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輝房地產公司項目跟投方案(適用跟投管理制度)(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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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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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跟投管理制度手冊培訓課件
1、XX XX 項目跟投方案本方案適用旭輝集團項目跟投管理制度1 跟投項目信息1.1 項目基礎信息XX 2014-XX地塊位于 。北側緊鄰長塔路,東側緊鄰塔園路,地塊周邊配套齊全,南側緊鄰南環西延線,預計年底通車。宗地名稱四至規劃用途住宅/商辦土地面積計容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樓面地價元/平產品類型預估均價元/預計收益項目毛利率;項目IRR1.2 項目運營計劃1.2.1 項目經營計劃:(經營計劃將根據方案調整變化及更新,僅供參考)分期產品開工資金峰值現金流回正交付清算預計均價一期 201X/X201X/X元/平二期 地價支付節奏:按土地出讓合同,地價于201X年X月X日前付X元,于201X年2、X月X日付清余款X元。資金解決方案:資金投入由旭輝、跟投員工(含杠桿)根據股權收益權比例投入。1.2.2 項目資金峰值:項目資金峰值X億元。1.2.3 股權收益權比例:收益權與股權比例對等。股權收益方旭輝員工(含杠桿)跟投前100%0%跟投后90%10%1.3 項目合作方/前期融資簡介及主要條款:若無合作方/前期融資則刪除本條;若有(意向)合作方則簡要說明股權占比、融資結構、融資方案等情況。1.4 預計項目層面的收益測算:(收益指標僅根據目前方案進行測算,后續將根據方案調整變化及更新,僅供參考)項目凈利率項目IRR年自有資金投資回報率項目整體%需說明以上收益測算是否含前期融資、開發貸款;若不包3、含,則視后續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增加前期融資,相關財務數據會發生變化。2 跟投額度比例及分配2.1 確定跟投額度與股權占比:跟投總額(含杠桿)=項目資金峰值X %(且不超過跟投前旭輝占股的30%)跟投資金(含杠桿)占項目公司的權益比例,按照實際投入資金占項目實際資金峰值的比例確定。 跟投資金(含杠桿)占項目公司的權益比例,按照實際投入資金占項目實際資金峰值的比例確定。若項目實際資金峰值高于原有預期,則跟投部分實際出資占比減少,須相應調減跟投部分的利潤分配的比例;若項目實際資金峰值低于原有預期,須按股權比例調整出資額度,在首次本金返還時優先無息返還給跟投員工超比例出資部分。2.2 確定跟投包額度分4、配:見 表2-1 跟投額度分配表2-1 跟投額度分配跟投性質跟投員工職位總跟投限額占比個人額度范圍(不含杠桿)單位:萬元杠桿下限上限強投包集團陳東彪執行副總裁5%10201:4張良副總裁朱瑜副總裁沈震宇法律總顧問丁朝陽法務總監楊欣財務總監葛明人力資源總監丁元剛運營管理總監潘道原投資發展總監劉峰成本總監詹鵬設計總監吳晨光工程總監周青營銷總監投資區域負責人區域投資發展總監510總經理總經理50%50150班子成員副總經理2050。職能部門第一負責人工程總監1020人事行政總監財務總監成本總監客服總監合約采購部經理。跟投項目第一負責人跟投項目相關主要管理人員案場經理510工程經理。選投包城市公司正式5、員工45%520無集團2.3 杠桿分配及資金利率:強投包人員可配置4倍跟投額的杠桿。選投包人員無杠桿。認購杠桿按照年化利率12%向杠桿認購人員收取資金利息。杠桿計息始點為項目地價支付日期,計息終點為項目累計現金流回正日期。杠桿利息支付應在本金分配完成后,用跟投利潤先行抵扣。具體的利息計算與利潤分配之間的平衡沖抵由集團財務與城市公司財務統籌進行。3 跟投前期工作計劃安排 注冊相關有限合伙企業及項目公司o 201X年 月 日完成注冊項目公司o 201X年 月 日完成注冊有限合伙企業Bo 201X年 月 日完成注冊有限合伙企業A 公示跟投信息:201X年 月 日完成跟投信息EKP發文、郵件通知、跟投6、系統信息上線 認購時間:201X年 月 日至201X年 月 日,跟投系統開啟認購 資金募集時間:201X年 月 日通過跟投系統“動態信息”與郵件通知方式發布資金募集信息;201X年 月 日前,根據系統認購情況完成資金募集,并完成委托投資協議及其他相關法律協議的簽署 募集資金確認:完成資金募集后 天在跟投系統中完成確認資金募集信息 跟投資金匯入項目公司:201X年 月 日前完成跟投資金匯入項目公司4 認購方式符合跟投制度的員工可通過登錄EKP中的“跟投系統”進行線上認購,具體認購方法見跟投系統中認購操作指引;跟投員工認購情況以跟投系統中顯示信息為準,除特殊情況,不進行任何形式的線下認購;強投包人7、員若未在跟投系統中進行認購,則系統默認為按認購下限額進行認購。5 跟投資金募集 本項目跟投資金在201X年X月X日前完成募集,資金分X次募集(第X次募集于201X年X月X日前完成,認購額度X%;第X次募集于第二筆地價支付前1周內完成剩余跟投額度),跟投人員須根據跟投資金募集信息按時將資金匯至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對于認購后未能按時付款的跟投員工,取消其認購機會。強制性跟投不在取消之列,必須按期繳款,特殊情況報跟委會決策;若未能在募集截止日期前繳款,則按日息0.5進行罰息。6 本金及利潤分配6.1 本金的分配:6.1.1 項目整體已達到資金峰值,且留足未來3個月資金缺口(包括經營性現金流、融資及部8、分鋪底資金)后,可以與股東進行本金的同比例分配。6.1.2 本金分配的前提還須滿足項目與相關合作方的公司治理決策機制、合作協議約定等,如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優先債務償還等。6.1.3 項目可分配資金若被其他股東占用,則占用方需按年化利率12%支付利息,計入被占用方的可分配利潤。6.1.4 若其他股東墊付跟投部分相應出資,則跟投人員需按年化利率12%支付利息,計入墊資方的可分配利潤。6.2 利潤的分配:6.2.1 項目銷售率達到90%、結轉完成后,可以與股東進行利潤的同比例分配。分配的利潤不超過累計實現可分配利潤的90%。項目分期須滿足后期開發資金需要。6.2.2 項目清算,或有負債(稅、未9、結工程款等)已經有解決方案,或回購完成,剩余利潤方可分配。6.2.3 利潤分配的前提也須滿足項目與相關合作方的公司治理決策機制、合作協議約定等,如合作方投資的退出約定等。7 信息批露方案跟投開發過程中,項目經營信息指定由當地工作小組或項目操作團隊以項目季報形式每季度第1周定期向全體跟投人公開披露,具體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開發進度情況、成本情況、售價情況、資金情況、未來經營計劃等。8 跟投代持人員及權利義務組建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其中普通合伙人(GP)由跟投員工代表或跟投員工代表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有限合伙人(LP)由跟投員工代表擔任。有限合伙企業與員工簽訂委托投資協議,跟投員工通過其實現對跟投項10、目的投資、取得收益,并由其向稅務機關代扣代繳合伙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9 投資風險提示o 跟投項目屬于長期投資、股權而非債券投資,需與其他投資人共擔風險,且投資回報具有波動性、不確定型。o 根據不同的項目,跟投人員短期內的現金回流情況不同。o 不同的城市公司、跟投項目的投資收益不具有可比性,同一城市公司或團隊的不同跟投項目的投資收益也不具有可比性,只能對跟投項目的經營結果做出預測,但無法保證。o 跟投人員并非項目公司的直接股東或投資人,作為間接投資人,無權控制或參與項目運營,跟投人員須依賴有限合伙企業或代持人來執行項目層面的監督或建議。o 項目開發運作期內,不可轉讓、贖回跟投份額,跟投人無法在項目本金分配、分紅前實現投資變現。o 跟投員工中途離職不影響其已購份額的本金收回與利潤分配,其本金與利潤分配均需滿足本制度規定的分配條件以及項目公司合作約定條件等。o 項目不利因素提示: 受當地預售款資金監管政策影響,可能存在因資金使用受限導致無法及時分配資金的風險。 受當地稅務政策影響,可能存在項目實際稅負率波動以及項目清算時間的風險。 操盤團隊面臨來自行業的競爭,跟投項目的經營結果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競爭因素的影響,項目管理團隊可以針對市場變化采取合理的經營措施。旭輝集團XX公司跟投工作小組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