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門衛管理制度(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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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337623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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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門衛管理制度(完整版)1、實行施工人員與車輛出入掛牌制度,維護施工現場的秩序及安全,對施工人員與車輛實施有效的管理,實現安全文明施工。2、由分包單位負責人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職務、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原件備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項目管理部辦理施工人員胸卡和車輛出入證,并明確各具體施工小組組長名單和聯系電話,方便聯絡。3、每次新進入的施工人員必須由其單位負責人出具函件,到項目管理部辦理出入證。4、施工人員與車輛的出入證失去有效性(如終止服務)后,不準使用;若繼續持證進入施工現場,視為侵權行為。5、如施工現場允許某些人員住宿,有關單位應將入住人員名單報給項目管理部, 保安人員有權在2、每天晚上對施工單位宿舍進行檢查,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居住逗留。6 材料與設備進入之前,應將入場材料或設備明細清單復印件到項目管理部備案;材料與設備運到之時,保安人員必須首先通知項目管理部,核對無誤之后引導車輛進入有關施工單位的庫存區,交由該單位負責人簽收,不得妨礙施工現場交通流暢。7、為了防止材料或設備被盜竊外運,保證材料或設備的安全,從而保證整個項目的順利施工, 若有任何人員或施工單位未經項目管理部出具加蓋公章并由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出入證 ,保安人員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時向項目管理部報告。8、施工人員個人攜帶手工具或設備器材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實行物品進入登記;攜帶物品離開時,保安人員核對無3、誤后方得放行。9、對來訪者,必須在道口先聯系受訪人,證實受訪人同意后,來訪者必須填寫進出場人員及來訪人員登記表才能準許進入;10、對閑雜人員,一概不準進入;11、對參觀訪問人士、新聞媒體記者,證實來者身份后,通知項目管理部,并按項目管理部指示執行;12、對公、檢、法、工商、稅務等政府人員,因執行公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出示證件,證實來者身份后,才能準許進入,但必須立即報告項目管理部;13、如有個別合理請求,憑書面約定辦理;14、對人員隨行物品,在進入時有登記的,檢查記錄證實后放行,在進入時未登記的,檢查出入證證實后放行。15、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現堵塞現象;16、做好車輛出入登記(貨物材料進出場登記表)17、對離開的所有車輛,必須檢查車內或車上是否載有物品,車內或車上的物品沒有在道口登記,或沒有物品放行條的,一概不準放行。18、在道口執行物品放行管理制度。19、個人出入施工現場不得攜帶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