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20年浙江省鳴鶴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文本說明書(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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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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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鳴鶴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09 年 06 月 19 日(圖片尺寸超大)規劃文本1規劃總則1.1規劃目的為保護和利用鳴鶴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的風景名勝資源,為撫育和發展風景區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 為慈溪市發展旅游和第三產業能夠科學和有序地進行, 特制定本規劃。1.2規劃依據1. 國務院批轉國家城建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報告”的通知(國發198938 號文件);2.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國發198576 號文件);3. 建設部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實施辦法(1987 年 8 月 15 日);4. 建設部: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規定(建設部建城1993848 號文件);5.2、 建設部:中國風景名勝形勢與展望綠皮書 (1994 年 3 月 4 日);6. 國務院:中國 21 世紀議程(中國 21 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1994 年 3 月25 日;7. 國務院辦公廳文件: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辦199523號文件);8.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1996 年 7 月 8 日);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10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 年 11 月 19 日);11. 國務院關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國發199713 號);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84 年 9 月3、 20 日)13.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1997 年 12 月 31 日);14. 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管理條例; (1999 年 7 月 30 日);15. 慈溪市城市總體規劃;16. 鳴鶴鎮總體規劃;17. 慈溪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8. 慈溪市城鎮體系規劃;19. 國家標準風景名勝規劃規范(GB50298-1999)。1.3規劃指導思想和原則1.3.1規劃指導思想認真貫徹環境保護國策和執行“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方針;充分發揮鳴鶴上林湖風景名勝區的區位和風景資源等優勢條件, 以市場經濟為指導大力發展旅游業,促進市、鎮第三產業全面發展, 加速慈溪市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進程。1.3.2規劃原則1. 堅持保護第一在對風景區資源與環境全面保護的前提下, 規劃有“度”有“序”地進行合理開發, 保證風景資源永續利用。2. 發揮資源特色在充分研究風景資源的基礎上, 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