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室內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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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413192
2022-06-17
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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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酒店 裝飾工程 施 工 總 承 包 合 同 書 建設單位: 承建單位:廣東建華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1 xx市xx酒店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廣東建華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于年月日直接發包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xx)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xx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xx市xx酒店室內裝飾工程 工程地點:xx市路南區 承包范圍:xx市xx酒店主樓五層大堂、六層多2、功能廳、餐廳、主樓7-33樓客房室內裝修裝飾的施工(含天花、墻面、地面、強、弱電、給排水、潔具、 燈具、固定家具及窗簾部分)。除本合同及附件中已經約定歸甲方負責的 (除活動家具,活動燈具,電器,軟裝飾品外,甲供材料的采購之外)全 部室內裝飾工程。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 1.2.1 按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1.3工期: 本工程由于設計圖紙未完成,開工時間及工期依出圖時間商定;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天。 1.4 質量等級:合格,爭取優良 1.5 合同暫定價:人民3、幣萬元,大寫:萬元整。1.5.1 上述造價為暫定價,已包含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費用。 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調整方式: 本合同價款是按甲、乙雙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及預算造價而議定的暫定價,原則上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工程量及補充條款進行結算。 第二條圖紙 2.1 甲方于合同簽訂后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藍圖(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六套,包括電子文檔),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三條甲方代表 3.1 甲方代表姓名:職務:xx市xx酒店裝飾工程負責人 3.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4、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3.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時,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的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5、。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延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并明確安排后任人,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6、 4.1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 4.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4.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做出公正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管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于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5.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職務:項目經理 5.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和發包方依據合同出發的指令組織施工、組織工程質量的自檢,協助發包方組織竣工驗收等工作。 7、5.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5.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明確安排后任人,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8、工作: 6.1 合同開工日期前三天,提供施工所需的的場地,并清除場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建筑設計原有物品,設備不含在搬遷范圍內) 6.2 合同開工日期前五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室內電梯、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6.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6.4 甲方應提供明確的項目架構人員表,包括項目代表、設計成果審核代表、設備材料選樣審核代表、進度審核代表、造價審核代表等(代表可以兼任)。 6.5 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9、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6.6 合同開工日期前 5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所有按規定需申報的一切報批手續; 6.7 合同開工日期前 5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甲方負責設計的,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6.8 裝修許可證報建由甲方按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規定及時辦理,所有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條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1 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進度計劃10、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7.2 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7.3 遵守xx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的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7.4 遵守xx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5 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6 已竣工工11、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費用損壞方承擔;或由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復費用及責任,均有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7 書面確認項目管理架構人員表,包括項目總指揮、項目經理、各技術主管等。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三、質量與檢驗 第八條工程樣板 8.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12、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8.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九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工程質量等級 10.13、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力爭達到優良。 10.2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0.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1.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1.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14、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十二條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期順延。 四、材料設備供應 第十三條材料樣品和樣本 13.1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他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13.2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和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15、的實物標準。 13.3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13.4 圖紙確認后,乙方分區域分批向甲方提交主設備、主材料確認書(部分提供實樣),甲方確認后,乙方報主材料價格,甲方應在5天內審核并書面批復,雙方確認后乙方才能批量采購。 13.5 分區域主設備、主材料價格確認后,乙方7天內向甲方遞立該分區域的總造價書,甲方收到后十天內審核完畢并書面確認。 第十四條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16、。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4.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14.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14.3 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充。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14.4 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17、,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六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18、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由供應方提供測試報告。 五、設計變更 第十七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7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八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8.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18.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18.3 更改有關部19、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8.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18.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十九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在接到變更5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9.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19.2 合同附件中的報價單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19.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信息價或市場價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20、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二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 六、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條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14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及電子圖1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7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并驗收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21、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第二十一條竣工結算 21.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后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 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后應在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在7 天內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1.2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后3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 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1.3該工程按實22、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計算總造價,取費按國家一類企業進行取費,裝飾 工程材料(含設施設備)價格基數參照施工期間xx市建筑工程材料當季市場價、信息價核算。 21.4工程量結算依據;合同、施工圖紙、變更通知及甲方簽證等資料為依據。 第二十二條保修 22.1 保修負責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凡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 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更、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22.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23、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22.3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按工程結算總價扣除5%作保修款的約定執行。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額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2. 4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5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用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二十三條爭議 23.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采取下列方式解決:向有管轄權的xx市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 23.2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24、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23.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3.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3.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第二十四條違約 24.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5%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2 乙方在沒有簽證延期的情況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25、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4.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4.4 因一方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索賠 25.1 甲方未能按合同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25.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的發生,可依照合同26、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25.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意向; 25.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后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25.1.4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0天提出。25.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25.2.1 因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于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八、其它 第二十六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xx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27、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七不可抗力 27.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27.1.1 5級以上的地震 27.1.2 8級以上的持續1天的臺風 27.1.3 10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3天的高溫天氣; 28、27.1.4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27.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27.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原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27.3 因自然災害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7.3.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7.3.2 人員傷亡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27.3.3 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27.3.4 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29、失,由乙方承擔; 27.3.5 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的生命財產保險,甲乙雙方各自辦理投保手續。 28.2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及分包工程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28.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28.4投保后的受益人,由投保者享有。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30、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印章,送,需經鑒證的送xx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后3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保修條款終止。 第三十條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建設主管部門、合同監理機構、鑒證機關經辦銀行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字地點31、: 附件1: xx市xx酒店裝飾工程補充協議書 1、第一次付款,按開工區域分三部分(客房、多功能廳、大堂),在該區域乙方進 場施工后7天內支付開工區域總造價的25%工程備料款,人民幣元 整,(人民幣元整)。然后按月向甲方申報進度款。 2、第二次付工程進度款由乙方當月25日前按該區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列表報甲 方,甲方接到報表5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核確認后,由甲方支付完成 當月工程量的80%工程款給乙方(預付款在當月按比例抵減工程進度款)。 3、以后將依此類推,每月25日向甲方申報工程進度款,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及監理 公司的施工管理工作,如實申報總工程進度款。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32、完成裝修工程的全部工程結算,甲、乙方確認工程 結算總造價之日起10日內由甲方支付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給乙方(含已支付 的工程進度款),結算總造價的5% 在程竣工驗收合格后6個月內逐月按比例付 給乙方,余下5%作為保修金。 5、保修金5%于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1年后10天內全額支付給乙 方。 6、甲方應及時按期如數向乙方支付上述工程進度款,若甲方不能按期如數向乙方支 付工程進度款,則1、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應相應順延,2、延期支付的工程進 度款按應付款總額每日0.5比例向乙方支付滯金。 7、如由甲方采購的材料(裝飾材料、設備、家具等),乙方收取總造價的8%作為 管理、配合費。 8、合同內容有與本協議相違背的,按補充協議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建設主管部門、合同監理機構、鑒證機 關經辦銀行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協議訂立時間:協議訂立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簽字地點: 注:因圖紙設計未完成,經雙方認定材料后,再行議定合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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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