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魚塘承包流轉合同范本(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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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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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魚塘承包流轉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發 包 方: (以下簡稱甲方)地 址:聯系電話: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 址:聯系電話:為規范土地、魚塘承包行為,維護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承包相關的事項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概況第一條 乙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競投,承包甲方所有的土名為 的(地塊/魚塘),該(地塊/魚塘)坐落在 ,四2、至為: 。 第二條 乙方對甲方發包的(地塊/魚塘)權屬及現狀等情況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包。第三條 承包期內,乙方僅用于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等有關規定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該(地塊/魚塘),沒收保證金,并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第二部分承包期限第四條 該(地塊/魚塘)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超過甲方享有或法定的該(地塊/魚塘)承包經營期限的,超過部分無效。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即視為甲方已按現狀將該(地塊/魚塘)交付給乙方使用(詳見附件1)。第六條 因甲方與本合同3、項下(地塊/魚塘)原承包人未完成交接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時履行的雙方不作違約,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動順延。如甲方與原承包人問題,超過 三個月仍無法向乙方交付(地塊/魚塘)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第三部分承包款及支付第七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一)在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競投時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收據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收據。(二)在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甲方待乙方付清承包款項及辦理交接手續完畢后 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回給乙方。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按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理。(三)合同履約保證金不得用于沖抵最后一4、年的(地塊/魚塘)承包款,乙方要求以合同保證金沖抵承包款并拒絕繳交承包款的,按照乙方逾期繳納承包款處理。第八條 承包款標準承包款方式采用第 三 種方式計算:(三選一)(一)多期有遞增方式承包款單價為:人民幣 元/畝/ ,承包面積為 畝。乙方 應交納承包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不含稅、費。承包款自第 期起開始遞增,每 個支付周期遞增一次,每次遞增幅度為 。(二)多期無遞增方式承包款單價為:人民幣 元/畝/ ,承包面積為 畝。乙方 應繳納承包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不含稅、費。(三)一次性付清方式承包款單價為:人民幣 元畝,承包面積為 畝,承包年限 年。乙方一次5、性應繳納承包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不含稅、費。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款不含稅、費,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完稅發票或稅務部門要求甲方繳納本承包合同稅、費的,稅、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如合同期滿后,稅務部門要求甲方補繳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第九條 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支付方式采用第 二 種方式:(二選一)(一)分期付款方式承包款分 期支付,每 年為一期,每期支付承包款的 ,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當期承包款。第一期承包款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二)一次性付清方式承包款按 收取,合同簽訂 天內支付。第十條 在承包期內,承包款必須按規定期限繳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計算違約6、金(計算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年承包款20%);如乙方逾期 天仍未付清承包款的,按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處理。第十一條 承包款的支付方式:(二選一)(一)現金支付;(二)轉賬支付: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用于收取承包款:賬 戶:戶 名:開戶行:雙方約定采用第 種方式。甲方收取乙方承包款應當開具收款憑證。甲方未開具收款憑證或乙方遺矢收款憑證,但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雙方已按約定履行合同。第四部分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對承包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提高承包款;(三)由乙方自主經營7、,自負盈虧,甲方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地塊/魚塘),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權和經營權。(二)乙方在承包地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搭建簡易棚舍設施的,必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并報鎮相關部門審批統一規劃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經營性活動,其設施僅作農業用途,不能改變(地塊/魚塘)原貌;乙方經批準后搭建的構筑物必須是臨時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結構進行構建;乙方經批準后搭建的構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規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承包(地塊/魚塘)上私自進行危化品的存儲和作業;合同期滿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8、須以不劣于(地塊/魚塘)原狀的標準交還,并清除一切地上附著物和恢復原來的地形地貌。逾期未處理的地上附著物作遺棄物處理。(三)乙方僅享有該(地塊/魚塘)的承包經營權,乙方不得以該(地塊/魚塘)的所有權抵償債務或設定擔保。(四)甲方對發包的農用地擁有所有權,乙方只有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出租、轉包、買賣(轉讓)、閑置、荒蕪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在承包期內,承包地僅作農業生產用途,不得作其他經營性用途。(五)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給予減免承包款和不作經濟補償。(六)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七)乙方不得利用承包(地9、塊/魚塘)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八)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該(地塊/魚塘)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廢料、從其他地方運來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十)乙方在合同期內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對土地和水體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傭人員報酬,不得違反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規范。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引致的環保、消防、勞動、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生產經營操作不當或乙方對生產經營的設備、設施10、管理不當引致人身、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地塊/魚塘)的現狀,包括且不限于在土地上開挖魚塘、將原有魚塘填土、破壞原有魚塘塘基、將原有連片魚塘連通為單個大魚塘等情形,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十二)承包期內,乙方如在承包范圍內養殖禽畜的,必須執行相關的禽畜防疫規定,先到畜牧部門登記申請動物防疫合格證及相關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在投苗時要及時向村委會報數登記,并切實做好一切防疫工作,如因操作不當,出現疫情,一切責任由養殖戶負責。承包期間一切生產費用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及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未經審批擅自在承包范圍11、開展禽畜養殖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十三)甲方位于承包范圍內的排水、排灌設施,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阻撓。乙方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排灌、電源要服從甲方的大局安排。第十四條 政策性補貼的歸屬:合同期內,上級政府部門針對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作物有政策性補貼下撥的,按照以下方式分配:(二選一)(一)甲方占 %,乙方占 %;(二)若上級政府有下撥針對(地塊/魚塘)的專項補貼的,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若上級政府有下拔針對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專項補貼的,規定屬于乙方部分的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第五部分稅費規費繳交第十五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12、政策以及當地各級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的規定依法經營,且應依法繳納稅費規費,而不論該種稅、費依照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是否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外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經營風險和損益。第六部分分包及轉包第十六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部分或全部轉包給第三方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且乙方及第三方需與甲方簽訂轉包合同,否則作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沒收保證金,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經甲方同意并簽訂三方協議的轉包,轉包約定不得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第七部分征收及征用第十七條 在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征收、征用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魚塘的13、,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做好清場交地工作。補償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條款所稱征收、征用,包括國家、省、市、區工程項目建設,鎮、村集體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征收征用(地塊/魚塘)、工程項目建設臨時征用或借用(地塊/魚塘)、鎮、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需要集約使用(地塊/魚塘)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發包(地塊/魚塘)的情形。屬于國家、省、市、區工程項目建設征收征用(地塊/魚塘)、工程項目建設臨時征用(地塊/魚塘)的,本合同自征地單位發布征地預公告或建設公告之日自行終止。屬于鎮、村集體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鎮、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需要集約使用(地塊/魚塘)的,本合同自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三個月14、后自行終止。甲方因舊村改造或村莊規劃調整需要收回合同項下(地塊/魚塘)的,屬于本條所稱“鎮、村集體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情形。因水利建設、防洪需要、河涌綜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項下(地塊/魚塘)的,屬于本條所稱“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發包(地塊/魚塘)”的情形。特別約定:若征收、征用、借用(地塊/魚塘)的面積不超過 的(建議不超過總承包面積20%),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承包款自確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應面積扣減。第十八條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上級關于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征用通知后,不得搶種、搶搭搶建。第十九條 因(地塊/魚塘)征用導致本合同自行終止的,承包款計算至乙方清場交地或甲方組織強制清15、場收地之日止。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征用時,征地時間界定以征地單位發布征地公告(預公告)、建設通告日期為準:(一)征地單位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布征地公告(預公告)、建設通告的,征收征用土地的相關補償按以下方式處理:1.土地補償及勞動力安置補償歸甲方;2.現有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按以下第 種方式:(二選一)A.全部歸乙方;B.雙方按甲方占 %,乙方占 %分成。3.上級對積極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內完成交地,規定對承包人的獎勵性補償按以下第 種方式:(二選一)A.全部歸乙方;B.雙方按甲方占 %,乙方占 %分成。上級政策文件中明確屬于村集體的獎勵,按照上級文件執行。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積屬于16、魚塘,上級單位進行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按魚塘水面面積進行補償的,補償款整體按照前款約定分配。(二)本合同屆滿之日與征地單位發布征地公告(預公告)、建設通告之日與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條第(一)款約定處理。本合同期限已經屆滿后,征地單位才發布征地公告(預公告)、建設通告的,一切補償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征地單位在本合同期內對土地現狀進行提前詳查,但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發布征地公告(預公告)、建設通告的,一切補償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在提前詳查階段簽訂的詳查確認表不作為補償依據。本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后,乙方繼續占用(地塊/魚塘),在占用期間發生征收、征用的,一切補償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第二十一17、條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尚未發布征地預公告,但是征地單位已進行資料詳查,乙方在合同到期時以征地未作補償為借口拖延清場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補償外,乙方還必須承擔合同到期逾期交還(地塊/魚塘)的違約責任。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收到青苗及附著物補償后,不按要求及時清場交出(地塊/魚塘)的,甲方及征地單位有權組織清理,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地塊/魚塘)上遺留的作物及附作物、生產資料等,視作遺棄物處理。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征地單位就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數量、單價等補償事項未能達成協商時,按以下方式解決:(一)由征地單位及乙方各提供三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名單,在甲方、征地單位或其委托單位、乙方三方共同在場的情況通18、過搖珠或抽簽形式決定一家評估機構,由評估機構按照現狀進行評估。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依據是乙方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搬遷費用,委托評估不對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未提供評估機構名單的,視為乙方同意在征地單位或其委托單位提供的三家評估機構內選取評估單位;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拒不到場參加搖珠、抽簽的,視為乙方同意由征地單位或其委托單位在甲方見證下通過搖珠、抽簽的方式確定評估單位。(二)由征地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數量確認和價格評估,如乙方對評估結果無異議,以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未對評估結果提出異議的,視為對評估結果無異議。(三)經評估19、確定依據后,征地單位將相應補償劃入乙方賬戶,如乙方未提供賬戶或拒收,可以劃入甲方賬戶代管;補償款項到賬后,甲方及征地單位有權按照本條第(五)款約定組織清理及收地工作。(四)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確定補償依據。訴訟期間不停止(地塊/魚塘)清理及交地工作。甲方、征地單位及其委托單位在通過現場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并且將按照評估結果確定的補償款項劃入乙方賬戶或甲方代管賬戶后,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條約定組織清理及收地工作。(五)通過訴訟方式確定的評估依據高于原評估結果的,差額部分在裁決文書生效后補足。通過訴訟方式確定的評估依據低于原評估結果的,以法院生效裁決文書確定數額為準20、;如已按原評估結果確定的補償依據將款項劃入乙方賬戶,則征地單位及其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乙方退回超出部分款項。第二十四條 甲方配合征地單位及其委托單位按照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組織清理和收回(地塊/魚塘)的,乙方不得阻撓,否則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處理。第二十五條 鎮、村集體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鎮、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需要集約使用(地塊/魚塘),按照上述條款處理,補償標準參照上級征收征用的補償標準執行。上級部門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地塊/魚塘)并實施以“以獎代補”方式鼓勵自拆的,獎勵款分配、(地塊/魚塘)移交等按照上述條款處理。第八部分意向續包第二十六條 承包年21、限屆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魚塘),并有權將該(地塊/魚塘)重新進行競投交易。乙方如意向續包,必須重新參與投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第九部分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第二十八條 在承包期內,如因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自行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22、同、沒收保證金并收回承包標的物。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內清理(地塊/魚塘)交還甲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著物、生產資料等作遺棄物處理。若造成甲方其他損失或引致其他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索。(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包、轉租、轉借承包該(地塊/魚塘)的;(二)損壞承包該(地塊/魚塘),造成嚴重后果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該(地塊/魚塘)用途;(四)利用該(地塊/魚塘)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五)違反本合同約定,構成嚴重違約的。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自愿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收回承包標的物,23、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內清理(地塊/魚塘)交還甲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著物、生產資料等作遺棄物處理。(一)逾期 日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二)拖欠承包款 天以上(含本數);(三)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乙方連續二年棄耕拋荒,依法需要收回或處罰的(即使乙方已按時繳納承包款)。因乙方拖欠承包款導致合同解除的,承包款逾期違約金計算至合同解除之日。從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違約金,與沒收合同保證金同時有效,如合同解除后,乙方繼續占用(地塊/魚塘)的,占用費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計算標準以重新招標的中標價格四倍計算。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限屆滿,乙方必須立即清理(地塊/魚塘)恢復原狀,將24、(地塊/魚塘)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組織清理,乙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著物、生產資料等作遺棄物處理。甲方組織清理(地塊/魚塘)所產生費用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后繼續占用(地塊/魚塘),甲方有權組織強制清場,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組織強制清場所產生的費用以及乙方在占用標的物期間產生的使用費,在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追償。乙方遺留地上附著物有使用價值的,甲方有權保留使用,不作任何補償。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交還(地塊/魚塘),導致甲方不能舉行新招標工作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逾期交回的占用費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計算25、標準以重新招標的中標價格四倍計算)。第三十三條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在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在合同到期后歸甲方所有(即使乙方已辦理審批手續或產權證),不作任何補償。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終止的,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在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在合同終止后歸甲方所有(即使乙方已辦理產權證),不作任何補償。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新增建筑物、構筑物,在合同終止后移歸甲方。如在合同期內,發生本合同第七部分約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獎代補”情況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關于征收、征用的約定處理。在合同期內,除發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獎代補”,以及政府部門要求強制拆除外,2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構筑物,否則,乙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評估價值對甲方進行賠償。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內,遇乙方死亡其承包經營權由乙方繼承人按繼承法規定進行繼承,并征得甲方同意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內,如因國家、集體征收、征用該(地塊/魚塘)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七部分關于征收、征用的約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合同期內,甲方因鎮、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的,參照南沙區有關補償標準以及本合同第七部分關于征收、征用的約定進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本合同自動終止。除本條款約定補償外,甲方不需對乙方其他損失承27、擔責任。第三十七條 甲方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一)雙倍返還合同保證金;(二)賠償乙方在(地塊/魚塘)上的實際投入損失。如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按實際投入的市場評估價值計算。特別約定:甲方在知悉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將在合同期內將被征收、征用,為獨占補償款提前單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行為無效。本合同項下(地塊/魚塘)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被征收、征用,甲方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方式取得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的,乙方有權通過協商、訴訟途徑追討按照本合同第七部分關于征收、征用的約定乙方應得的補償。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乙方當事人違約,守約方在要求對方賠償違約責任的,因追28、討違約責任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訴訟費等必要合理開支,由違約方承擔。第十部分合同糾紛爭議解決方式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鎮相關管理部門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一部分 送達條款第四十條 雙方確定以下送達方式:(一)甲方:郵寄地址: E-mail: 微信號: (二)乙方:郵寄地址: E-mail: 微信號: 第四十一條 雙方約定,以下送達方式為有效送達方式:(一)按照合同記載的地址投遞的EMS或掛號信;(二)在村公告欄及合同項下(地塊/魚塘)上同時張貼的公告;(三)雙方認可的電文送達: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記載的聯系方29、式為甲乙雙方認可的聯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第十二部分 補充協議規定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只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作補充,不得對本合同實質內容作修改。補充協議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公示方能生效。第十三部分 合同效力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付清保證金后生效;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公共資源交易站一份。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招標通知、公告作為合同附件一并使用,如有抵觸以本合同約定條款為準。甲方法定名稱: (蓋章) 村備案意見: 甲方簽約代表: (簽字) (生產隊發包情況下填寫)簽訂日期: 乙方法定名稱: (蓋章)乙方簽約代表: (簽字)簽訂日期: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