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范本(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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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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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 】【 】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委托人:xx監理人: 【 】公司目 錄一、雙方當事人3二、工程概況3三、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3四、合同組成4五、定義4六、監理范圍4七、監理工作內容5八、監理報酬9九、監理人義務9十、委托人義務12十一、監理人權利12十二、委托人權利14十三、違約責任15十四、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16十五、爭議的解決17十六、其他18一、雙方當事人委托人: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 】分公司負責人:【 佟日明 】 地址: 【 杭州市武林路437號 】監理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2、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項目的委托監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二、工程概況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 工程規模:【 】 總 投 資:暫定人民幣【 】萬元三、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139-200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等。3.2 【 】省、【 】市有關工程建設的地方法規及規定。3.3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承包合同,本工程的招標文件。3.4國家現行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質量驗評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程、規定等。33、.5本工程的勘察設計文件。3.6其他【 】。四、合同組成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1)監理投標書及中標通知書;(2)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五、定義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4、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7)“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8)“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如下一個月沒有相應的日期,則以月末日為相應日期)。六、監理范圍監理范圍:【 】。七、監理工作內容7.1準備階段(1)審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和設計規范,施工圖紙是否 滿足施工需要,并提出優化設計意見,核實設計概算,參加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的設計技術交底。(2)在施工設計圖紙發給施工單位之前,進行審查簽證。(3)審查施工單位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并對勞力、機械設備、材料等進場及布置情況,以及保證質量、安全、工期和投資控制等5、方面的措施進行監理,并向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建設管理單位提出監理意見。(4)對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質量技術措施是否落實進行監督、檢查。(5)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下達開工令。(6)審查匯總施工圖紙數量,并按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內工程數量進行列表比照,建立臺帳,以便作為修訂承(發)包合同變更設計等的依據。(7)協助委托人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7.2施工階段7.2.1控制工程質量) .2(1)對工程的關鍵工序和重要部位、節點實行旁站監理,及時處理施工 過程中的問題。(2)對所有隱蔽工程進行檢查和驗收,對隱蔽工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監督施工單位認真處理,必要時6、邀請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7.2.2質量檢查(1)對施工測量、放樣等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復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做出監理記錄,并通知施工單位及時糾正。(2)檢查工程材料和設備:應對建筑材料、安裝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按有關規定進行質量驗收,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設備,有權禁止其進入工地和投入使用。(3)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承包合同,嚴格按施工規范,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對工程主要部位、工程主要環節的施工,按有關的施工規范和質量檢測規定,進行檢驗簽證,并對施工質量做出評價。(4)審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項目及分包單位資格。(5)對施工工藝、勞力組織、機電設備等提出監理意見,當發現實際操作與工藝7、要求不符,對施工單位有權進行制止,并及時通知委托人。(6)對施工單位完成的各類試件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抽查,對試驗結果做出評價。(7)監督施工單位對單位工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是否齊全,并對質量評定工作做出綜合評價。(8)檢查工地安全及文明施工。(9)對施工單位的檢驗測試儀器設備進行全面監督,審核度量衡的定期檢驗資料,保證度量資料的準確。(10)施工中發現一般質量事故,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返工處理,并記入監理日志;對發生嚴重、重大質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會,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處理,有權否定施工單位對質量事故和返工處理的意見,責成重新研究處理方案,并報委托人。(11)對工程的施工檢查要保證不漏檢,8、重點過程和技術復雜的過程適當增加檢查頻次。(12)督促并配合設計、施工單位搞好工程創優工作。(13)以現場監理為主,成立工程質量監控小組,確保工程質量。7.2.3工程進度監理(1)分階段進行進度控制,及時提出調整意見(2)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達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3)掌握并準確了解工程進度,如發生延誤應及時分析原因提出相應措施,并報告委托人。(4)及時處理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聯系單,對工程聯系單提出的問題,監理應給予明確的回復意見,并報委托人批準。(5)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出具有關工程進度等施工情況的書面證明。7.2.4控制工程造價(1)按委托人制訂的有關辦法和規定辦9、理驗工計價簽證,保證驗工簽證的各項工程質量合格、數量準確(做到不超驗、不漏驗)。(2)建立工程進度臺帳,核對工程形象進度,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量。(3)建立驗工計價臺賬。(4)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未經返工處理達標前不予驗工。(5)組織召開現場例會,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托人請示報告。7.2.5變更設計和現場經濟簽證(1)負責對設計變更進行初審,核實變更設計增、減數量,提出初審意見,報委托人審定,審查施工單位根據設計變更通知書編制的預算書。(2)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辦理現場經濟簽證,計量核價,報委托人審定。7.3竣工驗收階段:(1)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及時整理竣工文件和驗收資料,并提出監理意10、見。(2)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并提出工程質量評價報告,以作為驗收的依據。(3)組織工程的初驗工作,提出監理意見。(4)參加委托人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5)工程決算的初步審核、結算。7.4 監理工作報告:(1)工程情況報告:監理人每月【 】日前將上月工程形象進度、主要實物工程量,施工質量情況、安全情況、施工中的主要問題及建議書報送委托人。(2)驗工報告:監理人在每月末辦理驗工計價后【 】日內,將投資完成情況、工程進度與委托人下達計劃進行對照,制表并附分析說明報委托人。(3)檢查報告:監理人在每月末將隱蔽工程檢查基數,監理工程師實際檢查項數,施工中質量檢查情況,各種的試驗報告單,到達工11、地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質量問題的件數,驗工計價臺賬副本報送委托人。(4)事故報告:工地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工傷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監理人應在【 】小時內通知委托人,并及時報送事故報告,包括事故情況的描述、原因分析、處理過程及結果。7.5其他工作:(1)監理人應在進場后【 】天內建立上墻圖表(如條件允許)和工作臺帳,包括但不限于監理組織機構框圖、監理機構各崗位職責、工程平面圖、關鍵部位平面或斷面圖、管線位置關系圖和工程形象進度圖、工程進度、工程月進度計劃、實際進度統計對照表等。對于監理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文件、指令、記錄或資料,監理人應認真做好收發登記和統計分析,并建立控制性臺帳。(2)應定12、期對工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3)根據委托人的指示,配合委托人/造價師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洽商、工程延期和費用索賠的現場管理工作。(4)按規定和相關要求對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承包方的聯系單進行審核把關并明確簽署監理意見。(5)負責巡視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工地施工安全負監理監管責任。(6)負責整理工程實施過程中各階段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資料,每【 】向委托人提供一次。此項工作內容為委托人支付監理報酬的先決條件,監理人未能按期整理并提供完備工程資料的,委托人有權暫停支付監理報酬。(7)工程竣工驗收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監理總結和一套完整的監13、理資料。(8)協助委托人辦完工程決算。八、監理報酬8.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以人民幣支付監理報酬:【 】。8.2 監理報酬包括監理人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除非委托人同意,本合同監理報酬不能變更。8.3 雙方保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無偷漏稅、走私或其它違法行為。8.4 由于監理人開具的發票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造成委托人損失的,監理人應負責處理并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九、監理人義務9.1 監理人應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等文件,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14、監理工作內容,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委托人指示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9.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切實維護委托人和其它單位的合法權益。9.3 監理人應嚴格按照監理大綱和監理規劃的指導性文件實施監理,結合工程特 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細則。未經委托人代表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監理大綱和監理規劃中的人員、設備、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等實質性內容。9.4 在委托人與承包人因是否施工、質量是否合格、工程量及價款的計算、工程是否已經完成等發生爭議時,監理人應根據委托人的要求,配合委托人進行現場查驗等工作,并出具必要的證明,簽署必要的文件,因此而支出的費15、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9.5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監理人須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 】天內將全部設施、物品和資料移交給新的監理人或委托人,并配合委托人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及工程竣工備案所必須的各項手續。9.6 除非委托人另行書面同意,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合同規定以外的 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也不得參與可能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9.7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委托人根據本合同向監理人提供的或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與委托人或項目相關的一16、切信息和文件資料。9.8 當因承包人違約造成施工不能按合同質量、期限完成項目工作時,監理人應當及時要求承包人改正,立即通知委托人并提供相應解決方案,并有義務向委托人提供承包人違約的具體事實及相關證據、協助委托人調查、追究承包人的違約或侵權責任。9.9 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項目施工合同不能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監理人有義務提供該不可抗力的事實依據及損害后果,并協助委托人對不可抗力的后續事宜進行處理。9.10 關于監理人員的要求:(1)監理人必須配備足夠的監理人員,監理人員應按專業齊備,技能、水平勝任本工程監理工作為原則,統一執行國家、本省(直轄市)頒布的監理規定和統一報表等。(2)監理人必須滿足監理業17、務不間斷的需要,確定分年、分專業的現場監理人員數量。(3)為確保監理合同的正常實施,任何監理人員的更換必須報請委托人批準。除非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在合同期間內不得更換。(4)未經委托人批準的人員,不得在本工程中從事監理工作。(5)監理人員臨時離崗【 】日(含)以上,須報請委托人同意,并安排資歷相應人員補充崗位。(6)總監理工程師應堅持在施工現場管理,每月出勤不應少于【 】天,每天不應少于【 】小時。(7)若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其他監理員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監理人應提供書面證明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委托人并獲得委托人的書面確認。(8)若委托人認為監理人員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有違規違紀行為,有權要求監18、理人更換相關人員,監理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以至少具有同等資質的相關人員予以更換,并得到委托人的認可。9.11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中遇到工程范圍內、監理工作范圍外的事項,如果該事項涉及到委托人的利益或工程的利益,監理人即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及時報告。9.12 監理人應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的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保險,保險期間應與監理服務期一致。若監理人未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承擔責任。9.13 工程保修期間,監理人負責質量問題的處理、原因分析、責任界定及相關督促落實、回訪工作。9.14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9.15 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程監理事宜。十、委托人義務19、10.1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10.2 委托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 】日內,向監理人提供設計圖紙、地質勘察報告 及有關該項目的批復文件,施工許可證等文件資料一套。10.3 除非下文有特殊規定,則委托人應當在【 】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10.4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 。委托人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十一、監理人權利11.1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20、可權是否為建議權?ZL:認可權是監理合同的標準表述,即當分包人不適格時監理人有否定權。(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21、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發布后【 】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22、,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11.2 除本合同明確約定或委托人書面授權外,監理人無權減輕或免除任何第三方對委托人的責任或義務。任何可能對工程造價、質量或工期構成影響的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均須事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授權或批準。對承包人呈報的工程進度計劃、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報告等文件的審批、回復,監理人的意見以及對承包人的指示和通知等,監理人必須先呈報委托人,經委托人批準后再發給承包人,而不得直接發予承包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11.3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23、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可抄送監理人,由監理人研究處置意見,再由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監理人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十二、委托人權利12.1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12.2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12.3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日報、周報、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12.4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24、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12.5 委托人有權對監理人的監理合同履約情況、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監理人應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告知委托人,不及時整改、整改無效或不及時告知整改結果的,委托人有權暫停支付監理報酬。12.6 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同意、批準、審查,均不減免監理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十三、違約責任13.1 監理人違反合同約定,應按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監理人提供的監理服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和委托人要求的,25、應在委托人提出更正通知后【 】(【 】)日內更正,并應向委托人支付監理報酬的百分之【 】(【 】%)作為違約金。監理人在上述期間內沒有更正的,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監理人應向委托人支付監理報酬的百分之【 】(【 】%)作為違約金。(2)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全部撤離現場,監理人須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 】天內,全部撤離現場。監理人應當妥善保存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時間將全部工程資料移交給新的監理人或委托人,并配合委托人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及工程竣工備案所必須的各項手續。若監理人不按期撤離現場,或者拒不按照上述約定履行移交工程資料的義務,每延遲一天應向委托人支付監理報酬的26、百分之【 】(【 】%) 的違約金。(3)委托人要求監理人替換相關人員而監理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更換的,委托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支付監理報酬的百分之【 】(【 】%)作為違約金。(4)監理人未嚴格依據工程施工文件和資料對承包人上報的最終結算報告進行審核,導致審核的結算額多于承包人應得的數額,應向委托人支付超出額百分之【 】(【 】)的違約金。若承包人和委托人因結算爭議引起訴訟或仲裁,并且監理人審核的結算額高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的結算額,則監理人應向委托人支付超出額百分之【 】(【 】)的違約金。(5)監理人違反保密約定,除應當向委托人賠償損失并承擔其他法律責任外,每違反一次還應向委托人27、支付本合同監理報酬百分之【 】(【 】)的違約金。(6)若監理人沒有合同依據擅自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人原因導致合同終止的,監理人應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監理報酬百分之【 】(【 】) 的違約金。(7)若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委托人的損失,監理人還應賠償委托人的損失。(8)本合同項下監理人應當向委托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任何款項,委托人均有權從應付給監理人的任意一筆款項中相應扣除。13.2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十四、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14.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28、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本合同將保持其效力直至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已經履行完畢監理業務止。14.2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委托人有權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終止本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委托人僅須支付截止到合同終止前監理人已完工作的費用(已完工作比例按照工程進度比例確定),而無須支付其他任何費用或補償,委托人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合同終止后各自仍應履行的義務。14.3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 】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委托29、人可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委托人尚未支付的監理報酬將不再支付,監理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妥善辦理好相關后續手續,若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進行賠償。十五、爭議的解決15.1 本合同的成立、簽訂、效力、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5.2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通知后開始。15.3 本合同雙方不能在一方送達書面協商通知后十(10)日內協商解決爭議的,按以下第【 2】種方式解決:(1)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該會依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 /】進行仲裁30、。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5.4 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15.5 雙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和送達條款約定的方式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和送達條款的任何約定均不影響本合同一方或雙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15.6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條款依然有效。十六、其他16.1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16.2 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16.3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沖突,以合同正文為準。(以下無正文)【簽字頁】【合同名稱】:【 】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甲方:xx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乙方:【 】公司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日期: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