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橋鎮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方案(2016-2040年)(1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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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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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62016- -20402040? 1 1、古鎮特古鎮特 1 11 1 江海之交的海派古鎮江海之交的海派古鎮 “ 萬江,千年橋鎮”,橋處于東海、江和浦江的三交匯處,受江海化影響較多,歷史物多、名軼事多、優秀建筑多、物質化遺產多,體現三交匯區域河密布的然城鎮特, “ 因橋名” 的命名特,海納百川、中合璧的營造特和海防海運歷史化遺產特,整體具有清末國初期、海派鄉城鎮貌特征。 1 12 2建筑薈萃的營造之鄉建筑薈萃的營造之鄉 橋“ 泥” 紅遍上海,名揚世界,橋被譽為“ 營造之鄉”。營造“ 愛儷園” 和“ 和平飯店” 的王松云, “ 上海庫化奠基”的鐘惠, 個在建筑上規模運鋼筋混凝的謝秉衡2、和修建外渡橋和俄羅斯駐滬領事館的周瑞庭等營造史各異。 營造商們在橋也都留下了的作品,慶譽堂、恭壽堂、敬業堂、鐘宅、鐘祠堂、仰賢堂和王宅等,在浦東宅中,橋鎮的例約占四成,橋可謂是建筑薈萃的營造之鄉。 1 13 3科技的傳承之地科技的傳承之地 橋是浦東“ 三針”(泥、菜、剪和繡花針)的發祥地,傳統營造、海派絨繡、本幫菜等在上海地區屈指,名揚海內外。古鎮名輩出,元代有航海家張瑄;明代有軍事家孫元化;清末2 國,有亥志、上海市政建設先驅李平書,營造家王松云、鐘惠等,還有海上聞杜笙等,體現了橋化傳承、交融、創新的特質。 2 2、規劃定位、規劃定位 橋鎮是歷史悠久、 現代傳承融合的江海之交的中國歷史化名鎮3、,建筑薈萃的營造之鄉,科技的傳承之地。 3 3、保護范圍保護范圍 本規劃的規劃范圍與橋鎮總體規劃范圍致,為全鎮域范圍,本次規劃范圍可分兩個層次:第層次為整個橋鎮域,總積37. 75平公; 第層次為歷史化貌區, 積約為 56. 3公頃。 保護范圍即化保護紅線劃定范圍, 包括鎮域范圍內的然化貌區 3處,紅線積約 1002. 1 公頃;然村落處,紅線積約4. 4 公頃;鎮域內歷史化貌區以外的物保護單位 10. 3 公頃;歷史化貌區處,紅線積約 56. 3 公頃。上述化保護紅線總積為 1073. 1 公頃。其中,然化貌區以鎮域范圍內然環境較為突出的區域為主要構成, 其中包括六條貌保護河道, 即橋港、潼4、港、寶城段、三港、橫浜、倉房浜,保護范圍約 63. 6 公頃;濱江森林公園期綠地,保護范圍約為 238. 5公頃;三岔港鍥形綠地,保護范圍約為 700公頃。歷史化貌區四范圍為北到草路,南到春陽路,到同路、慈善街,東楊北路,其中核保護范圍 9. 4公頃,建設控制地帶 46. 9公頃,保持原有歷史化貌區總量不變。 3 4 4、歷史化貌區、歷史化貌區 4 41 1 核保護范圍劃定及規劃控制核保護范圍劃定及規劃控制 4 41 11 1 核保護范圍劃定核保護范圍劃定 本貌區內的核保護范圍是保護建筑、 保留歷史建筑較為集中,空間格局保存完好,貌特征明顯,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位于貌區中部和北部,南橋港,街中5、段,東到仰賢堂,北達北市梢,積約為 9. 4公頃。 4 41 12 2核保護范圍的規劃控制規定核保護范圍的規劃控制規定 1、對核保護區內道路、街巷空間、河道景觀等要素進控制;對現有道路和街巷進改建時, 應當保持或者恢復原有道路和街巷格局、景觀特征;對河道進整治時,應當保持或恢復沿岸的歷史景觀特征和歷史景觀要素。 2、新建與改建項嚴格論證地下空間、建筑體量、彩、空間、格局、景觀特征等要素。 4 42 2建設控制范圍劃定及規劃控制建設控制范圍劃定及規劃控制 4 42 21 1 建設控制范圍劃定建設控制范圍劃定 根據歷史研究、外圍區域調研,本規劃將環境存在較強的空間和景觀聯系的外圍相鄰區域劃建設控制6、范圍,盡可能的邊界清晰, 整街坊劃示,有利于形成歷史化貌區的整體貌。本規劃將北到草路,南到春陽路,到同路、慈善街,東楊北路的圍合范圍內除去核保護范圍的區域劃定為建設控制范圍,積為 46. 94 公頃。 4 42 22 2建設控制范圍的規劃控制規定建設控制范圍的規劃控制規定 1、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應當在度、體量、彩和空間布局等與保護范圍的貌特相協調; 2、新建、擴建、改建道路、街巷和河道時,應當與名鎮歷史化貌相協調。 4 43 3地使規劃地使規劃 完善原有傳統商貿居住功能,增加化休閑等功能,側重“ 化傳承”“ 創科創” 的產業培育,使歷史化貌區內地性質與經濟、化等功能協同發展,并帶動周邊區域發7、展。 4 44 4建筑保護與再利建筑保護與再利 4 44 41 1 保護歷史建筑保護歷史建筑 保護歷史建筑為法定保護建筑,包括各級物保護單位、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和物保護點,全鎮共有七七處保護歷史建筑:其中處物保護單位,包括市級物保護單位三處,區級物保護單位七處;九處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五處物保護點(其中浦東新區級預保留優秀歷史建筑四四處) 。 對于規劃范圍內的各級物保護單位,應按照物保護法的要求進保護。根據中華共和國物保護法的規定,對其按規定劃分不同等級的控制地帶,執不同等級的保護規定,使周邊環5 境貌符合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要求。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貫徹保護為主、 搶救第、 合理利、 加強管理的針8、, 符合物保護原則,確保物安全,同時必須符合居的常活需求。 1、物保護單位、物保護點需按照上海市物保護條例要求落實保護措施。 2、對于優秀歷史建筑等保護建筑,按照上海市歷史化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進保護。 3、保護歷史建筑為法定保護建筑,不得拆除,應當積極予以維修和再利。 4、保護歷史建筑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范圍內進新建、擴建、改建時, 應當在符合物保護單位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或其建設控制范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按本規劃的保護要求予以控制。 4 44 42 2保留歷史建筑保留歷史建筑 保留歷史建筑為除“ 保護建筑” 以外,貌有明顯特或歷史價值突出的,建于 1975 年以前的歷史9、建筑,共四處保留歷史建筑,都在歷史化貌區內。 1、參照保護建筑的要求,對保留歷史建筑進保護。 2、保留歷史建筑不得整體拆除,應當予以維修和再利。 3、保留歷史建筑進擴建、改建時應當保持原有貌特征。 4、保留歷史建筑外觀改動的修繕(外墻粉刷、屋材料及窗更換等)應當保持原有貌特征,并且修繕案應當經過相關管理部審議通過。 6 5、在保留歷史建筑的周邊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應當在使性質、度、體量、材料、彩等與保留歷史建筑相和諧,不得改變保留歷史建筑周圍原有的空間景觀特征, 不得影響保留歷史建筑的正常使。 4 44 43 3傳統貌建筑傳統貌建筑 傳統貌建筑為有定的貌價值, 對體現本貌區歷史化貌具有積極10、作的建筑。 不改變外觀貌的前提下, 明確維護、 修繕、整治,改善內部設施,保護傳統貌建筑中有特的建筑、構件及其他貌要素。 4 44 44 4其他建筑其他建筑 除上述三類建筑以外的建筑為其它建筑。 根據對歷史貌的影響程度,分別提出保留、整治、改造要求引導。 保留引導:在體量、度和形式上與貌區的歷史貌基本協調的建筑,可通過整治等式與貌區歷史貌相協調的建筑; 整治引導:可以通過改變建筑彩、屋頂形式、整治等整治措施與貌區歷史貌相協調的建筑, 可結合地塊改造予以拆除重建,新建建筑應當注重與周邊歷史貌相協調; 改造引導:可以通過減層、局部拆除等整治措施與貌區歷史貌相協調的建筑;對歷史貌負影響較,規劃建議在11、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結合地塊改造予以拆除重建, 新建建筑應當注重與周邊歷史貌相協調。 7 4 45 5度控制規劃度控制規劃 本規劃建筑度指建筑檐度,僅針對本貌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活動的規劃度控制要求。 貌區原有范圍內以 上海市浦東橋街歷史化貌區保護規劃建筑度控制為準,包括“ 沿街(沿河)建筑度控制”、 “ 沿街(沿河)建筑度控制”,具體控制規定按圖則規定予以控制。 本次度控制中重點對新增的建設控制范圍加強度控制, 根據現有建筑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建筑檐度不得超過 9,局部不得超過 18。 4 46 6道路場道路場規劃規劃 完善步街巷體系, 結合地塊開發增加地下停場和相關交通設施建設,緩解交通和停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