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實施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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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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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店區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為實現市容秩序的根本改觀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顯著提升,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市民營造潔凈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市生態淄博建設第八次調度會議,對露天燒烤治理工作提出“抓宣傳、抓典型、重查出、重規范”的要求,結合我區露天燒烤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導思想按照區委、區政府提出的關于“單項工作爭第一,全面工作創一流”的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集中整治、長效管理的原則,采取統一要求、分級負責的辦法。依法對不規范的露天燒烤、占道經營、污染環境、噪音擾民等行為進行2、集中整治,為居民生產生活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二、整治標準1.城區主次干道兩側、社區及社區周邊禁止設置露天燒烤經營點。對無固定經營場所,隨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間的露天燒烤一律取締,有固定店鋪的經營業戶一律進店經營.對流動燒烤攤點多發、易反復的重點、難點區域,要重點巡查,及時開展聯合執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2.主要道路有沿街門頭的燒烤業戶,主爐具一律進店并杜絕店外經營。室內安裝標準的油煙凈化裝置,油煙排放必須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3.主爐具必須進行“兩鍵改一鍵”,實現“一鍵啟動”功能。餐桌上的小爐子全部要更換無煙保溫爐。4.嚴格執行“進店、進場、進院”管理模式,允許經營3、露天燒烤的區域以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不阻礙交通、不破壞市容市貌為原則。5.允許經營的場所業戶需自備污水及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經營場所衛生整潔。營業結束后須將生活垃圾袋裝化,不得隨意堆放經營物品,嚴禁將廢棄物隨意傾倒或倒入污水蓖中。6.允許經營場所操作臺下及餐桌擺放處地面應鋪設防污油氈,保持地面潔凈,嚴禁挪用、破壞市政和環衛設施,不得占用或損壞園林綠地。7.嚴禁私自搭建棚亭、擺放各類落地燈箱廣告等,銷售的食品必須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三、整治時間及方法步驟整治時間:2016年4月底2016年10月底(一)準備階段(4月20日至4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對張店城區露天燒烤經營情況,包括經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