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貸款合同(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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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5172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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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貸款合同編號: - 13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關注您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如對本合同有任何疑問,請向貸款行咨詢。目 錄第一條 承諾- 1 -第二條 基本條款- 2 -2.1 借款- 2 -2.2 委托- 5 -2.3 借款憑證- 8 -2.4 擔保- 8 -2.5 權利義務- 8 -第三條 選擇條款- 10 -3.1 單筆提款通知- 10 -3.2 賬戶扣劃授權- 10 -3.3 其他約定- 10 -第四條 法律責任- 11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2 -委托人(全稱):xx 住所(地址): x2、x 電話: xx 傳真: 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易軍 受托人(全稱):xx 住所(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劉強 借款人(全稱): xx 住所(地址): xx 電話: xx 傳真: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羅東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承諾1.1 委托人與借款人共同承諾如下:同意并理解雙方因委托貸款產生的爭議與受托人無關,受托人也無義務為委托人處置抵債資產;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受托人免于與受托人無關的訴訟、仲裁、破產、執行等司法程序;本合同一經生效,無論委托人或借款人是否存在違約或違法行為,均不影響借款人和委托人對受托人的義務。3、1.2 委托人承諾如下:獨立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不能按期償還的一切貸款風險;同意并理解受托人無貸前調查義務,同意并理解受托人不承擔本合同項下任何貸款損失;對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合法合規性、借款人和擔保人資信狀況、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抵質押物狀況、貸款項目可行性進行獨立審查和判斷;獨立確定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和擔保方式;借款發放后,對借款人使用貸款的情況獨立進行監督,自行關注借款人和擔保人資信狀況、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抵質押物狀況;委托貸款到期后或借款人出現可能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時,自行采取救濟措施。1.3 借款人承諾如下:依據合同約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借4、款,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違規的行為;提供的有關借款人、擔保人、股東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第二條 基本條款2.1 借款2.1.1 借款幣種及金額(大寫): 壹億伍仟柒佰伍拾萬元整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6 個月/ / 天。自本合同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2.1.2 借款用途 項目建設支出 。2.1.3 單筆借款金額及期限: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借款期限157,500,000.002012.3.202012.9.19(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2.1.4 借款利率5、2.1.4.1 人民幣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1)固定利率:按照 / (每筆借款提款日/合同簽訂日)單筆借款期限所對應的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基礎 / (上/下)浮 / ,直至借款到期日;(2)浮動利率:按照 每筆借款提款日 (每筆借款提款日/合同簽訂日)單筆借款期限所對應的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基礎 上浮 20 。浮動利率調整以 壹 (大寫)個月為一個周期,自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確定新的借款利率,受托人可不再另行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3)其6、他方式: / 。2.1.4.2 外匯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1) / (大寫)個月 / xx+ / 的利差組成的按 / (大寫)個月浮動的借款利率;(2)執行年利率 / ,直至借款到期日;(3)其他方式: / / 。2.1.5 計息、結息方式2.1.5.1 借款按 季 (月/季/年)結息,結息日為每 季末月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付息日為每 季末月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1日,借款人須于每一付息日當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2.1.5.2 實行固定利率的借款,按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實行浮動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動期當期確定的利率7、計算利息;單個結息期內利率多次浮動的,先計算各浮動期利息,再加總各浮動期利息。實行其他利率的,按照約定計息。2.1.5.3 借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的,正常還款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后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按照約定的計息方式計收利息。2.1.5.4 計息方法:利息從借款人第一次實際提款日起按實際提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換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2.1.6 賬戶2.1.6.1 委托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賬號為xx的賬戶為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用于委托人存入委托貸款資金和收取委托貸款本息、支付手續費和其他費用等。2.18、.6.2 借款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賬號為 / 的賬戶為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用于借款人提款、還本付息、支付費用等。2.1.6.3 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僅是委托人為完成委托貸款款項劃撥而開立,該賬戶中的資金并非委托人在受托人處存款,受托人不對該賬戶中的資金計付利息,也不就該賬戶中的資金出具任何形式的存款憑證。如果受托人就該賬戶中的資金向委托人出具了進賬單或其他憑證,委托人不得將其用于轉讓、質押、證明或任何其他用途,并應在受托人向借款人劃轉委托貸款款項前將上述憑證退還受托人,并不得以上述憑證為依據要求受托人付款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2.1.6.4 委托人應于每筆借款發放日前將當期應貸出的款項存入委托貸款委9、托人賬戶,并授權受托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發放日期和借款金額從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劃轉相應款項至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以發放借款。2.1.6.5 借款人應于結息日或每筆借款到期日前將當期應歸還的委托貸款本息存入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并授權受托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期與利息金額、借款到期日期和借款金額從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劃轉相應款項至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以歸還借款本息。2.1.7 罰息2.1.7.1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委托人達成協議的,委托人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2.1.7.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10、用途使用借款的,委托人對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2.1.7.3 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罰息利率按較高者計算。2.1.8 復利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委托人從未按期支付之日起按 / (季/月)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后,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對違約使用或借款逾期期間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相應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2.1.9 委托人違約金委托人未在提款前將足額資金存入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或委托人其他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按期提款11、的,委托人應按總借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 及實際延遲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1.10 提前還款2.1.10.1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委托人出具提前還款書面通知。受托人收到經委托人確認的借款人提前還款書面通知后,方可劃轉借款人相應的提前還款金額完成還款。2.1.10.2 借款人提前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計收利息,利隨本清:(1)按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計收利息。(2)按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3)按實際借款期限在本合同約定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 (大寫)計收利息,但實際收取利息金額不得超過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利率應計收的利息金額。12、(4)其他方式: / / 。2.1.10.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歸還本金不得少于 / 萬元且應是 / 萬元的整數倍。2.1.10.4 借款人提前歸還部分借款的,尚未歸還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付利息。2.1.11 費用 借款人 (委托人/借款人)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必要費用。2.2 委托2.2.1 委托事項委托人就委托貸款委托受托人的事項僅限于劃轉委托貸款款項、代為計息和協助收回貸款。2.2.1.1 劃轉委托貸款款項2.2.1.1.1 受托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金額和方式劃轉相應款項以完成借款發放。2.2.1.1.2 因13、委托人原因致使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劃轉委托貸款款項的,由委托人獨立向借款人承擔責任,受托人不承擔責任。借款發放日,如果委托人存入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的資金金額少于約定的發放金額,受托人有權拒絕部分發放,相應責任由委托人承擔。2.2.1.2 代為計息受托人按照合同約定的計息方式計算借款利息。2.2.1.3 協助收回貸款2.2.1.3.1 受托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金額和方式劃轉相應款項以完成借款歸還。2.2.1.3.2 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本息的,受托人應向委托人告知借款人的還款金額、時間以及尚未歸還的貸款本息。委托人應及時核對,如有異議,應在收到賬務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向受托人書面提出。委托人未按上14、述約定提出異議造成借款人或委托人損失的,受托人不承擔責任。2.2.1.3.3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歸還本息的,受托人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向借款人發出催收通知。2.2.1.3.4 因借款人的原因致使受托人未按合同約定劃轉借款歸還款項的,由借款人獨立向委托人承擔責任,受托人不承擔責任。2.2.2 委托指令2.2.2.1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指示而實施的行為,由委托人承擔法律后果。2.2.2.2 委托人向受托人發出的指示應當及時、明確、完整、一致、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否則委托人有權拒絕執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擔。2.2.2.3 合同履行期間,如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停止發放借款等,需以書面形15、式向受托人發出指令。受托人接受指令后可立即無條件執行委托人的指令。借款人如有異議,應直接向委托人提出或主張權利,而不得向受托人提出或主張權利。2.2.3 委托貸款手續費2.2.3.1 手續費支付方式委托人按以下方式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委托人應在不遲于每一筆手續費支付前3個銀行工作日在委托貸款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受托人有權于每一筆手續費支付日主動從此賬戶中扣收款項。 2.2.3.2 提前還款不退還委托貸款手續費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受托人不退還已收取的委托貸款手續費。2.2.3.3 手續費逾期支付違約金委托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須按逾期金額日萬分之 / 向受托人支付16、違約金。2.2.4 委托貸款逾期管理費借款人未按期歸還委托貸款本金的,應按逾期貸款金額日萬分之 / 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逾期管理費。2.2.5 相關稅費的代扣代繳2.2.5.1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有關稅收及行政性收費,包括但不限于營業稅、印花稅、利息預提稅等稅費由合同簽訂的各方依法各自承擔。2.2.5.2 因委托人或借款人原因,導致受托人由于無法完成稅款代扣代繳而受到有關機關處罰或導致受托人墊付稅款或承擔其他法律責任的,由委托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2.6 手續費及相關稅費扣款授權委托人不可撤銷的授權受托人在逾期未收到手續費或逾期未收到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款項時,可從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和17、委托人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收。借款人不可撤銷的授權受托人在逾期未收到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款項或委托貸款逾期管理費時,可從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和借款人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收。2.2.7 其他事項2.2.7.1 合同有效期內,受托人可自主決定將其了解的與委托貸款有關的借款人信息以及借款人在受托人處存款、貸款、結算等情況報告委托人,而無需得到借款人的特別授權。但受托人不對報告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委托人僅能將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行使和義務履行之用,不得用作他用,不得損害借款人的正當利益,否則委托人對單獨對借款人承擔責任。2.2.7.18、2 受托人不對委托人和借款人之間的任何爭議或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責任。如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任何爭議或違法違規行為給受托人造成了損失,則委托人與借款人對受托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3 借款憑證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記載,或者記載的借款金額、提款金額、還款金額、借款發放日期與到期日期、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用途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2.4 擔保委托貸款如有擔保,由委托人與借款人另行簽訂擔保合同進行約定。2.5 權利義務2.5.1 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1)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借款;(2)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19、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4)接受并積極配合委托人對財務活動、借款使用情況及其他相關事宜進行監督、檢查;應委托人要求及時向委托人報送有關借款使用、財務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信息;(5)借款人實施下列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委托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并購、分立、減少注冊資本、合資、主要資產轉讓、重大對外投資、發行債券、大額融資、重大關聯交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 為他人債務提供大額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或20、者影響委托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6)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從事違法活動;停產、歇業、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不利糾紛;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重大變動、組織結構重大調整;名稱、住所地、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或者特許事項發生重大變更;增加注冊資本、對公司章程內容進行實質修改;借款人可能影響債務履行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7)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委托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8)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21、義務。2.5.2 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1)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2)支付手續費等服務費用;(3)有權以現場與非現場方式的方式監督、檢查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方面的情況,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4)對借款人發生可能影響借款安全或者債務履行情形的,或者保證人發生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重大經營虧損等可能導致其部分或全部喪失相應的擔保能力情形的,或者作為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等危及擔保實現情形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實債權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擔保,或者停止發放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22、提前收回借款等; (5)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2.5.3 受托人的權利義務(1)完成委托事項;(2)收取手續費等服務費用;(3)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不合規或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使用借款的,受托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2.5.4 其他義務2.5.4.1 各方對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秘密以及其他與利益相關的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2.5.4.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各方都應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必要的通知、協助等義務。第三條 選擇條款以下 / 同時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對各方有約束23、力;本條其他未選擇適用條款對各方不具有約束力:3.1 單筆提款通知借款人提取借款前需先向受托人提交書面提款通知并按要求提供相應資料。受托人將借款人提交的提款通知及相應資料送委托人書面確認。委托人應于確認借款人提款通知后 / 日內且不晚于約定借款發放日前一日將應貸出的款項存入委托貸款委托人賬戶。提款通知經委托人書面確認且委托人存入相應款項后,受托人方劃轉委托貸款款項。3.2 賬戶扣劃授權借款人不可撤銷的同意在借款人逾期未支付到期本息和其他費用時,委托人可委托受托人從借款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中扣劃相應款項以歸還借款;借款人同時不可撤銷的授權受托人在借款人逾期未支付到期24、本息和其他費用時,可從借款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中扣劃相應款項。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進行上述扣劃時,應當向受托人提交委托授權書。3.3 其他約定雙方補充約定如下: / 。第四條 法律責任4.1 借款人的下列行為,均構成違約:(1)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2)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所作的承諾;(3)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愿清償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債務;(4)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借款人與委托人簽訂的其他合同項下義務的,委托人宣布借款人構成違約的; (5)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4.2 有下列情形的,委托人可以采取第4.3條所列救濟措施:(1)借款人或者保證人違約;25、(2)借款人或者保證人還款能力可能發生重大不利變化;(3)抵押物、質押物可能遭受重大損害或者價值減損;(4)國家政策發生可能對借款安全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調整;4.3 發生第4.1條、第4.2條所述情形的,委托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濟措施:(1)要求借款人、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者其他不利于借款安全的情形,落實其他債務保障措施或者提供其他有效的擔保;(2)對借款人未按約定使用、歸還借款或未按約定支付應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計收罰息和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4)對借款人行使抵銷等法定或者約定的權利;(5)要求借款人承擔損害賠償及其他法律責任;(6)采取相應的資產26、保全措施及其他法律措施;(7)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可以公開披露;(8)其他救濟措施: / 。4.4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委托人采取訴訟或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委托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必要費用由借款人承擔。4.5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委托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應當賠償借款人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第五條 其他事項5.1 通知本合同項下通知及各種通訊聯系按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電傳號或其他聯系方式送達對方,一方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其余各方。5.2 爭議解決5.2.1 發生爭議的,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第 (1) 種方式解決:(1)27、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 進行仲裁。5.2.2 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履行。5.3 合同效力5.3.1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5.3.2 簽約地點: 北京凱晨世貿中心 。5.3.3 合同履行完畢前,如遇法律法規變化,致使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且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按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執行的,受托人可按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執行相關事項。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5.3.4 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5.3.4.1 如果委托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關系無效或撤銷,受托人不因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同時:(1)如果受托人未將委托資金交付借款人,則受托人28、應將委托資金退還給委托人,但不支付利息;(2)如果受托人已經將委托資金交付給借款人,則委托人應當直接要求借款人返還委托資金,對于委托人所受到的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3)如果導致第三人損失,則借款人和委托人根據各自的過錯分擔責任,受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5.3.4.2 如果委托關系無效或被撤銷,但借款關系有效,則適用下列約定:(1)如果受托人尚未將委托資金交付給借款人,則受托人應將委托資金退還給委托人,但不支付利息;(2)如果受托人已經將委托資金交付給借款人,則借款人和委托人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委托資金的處理,受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5.3.5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確定。5.3.6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委托人 壹 份,受托人 壹 份,借款人 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借款人聲明:受托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委托人(簽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受托人(簽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借款人(簽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