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項目買賣合同(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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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2328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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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 品 房 買 賣 合 同xx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 xx 注冊地址: xx 營業執照注冊號: xx 法定代表人: xx 聯系電話: xx 郵政編碼: xx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共有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2、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雙峰縣永豐鎮五里牌(原大米廠),編號為雙國用2008第A065號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塊土地面積為9922.97,規劃用途為綜合土地使用年限自2008年7月11日至2075年7月11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嘉信華庭,土地使用證號為:雙國用xx;規劃許可證號為:雙規用地字第xx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雙規永建字xx號,施工許可證號為xx;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雙峰縣房地產管理局,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3、:第 【棟】第 【層】第 號【房】【商鋪】【車庫】【雜物間】,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地上 層。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采用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房屋總價款合計(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整(小寫 元),幣種為人民幣。第四條 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4、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1 種方式進行處理:1、雙方自行約定:房款按最終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多退少補。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5、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余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_佰 拾 元整(¥ 元),于房屋交付時全部交清。2、其他方式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付房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余額為(人民幣) 佰 拾6、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通過銀行按揭貸款交付。經銀行審定,乙方如不符合銀行按揭貸款條件,則余款(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須由乙方以現金形式在銀行審定不符合條件的第二日繳清。通過銀行按揭支付房款的要按時交納銀行按揭貸款本息,否則須承擔銀行追究的責任,并按逾期付房款違約責任處理,乙方須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0日內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三7、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第七條 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8、據實予以延期: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6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2) 因政府法令法規變更影響工程進度的。3)施工中遇到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4)買受人如未按第五條的約定支付房款,出賣人有權延期交房,并按第六條處理。5)買受人未按規繳納維修基金、契稅等相關費用。第八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以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三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9、(2)逾期超過 9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6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五 的違約金。第九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平面戶型、空間尺寸、朝向及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時,出賣人應當在相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在通知到抵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10、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第十條 交接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買受人未按出賣人書面通知確定的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的,視為出賣人已按書面通知的交11、房時間將合格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由買受人承擔房屋交付后的風險和法律責任,并由買受人承擔該房屋同期的物業管理費,在遲延接收房屋的買受人清償應繳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前,出賣人有權拒絕辦理實際交房手續。第十一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1、供水、供電、排水與交房達到使用條件時;2、 。第十三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12、65個工作日內辦理權屬,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的1%賠償買受人損失。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在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13、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第十五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第十六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面積承擔義務14、。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婁底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辦理相關手續部門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15、(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合同補充協議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xx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1、乙方同意由甲方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并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服從前期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2、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發布的銷售廣告、宣傳資料等文字、圖片等皆不屬于合約內容,如與本合同不一致,均以本合同約定為準。本合同涉及事項以政府部門最終批準為準。3、因買受人違約致使合同解除的,除依約承擔違約責任外,買受人還應承擔一下責任: 1)承擔可能發生的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費16、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自行承擔裝修損失。4、訂本合同時,買受人須向出賣人提供有效地聯絡方式,如因提供信息不準造成出賣人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方式聯系到買受人,其后果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5、買受人辦理銀行按揭所需個人資料須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手續十日內提交給出賣人,同時協助出賣人辦理有關手續,逾期所造成的后果由買受人承擔。6、因買受人未能及時繳納辦理產權時須繳納的費用或提交產權登記個人申報資料等原因造成逾期發證等后果由買受人承擔。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外墻:外墻瓷磚天棚、內墻面:普通粉刷樓地面:水泥砂漿找平門:卷閘門窗:鋁合金窗有線電視:外線接入戶電話:外線接入戶水:水表安裝到戶電:電線預埋,普通開關面板,白熾燈泡衛生間:地面及墻面水泥砂漿找平供電:電表安裝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