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綜合整治施工合同(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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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3821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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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編號: 合同編號: xx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xx區泮塘路 工程內容:按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所載明的內容 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穗建計xx919號 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按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所載明的內容。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30天。具2、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簽署的開工報告為準。在履約過程中,因變更設計、發包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延誤的工期,經雙方簽證認可后調整,并以此確定竣工日期。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 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大寫): 元;(小寫):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元)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七、詞語含義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承諾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3、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九、發包人承諾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訂立時間: xx 年 月 日本合同訂立地點: xx市xx區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第三部分 專用條4、款1、定義1.40 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包括: 文書 信件 電報 傳真 電子郵件 其他:特快專遞、掛號信。2、合同文件及解釋2.2(10)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協議書;(2)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補充協議(含會議紀要、工程變更、簽證等修正文件);(3)中標通知書;(4)承包人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含評標期間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5)專用條款;(6)通用條款;(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8)圖紙;(9)工程量清單;(10)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文件。3、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3.3 約定適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及等現行的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4、通訊聯絡4.2 各方通訊地址、收件人及5、其他送達方式(1) 各方通訊地址和收件人:發包人:xx市xx區市政建設管理所通訊地址:xx市xx區信義路21號7樓 收件人:xx市xx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郵編:510370承包人:xx市xx區市政建設工程總公司通訊地址:xx市xx區光復北路700號收件人:xx市xx區市政建設工程總公司 郵編: 510170 監理單位:xx市xx有限公司通訊地址:xx市xx區信義路21號3樓 收件人:xx市xx有限公司 郵編:510370造價咨詢單位:/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編:/(2) 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5.1 (3) 指定分包工程: / 14、發包人14.1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6、(1) 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工作、平整工作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時間: 開工前三天。(2) 完成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接駁的時間及地點:具體現場決定。(3) 開工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間的通道的約定: / (4) 提供有關資料的時間: / (5) 辦理有關所需證件的約定:工程施工所需的辦理有關證件,由承包人協助發包人辦理,如政府部門規定須由發包人支付的費用,由發包人據實支付外,其它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支付。 (6) 組織現場交驗的時間: 開工前三天 。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約定: 開工前三天 。 (8) 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約定: 派駐有相應資質能力的監理工程師,實施7、對工程全過程監理。委托給承包人負責的部分工作有:發包人另行書面通知。14.2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約定(1) 工程價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支付的有關規定 其他特殊說明:(2) 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按協議書所注明的帳號銀行轉帳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乙方提供出具本公司開戶銀行及賬號證明。14.3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與規范名稱、圖紙及技術要求的約定:(1) 提供的時間: 本工程開工前五天。(2) 提供的份數:一式肆份。14.4 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本工程開工前三天。15、承包人15.1 承包人有關工作的約定(4)向發包人提供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時間和要求: /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及要8、求:9.1辦理本工程有關的施工報建手續和竣工驗收手續;9.2合同生效后三天內派駐工地代表(即項目負責人),負責整個工程施工,如非發包人原因,承包人代表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發包人,并到有關部門辦理易人手續,后任代表與前任代表須有相當的資歷與能力;9.3開工前,向發包人報送開工報告及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組織計劃以及文明施工組織設計;9.4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條例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施工現場和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及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并負責事后補救;9.5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占用施工范圍外現有道路,以免影響正常通車和行9、人;若對現有道路設施損壞,須及時修復,發包人不予承擔費用;9.6自覺處理好沿線單位、居民的投訴、糾紛,否則承擔相應的一切可能后果;9.7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接收的工程項目,負責保護、保養工作,期間發生損壞,負責修復;9.8在開工前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時,需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表”;9.9落實工地安全防火、保衛措施、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明確有關責任人職責。15.5 承包人負責的設計的約定(1) 合同規定由承包人負責的設計: / (2) 承包人提供設計的時間: / 17、發包人代表17.1 發包人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1) 發包人任命的發包人代表是( 陳偉明 ),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xx市信10、義路21號7樓 郵政編碼:510370 聯系電話:81569591、81568790(2)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 行使發包人權利。18、監理工程師18.1 負責合同工程的監理單位及任命的監理工程師(1)監理單位:xx市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任命( 肖家所 )為監理工程師,其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xx市xx區信義路21號3樓 郵政編碼:510370聯系電話:13535047995 18.3 (10)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其責任包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實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驗收手續,負責簽證,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實際問題等。19、造價工程師19.111、 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及任命的造價工程師(1)造價咨詢單位: / 法定代表人: / (2)任命( / )為造價工程師,其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 傳真號碼: /19.3(4)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20、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 劉滿荷 )為承包人代表,其通訊聯絡地址如下: 通訊地址:xx市xx區光復北路700號 郵政編碼:510170聯系電話:1372541805221、指定分包人21.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關規定: / 23、工程擔保23.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約定: / 23.4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約定(1) 支12、付擔保的金額:( / ) (2) 提供支付擔保的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 其他時間,具體為: (3) 出具支付擔保的銀行:/23.8 擔保內容、方式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26、不可抗力26.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禁令,自然災害,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況。27、保險27.1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保險事項有: 通用條款27.1款的第(1)項; 通用條款27.1款的第(2)項; 通用條款27.1款的第(3)項。27.8 對保險事項的其他約定: / 28、進度計劃和報告28.3承包人編制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時間要求:每月25號前提供本月“工程進度月報表”和“計量支付申請書”,并13、及時協助監理方進行復核,監理方在收到報表及申請書后的三天內予以審核并報送發包人。 29、開工29.2 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簽訂后的( )內簽發開工令。 按照通用條款規定的42天 天內31、工期及工期延誤31.1 合同工程工期:( 30 )天。(1) ( / )單項工程的工期:( / )天。(2) ( / )單項工程的工期:( / )天。36、質量目標36.1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4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41.1 約定發包人是否供應材料設備 發包人不供應材料設備,本條不適用。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41.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合同工程結算方式:14、 / 42、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42.7 發包人指定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 / 45、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45.1中間驗收部位包括:按執行。47、工程試車47.1 約定是否試車 不需要試車的,本條不適用。 需要試車的,試車的內容及要求具體如下:49、竣工驗收49.1 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 合同工程無中間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適用。 合同工程有中間交工工程的,各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計劃竣工時間如下:(1)( / )工程,計劃竣工時間( / ),其范圍包括:(2)( / )工程,計劃竣工時間( / ),其范圍包括:50、質量保修50.2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約定: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54、預留金54.1 15、本合同預留金:( / )萬元。5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56.1 提前竣工獎的約定 不設提前竣工獎的,本款不適用。 設提前竣工獎的,每日歷天應獎額度為( / )元,提前竣工獎的最高限額是( / )。56.2 誤期賠償費的約定(1) 每日歷天應賠付額度:( / )元。(2) 誤期賠償費最高限額是( / )。57、合同價款約定與調整事宜57.2 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 工程變更; 物價及后繼法律法規的變化; 費用索賠事件或發包人負責的其他情況;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造價調整; 其他調整因素:1、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包干,項目措施費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方式,但同時須滿足以下要求:16、本工程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總價均為暫定,若日后批復的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與招標有出入,按批復初步設計調整工程量清單,審核單價與投標綜合單價誤差小于5%(含5%)的不作調整,按投標單價執行;投標綜合單價高于審核單價5%以上的,按審核單價執行,工程總價作相應調整。2、對設計變更、招標答疑等允許調整的增減工程其綜合單價的確定原則:項目工程量確認依據工程師計量的工程量,項目綜合單價的確定按下列方法進行:(2.1)原設計沒有發生變更時,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每項目的綜合單價則成為工程結算的依據,不得調整;(2.2)原設計發生變更時,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相同項目的適用的綜合單價,則沿用;已有類似項目的,則按類似17、項目的綜合單價對相應子目、消耗量、單價(新的單價原則上不能高于,若高于上述價格,須經發包人批準)等進行調整換算,原管理費、利潤水平不變(若清單中列出多個同類項目,而投標報價中有不同的綜合單價,則結算時該類項目的單價換算取工料機水平最高(即消耗量最少)、管理費和利潤取費最低的綜合單價進行分析換算);沒有適用或類似的,則采用清單計價辦法,其造價根據(GB50500-2008)及相關定額及對應的計價辦法和實際施工期間建委的有關文件,按稅前工程造價下浮5另加稅費進行結算。(2.3)是否為新增項目由發包人確定,設計變更必須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城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3、中標的18、投標報價有漏項或未填綜合單價項目,該漏項或未填綜合單價項目費用結算時,經工程師計量的實際已完工工程量,與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對比:(3.1)兩者相等時,該項目費用不得補計;(3.2)前者比后者增加時,增加部分的費用采用清單計價辦法,按稅前工程造價下浮5另加稅費進行結算;(3.3)前者比后者減少時,減少部分的費用采用清單計價辦法進行扣減;(3.4)無論兩者相等還是增、減,投標報價漏項或未填綜合單價項目的原招標文件清單工程量不得補計。58、工程量的偏差58.2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分部分項工程的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工程量按實結算。519、8.3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按有關文件執行。61、物價和后繼法律法規引起的調整61.1 物價變化引起合同價款的調整 合同價款不因物價漲落而調整,則本款不適用。 物價漲落超過通用條款規定的幅度,應調整合同價款,調整數據約定如下:(1) 固定系數a( / )(2) 人工,權重系數b( / )(3) 機械臺班,權重系數c( / )(4) 鋼筋,權重系數d( / )(5) 其他資源及權重。61.2 投標截止日期:/62、支付事項62.2 約定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其它為:( / )。63、預付款63.120、 關于預付款的約定 沒有預付款的,本條不適用。 有預付款的,預付款的金額為 合同金額的30% ,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63.2 預付款支付的有關規定:(1) 執行關于印發xx市城建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督2008382號)及關于調整xx市城建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計xx345號)63.4 預付款抵扣辦法: 預付款按照期中應支付款項的( / )(百分比)扣回,直到扣完為止。 其他抵扣方式:執行關于印發xx市城建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督2008382號)及關于調整xx市城建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計xx345號)64、安全防護、文21、明施工措施費64.1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的約定(1)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內容及范圍: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以xx省統一計價依據的規定為準。 發包人的其他要求: (2)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總額( ¥: 119,671.91 )元。64.2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預付、支付辦法和扣回方式按: 通用條款64.2款的規定; 其他:65、進度款65.1 支付期間: 以月為單位;根據發包人審核確認的工程進度,按80%支付進度款,完工后最多可支付至合同價的80%;結算內審后可支付至結算價的90%;結算經財政部門審定后支付至結算價的95,余款5待質保期滿后一次無息返還給乙22、方。 以季度為單位; 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1) (2)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額是:( / )萬元。67、竣工結算與結算款67.1 結算的程序和時限: 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辦理。 不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辦理結算程序和時限為:67.8 發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的特殊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完工后30天內提交完整、齊全的竣工驗收資料并完成竣工驗收;在完成竣工驗收后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驗收備案手續;完成竣工驗收后45天內,提交工程結算書,報財政部門審核;在完成竣工驗收后60天內提交一式六份完整檔案資料。68、質量保證金68.2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 按通用條款23、的規定,為合同價款的3 其他為 5% (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按照通用條款的規定,從每次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進度款和結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為3%。 其他方式: 財政局審定結算價后支付至總結算價的95,余下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69、合同爭議69.4 爭議或認定機構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 不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具體為:(1) 69.6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 /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4、保密要求74.1 保密信息的提供時間: / 76、合同份數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由發包人提供: 不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24、定,具體提供方式如下:76.3 合同副本的份數( 八 ),其中發包人( 六 )份,承包人(二 )份。77其他77.1 本工程禁止轉讓。77.2 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至正式驗收通過并移交日期間,仍須承擔工程設施保護責任、排水設施清疏責任和工程范圍保潔責任,其所需費用含在投標總報價中。77.3 合同工期到期日,如未完工或未能通過工程竣工驗收,承包人須無條件保證道路向社會開放交通,并使排水設施發揮設計使用功能,一切措施和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77.4 施工范圍內的各種管線設施,承包人須自行探測調查,保證原有地下管線設施的安全,并積極進行管線方面的協調工作;施工過程中若有損壞,承包人須承擔全部責任。77.25、5 承包人應按照國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條例進行施工,若承包人有違反國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有關條例,甲方有權依約收取違約金及扣減相關費用和文明施工費。77.6 因甲方或政策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則順延。77.7 施工期間發包人交付場地因被占用或其他原因導致局部場地不能滿足施工條件承包人無法繼續施工的,雙方另行協商處理。77.8 若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結算送審時間延誤等事項,而導致發包方未能完成項目管理目標,由承包單位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77.9 本工程未盡事宜,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xx市xx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承包人:(全稱)26、xx市xx區市政建設工程總公司 為保證 泮塘路兩側環境綜合整治道路改造工程(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應按照有關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1 質量保修范圍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電氣管線工程、給排水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裝飾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其他項目。具體質量保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1.1按協議書第二條規定的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內容。227、 質量保修期2.1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2.2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為 / 年; 3、電氣管線工程、給排水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為 / 年;4、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為 / 個采暖期、供冷期;5、裝飾裝修工程為 2 年;6、其他項目 道路1年、排水2年 3 質量保修責任3.1 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28、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3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應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安全和質量。凡出現其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應立即實施保修。3.4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4 質量保修費用質量保修費用及相關的損害賠償費,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5、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 / (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 零 。6 其它6.1 雙方約定的其它工程質量保修事項:1易損件、消耗件和燈具保修期為叁個月。2工程完工(經過初驗),在指定的時間內把初驗存在問題整改完成,并得到發包方、監理方確認之日起計保修期。3在保修期滿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結算清楚,發包人將剩余保修金無息一次性返還給承包人。6.2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署,作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發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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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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