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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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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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協議:_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甲方:_乙方: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頁 共 15 頁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國際勞務合同(工程施工)是關于合同范本 - 勞動合同方面的資料,(其總部設在,以下稱“甲方”)與(其總部設在,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同,乙方同意為甲方在國的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二)人員派遣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2、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 月 日、工種、護照號碼及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三)準備費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元。準備費3、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銀行帳號。(四)工資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機場之日起到離開國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4根據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五)工作時間及加班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天,每周天,每天8小時。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4、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3)節目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六)伙食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七)節日和休假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國政府的法定節日。場至機構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5、能安排最短的航線。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國機場至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八)旅費及交通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6、場稅等)。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九)稅金乙方人員應在(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十)社會保險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員每人每月元的人身保險費。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4派遣人7、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十一)醫療1乙方所有人員在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3乙方人員在2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十二)勞保用品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十三)支付辦法國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8、表同意。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銀行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國(幣種)在現場支付。4元與國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十四)住房和辦公用房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9、(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十五)人員替換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機場至現場的旅費。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10、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十六)不可抗拒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十七)爭議及仲裁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簽訂。本合同自雙方11、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有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本合同用文、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見證人(簽字):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見證人(簽字):第 8 頁 共 15 頁國際勞務合同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乙方:地址:電話:電傳: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第一條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12、),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第二條人員派遣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 月 日、工種、護照號碼及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13、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第三條準備金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銀行帳號。第四條工資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機場之日起到離開國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4.根據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天,14、每周天,每天8小時。2.每周休假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第六條伙食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15、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第七條節日和休假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國政府的法定節日。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天后,應享受天的回國探親假,由國機場至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國機場至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16、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第八條旅費及交通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國的入境費 用(例如機場稅等)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第九條稅金乙方人員應在(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第十條社會保17、險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美元的人身保險費。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第十一條醫療1.乙方所有人員在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18、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3.乙方人員在2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第十二條勞保用品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第十三條支付辦法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19、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銀行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國貨幣在現場支付。4.美元與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20、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第十五條人員轉換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機場至現場的旅費。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第21、十六條不可抗力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項仲裁:(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本合同用文、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見證人:律師事務所見證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14 頁 共 15 頁合同協議:_本文至此結束,感謝您的瀏覽!(模板僅供參考)下載修改即可使用第 15 頁 共 1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