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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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2268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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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國內版)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填)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設計人:簽訂日期: 目錄1 合同依據12 工程概況13 設計范圍、階段劃分、設計深度、設計規范及設計服務14 設計費及支付25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36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47 發包人責任48 設計人責任59 違約責任610 其他6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1 合同依據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82、)。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2 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占地面積 m2,總建筑面積 m2(其中地上約 萬m2,地下約 萬m2);地上 層,地下 層;建筑高度 m(4) 建筑功能: 、 、 等(5) 結構形式: (6) 投資估算:約 萬元人民幣3 設計范圍、階段劃分、設計深度、設計規范及設計服務3.1設計范圍本合同設計范圍為:建筑紅線內建筑、結構、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筑電氣、總圖專業(不含住宅小區總圖)的設計。不含精裝修設計、智能化專項設計、泛光立面照明設計、景觀設計、娛樂工藝設計、聲學設計、舞臺機械設計、3、舞臺燈光設計、廚房工藝設計、煤氣設計、玻璃幕墻設計、特殊工藝設計;不含按當地規定有限制的專業(如人防等);不含超越設計人資質范圍的專業(如市政、巖土工程等)。3.2設計階段包括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3.3 設計深度滿足2008年11月住建部頒發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3.4設計規范本合同設計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相關規程和規范。3.5設計服務 解決施工中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定期參加重要的工地例會,解答業主咨詢的技術問題,協助發包人辦理與設計人工作相關的報批手續。4 設計費及支付4.1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 元(大寫: ),單價為 元/平米(或費率 %),若發包人書面提出項目4、不做初步設計,收費標準保持不變。 4.1.1 包含設計人方人員赴工地現場的旅差費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過2天。超過約定人次日赴項目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不限于往返機票費、機場建設費、交通費、食宿費、保險費等)和人工費由發包人方另行支付。 4.1.2本工程實際設計費按政府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和按本合同約定的費率結算,多退少補,或按初步設計批準(或施工圖設計)的建筑面積和合同約定的單價結算,多退少補。 4.1.3長期駐現場的設計工地代表的技術服務費由發包人另行支付。 4.2發包人設計人雙方確認,方案設計階段的設計費占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費占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施工圖設計階段5、的設計費占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 4.2.1簽訂后3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計 元,設計合同履行完畢后,定金抵作工程設計費。 4.2.2設計人交付發包人方案設計文件后3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計 元。 4.2.3設計人交付發包人初步設計文件后3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 4.2.4 設計人交付發包人施工圖設計文件后3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5%,計 元。 4.2.5設計人交付發包人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審圖后3日內,或提交施工圖后 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5%,計 元。 4.2.6工程結構封頂后6、3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計 元。 4.2.7工程竣工驗收乙方蓋章前, 發包人向設計人結清設計費,計 元。5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項目立項報告和審批文件各1方案開始三天前2設計任務書(含對建筑、結構、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筑電氣、總圖等專業的具體要求)1方案開始三天前3建筑紅線圖,建筑釘樁圖1方案開始三天前4當地規劃局的規劃意見書1方案開始三天前5工程詳細地質勘察報告2初步設計開始三天前6各階段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1各階段設計開始三天前7方案設計確認單(含初設開始設計指令)1初步設計開始三天前8初步設計確認單(含施工圖開始7、設計指令)1施工圖設計開始三天前9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書1施工圖審查通過后5日內10市政條件(包括上下水、暖通、電力、道路、熱力、通訊等)1初步設計開始三天前11其它設計資料1各設計階段設計開始三天前12竣工驗收報告1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5日內6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方案設計文件3合同簽訂后xx天2初步設計文件10在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方案設計文件后xx天3初步設計工程概算文件3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后20天4施工圖設計文件10在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擴初文件后xx天5施工圖總圖設計文件10交付施工圖文件后30天注:(1)在發包人方所提供的設計資料(含設計確8、認單及開始下一階段設計指令、規劃局及其他政府部門批文等)能滿足設計人進行相應階段設計的前提下方開始計算該階段的設計時間。(2)初步設計工程概算文件(按XX定額)周期在完成初步設計文件后開始計算。(3)上述設計時間不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期間。(4)設計周期不包括設計人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后發包人審核與反饋意見的時間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對設計成果的審批時間。7 發包人責任7.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9、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7.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計算相應費用,并在合同簽訂后【】天內予以支付。7.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趕工費的標準為: 。7.4 發包人應為10、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7.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8 設計人責任8.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8.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設計規范、行業設計標準及技術措施。8.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其中智能化111、5年,加固改造30年)。8.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3條和第6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如發包人書面要求設計人提供電子文件時,設計人原則上僅提供PDF版電子設計文件(發包人需簽收)。8.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8.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12、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8.7 通過設計洽商能解決的設計小修改,不再另行收取設計費。但是,若發包人要求建筑功能性、立面風格、結構層高、機電系統等修改或同一處重復修改,則雙方協商,設計人另行收取修改設計費。9 違約責任9.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同時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9.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逾期部分金額13、千分之二的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超過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主管單位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項目停建或緩建超過【】天的,及/或在設計人提交相應階段的設計文件后的【】天內,發包人仍未向設計人提交該階段設計成果的政府批文或開始下一階段設計工作的書面通知的,發包方應按照本合同9.1條約定支付設計費。9.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累計賠償總14、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設計費。首先由設計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不足部分的賠償金由設計人支付。9.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9.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因可歸責于自身的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10 其他10.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10.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6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15、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10.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10.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10.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10.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10.7 本合同項下所有文件可通過專人送達,也可以通16、過特快專遞或傳真送達下列指定的地址、傳真機和收件人。發包人: 通訊地址:收件人: 電話: 傳真: 郵箱:設計人:通訊地址:收件人: 電話: 傳真:郵箱:10.8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xx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10.9 本合同一式捌份,發包人肆份,設計人肆份。10.10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10.11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10.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3 其它約定事項:發包人和設計人對本合同的內容應保密,一方違反簽署約定導致對方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以下無正文)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住 所: 住 所: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