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市順德中心城區總體規劃方案文本說明書(1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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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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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順德中心城區總體規劃規劃適用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根據順德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組織編制佛山市順德中心城區總體規劃(以下簡稱本規劃)。本規劃適用范圍為佛山市順德中心城區(含大良街道辦、容桂街道辦、倫教街道辦),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依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二條的規定,按本規劃執行(正文中字體如此標識的部分為本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原順德市中心城區總體規劃(1995-2010 年)等有關規劃與本規劃沖突之處,均應以本規劃為準。規劃期限本次佛山市順德中心城區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遠期)為 2020 年,其中近期建2、設規劃為 2005 年;2020 年以后為遠景規劃。規劃指導思想1. 本規劃依據珠江三角洲區域整體協調發展的要求,從構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廣佛都市區的角度出發,注重研究順德與區域其它城市之間的協調統籌,尤其是順德中心城區和廣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門等之間的關系。2. 本規劃從建設、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發,全面貫徹發展和建設多級格局組團城市(即“25”組團模式)的理念,特別是要著力將順德中心城區(即大良容桂組團)打造為大佛山兩個百萬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區之一。3. 本規劃從順德區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區域和城市發展的可能性,合理確定順德中心城區的城市性質、發展空間和發展規模。研究在不同3、階段的順德中心城區動態發展,確定規劃遠期與近期的城市合理規模和城市形態。4. 本規劃注重經濟和產業的變化對城市發展的作用,樹立工業立區的經濟發展指導思想,大力發展第二產業;同時積極發展商貿流通業、旅游業等第三產業,合理調整現有中心城區內的各項產業布局,確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區和用地布局,為發展各項產業提供支持。做好大良、容桂、倫教現有的空間形態的整合,做到優勢互補,整體效益最優。5. 本規劃充分利用順德中心城區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環境等自然條件,突出城區特色和風貌,正確處理好城區人工環境和自然環境的關系,融城區于自然環境之中,建造具有優美的人居環境的濱水花園式城市。規劃編制重點1. 根據大佛山市區劃調整和區域綜合交通條件的變化,結合珠江三角洲良好的發展機遇,明確順德中心城區的城市性質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內和大佛山市域內的定位和職能;進一步明確順德中心城區的大良、容桂、倫教等三街區各自的職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