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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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3190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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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F-2007-0201 合同備案編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本)工程名稱: 發(fā) 包 人: 承 包 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投資計劃或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2、) ¥: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款的規(guī)定一致。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專用條款中沒有具體約定的事項,均按通用條款執(zhí)行。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發(fā)包人: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 話: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3、:郵政編碼:電子郵箱:承包人: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 話: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經(jīng)辦人 備案機關(章) 年 月 日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一、總則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2.1(10)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3.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文件: 3.3 適用標準、規(guī)范約定適用的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技術要求的時間: 4、圖紙4.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shù):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5、通訊聯(lián)絡5.2 各方通訊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達方式(1)各方通訊地址4、和收件人發(fā) 包 人 通訊地址: 收 件 人: 郵 編: 承 包 人通訊地址: 收 件 人: 郵 編: 監(jiān)理單位通訊地址: 收 件 人: 郵 編: 造價咨詢單位通訊地址: 收 件 人: 郵 編: (2)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 6、工程分包6.1(3)指定分包工程: 7、文物和地下障礙物7.2 發(fā)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礙物: 12、財產(chǎn)12.1 關于施工機械的約定: 二、合同主體13、發(fā)包人13.1 發(fā)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工作、平整工作場地、施工合同備案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時間: (2)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接通的時間及地點: (3)開通施工現(xiàn)場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間的通5、道的約定: (4) (5)辦理有關所需證件的約定: (6)組織現(xiàn)場交驗的時間: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約定: (8)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約定: 委托給承包人負責的部分工作有: 13.2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約定(1)工程價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支付的有關規(guī)定 其他特殊說明: (2)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按協(xié)議書所注明的帳號銀行轉帳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14、承包人14.1 承包人有關工作的約定(4)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現(xiàn)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時間和要求: 費用承擔: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14.2承包人負責的設計的約定(1)合同規(guī)定由承包人負責的設計: (2)承包人提6、供設計的時間: (3)費用承擔: 16、發(fā)包人代表16.1 發(fā)包人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1)發(fā)包人任命的發(fā)包人代表是 ,聯(lián)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2)發(fā)包人對發(fā)包人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 17、監(jiān)理工程師17.1 負責工程的監(jiān)理單位及任命的監(jiān)理工程師(1)監(jiān)理單位: 法定代表人 : (2)任命 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其聯(lián)絡通訊地址如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17.3(10)需要發(fā)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18、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18.1負責工程的造價咨詢企業(yè)及任命的造價工程師(1)造價咨詢企業(yè): 法定代表人: (2)任命 為造價工程師(7、或造價員),其聯(lián)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18.3(4)需要發(fā)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19、承包人代表 19.1 承包人任命 為承包人代表,其通訊聯(lián)絡地址如下: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承包人任命 為技術負責人,其職稱 20、指定分包人20.1 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關規(guī)定: 三、擔保、保險與風險22、工程擔保22.1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約定:(1)履約擔保的金額: (2)提供履約擔保的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 其他時間,具體為: (3)出具履約擔保的銀行: 22.4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約定(1)支付擔保的金額: (2)8、提供支付擔保的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 其他時間,具體為: (3)出具支付擔保的銀行: 22.8 擔保內容、方式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 25、不可抗力25.1 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1) 級以上的地震;(2) 級以上的持續(xù) 天的大風;(3) mm以上持續(xù) 天的大雨;(4) 年以上未發(fā)生過,持續(xù) 天的高溫天氣;(5) 年以上未發(fā)生過,持續(xù) 天的嚴寒天氣;(6) 年以上未發(fā)生過的洪水。(7)其他: 26、保險26.1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有: 通用條款26.1款的第(1)項; 通用條款26.1款的第(2)項; 通用條款26.1款的第(3)項。26.8 對保險事項的其他約定: 四、工期27、進9、度計劃和報告27.3 對承包人編制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時間要求: 五、質量和安全35、質量目標35.1 (1)評比項目: (2)增加的費用或獎懲辦法: 35.2 雙方共同選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40、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40.1 約定發(fā)包人是否供應材料設備 發(fā)包人不供應材料設備,本條不適用。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40.6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式: 4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44.1 中間驗收部位包括: 46、工程試車46.1 約定是否試車 不需要試車,本條不適用。 需要試車,試車的內容及具體要求如下: 48、竣工驗收48.1 中間交工10、工程的驗收 合同工程無中間交工工程,本款不適用。 合同工程有中間交工工程,各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計劃竣工時間如下: 六、工程造價50、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50.2 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 50.2(1); 50.2(2); 50.2(3); 其它方式: 51、合同價款的調整51.1 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 工程變更; 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政策及物價的變化; 費用索賠事件或發(fā)包人負責的其他情況;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的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其他調整因素: 51.2(1)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 (2)風險費用的計算: 風險系數(shù): 風險金額: (3)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11、的調整: 工程變更; 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及物價變化; 費用索賠事件或發(fā)包人負責的其他情況;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的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其他調整因素: 51.3(1)材料價差的調整方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工程變更; 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 費用索賠事件或發(fā)包人負責的其他情況;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造價調整;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的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其他調整因素: (3)各項費率的具體標準: 53、暫列金額53.1 本合同暫列金額: 萬元。55、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55.1 提前竣工獎的約定 不設提前竣工獎,本款不適用。 12、設提前竣工獎,每日歷天應獎額度為 元,提前竣工獎的最高限額是 元。55.2誤期賠償費的約定(1) 每日歷天應賠付額度 元。(2) 誤期賠償費最高限額 元。58、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政策及物價的變化58.1 物價變化引起合同價款的調整 合同價款不因物價漲落而調整,本款不適用。 物價漲落超過通用條款規(guī)定的幅度,應調整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如下: 58.2 投標截止日期: 59、支付事項59.2 約定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約定為: 60、預付款60.1 關于預付款的約定: 預付款的金額為 元或合同價款的 ,支付辦法 60.3 預付款抵扣辦法: 預付款按照期中應支付款項的 (13、百分比)扣回,直到扣完為止; 其他抵扣方式: 61、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61.1 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的約定:(1)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的內容及范圍: 按通用條款的規(guī)定,以黑龍江省現(xiàn)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為準; 發(fā)包人的其他要求: (2)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的總額 萬元。61.2(1)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預付、支付辦法: 通用條款61.2款的規(guī)定; 其他: (2)安全生產(chǎn)措施費的抵扣方式: 62、進度款62.1 支付期間: 以月為單位; 以季度為單位; 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 64、竣工結算64.1 結算的程序和時限: 按通用條款64.2款至64.7款的規(guī)定辦理; 不按通用條款64.2款至64.7款的14、規(guī)定。辦理結算程序和時限為: 64.8 發(fā)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的特殊要求: 65、質量保證金65.2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 按通用條款的規(guī)定,為合同價款的5。 約定為 (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按照通用條款的規(guī)定,從每次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進度款和結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為5%; 其他扣留方式: 65.3 質量保證金的利率: 七、合同爭議、解除與終止67、合同爭議67.5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 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八、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特別遵循的約定72、工程量的偏差72.2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分部分項工程的清單15、項目的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 72.3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 九、其他75、保密要求75.1 保密信息提供的時間: 76、合同份數(shù)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guī)定,由發(fā)包人提供。 不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guī)定,具體提供方式如下: 76.3 合同副本 份,其中發(fā)包人 份,承包人 份。77、補充條款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單位工程名稱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平方米)結 構層 數(shù)跨度(米)設備安裝內 容工程造價(元)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16、表序號材料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 位數(shù) 量單 價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 注附件3: 工 程 質 量 保 修 書發(fā)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對 (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市政道路、橋涵、隧道、給水、排水、燃氣與集中供熱、17、路燈、園林綠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二、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年;3.裝修工程為 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5.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 個采暖期、供冷期;6.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7.其他工程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三、質量保修責任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18、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四、保修費用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五、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的使用、約定和支付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65條賦予的規(guī)定一致。六、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間:2022-07-29
3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