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平場施工合同-含開挖、爆破、松填、場內轉運(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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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木**
編號:416473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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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石方平場施工合同發包方: (以下簡稱發包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形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1.2 工程地點:1.3 承包范圍:1.4 工程總價:暫定 萬元( 人民幣 ,以下均同),最終以結算為準。二、工程內容及要求:2.1 工程內容:2.1.1土石方平場工作內容為: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的開挖、爆破、松填、場內轉運、外運、棄渣及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邊界,以及與此相關的施工措施(如臨時邊坡圍護、排水、爆破邊坡采取的可靠安全防護等)和對外協調(2、如接受城管環衛的檢查與管理等)。2.1.2設計變更、發包人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內容。2.2 工程要求:以發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圖、相關技術規范和發包人要求為準。2.2.1土石方平場后與設計值的偏差不超過+10cm至-20cm;2.2.2 D2地塊換填分層夯實土石方碾壓密實度達到85%。2.2.3 本工程執行的相關規范:工程測量規范(xx)、爆破與土石方施工規范、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xx)、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xxxx)等。三、工程工期(以日歷天計):3.1 合同工期9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項目部的書面通知為準。3.2 合同工期已充分考慮了包括連續48小時以內的停水停電、動工前合同施工范3、圍內的工程量變化、發包人30日內的延期付款等對工期的影響,發生時不予簽訂。3.3 若承包人不能按時保持完成 土石方工程,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將后續土石方工程發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承包人在2天內將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等撤出施工現場。3.4 本工程工期除不可抗力、發包人分期提交的施工圖時間延后及發包人認可的因雨水影響2天以上不能施工的情形外,一律不順延。3.5 本工程工期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各種形式的下雨、下雪、冰雹、臺風、停水、停電、節假日、高溫天氣、擾民和民擾、道路施工影響等不利因素。3.6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工程開工指令后,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拒絕簽字,發包人有權從重追究中標單位違約責任或解除4、合同。四、工程價款的確定:本工程單價采取綜合包干單價(含稅金),該綜合單位為完成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各項措施)所需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等,為全費用包干單價,工程量現場按實收方,具體如下:4.1 土石方部分4.1.1土石方外運綜合包干單價為55元/m3,此單價包括:(不分土石成分)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內容的費用和施工過程中的測量、各類鉆孔、減震帶設置、爆破、機械及人工破碎、管線保護、開挖、上車、降塵(場區內外)密閉運輸、(場區內、外)傾倒處置、場區出入口保潔、對周邊造成的炮震及炮損、環衛、交警、周邊協調、渣場棄渣費,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邊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應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5、環節所包括內容的施工費,以入與此相關的所有施工措施費(如臨時邊坡圍護、排水、周邊建筑物的爆破安全防護、修邊檢底、設減震帶、石方的破碎等)、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規范和重慶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的一切費用、油料漲價因素、合理利潤、稅金等完成土石方開挖、運輸、棄渣全部內容及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4.1.2垃圾土外運綜合包干單價為了 元/m3,此單價包括:完成甲方指定垃圾土的開挖、對 已形成樁基的保護、上車、降塵(場區內、外)密閉運輸、(場區內、外)傾倒處置(生活垃圾按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場區出入口保潔、環衛、交警、渣場棄渣費、周邊協調、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6、規范和重慶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的一切費用、油料漲價因素、合理利潤、稅金等完成垃圾土、運輸、棄渣全部內容及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對甲方現有成型樁的保護措施方案,并由甲方、監理、 、 對現有樁基的座標、軸線進行復測、并進行相關樁基結構性能檢測(若樁基檢測合格,該檢測費用由甲方出,若不合格該檢測費用由 出),無誤方予交接驗收。如施工過程中乙方造成甲方現有成型樁的損壞,其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該保護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垃圾土外運工程完畢后,由甲方、監理、 、 對現有樁基的座標、軸線進行復測、并進行相關樁基結構性能檢測(若樁基檢測7、合格,該檢測費用由甲方出,若不合格該檢測費用由 出),無誤方予交接驗收。生活垃圾外運完成后應立即收方檢尺作為輸垃圾土外運單價 元/m3執行的依據,否則按土石方外運單價 元/m3執行。4.1.3 土石方場內的運輸回填綜合包干單價為 元/m3,此單價包括:(不分土石成分)完成甲方指定的場內1km內運輸土石方,含挖、上車、回填、以及對成形基樁的保護、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規范和重慶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的一切費用、油料漲價因素、合理利潤、稅金等全部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4.1.4土石方場內的運輸(為甲方指定工作內容)綜合包干單價為 元/m3,此單價包括:(不分8、土石成分)完成甲方指定的場內1km內運輸土石方,含挖、上車、降塵(場區內外)、密閉運輸、回填、周邊協調、場區出入口保潔,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規范和重慶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的一切費用、油料漲價因素、合理利潤、稅金等全部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4.1.5 范圍內的擋墻和道路按xx年重慶市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執行及2007年10月30日前的有關取費執行,人工費按定額基價執行,不作調整,稅前總價下浮6%(扣除按實費用、核價材料價差)。材料均為乙供,其材料價格甲方認質核價,材料價差不參與下幅。4.2 其它約定:4.2.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包人負責運至現場后,由9、承包人負責卸貨、轉運并負責保管,發生的費用作為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優惠,不另計取。4.2.2發包人對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表明同意承包人提出的關于工程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缺陷負責。因施工組織設計會帶來相應的措施費都包括在綜合單價內包干部。如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不當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4.2.3非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調整(包括平面布置的調整)及突發事件而產生的費用作為承包人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原因提出施工方案的調整(包括平面布置的調整)及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突發事件,造成承包人費用的增減,雙10、方按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計取該部分費用,但工程累計30日以內的停、窩工損失費不予簽訂。4.2.4采用定額計價的特別約定:4.2.4.1涉及承包人承包工程相關的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圍墻、安全防護、臨時設施按發包人統一標準進行施工(涉及發包人標志、宣傳推廣的精裝飾裝修由發包人承擔);費用由承包人承擔。4.2.4.2發包人原因以外造成的各種窩、停工及設備設施閑置的風險均由承包人承擔,發生時承包人自行調劑,不予簽訂。4.2.5零星簽訂部分:4.2.5.1零星簽訂計時工按 40元/工日單價包干計取(包干價的稅金、定額管理費另計)。4.2.5.2零星簽訂挖掘機(斗容量 1M3)臺班按280元/小時單價11、包干計取,推土機(320型)臺班按250元/小時單價包干計取,壓路機(不低于140型)臺班按150元/小時單價包干計取,以上包干價的稅金、定額測定費另計。五、雙方責任和義務5.1 發包人5.1.1提供平基土石方開挖圖、已施工完成 樁基平面圖、地下管網圖、地形圖及地質剖面圖。5.1.2負責現場管網的改道和遷建。5.1.3委托監理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工程計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和管理。5.1.4提供施工用水、用電的紅線內總接口,使用費由承包人承擔。5.2 承包人5.2.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現行法律、法規、條例及相關規定,精心組織,文明施工,安全生產。5.2.2進場后三日內,向發包人提供施工方案和12、工程進度計劃,得到發包人批準后,嚴格按進度計劃執行,并于每月20日前向發包人提供下月工程進度計劃。5.2.3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無需硬化的部分)修建和維護,承包范圍工程所需的臨時水、電、管線的修建和安裝、維護,負責施工場地內積水的排除,并承擔所有費用。 工地為一單行道,為保證交通安全,施工方必須派專人進行交通組織,以及該道路的維護和保潔工作。5.2.4負責承包范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環境清掃工作以及施工車輛行駛路段的道路維護。5.2.5負責協調和處理好因爆破或施工產生的對周邊居民、環境及原有建筑的影響問題,及時辦理挖、運、路政、爆破、棄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并承擔全部費用13、。5.2.6施工、爆破、運輸中的交通、噪音、環衛、粉塵、安全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違反受罰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5.2.7承包人在平基施工過程中,如遇房屋建筑相鄰同時進行的情況,承包人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土石方平基施工不對房屋建筑結構產生實質影響,也不影響房屋施工的正常進行。特別是對周邊原有建筑物采取切實有效的保護措施,若對周邊建筑造成破壞,由承包人承擔一切損失。5.2.8必須按照施工圖,技術交底、工程變更、會議紀要和國家有關標準和發包人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否則,承包人必須無條件返工。5.2.9服從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按照委托內容、監理14、實施細則進行管理。5.2.10嚴格執行 。5.2.11嚴格執行 。5.2.12加強施工現場內管網的保護工作,嚴格執行 ,若造成損壞,概由承包人負責。5.2.13承包人必須履行總承包施工單位對工程、現場的管理責任、協調責任、配合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其責任。5.2.14接受發包人臨時指派的其它施工任務。六、發包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6.1 發包人委派 為本工程監理單位。6.2 監理單位代表發包人對本工程實施監理,具體負責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計量(包括參與收方計量、簽證事實依據、方案審查等)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協調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6.3 監理單位15、委派總監理工程師: 。6.4 發包人委派: 為現場代表,代表發包人行使職權,負責工程的全面管理。6.5 承包人駐工地項目經理 負責現場施工管理、協調,隨時與發包人保持聯系。工程技術負責人 具體主管該項目工程,專職安全員(若承包人以上人員不配合發包人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態度,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無條件更換)。6.6 上述人員若有變動,須以單位書面通知告知其它兩方。七、工程變更的確定:7.1 承包人必須按發包人做出的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等)完成相應工作,否則,視承包人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等)涉及每次每項工程費用增加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辦理,工程變更(16、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等)不涉及工程費用增加的,則工程價款不作調整。7.2 所有變更必須經發包人按照內部流程簽字確認后方可有效。八、工程結算依據有效的約定8.1 工程結算依據有效的條件:8.1.1由各方相關人員簽字齊全、及時、內容清晰、規范、無涂改的資料原件為有效依據;8.1.2結算資料須加蓋公章的分為:合同變更、結算匯總表、雙方公司層面召開的涉及結算方面的會議紀要須雙方公司公章;其余一般過程事實資料加蓋雙方項目部公章即為有效。8.1.3不符合條件的工程結算依據均屬無效,雙方不作為辦理結算的依據。8.2 有效工程結算依據等簽字程序按以下規定執行:8.2.1原始地貌方格網圖、平基施工圖及竣工圖需經17、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后方為有效。8.2.2工程挖方量、填方量根據雙方共同測定簽認的原始地貌標高方格網圖及坐標圖、平基施工圖及竣工圖符合要求的變更簽證等為依據,按 計算本工程土石方挖方理和填方量。8.2.3生活垃圾開挖完成后,即時進行收方確認。8.2.4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增加的需辦理變更簽證;工程承包范圍以外的零星工程需辦理現場簽證;工程變更,以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交承包人簽收為準。變更簽證、現場簽證按發包人規定流程簽字、蓋章確認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變更簽證均包括“設計變更”、“技術變更”)。8.2.5現場簽證、變更簽證完成或階段性工程完成(含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月進度工程量確認等)、承18、擔工程內容完成時,承包人均應書面通知發包人,由雙方和監理單位到現場核定實際工程量,并進行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8.2.6工程結算資料(含簽證)的時效性條件:現場簽證/核實的工程量依據自發生之日起七日內由承包人形成(超出十五日視為承包人自動放棄),經監理審核(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內容是否屬實、數量是否準確等)后提交發包人審核確認,發包人在收件后的十五日內按本條的約定完成簽字、蓋章,需加蓋公司公章的,蓋章時間可順延五日辦理。發包人若因審批流程超出時限要求的須以局面左文函進行說明。8.2.7工程結算資料的規范性條件:內容真實,無涂改、無偽造。其中變更簽證必須附有關設計部門簽字確認的設計變更、技術變更資料19、。任何簽證和現場核定的工程量依據必須齊全并有明確的工作內容,范圍,部位,發生原因(指承包范圍外的、零星增加的簽證),工程量并且每項的小計和合計必須大小寫齊全、無錯誤、無涂改,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均為不規范,不作為結算依據。8.2.8資料管理:工程結算依據(含變更簽證、現場簽證、現場核定工程量依據、竣工驗收資料)等需一式五份(需為原件),經發包人統一編號后,甲方三份,乙方兩份。8.2.9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提交的所有報告、文件資料及要求等均以發包人加蓋公章的書面回復為準。合同履行中雙方往來的文件、函件、報告、回復、指令、資料、通知等雙方約定由專人簽收。九、工程價款的審核9.1 結算辦理程序920、.1.1辦理結算的工程必須已竣工驗收合格,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9.1.2工程竣工驗收后,在辦理結算之前,承包人必須提交一份完整的結算依據與發包人歸檔的原始依據進行核對,核對完畢后雙方書面予以確認。9.1.3結算依據和審核意見均以書面形式遞交。9.2 結算價款的確定9.2.1工程總結算價款必須經過發包人以及發包人委托審計進行審核后方可成為有效的工程結算價款總價款,審核的總時間控制在60天以內(以承包方交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雙方履行書面確認手續的次日起計算),工程結算書必須加蓋雙方公司公章后方為有效。9.2.2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的工作,由于承包人造成發包人審核不能順利進行,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21、十、工程進度款的支付10.1承包人自行承諾墊資300萬元(含50萬元履約保證金),本式程的合同總價按各項預估量暫定為1200萬元,以實際結算為準。當完成工作量造價250萬后的次月的進度款中按合同支付比例將墊資額返還承包人。10.2每月二十五日將工程進度報表報發包人及監理代理,發包單位接報表后由監理、現場工程師于每月三十日前完成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實報表,再由發包單位于次月五日前完成工程費用審核,發包人按審定當月完成任務工程量價值的80%于次月15日前支付(首次付款扣除履約保證金50萬元和扣除墊資額250萬元)。10.3本工程工期按每月份進度控制,每月應完成工程量以發包單位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為22、準(工期節點必須滿足施工合同中控制工期時間表中時間節點)。當月進度按發包單位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要求完成時,墊資額完成后付款數額按以下公式計算:付款數額=合同元寶付款比例10%)當月完成工程量經甲方審核后的相應造價(扣除甲供材價)扣除款在后續工期搶回來后支付至合同規定付款比例,余款結算時支付。10.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到月報審定總價的85%時,竣工結算且審價完成后,扣除有關處罰、違約金和合同規定的扣款款項等,余款在30天之內支付。10.5當累計完成工程量不足計劃進度的70%時,可認為承包單位無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發包單位有權不支付當月進度款甚至終止合同,并由承包單位承擔一切損失。10.6施23、工中發現不合格項目時,承包單位應及時進行整改。不合格項目整改工作應在當月申請進度款之前完成,并請發包單位復查通過,否則相應工程款順延至下月撥付。不合格項目不計入當月完成任務工作總量內,即不能申報支付進度款。10.7工程結算必須在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資料驗收合格后進行。十一、履約保證金11.1 為了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50萬元(不論工程結算金額多少,均不作調整)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11.2 承包人發生以下不履約行為時履約保證金不退還:11.2.1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超過20日的,履約保證金不退還。11.2.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完成合同約定中間控制節點進度的24、,延期時間超過5日,發包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解除合同通知退場后三十日內,雙方開始辦理結算。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承包人未退場的,履約保證金不退還。11.2.3合同只有在提交工程履約保證金之后方具法律效力。中標單位向招標單位提交工程履約保證金在完成7萬方土石方作業后退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0天內退還剩余金額(無息)。十二、需發包人認質核價的承包人供應材料12.1 非包干單價內的其它材料定額中規定的可調價的均由發包人認質認價。12.2 第(1)項中的材料,在雙方承包合同簽訂前,由承包工程人按設計要求將主要的核價材料以“材料設備核價單”(每件材料報至少三生產25、廠家樣品及單價,送監理、發包人審查、確定和封樣)的形式提交發包人認質確價后作為合同附件執行。12.3 設計變更等新增材料核價須發包人認質核價后方能采購,承包工程人應嚴格按照乙供材料核價計劃表內容如實填寫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生產廠家(供應商),品牌,單位,數量,單價,報發包人審核,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乙供材料核價計劃表5個工作日將確認的價格返回承包人執行,作為結算資料、設備的單價依據,同時經確認后材料應雙方封樣保存,作為材料進場驗收的標準,乙供材料核價計劃表作為合同的附件。12.4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核定價格的乙供材料核價計劃表后,若有異議,應在2日內書面告知發包人,雙方共同與供26、應商商談確定該部分材料價格。承包人不得拒絕購買,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延期責任。12.5 乙供材料組織到現場后必須經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方可進場施工。如承包人所采購材料未按照報送發包人的核價材料采購,凡經發包人抽查屬實者,則所有材料價格一律按原核價表下浮30%。十三、工程質量及驗收按國家現行相關的質量驗收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結合施工圖說、技術交底、工程變更、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工程質量驗收。13.1 承包人完成工程自檢合格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及監理,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要求驗收的書面通知后三日組織監理和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及監理確認后由承包工程人在三日內撤出現場;27、驗收不合格,由承包工程人返工至合格后交付,完工時間以雙方及監理簽字確認合格的時間為準。13.2 本工程驗收合格后1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完整的竣工技術資料一式肆套。13.3 承包人在進場施工后,必須對嚴格按照投標時報送的施工組織方案實施,確保工程實施時不會對周邊建筑物造成影響,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十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14.1 承包人承建本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標化、文明現場和CI要求組織工程施工,爭創市標化文明工地。布置、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及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耽誤工期不予順延。14.2 在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現場全體施工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制定相應的28、安全生產措施。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規定,并對施工安全、治安保衛、環境保潔、消防等進行管理,承擔責任。14.3 承包人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相關的施工環節采取預防事故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傷、殘、亡及物品損失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14.4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通知發包人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發包人也應盡可能地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14.5 承包人應文明施工,當發包人代表認為施工現場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有權限期要求承包人進行現場整理和清理。當承包29、人收到發包人代表書面通知3天內,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現場整頓和清理工作,則發包人可委托他人進行整頓和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十五、違約責任15.1 承包人必須服從發包人的管理,按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設計文件及發包人變更通知的內容、時間及要求進行施工,未經發包人同意,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轉包;否則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包工程人應在發包人通知后三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按每逾期一天叁仟元賠償損失,同時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15.2 本工程交付前承包人必須撤除所有的機械設備,臨時設施及工作人員,做到完工清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占施工場地。15.3 承包人完成或交付的工程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由承包工程人返工至符合要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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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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