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品房買賣合同(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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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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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宜昌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使用文本,在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商,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該進一步咨詢,達成一致意見。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含經濟適用房)。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3.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2、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4.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5.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核對,以確保每份合同內容一致;合同簽訂后,買受人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宜 昌 市 商 品 房 買 賣 合 同(合同編號: )合同當事人: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住所(址) ;國3、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郵編 ;聯系電話 。買受人2 ;住所(址)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買受人3 ;住所(址)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4、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 商品房。該項目的有關批文如下:1、國有土地使用證頒發機關: ;編號: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機關: ;編號: ;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頒發機關: ;編號: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出賣人已于 年 月 日向宜昌市建委備案, 編號為宜市竣備字 第 號 2、該商品房作為預售商品房,已取得宜昌市房地產管理局核發的湖北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號。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所購商品5、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 【座】 單元 層 號房。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 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 層,地下層數為 層。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層高】【凈高】不小于 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 房 廳 廚 衛,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見附件一)。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 。 1、該6、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部門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如無特別約定,該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車庫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基本情況1、綠地率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社區居委會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2、停車場建筑面積 平方米;3、會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4、其它: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7、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4、根據宜昌市城區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出賣人在預售期間不能直接向買受人收取購房款(包括:定金、保證金、首付款、預付款、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等款項),出賣人協助買受人將購房款直接存入本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商品房預售資金中35%的部分納入重點監管范圍,重8、點監管范圍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余額不得低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10%。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名稱: 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帳號: 監管銀行名稱: 監管銀行地址: 5、 。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外的費用,代收代辦費用除外。代收代辦費用是指房屋維修基金及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時應由買房人承擔的費用。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貸款方式付款。4、其他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9、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退還累計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10、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單元)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11、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2、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中公共部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不含本數)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交房期限及條件1、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12、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2、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符合下列條件。(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環保、人防、綠化等專項驗收;(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并滿足使用功能要求;(3)供電、給水、排水、燃氣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并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4)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取得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備案證);(5)電話、有線電視入戶并具備開通條件;(6) ; ;(7) ;(8)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13、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 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14、2、 。第十一條交接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報刊公告】通知買受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買受人應對樓地面、墻面和天棚面層質量;門窗安裝質量;欄桿安裝質量;防水工程質量;室內空間尺寸;給排水系統安裝質量;室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進行核驗后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所購商品房質量有明顯缺陷的,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第十條處理。出賣人不得將買15、受人交納有關稅費(含物業服務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2、 3、 4、 5、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16、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建筑節能、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該商品房應當符合本合同附件四中關于建筑節能措施的要求。未達到要求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前述標準及措施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四)的標準。裝飾、17、設備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2、 。3、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符合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提交產權部門辦理該房屋產權證書。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在商品房交付后90日內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3、。第十六條保修責任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應列明保修范圍、保18、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七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19、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管理用房屬于業主共有。第十八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4、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車位屬于 車庫20、屬于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5、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見附件五)。第十九條出賣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按原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將買受人已支付的房價款全額退還買受人。如遇房價上漲,出賣人還需向買受人支付按照新價格計算的房價款與原房價款的差額。買受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按原房價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支付的房價款全額退還買受人。如遇房價下降,買受人還需向出賣人21、支付原房價款與按照新價格計算的房價款的差額。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宜昌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見附件六)。第二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條 商品房為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22、,由出賣人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機構】 【委托代理機構】(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商品房及所在樓層平面圖、立面圖、分戶平面圖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附件三: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說明(抵押權人同意銷售證明及其他雙方認為應該明確的事項)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附件四:建筑節能措施及裝飾、設備標準(全裝修另簽補充協議)一、建筑節能1、外墻采用 體系。2、外窗采用 窗。3、屋面按照 保溫材料。4、其他節能措施 。二、裝飾、設備標準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 。 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安防系統: 。11、其它: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附件五:前期物業服務內容的約定一、 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及質量二、 前期物業服務費用項目及價格三、其他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附件六:合同補充協議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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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3
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