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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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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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 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種類 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種類 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2、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xx市二環北路以北,玉壺街以東、編號為xxx的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載明該建設用地使用權來源的批準文件或合同是xxx。該地塊總土地面積為 27739.00平方米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建設項目名稱】【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的依據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現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xx市建設局 ,預售許可證號為 金預售許字( )第 號 ;或者,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 ,備案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3、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 單元 號房,或 幢 號房。建筑層數地上 層,半地下 層,該商品房位于第 層。該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磚混 結構,層高 2.4-3.9米 。該商品房有陽臺 見附件一 ,其建筑樣式(封閉式、非封閉式或其他)為 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相關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說明: 滿足xx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名稱及建筑面積清單見本合同附件4、二)。除上述商品房買賣外,有出售(或贈送、出租等)車位、車庫、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與、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于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條 建筑區劃內相關物業歸屬的約定在該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區劃內,出賣人建設物業服務用房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用房面積需達到總建筑面積千分之七,面積約530.24 平方米,坐落在小區西南角玉壺街沿街物業管理用房 ,屬于業主共有。下列物業屬于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贈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綠地、場所、設施、房屋,屬于業主共有。1、車位, 。2、車庫, 。3、 地下人防設施,根據誰投資,誰使用,誰受益,誰維護管理的原則,上述權利和義務歸xxx5、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擔 。 4、 。城鎮公共道路、城鎮公共綠地,及依照有關規定、合同約定需要移交政府相關單位管理的物業,不屬前款約定范圍。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3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按照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需要交納新建物業專項維6、修資金的,首期交納標準為 40 元/平方米(以相關部門確定并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公布的標準為準)。該款項未包含在本條約定的總價款中,由出賣人統一代交,在物業交付時向買受人收取。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為準。1、當事人選擇【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作為計價方式時,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中7、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2、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交付的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誤差不超過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上標示的誤差范圍的,總房價款不變。第七條 付款8、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2、分期付款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之前辦理【銀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特別約定買受人9、貸款購房的,若因買受人原因不能如期辦妥貸款相關手續,則視同逾期付款,應參照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 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三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 9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 按累計應付款的 5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10、,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四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出賣人應當在 2011 年 12 月 31日前,將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2、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3、用水、用電、用氣、道路、 等,具備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條件;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11、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30日 內告知買受人的。 2、因規劃、文物、環保等主管部門所采取某項行政措施或 遇到重大技術問題而導致建設期延長的,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 期 。3、交房期限屆滿,買受人應支付給出賣人的任何款項未付清的,出賣人有權拒絕向買受人交房,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后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以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2 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12、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三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9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5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四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因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原因導致逾期交房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劃設13、計單位同意、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變更,導致下列情形(一般為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2、該商品房的面積、間距、配套設施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未按期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并按 買受人購房貸款 利率(不低于買受人購房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日內14、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買受人未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退房時出賣人應按銀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利息。補充協議按設計變更后的狀況為基礎協商簽訂,如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通知30日內不退房也未及時與出賣人簽訂補充協議,則視為雙方同意按設計變更后的現第十二條 交接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在簽署房屋交接單前,出賣人不得拒絕買受人查驗房屋。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15、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委托 xx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指定的質量檢測單位 進行質量檢測。雙方對檢測費用墊付和結算約定為 檢測費用先由買受人墊付,檢測結果該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達不到交付使用條件的由出賣人承擔 。檢測結果為合格的,出賣人書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檢測單位提出返修意見的,出賣人應當按要求返修,并承擔賠償責任。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買受人應在出賣人寄發的交付通知書規定的交付日期內辦理交付手續,如逾期,產生16、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并由買受人以10元/天支付管理費用;因買受人提供的通訊地址不詳,不準確或電話變更等原因造成出賣人無法與買受人取得聯系而產生延誤交付的,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抵押與相關債權債務與本合同商品房有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賣人將相關情況(登記機關、抵押當事人、債務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登記時間等)告知如下: 登記機關:xx市國土局;抵押當事人:中國建設銀行有限公司xx分行;債務人: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人民幣7000萬;登記時間2009年12月28日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17、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雙方將該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四,如為精裝修房,雙方應當約定裝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當符合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出賣人補償裝飾、設備差價,并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由出賣人按裝飾、設備標準重新裝修。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除第九條已經約定為交付條件外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區內綠化于商品房18、交付后一個綠化周期完成 。 2、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和燃氣管線于商品房交付時預埋到戶,開通手續由買受人向專業單位自行申請辦理,費用自理 。 3、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按本合同第十條處理 。 2、如遇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特殊原因,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不承擔責任。 。 3、非由出賣人負責實施的建筑區劃外的市政大配套未建成或未投入運營,導致建筑區劃基礎設施及公共配套不具備使用條件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并由買受人自行向有關責任單位主張權利。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購買商品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就該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事項,當事人約定于附件五19、。出賣人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使用權證明。出賣人負責申請該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該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自行】【委托出賣人】辦理該商品房轉移登記。出賣人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1、約定日期起 180日內,出賣人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按已付房價款的萬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2、約定日期起 180 日以后,出賣人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20、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自約定日期至實際退款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萬分之一 的違約金。3、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通知15日內辦理,如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因買受人本人原因而未能如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并由買受人按日以房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管理費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建筑區劃內依法或依照約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共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由出賣人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一并申請登記。商品房21、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將登記相關信息書面告知買受人。第十七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的退房情形凡符合xx省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退房條件要求退房的,買受人可以選擇按該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或本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處理。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有關該商品房主要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六。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約定的主要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不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買受人可以自行維修,費用22、由出賣人承擔。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約定住宅保修責任,應當符合xx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第十九條 商品房相關事項約定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歸該幢樓宇業主共有(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除外);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歸該幢樓宇業主共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享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享有 ;5、 其他本合同未涉及的但按照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應由買受人交納的有關費用或履行有關義務的,由買受人交納與履行 ;6、 簽署該商品房買賣合同23、時,同時須簽署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房屋交付使用后相關權利義務約定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出賣人已經選聘 xx綠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從事該商品房所在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買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24、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八)。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份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25、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附件:裝飾、設備標準(如為精裝修房,應當約定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1、外墻:干掛天然石材,局部涂料2、內墻:廚房、衛生間、半地下室為水泥砂漿粉刷,其余均為混合砂漿粉刷3、頂棚:水灰刮白4、地面:地面為水泥砂漿地面5、門窗:斷橋隔熱鋁合金中空玻璃門窗,進戶門為金屬門或實木門,內門預留空洞,輔房外門為電動門6、廚房:預留下水管7、衛生間:預留下水管8、陽臺:不封閉9、電梯:無10、其它:設可視對講機,廚房燃氣探測器,緊急按鈕附件:有關購買該商品房預告登記的26、約定根據房屋登記辦法有關規定,預購商品房或購買商品房現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就乙方購買該商品房有關預告登記事項,雙方約定如下:一、本商品房為【預售】【現售】商品房,由【出賣人與買受人】【買受人】向當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二、由出賣人與買受人共同申請預告登記的,雙方約定于【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登記。出賣人未按約定申請預告登記的,買受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三、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時,由出賣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1、3、4、5項,買受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 2、5 項。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已登記備案的商27、品房預售合同;4、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5、其他必要材料。四、購買商品房現房,申請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時,由出賣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 項,買受人提交下列資料中的第 項。 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4、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5、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6、其他必要材料五、其他有關事項約定如下: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附件:保修責任主要條款保修內容保修期屋面防水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8年內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滲漏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8年內保溫工程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5年內管道、電氣管線、設備安裝自房屋竣工驗28、收交付之日起2年內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2年內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2年內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1年內管道堵塞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2個月內燈具、電器開關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設計年限內承擔保修;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 的質量缺陷不屬于保修范圍;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和不當裝修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之內。附件: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以上協議另行簽定) 附件:補充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合同依約被解除的,買受人應當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配合出賣人申請注29、銷網上備案和交易中心登記信息。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或逾期注銷網上備案和交易中心登記信息的,出賣人有權延遲退還買受人已付購房款,并且不再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買受人另向出賣人按累計已付購房款的3%支付賠償金。第二條 買受人形式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權利時,應在知悉或應當知悉有權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否則視為放棄該權利。第三條 出賣人按合同第九條約定日期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的前提是買受人已付清全部房價款(包括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和面積詫異款)及全額支付由出賣人代交的新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若買受人未在約定日期前付清全部房價款,或在物業交付前未足額支付新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和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所需的相關費用,出賣人有權延期交付房屋。第四條 有關專有(獨占)使用權的約定:1、 屋面露臺、底層庭院等區域,非屬于專有的部分為業主共有,但歸與該區域直接連接的商品房的買受人專屬使用部分,該買受人享有專有(獨占)使用權,其他業主均同意并確認對該區域不享有使用權2、 享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使用前述屋面露臺、底層庭院應當符合設計荷載要求,并遵守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單位的規定,不得損害相鄰關系,侵害共有權人或相鄰人的其他合法權利,破壞房屋結構和外觀,嚴禁搭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與后果全部由該買受人承擔。第五條 本商品相關建筑節能指標符合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