勒克斯),1lx=1lm/m2。5. 亮度luminance由d/(dAcosd)定義的量,即單位投影面積上的發光強度,其公式為:L=d/(dAcosd)式中d由指定點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體角d內傳播的光通量;dA包括給定點的光束截面積;光束截面法線與光束方向間的夾角。該量的符號為L,單位為cd/m2(坎德拉每平方米)。6. 色溫colourtemperature當光源的色品與某一溫度下黑體的色品相同時,該黑體的絕對溫度為此光源的色溫度。該量的符號為Tc,單位為K。7. 環境區域environmentzones為限制光污染,根據環境20、亮度狀況和活動的內容,對相應地區所作的劃分。低環境亮度區是如鄉村的工業或居住區等;中等亮度環境區是如城郊工業或居住區等;高亮度環境區是指如城市中心和商業等。8. 維持平均照度maintainedaverageilluminance照明裝置必須進行維護時,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值。9. 平均亮度/建筑平均亮度/亮度關系比值average luminance/building average luminance/luminance ratio平均亮度是指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明亮程度,單位是坎德拉每平米(cd/m2);建筑平均亮度是指建筑各部分(立面、入口、櫥窗等)表面上的平均明亮程度,單位坎德拉每平21、米(cd/m2),本標準中用大寫字母“A”表示;亮度關系比值是以建筑平均亮度(A)作為基準而建立的各部分亮度與建筑平均亮度(A)之比。10. 整體商業光環境overall business lighting environment是指商業功能需求下各構成要素照明間形成的亮照度、光色、動態、圖示、照明手法的秩序關系。其構成要素包括:建筑(立面、入口、櫥窗等)、景觀(廣場、綠化、小品雕塑等)、標識(廣告、牌匾/LOGO等)、裝飾(設置于建筑立面、開放空間的裝飾物、獨立裝置等)。11. 整體商業光環境構成要素overall business lighting environment constitu22、ent elements11.1建筑構成要素Building elements11.1.1廣告、牌匾(LOGO)advertising, plaque(LOGO)設置于建筑立面、入口上方建筑頂部及底商門頭上方等位置,用于宣傳、展示商業、商品信息。11.1.2入口entrance一般設置兩處主入口,使用大面積玻璃幕墻或結合裝飾結構,是建筑內部與外部連通的區域。11.1.3立面facade指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間直接接觸的各個界面的總和。11.1.4櫥窗display window設置范圍位于建筑1層位置,為連續通透的玻璃幕墻,用于展示及陳列商品。11.2景觀構成要素landscape elemen23、ts11.2.1雨棚下地面區域under the canopy area指雨棚垂直投影在地面的范圍。11.2.2主入口區域mainentrancearea指雨棚外向周邊延伸約5米的范圍。11.2.3廣場區域square area指建筑主入口前方的無綠化種植的大片開敞空間。11.2.4建筑周邊區域building perimeter area指立面到道旗燈的近建筑區域。11.2.5景觀過渡區域landscape transition area指道旗燈到紅線之間的帶狀廣場區域。11.2.6景觀小品landscape sketch指放置在室外環境中的藝術品。包括雕塑、工藝品、攝影、書法、繪畫等等。124、1.2.7主雕塑main sculpture指開放空間中臨近主要城市道路交叉口區域設置的雕塑,一般位于一側建筑主入口前轉角綠地內。11.2.8環境標識牌environmental identification card指在開放空間中為引導方向及行為而標示的標識牌,包括建筑物指引牌、多向指示牌、建筑物說明牌、戶外空間功能說明牌、戶外宣傳告示牌等。11.2.9臨時照明temporary lighting指設置于建筑外立面及開放空間中的臨時性的照明設施,包括裝飾燈飾(燈串/網等)、燈光雕塑/裝置、投影及其組合變形等方式,以裝飾美化環境、活躍商業氛圍。11.3室內構成要素landscape elements11.3.1中庭指建筑內部通層的庭院空間。11.3.2各大主力店入口位于室內步行街兩側主力店鋪前2m范圍內。11.3.4室內步行街環繞商場且兩側均分布商業店鋪的走廊。11.3.5入口門廳商場與外部空間連通的區域。11.3.6扶梯廳及電梯廳扶梯及電梯前的開敞區域。11.3.7公共衛生間一般每層設置兩處公共衛生間,位于商場兩側并呈對角線分布。11.3.8連廊、公共走廊連通各區域的廊道及各空間之間的過渡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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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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