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年度考核辦法(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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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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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年度考核辦法為加強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 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 持續發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 制訂本辦法。一、考核依據市政府與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簽訂的年度國 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二、考核內容市政府與各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簽訂的年度國土 資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中關于土地、房屋、礦產的 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所涉及的各項內容。三、考核原則依法、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四、考核方法(-)自查自評各被考評單位應于考評年 12 月底前,按照目標責任書的 考評內容組織自查自評,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次年元月 10 2、日前報市政府考評辦公室(設在市國土房管局)。書面總結 報告要反映執行本年度工作目標取得主要成績和存在的問 題,并對照目標責任書的內容及分值進行實事求是的自 我評分(滿分為 100 分)。自評扣分部分要說明扣分的原因 (每項每次扣分至少在以上)。(二) 目標責任書考評范圍以外的加分和扣分1.加分,獲得國家級和市級獎項的應予加分,其中獲國 務院嘉獎的,每項加 5 分;獲國家有關部委嘉獎的,每項加 3分;獲市委、市政府嘉獎的,每項加 2分。2扣分,考核年度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并已作出處理結論的, 每項扣 5 分; 有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批評且情況屬實 的,每次扣 2 分。(三)考評1市政府于被考評的次年3、 2 月底前,委托市國土房管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對各被考評單位進行考評,考評以目 標責任書為依據,對各單位自評報告和分值進行檢查的同 時到實地進行抽查。2組織有關職能部門, 對照 目標責任書 的內容和分 值進行綜合評分,確定各被考評單位的最后得分。被考評單 位最后得分按以下方法計算,被考評單位的自評分占總考評 分的 30%,考評單位考評得分占總考評分的 70%,兩項相 加,再加上獎勵加分和違法違紀扣分即為該被考評單位最后 得分。五、獎勵(一)獲獎范圍將各單位的最后得分按順序排列, 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 定獲獎單位名單。獲獎單位從高分到低分評為一、二、三等 獎,對這些獲獎單位分別按獲獎等級給予一定獎勵,對執行 工作目標成績特別突出的單位,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 結合,獎勵和表彰辦法由市國土房管局參照有關文件另行規 定。(二)未獲得獎勵和表彰的單位,應向市人民政府寫出書面報告,并視情況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