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開發公司甲供物資管理工作程序(用于合同)(6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大寶
編號:38988
2021-01-20
6頁
20.25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房地產投資開發公司項目發展成本合約管理制度附表格模板全套資料合集
1、甲供物資管理工作程序 1. 定義 甲供物資:是指由發包人指定供應商負責物資供應,承包人負責 安裝的建筑材料、裝飾性材料及設備。 2. 甲供物資應供量 2.1 甲供物資應供量是按合同圖紙計算之工程量加上合理的損 耗量組成。 2.2 甲供物資應供量清單作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應列明實物 工程量、損耗率、損耗量、應供量。 3. 甲供物資供貨計劃 3.1 承包人須根據項目發展計劃及甲供物資供貨周期,提前向 發包人合約管理部申報物資需求計劃, 計劃到貨時間精確程度不得超 過十天。 3.2 甲供物資需求計劃申報形式采用甲供物資申請表 , 甲 供物資申請表由承包人項目經理簽發、發包人項目發展部審核后報 發包人2、合約管理部。 3.3 發包人合約管理部根據承包人提交的物資需求計劃,與供 應商洽商或修訂物資供應計劃,并將最終確定的甲供物資申請表 發給供應商要求其按時供貨, 并在通知供應商一周內書面通知承建商。 3.4 承包人須對其的申報物資需求計劃的準確性負責。因數量 不準造成物資過剩的,發包人不負責剩余物資退貨;造成物資供應不 足的,承包人可繼續申報物資需求計劃,但因物資供應延遲導致工期 延誤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4. 到貨準備 4.1 在各類甲供物資供貨前,發包人合約管理部將在適當時間 將甲供物資的供貨周期及驗收標準等事項書面告知承包人, 并要求承 包人提供甲供物資接收人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簽名式3、樣及承包 人項目部印章式樣,承包人應配合完成。 4.2 首批物資到貨前一周,承包人應準備好倉儲場所。發包人 及供應商將現場查看倉儲的位置和條件。對倉儲條件有特殊要求的, 承建商應配合完成。 4.3 在每次物資到貨前,承包人應先行確定好運輸車輛停靠地 點,并告知發包人項目發展部及供應商。 5. 物資卸貨及看管 5.1 除合同中特別說明外,甲供物資卸貨責任規定如下: 5.2 建筑材料、 裝飾性材料及設備, 除潔具外, 由承包人卸貨; 潔具由供應商卸貨; 5.3 機電設備由供應商卸貨。 5.4 建筑材料、裝飾性材料及設備的卸貨責任包括將物資搬離 運輸車輛、轉運至倉儲場所、堆放整齊或安放牢固。機電設備4、供應商 卸貨責任包括將物資搬離運輸車輛、轉運至指定位置(包括露天場地 和倉儲場所) 、堆放整齊或安放牢固,不負責二次轉運。 5.5 承包人應組織足夠的人力參加卸貨,盡量縮短卸貨時間。 5.6 承包人對其使用的物資負有存儲、保管、看管、采取措施 以防惡劣天氣及自然條件對物資造成損害的義務。 因未盡義務造成物 資丟失、損壞的,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使用機電設備的承包人,應 負責將設備從堆放地點搬運至安裝地點。 6. 驗收、接收 6.1 所有到貨物資均應由發包人項目發展部和承包人共同驗收。 首批到貨物資發包人將介紹物資的技術要求、驗收方法和標準,但該 等介紹只是簡單的描述,并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及5、義務。 6.2 物資驗收檢查包裝是否完整、包裝所示的物資外觀特征與 采購要求是否相符、包裝如有損壞是否影響物資的完整等,此外清點 本批物資數量。物資的質量在開始使用時驗證。 6.3 承包人負有對物資質量的檢查責任。承包人在開箱(封) 啟用物資時,若發現下述現象,應暫停使用物資,并立即報告發包人 項目發展部及合約管理部: A. 物資質量存有疑問; B. 物資的規格、系列、顏色等與合同不符; C. 箱內物資實際數量少于包裝所示數量; D. 缺少附件、配件。 6.4 發包人合約管理部收到上述報告后,應及時給予解答或親 赴工地檢查。反映現象屬實的,由發包人向供應商交涉。如整批物資 均存在上述情況之一或6、數種的,則承包人暫停使用該批物資,造成工 期延誤的,由供應商承擔責任,承建商不負責任。如部分物資存在上 述現象之一或數種的,承包人應先行使用合格物資,以盡量減少對工 期的影響。 6.5 承包人在開箱(封)后,如未作基本檢查即大量使用,之 后發現物資存在“第六條(三)款”現象且經證實的,則承包人應承 擔該批物資因不能退貨可能造成的損失及可能的返工工期和經濟損 失。如物資存在潛在的質量缺陷,難以通過基本檢查發現的,承包人 對使用該物資可能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6.6 承包人于開箱(封)時箱內物資已經損壞的,應立即報告 發包人項目發展部及合約管理部,待發包人會同供應商鑒定責任。 6.7 物資通過驗收7、后, 即視為發包人已將物資交付承包人使用。 承包人接收人員應向供應商簽署物資驗收、接收憑據。供應商、承包 人、發包人項目發展部主管工程師、發包人項目經理共同簽署甲供 物資初步驗收表 。 6.8 承包人應先行收集整理技術資料,在竣工后或交付業主使 用時編制竣工資料或將原始資料移交業主。 供應商須憑經簽署的驗收、 接收憑據向發包人申請貨款。承包人應自存一份驗收、接收憑據,以 備與發包人及供應商結算物資數量。 7. 物資使用 7.1 發包人根據工程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物資僅供承包人使用, 未經發包人合約管理部同意,承包人提供給其他承包人、與發包人有 關的其它單位使用的物資將不被認可, 發包人將按該承包8、人實際接收 的物資數量計算貨物價值,并抵扣工程款。 7.2 承包人應小心使用物資。使用、安裝需要技術指導的,由 發包人安排供應商現場指導。 因承包人使用或操作不當造成物資損壞 的,發包人不負責退換,損壞物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7.3 經發包人合約管理部認可的退貨,承包人應與供應商辦理 簽收、接收憑據。承包人應在退貨后一周內將供應商簽收、接收物資 的憑據報送發包人合約管理部,以便發包人與供應商結算貨款,及與 承包人結算物資數量。 承包人如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退貨憑據報送 發包人合約管理部,而在該期限屆滿后,發包人已與供應商辦理完成 結算手續,造成退貨款項難以收回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7.4 承9、包人應對需退物資的包裝完整性負責。因無包裝、或包 裝損壞嚴重導致供應商拒收的,發包人不負責任。 8. 甲供物資節超管理 8.1 供貨過程中如果發包人發現甲供物資超供,而承建商不能 提供合理解釋的, 發包人有權從承包人的任何一筆或多筆進度款中暫 時預扣甲供物資的超供扣款。 8.2 因工程管理指令或其它發包人原因導致物資用量增減的, 承包人應在收到指令后及時計算物資供應數量的變化, 并在收到指令 一周內向發包人合約管理部發出甲供物資應供量數量調整請示, 延誤 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8.3 在合同結算時,經核算如確有甲供物資超供的,超供部分 的物資價款將加收20%的管理費后作為甲供物資超供扣款項從合同結 算額中扣除。 8.4 甲供物資節約在完工結算時計算確認,對于明顯超過正常 范圍的節約,發包人將保留一切與此項物資有關的索賠權利,且并不 限于保修期的約定。 9. 物資數量結算 9.1 每一甲供物資最后一批到貨后,承包人須在一周內將簽署 的所有驗收、接收憑據報送發包人合約管理部,由發包人合約管理部 分別與供應商和承包人核對物資供應、領用數量。 9.2 數量核對完成后, 由發包人、 承包人及供應商三方會簽 采 購合同結算確認表 ,并據此計算工程合同的甲供物資節超數量。 附件:01甲供物資申請表 02甲供物資接收人員確認函 03甲供物資初步驗收表 04采購合同結算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