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經濟學院新建房屋移交管理辦法(5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377417
2022-05-06
5頁
41.55KB
1、關于學校一.二期已竣工房屋建筑物的驗收與交接方案根據學校新校區建設工程結(決)算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按時完成 新校區-、二期新建房屋和建筑物驗收與交接T作的通知精神,參照 國務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條例 (國務院令第279號,2000年1月10日頒布),結合我校實際, 制定本方案。一、 凡屬學校岀資建設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工程竣工, 按本方案相關要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后,方可在財務處辦理工程的 審計、結算。二、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應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然 后再辦理校內移交手續。特殊情況下,經學校領導批準,可以先辦理 交接工作。三、 竣工驗收的基礎工2、作由承辦單位負責。承辦單位對施工單位 申請的完工建設項目進行竣工驗收時,應先組織對建設項目的質量以 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書要求的事項(特別是 建筑質量問題),應向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在建筑項 目各項規定指標均達到要求,滿足竣工驗收條件后,方可向資產與后 勤管理處申請交接。四、 承辦單位向資產與后勤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交接時,須提供 如下資料:(一)工程施工合同書。(二)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四) 工程竣工報告復印件。(五) 建筑物竣工平面圖圖紙存檔編號。(六)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意見書復印件。(校內小型建設安裝工 程,則應提交承3、辦單位指派的現場監管人員對施工建設安裝過程 中儀器、設備、管、材的實時審查驗收意見書,并須經承辦單位 具體分管負責人簽字確認)。(七) 環境保護部門意見書復印件。(八) 消防部門的驗收意見書復印件。(九) 監理公司意見書復印件。(十)勘察單位檢查報告復印件。(十一)承辦單位填報湖北經濟學院房屋及建筑物竣工交接 表,其內容包括:1、工程名稱2、竣工口期3、建筑面積4、建筑結構類型層數。5、規劃許可證編號。6、使用方向。7、工程預算、決算。8、工程施工單位名稱。9、工程勘察單位名稱。10、工程設計單位名稱。11、工程監理公司名稱。12、交接工程項目內容。13、參加交接單位。(十二)接受單位對竣工待交接項目整體使用狀況的查驗結論書(具體查驗人員須簽字并經接受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O五、資產與后勤管理處收到承辦單位的竣工工程驗收交接申請 后, 負責審核所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完備,對符合驗收交接條件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