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投資公司事件考核作業指引(6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大寶
編號:38592
2021-01-20
6頁
145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房地產開發投資公司管理流程體系制度作業指引完整全套資料合集
1、事件考核事件考核作業指引作業指引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期日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訂修訂內容內容 修訂修訂人人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1.1. 流程概況流程概況 流程目的流程目的 對于各責任人重大工作失誤、突出工作成果及其他有重大影響的情 況,進行即時獎懲,以加強員工工作責任心、改善團隊協作關系。 流程范圍流程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責任單位及全體員工。 定義定義 事件考核是對 KPI 考核和 MBO 考核所不能涵蓋到的內容進行的一次 性考核,包括重大工作失誤、突出工作成果及其他有重大影響的情 況。事件考核在事件發生時即時進行,考核人2、為負責協調組織該項 工作的管理層成員或部門,被考核人為事件責任人(事件責任人既 可以為考核人下屬或本部門員工,也可以為非考核人下屬或其他部 門員工) 。 流程主要參與部門流程主要參與部門 綜合管理部(主導) 、各部門(參與) 部門部門 流程中承擔職責流程中承擔職責 綜合管理部 1. 負責事件考核組織與匯總工作; 2. 負責事件考核結果審查,組織事件考核申訴處理工作; 3. 負責與長虹集團總部之間的事件考核的協調和溝通。 考核人 1. 進行事件考核,提出事件及原因、責任人及獎罰金額; 2. 確認被考核人提出的糾正預防措施并進行效果跟蹤。 被考核人 1. 針對被處罰事件,及時進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糾正3、預防措施; 2. 可按正常渠道提出申訴。 公司領導 1. 考核部門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事件考核結果,必要時就事 件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的分管領導進行溝通; 2. 總經理負責提出對全體人員的事件考核、審批公司事件 考核月度匯總表 ,負責對事件考核申訴的仲裁。 2.2. 流程圖流程圖 事件考核流程 總經理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被考核人考核部門 確定被考核人、事件 及原因、獎罰金額 填寫事件考核表 審批 考核事件月度匯總 考核結果分解 考核人分管領導 審批 備案 同意 考核結果實施分解結果報綜合管理部 流程結束 最終審批意見不一致 被考核人是否為 業務管轄范圍內 否是 被考核人分 管領導會簽 直接審批 流4、程結束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3.3.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3.1 3.1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3.1.1 實施雙向考核(即有獎亦有懲) ,原則上要求月度事件考核獎勵金額不高于扣懲 額度; 3.1.2 考核必須基于事實,必須做到有據可查,有據可依; 3.1.3 考核應保證及時性,考核的提出必須在事件發生或問題發現的三個工作日內。 3.2 事件考核時機事件考核時機 以下情形,公司管理層成員或各部門可以事件考核的形式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 1) 嚴重影響工程進度或工作計劃嚴重滯后; 2) 重大或低級工作失誤造成較大影響; 3) 一般性錯誤在較短周期內多次出現、未得到有效糾正; 4) 嚴重違反勞動紀5、律; 5) 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形成嚴重隱患; 6) 給公司形象帶來重大損害; 7) 工作態度消極、不服從安排。 對于挽回影響、減少損失、加速進度、改進質量的情況則可予以獎勵。 3.3 事件考核實施方法事件考核實施方法 3.3.1 事件考核實行“一事一審”原則:在上述獎勵或處罰事件發生的三個工作日內,由 負責協調組織該項工作的管理層成員或部門進行事件考核,由考核人確定被考核責任人(或 部門) 、事件及原因、獎勵(處罰)金額,填寫事件考核表并報直接分管領導審核后,于 五個工作日內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原則上,直接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的事件考核具有最后審批權;其中: 1) 事件被考核責任人(部門)6、只涉及分管業務范圍內,則直接分管領導具有最后審批 權; 2) 若事件被考核責任人(部門)涉及跨分管業務范圍,則由相關分管領導對考核結果 意見進行會簽后實施;若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提交總經理,由其進行最終裁定。 。 3.3.2 綜合管理部于考核次月 5 日前,填寫事件考核月度匯總表將考核結果匯總報 總經理批準。并將考核匯總表在公司 OA 上進行公示。 3.3.3 被考核部門應與考核匯總表公布 2 日內,將懲罰分解表報綜合管理部。 3.3.4 獎勵、罰款金額按月體現,將在員工當月工資中體現獎懲分解情況。 3.3.5 事件考核的申訴 當被考核責任人(或部門)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時,須于 2 個工作日內7、向綜合管理部提 出,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落實,并及時向申訴人反饋意見;若未能達成一致 意見,則由總經理進行最后裁定。被考核責任人不得對裁定結果進行再次申訴。 3.3.6 對于處罰性事件,被考核人應及時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并進行 改進。 3.4 獎懲指引獎懲指引 事件事件 行為高壓線行為高壓線 工作計劃完成 情況(含會議、 通知中安排的 指令性工作) 1、對因自身工作未完成或所負責工程進度延誤,而造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的,按本細 則中損失考核條款進行扣罰;對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可按 5002000 元/次扣罰。 獎勵則反之。 態度 1、在協作任務完成過程中,如因協作部8、門/責任個人態度消極、未完整履行其協作義務 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工作質量差,按 3001000 元/次扣罰。獎勵則反之。 2、對于部門協作的投訴受理、協調、考核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紀律/形象 1、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工作態度消極,無正當理由不接受上級工作任務安排等情況, 可按 1001000 元/次扣罰。獎勵則反之。 2、發生嚴重損害公司形象的行為,可按 5002000 元/次扣罰。獎勵則反之。 質量 1、為經營分析提供的數據嚴重錯誤或分析質量差,按 5001000 元/次扣罰。獎勵則反 之。獎勵則反之。 2、未如實反映情況、不能客觀公正地反映事實、隱瞞包庇相關責任人員的,按 200 1000 元9、/次扣罰。獎勵則反之。獎勵則反之。 3、如因技術數據輸入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不足而導致采購/招標工作受影響,按 按 1002000 元/項.次扣罰。獎勵則反之。 4、物資采購計劃未明確特殊要求(如非常規的質量、規格、時間要求等) ,造成采購延 誤的,扣 1002000 元/項,物資采購錯誤造成積壓的,按本細則中損失考核條款進行 扣罰。獎勵則反之。 5、在采購/招標過程中出現違返制度、流程等問題,造成物資積壓或商務糾紛的,按本 細則中損失考核條款進行扣罰。獎勵則反之。 備注 1、 考核者可將以上獎懲范圍作為參考,在一定范圍內浮動; 2、 對于初犯者、主動暴露問題的情況,可適當給與從輕處理; 10、3、 對屢教不改、主觀故意犯錯、非常時期犯錯誤的情況,可從嚴處理; 3.4 長虹置業與長虹集團總部或其下屬公司之間的事件考核長虹置業與長虹集團總部或其下屬公司之間的事件考核 3.4.1 當長虹置業公司須對長虹集團總部或其下屬公司單位或個人進行事件考核時,統一由綜 合管理部進行,具體依長虹集團事件考核管理辦法。 3.4.2 當長虹置業所屬單位或個人收到長虹集團總部或其下屬公司的事件考核通知單時,須立 即知會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確定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督促填寫事件考核表 ,并督促 實施 4.4. 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 無 5.5. 相關記錄相關記錄 5.1. CH-QR-HR08-1事件考核表 5.2. CH-QR-HR32 事件考核月度匯總表
培訓課件
上傳時間:2021-01-29
339份
培訓課件
上傳時間:2021-01-17
1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