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房地產基礎知識P6(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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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368020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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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基礎知識房地產基礎知識課程目的:了解房地產的基礎概念,熟悉房地產的分類,能夠辨別房屋的基本類型。計劃用時:3 小時;課程內容:一、房地產相關概念房地產相關概念(一) 房地產概念:房地產又稱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其中不可分離的部分,如樹木、水暖設備等.房地產有三種存在形式:1、 單純的土地;2、 單純的建筑物;3、 土地與建筑物結合的房產;(二) 房地產市場的分類:根據房地產開發,銷售與消費過程特點,可以將房地產市場分為:1、 一級市場(土地市場);2、 二級市場(房地產增量房市場);3、 三級市場(房地產存量房市場);(三) 土地及土地所有權:1、2、 土地的概念:一般是指地面、地面以下和地面以上一定范圍的空間.現實生活中的土地是人為劃分的,具有特定面積范圍的地域.2、 土地公有制:根據憲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分全民所有(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轉為國有才能轉讓,個人和單位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3、 土地使用權在期限內可以出租、轉讓、抵押.(四)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1、 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采用招標、拍賣、雙方協議三種方式;六類用地(商業、娛樂、旅游、金融、服務業、商品房)采用招標、拍賣的方式; 舊城改造采用雙方協議的方式;國有土3、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商業、旅游、娛樂用地 40 年;工業用地、科教、文體、衛生、 體育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 50 年;住房用地 70 年;房地產的使用權年限對價值有直接影響.2、 土地使用權劃撥: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須的,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劃撥: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五) 建筑概念1、 建筑: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總稱;2、 狹義建筑物:指各類房屋,構筑物如樹木、電梯、水暖設備等;3、 合格建筑物的標準:適用、經濟、美觀;適用:安全、防水、隔聲、保溫隔熱、采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