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的火災預防工作及安全要求(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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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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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業資料:_建筑施工中的火災預防工作及安全要求單位:_部門:_日期:_年_月_日建筑施工中的火災預防工作及安全要求近年來工地火災事故頻發,工地防火愈來愈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而項目施工時通常認為只要在工地配備一些滅火器材就能達到消防要求,而對具體消防措施的認識還比較模糊,相關管理人員業務素質較低,消防措施不到位也是造成工地火災事故的重大原因,本文為此結合相關規范、規程和多年的施工經驗在此總結歸納一些項目施工中防火安全的相關預防措施。一、施工現場的常見的易燃危險源施工現場的常見的易燃危險源有易燃易爆物品和施工過程中容易產生的易燃因素。1、施工現場的常見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現場的常見的易燃易爆物品有:2、石灰、亞硝酸鈉(砼常用的早強劑、防凍劑)、防腐蝕材料(環氧樹脂、酚醛樹脂、乙二胺等)、油漆和油漆稀釋劑、氧氣和乙炔氣、液化氣等。2、施工過程中容易產生的易燃因素、臨時用電中容易引起的火災事故:因線路老化引起的火災、超負荷引發的的火災、線路短路引發的的火災、雷擊和電火花引發的的火災。、焊接操作電弧引起的火災事故、明火作業防護不當引起的火災事故二、施工現場常用的防火消防器材施工現場常用的防火消防器材有:水池、消防桶、消防锨、消防斧及滅火器(泡沫滅火劑、二氧化碳滅火劑、化學干粉滅火劑)和施工用水、黃砂等。三、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要求1、消防水池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m,在水的周圍留有3、消防車道;在冬季或者寒冷地區,消防水池應有良好的防凍措施。2、一般的臨時設施區域,每100m2的配電室、動火處、食堂、宿舍等重點防火部位。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該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物。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備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4、倉庫或易燃堆料場內,應該根據滅火對象的特征,分組布置酸堿、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不少于4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該大于30m。5、高度超過24m、層數超過10層的工程,重要的及施工面積較大(超過施工現場臨時消防4、栓保護范圍)的工程均應該在工程內設置臨時消防給水(可與施工用水合用)。6、30m以上的高層建筑施工,應當設置專用的加壓水泵和消防水源管道,管道的立管直徑不得小于100mm,每層應設出水管口,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水管;大樓底層設蓄水池(小于20m3);并且每個樓層按面積每100m2設兩個滅火器,同時配備通訊報警裝置,便于及時報告險情。7、工程內臨時消火栓應分別設于各層明顯且便于使用的地點,并保證消火栓的噴射水柱到達工程任何部位。消火栓口出水方向宜與墻壁成90度角,離地面1.2m。消火栓口徑應不小于65mm,配備水龍帶每節長度不宜超過20m,水槍噴嘴口徑不小于19mm。當設置消防泵時還應該在每個消5、火栓處應設啟動消防水泵的按鈕。四、施工現場相關工種和場所防火安全要求1、建筑電焊、氣割作業防火安全要求、焊、割作業人員在操作前應專業培訓,持證作業。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焊、割作業前應該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做好防火措施,凡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焊割部位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乙炔發生器及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氧氣瓶、乙炔瓶二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不得放置在高壓線下面或在太陽下曝曬。、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和金屬架上借用,防火接觸火花,造成起火事6、故。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2、建筑木工作業防火安全要求、建筑工地的木工作業棚應采用阻燃材料搭建。、建筑工地的木工作業場所要嚴禁動用明火,工人吸煙應到休息室。工作場所和個人工具箱要嚴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機械的安裝要符合要求。要經常對工具間的木工機械及線路進行檢查,發現短路、電氣打火和線路絕緣老化破損等情況要及時找電工維修。電鋸、電刨等木工作業設備作業時,注意勿使刨花、鋸末等物將電機蓋上。、木工操作間只能存放當班的用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及時運走。木工應做到活7、完場地清,刨花、鋸末等物應及時清運干凈。、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拉閘斷電,經檢查確無火險后方可離開。3、建筑電工防火安全要求、建筑工地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專業技術,持證上崗。、預防電氣短路造成的火災措施:建筑工地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導線,導線絕緣必須符合電路電壓要求。導線與導線、導線與墻壁和頂棚之間應有符合規定的間距,線路上要安裝合適的熔斷絲和漏電保護器。、預防超負荷造成的火災措施: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配備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新設、增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或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預防電火花和電弧造成8、的火災措施:施工現場裸導線間或導體與接地體間應保持有足夠的距離。保持導線架設固定牢靠,防止布線過松。導線連接要牢固。同時經常檢查導線的絕緣電阻保持絕緣的強度和完整。保險器或開關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用不燃箱盒保護。不帶電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在進行室內裝飾時,安裝電氣線路一定要注意如下問題:頂棚內的電氣線路穿線必須為鍍鋅鋼管,施工安裝時必須焊接固定在棚內。造型頂棚用金屬軟管穿線時,要有保護接地,或者穿四根線其中一根作接地處理,防止金屬外皮產生感應電引起火災。凡電器接頭都必須用焊錫相接,并且合乎規范要求。電源一般是三相四線制,由于裝飾電氣閉路特別多,這些回路均為單相,都要連接在三相四線制的電源中,所9、以三相電路都必須平衡,各個回路容量皆應相等,否則火災危險性是很大的,所以在電源回路安裝完畢后,根據施工規程要求一定要把各回路的負荷電流表進行測試和調整,使線路三相保持平衡。4、倉庫管理員的防火要求、倉庫管理人員,要制定和掌握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于0.3m;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庫10、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營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門的貯藏倉庫,嚴格執行易燃易爆物品貯藏管理規定。5、熬瀝青和噴燈施工作業防火要求、熬制瀝青應設在工程得下風方向,不得設在電線垂直下方,距離新建工程、料場、庫房和臨時工棚等應在25m以外。現場窄小得工地有困難時,應采取相應11、得防火措施或盡量采用冷防水施工工藝。、熬制鍋處要配置鐵質鍋蓋或鐵板;降雨、雪或刮5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熬制瀝青。、如使用燃油灶具時,必須先熄滅火后再加油。瀝青熬制完畢后,要徹底熄滅余火,蓋好鍋蓋后(防止雨雪侵入,熬油時產生溢鍋引起著火),方可離開。噴燈使用時要首先確保噴燈品質安全,噴燈使用時連續時間不宜過長,發現燈體發燙時,應停止使用,進行冷卻,防止氣體膨脹,發生爆炸引起火災。、噴燈不得用作施工現場電線電纜的烘干設備,在相互連接的金屬構件上使用噴燈烘烤時,要防止由于熱傳導作用,將靠近金屬工件上的易燃、可燃物烤著起引起火災。、噴燈使用時噴燈火焰與帶電導線的距離要確保:10KV及以下的1.5m;12、2035KV的3m;110KV及以上的5m,并應用石棉布等絕緣隔熱材料將絕緣層、絕緣油等可燃物遮蓋,防止烤著。、熬瀝青和噴燈作業時禁止與噴漆、木工等工序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熬制瀝青和噴燈施工作業人員應該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熬制瀝青、噴燈使用施工現場要配備相適應的消防器材或設備。6、地下工程施工的防火要求、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線不宜直接敷設在墻壁或土墻上,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配電箱應采取防水措施,潮濕地段或滲水部位照明燈具應采取相應措施或安裝防潮燈具。、施工現場應有不少于兩個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離長,應適當增加出入口的數量。施工區面積不超過50,且施工人員不超過20人時,可只設一個直13、通地上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凈寬計算。每個出入口的疏散人數不宜超過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樓梯的最小凈寬不應小于1m。、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拐彎處、安全出入口、疏散馬道(樓梯)、操作區域等部位,不宜設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機具,同時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燈和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宜過大,距地面高度應為11.2m。、火災事故照明燈照度不應低于5lx(勒克斯),疏散指示標志燈正前方0.5m處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1lx。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投合。、地下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消防給水管道和消14、火栓,消防給水管道可以與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設置消防用水時,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輕便消防器材。、地下工程施工禁止一切火源和禁止中壓式乙炔發生器在地下工程內部使用及存放。、要制定相應的應急的疏散計劃和應急處置方案。7、設備安裝與調試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在設備安裝與調試施工前,應進行詳細的調查,根據設備安裝與調試施工中的火災危險性及特點,制定消防保衛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制定調試運行過程中單項的和整體的調試運行工作計劃或方案,做到定人、定崗、定要求。、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附近進行明火作業前,應檢測可燃氣體的爆炸濃度是否能保證施工安全,然后再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時間應設專人隨時進行觀測15、。、調試過的可燃、易燃液體的氣體管道、塔、容器、設備等,在進行修理時,必須使用惰性氣體火蒸汽進行置換和吹掃,用測量儀器測定爆炸濃度后,方可進行維修檢查。、調試過程中,應組織一支專門的應急力量,隨時處理一些緊急事故。、在有可燃、易燃液體、氣體附近的用電設備,應采用與該場所相匹配防火安全的臨時用電設備。同時在調試過程中,應準備一定數量的填料、堵料及工具、設備,對付滴、漏、跑、冒的發生,減少火災和隱患。五、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要求1、施工現場施工區域、生活區和辦公區域要劃分明確。其中施工區域要嚴格劃分易燃易爆倉庫區和禁火作業區。各區域之間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火距離:、禁火作業區和生活區不小于1516、m,距離其它區域不小于25m。、易燃易爆倉庫和倉庫距離建筑物和其它區域不小于20m。、易燃的廢品堆場距離建筑物和其它區域不小于30m,原則上易燃的廢品集中當天清運。、防火區域內,不易堆放易燃和可燃性材料。2、施工現場的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施工現場必須設立消防車通道,其寬度應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階段都必須暢通無阻,施工現場的消防水源,要確保消防車能夠駛入。3、禁止在高壓架空電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4、建筑工地要設有足夠的消防水源(給水管道或蓄水池),對有消防給水管道設計的工程,應在建筑施工時,先敷設好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5、臨時性的建筑物、倉庫以及17、正在施工的建(構)筑物道旁,都應該配置適當種類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冬期施工還應對消防水池、滅火栓和滅火器等做好防凍措施。6、作業棚和臨時生活設施的規劃和搭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臨時生活設施應盡可能搭建在距離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區,禁止搭設在高壓架空電線的下面,距離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6m;(2)、臨時宿舍與廚房、鍋爐房、變電所和汽車庫之間的防火距離,應不小于15m;(3)、臨時宿舍等生活設施,距離鐵路的中心線以及小量易燃品儲藏室的間距不小于30m;(4)、臨時宿舍距火災危險性大的作業場所不得小于30m;(5)、儲存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等所修18、建的臨時倉庫,與永久工程或臨時宿舍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根據所儲存的數量,按照有關規定確定;(6)、在獨立的場地上修建成批的臨時宿舍,應當分組布置,每組最多不超過兩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距離,不小于20m。臨時宿舍簡易樓房的層高應當控制在兩層以內,每層應當設置兩個安全通道;臨時宿舍不易采用易燃材料搭建。(7)、生產工棚包括倉庫,無論有無用火作業或取暖設備,室內最低高度一般不應低于2.8m,其門的寬度要大于1.2m,并且要雙扇向外。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項目部消防管理應該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行政法規和消防技術規程執行。2、項目部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具體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配置消防器材,設置防火禁示標志;實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建立健全檢查記錄;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3、項目部要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具體內容要有領導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物資保障措施及發生火災險情的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