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生鮮超市商品變價和價格標識(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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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大寶
編號:27231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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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生鮮超市運營管理制度促銷方案培訓課件資料
1、商品變價和價格標識一商品變價作業1.目的與適用范圍: 明確規范賣場商品變價作業流程,使門店變價有所依循。 本作業流程適用于北京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下屬各門店。2.店內變價范圍:2.1食品部、百貨部、蔬果南北干貨、水產肉品干貨、凍品等商品。3.職責:3.1店長:3.1.1審批門店權限以內的變價申請單。3.1.2負責店內總體毛利的把關。3.2生鮮、食品、百貨部經理:3.2.1審批相關部門變價申請單。3.2.2負責該部門總體毛利的把關。3.3生鮮、食品、百貨部主管:3.3.1變價商品提報及單據填寫。3.3.2負責該組總體毛利的把關。3.4 ALC組:3.4.1 執行電腦變價錄入。3.5美工組:3.52、.1 POP制作。4.基本要求:4.1 DM商品不可變價(刊登錯誤除外,需有采購通知)。4.2特殊商品不可變價(例如供應商地區性統一價格,需有采購同意)。4.3任何人不得擅自變價,必須填寫變價單,經審批后,方可變價。4.4變價商品需填寫變價申請單,主管或經理不得超越權限簽字審批。4.5變價后的價格是以售價為基礎折數計算。4.6變價商品售賣完畢后,將此商品價格變回原價。4.7允許變價條件:4.7.1店內促銷商品。4.7.2庫存過高或銷售不佳造成積壓商品。4.7.3殘次/破包商品或樣品、樣機商品。4.7.4不可退的清倉過季商品。4.7.5經過市調后采購同意變價商品。4.7.6快訊作業下傳失敗或資料3、錯誤商品。5. 商品變價作業流程:序號活動責任部門/人員執行部門/人員依據文件形成文件相關部門說明是否店長審批更換舊卡或POP制作POP列印價格卡ALC變價經理審核填寫變價申請提報變價商品5.15.25.35.45.55.65.75.8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店長ALC組ALC組美工組各部主管生鮮主管食品主管百貨主管生鮮主管食品主管百貨主管生鮮經理食品經理百貨經理生鮮經理食品經理百貨經理店長ALC文員ALC文員美工組員各部組員變價審批權限變價審批權限商品變價單商品變價單商品變價單新價格卡新POP商品變價單商品變價單商品變價單10內店長審批10以上4、采購經理審批6. 商品變價作業流程描述:6.1相關部門主管填寫商品變價單。6.2相關經理審批后簽字確認變價審批權限。6.3門店店長審批后簽字確認變價審批權限。6.4 ALC執行變價電腦錄入。6.5 ALC列印新的價格卡后交相關主管。6.6美工組制作POP后交相關主管。6.7相關部門主管應該確實更換價格卡或POP。7.變價審批權限:7.1店長10(含10)以內。7.2變價10以上由采購經理同意簽核(原則上從總部系統界面操作)。7.相關記錄:7.1變價申請單附件一北 京 華 聯 綜 合 有 限 公 司商 品 變 價 單部門: 組別: 日期: 年 月 日貨號商品描述進價原售價變更售價變價原因申請人部5、門經理(或采購)店長ALC 此單進價由ALC協助與采購或總部信息部聯系填寫,錄入完畢后,第一聯返還給樓面部門,第二聯ALC存檔。北 京 華 聯 綜 合 有 限 公 司商 品 變 價 單部門: 組別: 日期: 年 月 日貨號商品描述進價原售價變更售價變價原因申請人部門經理(或采購)店長ALC 此單進價由ALC協助與采購或總部信息部聯系填寫,錄入完畢后,第一聯返還給樓面部門,第二聯ALC存檔。二貨價卡、標簽作業1.目的與適用范圍: 明確規范商品標識,方便顧客選購及收銀結帳時掃碼作業有所依循。 本作業程序適用于北京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下屬各門店。2.術語:2.1貨價卡:標識商品品名、產地、等級、規格6、及零售價的卡片。 (通常為49公分,顏色區分為紅、綠、蘭三種)2.2標簽:用于散裝稱重商品,由電子稱計價之后自動打印(或稱生鮮稱重標簽),另一種由ALC或收貨部打印的價簽。(或稱店內條形碼)。3.職責:3.1生鮮/食品/百貨部3.1.1所有賣場陳列的商品都必需要有價格標示,如POP或貨價卡,每個單品品項需要維持最少一個貨價卡的標示,方便顧客選購。3.1.2部門主管要訓練所屬員工,隨時補齊商品貨價卡,保持完整無缺,并于快訊換檔時,正確的回收及更換促銷商品的貨價卡及POP,保證標識的價格與結帳時的價格一 致。3.1.3部門經理必需監督各組日常貨架卡的更換及換檔日貨價卡更換是否確實,換檔日要求值班主7、管確實依照快報價格巡視所有促銷商品的售價是否一致。3.1.4對于收銀反饋的價差部份,該商品管理部門必需立即改正,客服經理、收銀主管或 收銀領班有權,撤下錯誤的POP或貨價卡。3.2 ALC:3.2.1負責打印快訊商品貨價卡。3.2.2負責協助打印店內所有貨價卡及非稱重商品標簽。3.2.3負責打印設備的日常保養及故障排除。3.2.4貨價卡、標簽的控管及申請。3.2.5使用部門的操作培訓(生鮮/食品/百貨部主管及經理)。3.3客服部:3.3.1收集顧客價差資料定期反饋門店相關部門并要求改善。3.3.2對于錯誤的POP及貨價卡進行立即撤除。4.貨價卡、標簽作業流程:序號活動責任部門/人員執行部門/人8、員依據文件形成文件相關部門說明回收舊卡繳回ALC依商品陳列區域擺放操作打印設備確認貨價卡顏色記錄貨號及數量缺、漏貨架卡或標簽商品貨號查詢4.14.24.34.44.54.6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生鮮部食品部百貨部主管主管領班營業員主管領班營業員主管領班營業員主管領班營業員主管領班營業員主管領班營業員紅色為促銷綠色為一般蘭色為出清5.貨價卡、標簽作業流程描述:5.1生鮮/食品/百貨部門主管、領班或營業員發現有缺、漏貨價卡或標簽時,必需先確認該商品的貨號。5.2確認貨號后并統計需求數量。5.3確認貨號及數量后,9、需確認該商品屬于何種狀態。5.3.1狀態1的一般商品使用綠色貨價卡。5.3.2狀態5,9的商品使用蘭色貨價卡。5.3.3快訊促銷商品及店內促銷商品使用紅色貨價卡。5.4操作打印設備開始打印。5.5打印完成后必需立刻將新貨價卡送至賣場更換。5.6新價架卡與舊貨價卡更換后統一交由ALC保管。5.6.1舊貨價卡ALC保存1個,作為貨價卡申請依據,超過1個月由ALC銷毀(銷毀必 須需徹底)。6.相關文件:6.1貨價卡、標簽店內碼使用規定附件一貨價卡、標簽、店內碼使用規定1.目的適用范圍: 明確規范貨價卡、價簽、店內碼使用規定,正確反映商品信息。 本規定適用于北京華聯綜合超市下屬各門店。2.貨價卡使用規10、定:2.1貨價卡分為綠色價格卡、紅色價格卡、蘭色價格卡。2.2快訊商品使用紅色貨價卡或價簽;正常商品使用綠色貨價卡或價簽;狀態“5”商品使用蘭色貨價卡或價簽。2.3貨價卡應放在商品陳列面的最左邊,并與商品左邊邊緣對齊。以“ ”做指示箭頭 放在貨價卡的右邊。商品陳列在貨價卡的上方,箭頭方向指向上,反之指向下。2.4ALC于快訊上檔前一天列印快訊的紅色貨價卡,交于門店主管換檔。2.5采購將狀態“1”商品轉為狀態“5”,需書面列出明細表交于門店主管,做打印蘭色貨價卡用。3.價簽用于生鮮、食品散裝稱重商品,現場稱重并列印出價簽;商品打包后貼于外包裝上,每件商品只能貼一張價簽。4.店內碼適用于無國際條碼的商品或商品國際條碼無法正常使用的商品。4.1每件商品必須粘貼一張店內碼。4.2店內碼在收貨時,由收貨部按收貨數量打印,由供應商粘貼于每件商品上方可收貨,店內碼費用由供應商負擔。4.3破包處理品、清倉品,按實際數量申請列印折價店內碼,并由店辦現場監督貼于商品上。4.4大宗出貨折價店內碼結帳后,店辦收回并銷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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