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現場危險源監管制度【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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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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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現場危險源建筑施工現場危險源監管監管制度制度為了加強對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監管制度。1、建設工程危險源的內容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導致死亡、人身傷害、環境破壞、財產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危險施工部位及其它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施工活動。 建設工程危險源主要包括:(1)基坑支護工程開挖深度超過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 5m,但地質條件2、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 8 米(含 8 米) ,或者跨度超過 18m(含 18m) ,施工總荷載大于 10kN/,或者集中線荷載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撐系統;(4)拆除、爆破工程;(5)高度大于 6m(含 6m) ,或者高度雖不足 6m 但地質條件復雜的高大邊坡工程;(6)起重設備安拆及起重吊裝工程;(7)高度超過 24 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臺3、。(8)施工機具及施工用電;(9)三寶使用及四口、五臨邊防護;(10)其它危險性較大工程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施工活動。2、危險源公示方法(1)危險源辯識。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辨識、評估,確定施工現場危險源,并填寫建設工程危險源監控登記表 。(2)危險源公示。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或其它明顯位置,對危險源進行掛牌公示。公示內容依據工程進度,分三個階段進行,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階段和室內外裝修階段。3、項目部責任(1)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2)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形成驗收記錄。(3)建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