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層建筑的地基基礎方案選擇研究(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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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362018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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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高層建筑的地基基礎方案選擇研究摘要:質量、進度、造價是建筑工程的三大基本要素,如何實現三者的有機結合一直以來都是項目開發(fā)的關鍵所在。高層建筑的地基基礎方案和建筑工程的三大基本要素密切相關,所以要擇優(yōu)選擇。本文以某項目中的高層建筑為例,闡述了地基基礎方案的選擇方法,旨在基于地基基礎的角度優(yōu)化高層建筑的施工。1關鍵詞:高層建筑;地基基礎;方案中圖分類號:TU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地基基礎設計方案的選擇某項目基本資料如下:16 棟兩限房、2 棟廉租房,總用地大約 106000m2,總建筑面積大約260000m2,地上部分共計 15 層,地下部分為 1-2 層,擬建場地屬于拆遷空地2、,且分布有2.8m-7.5m 的雜填土。結合擬建場地的地質勘查報告,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了 3 種地基方案:一、采用天然地基加大基礎埋深方案;二、壓實填土換填方案;三、復合地基方案即 CFG 樁方案。CFG樁指的是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該樁是由水泥、粉煤灰、碎石等材料加水拌和而成的,具有較高的粘結性以及強度,并和樁間土、褥墊層這兩部分共同構成了所謂的復合地基。結合擬建場地的地質勘查報告,以及精確地計算、對比,發(fā)現了下面的規(guī)律:基底下填土厚度超過 1.5m,換填方案的經濟性不如其他方案;反之,則較為經濟。本項目中有幾個樓座需要較淺的填土,從實用性和經濟性的角度考慮,最好使用換填方案或者加大基礎深埋3、方案。至于其他幾個需填土較深的樓座,基本可以排除換填方案。2參考各樓座的實際埋深數據,將地下結構型式進一步細化之后提出下列 3 個方案,并附有成本核算。方案一:層高 3.9m,設備層 2.1m,即至首層地面標高高度為 6m,把地下室做到天然地基持力層。方案二:層高 3.2m,設備層 1.8m,即至首層地面標高高度為 5m,把地下室做到新近沉積層。方案三:層高 3.2m,設備墊層 1m,即至首層地面標高高度為 4.2m,本方案的中的設備層為覆土墊層型式,而不是設備夾層的型式。 采用復合地基(CFG 樁)作為基礎,鑒于雜填屬性的土質,難以達到樁對摩擦力的標準要求,因此要有 1.8m 厚的換填級配沙石。表 1 本項目中 01-02#樓的成本估算從上表的成本合計數據可以得出方案二最具成本優(yōu)勢,方案三中的降水若有需要,整體費用還要增加大約 160000 元,另外,以設備層一定存在為前提條件,方案三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