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地盤管理制度(1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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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418165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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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項目部門開發管理制度全套資料
1、 項目項目地盤管理條例為了維護地盤管理秩序,增強團隊的銷售配合,實現地盤公平、公開和公正的管理,遵循對事不對人的原則,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情況出現,締造和諧和良性競爭的樓盤工作環境,特制定本項目地盤管理條例,要求 項目項目全體銷售同事共同遵守,不折不扣的執行,爭創銷售佳績!1、 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紀律條例1、 代理公司如需要進行業務員調整,須事先向開發公司營銷部進行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含:需調整的人名、人數、原因及調整時間,經營銷部同意后,方可進入售樓處實習,實習期以不超過一星期為限,在實習期間,可根據人員情況向營銷部提出提前考核,不合格者,則退出售樓處。2、 實習期間業務員不允許穿工服、坐前臺、2、接電話、更不準參與任何銷售行為的活動,經發現核實,立即退出售樓處。3、 全體銷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離開工作崗位必須知會并征得開發商現場負責人的同意,吃飯時間控制在20分鐘之內,并且自己清理吃飯的臺面衛生,如未清理,處以10元/次的罰款)如超過預定時間按照你遲到制度論處,所有的銷售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前到達售樓處并簽到,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必須按規定完成著裝。早班9:00下班時間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待定,根據項目階段性的推廣情況會有所調整。)如有違反:A:遲到 5分鐘內(含五分鐘)處以20元/次罰款;遲到 630分鐘(含 30分鐘)處以 503、元/次罰款;超過 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處理。早退5分鐘內(含 5分鐘)處以 20元/次罰款;早退 630分鐘(含 30分鐘)處以 50元/次罰款;超過 30分鐘按照曠工處理;B:遲到 30分鐘的銷售人員取消接待新客戶資格一天,并不得早退;C:銷售人員不得以沒有客戶接待名額等一系列理由早退。4、 全體銷售人員上班后須換好工裝,整理好自己的儀容儀表后方可在統一的簽到本上簽到并寫上到達時間;且不得代簽。如果出現某些人代未到的銷售人員簽到的,則以上兩名銷售人員均予取消當天接待客戶資格,且不得離開銷售現場由開發商負責統一安排工作。5、 按地盤規定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一律穿工裝、佩戴工牌。如有違反者,銷售經4、理和銷售人員均處以50元/次的罰款。銷售人員不可未簽到接待客戶。如未持有上崗證或工牌者,取消當天接待客戶的資格,并且不得早退。6、 銷售人員在簽到前必須按上崗要求進行著裝(穿工作服、黑皮鞋、黑襪子、女士化淡妝,統一盤好頭發)不準帶夸張的首飾及頭飾,一旦簽到后,不準吃早餐,違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7、 上班時間不準玩手機游戲、彩鈴與工作無關的手機功能,違反者每人每次繳納罰款20元/次。8、 電腦上網不能運用與工作無關的網站,以及在上班期間玩游戲,違反者每人每次繳納罰款20元/次。9、 地盤開會三分鐘內需到位,否則每人每次繳納罰款5元/次。10、 所有同事需及時補充自己的名片數量,前臺所放名片不5、得少于20張。11、 銷售區域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出現大聲喧嘩、打鬧、吃零食、化妝、剪指甲、剔牙、東倒西歪、翹腳架腿等違規行為,打私人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無論上下班都不得在售樓處大堂內抽煙、打牌,違者每次罰款50元,每延遲一日交款遞增10元。12、 如要求休息須在下周排班前確定好,如有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開發商負責人申請,不得當天請假,如特殊緊急原因或生病最遲在上班前一小時電話通知其所屬代理公司銷售經理和開發商負責人(短信形式視為無效),如生病則在上班后第一天將醫院出具的休假單交開發商負責處;法定節假日不安排休息,特殊情況須提前兩日向開發商負責人提前申請,得到同意后方可休息,違反者按曠工處理。136、 銷售人員不得在客戶面前發生爭執,不得頂撞銷售經理及開發商負責人,若有異議可私下協商或交由公司處理,銷售人員如有糾紛,望冷靜對待,將事件交開發商負責人處理,銷售人員嚴禁在銷售中心爭吵、打架,如有違反,不論緣由,當事人員即刻作開除處理。14、 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得隨便走進合同室及財務室聊天,違者罰款 50元/次。15、 銷售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得幫同事作偽證,一經查實給予除名處理。16、 工作人員及實習生不準用售樓處紙杯喝水,違者罰款10元/次,實習生第一天除外。17、 代理公司,銷售團隊在客戶成交辦完手續,客戶離開后,及時向對方負責人提供成交客戶認購書,未能及時提供者,處以20元/次罰款,如果7、認購填寫數據與認購事實不相符,當事業務員處以 500元/次的罰款。在客戶成交辦完手續,客戶離開后,及時向泰禹負責人提供成交客戶認購書,未能及時提供者,處以 20元/次罰款,如果認購填寫數據與認購事實不相符,當事業務員處以500元整的罰款;客戶明源信息未按要求在當日及時錄入罰款50元一個,認購和簽約信息未按要求在當日及時錄入罰款 100元一個。18、 銷售價格表及銷售物料必須隨身攜帶,如發現亂放的現象,處以50元/次的罰款。19、 銷售團隊負責人不參與接待客戶,只能協助業務員談單。20、 業務考核:銷售同事應熟知項目銷售過程中任何細節,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后上崗接待客戶,如出現因業務不熟而造成客戶8、和發展商異議的將停止接待客戶并參加學習,經考核后重新上崗。情節嚴重的將考慮是否取消項目的銷售工作。2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論銷售經理或銷售人員,開發商將作辭退處理;1)嚴格超范圍承諾客戶者;2)服務惡劣,與客戶爭吵、打架者;3)客戶投訴,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聲譽者;4)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5)在售樓處內與同事之間爭斗者銷售人員在銷售中心爭吵、打架者;6)利用工作職權收受別人財務、款項、謀求私得者;7)對同事惡意攻擊,制造事端者;8)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9)故意泄露公司機密者;10) 未經公司許可,私自代已購客戶轉讓房者;11) 向客戶索要回扣者;12)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13) 損害發展9、商,銷售代理商利益和形象的言行。2、 銷售人員客戶接待條例客戶進門處,由銷助站接待臺,負責詢問客戶被接待前的相關信息,銷助詢問來訪客戶相關信息之后才能由應該負責接待的置業顧問接待,置業顧問不得在銷助還未詢問客戶信息之前主動接待上門客戶;1、 銷售人員接待客戶順序以簽到順序為準,當前接待客戶的銷售員必須站在接待臺迎接客戶,如前一位銷售員已接待客戶,正常輪班的銷售員以當前一輪簽到順序接待客戶。2、 客戶進門后指定找某某銷售人員的,原則上由該銷售人員優先接待,不算接待名額,如該銷售人員不在,則由某直屬銷售負責人安排人員接待。3、 銷售人員不得走出大門外迎接客戶,即便是老客戶也不允許。4、 除老客戶帶10、來的新客戶外,一切來訪新客戶一律都以第一次有效的登記為準則,一刀切。A:凡客戶來找原銷售員,原銷售員可以優先接待,并及時知會其他同事或銷售經理,不算接待名額。如A業務員在接待新客戶期間如有未成交老客戶到訪, A業務員必須接到新客戶,由直屬銷售經理安排人員或由A業務員指定他人接待老客戶。若A接待完新客戶后可重新接待老客戶。B:來訪的老客戶(未成交但有登記)在已有新業務員正常接待的情況下出現以下情況: 老客戶認出原銷售員并提供有效期內客戶登記;(以明源為標準,有效期7天。) 原銷售員認出老客戶并提供有效期內客戶登記;原銷售員都無任何特權優先接待,在客戶登記以后原銷售員查找登記并出示有效的客戶登記以11、后方可接待,無論成交與否,當事銷售員應主動交還客戶給原銷售員。C:客戶未登記或未查出以前,如果原銷售員確定其有效的客戶,可以優先接待,但接待完以后即向當事銷售員或對方銷售經理出示有效的原始登記,若是無效的原始登記,視為搶客戶,無論成交與否,原銷售員都要把客戶還給當事銷售員。并罰原銷售員7天不能接待客戶。D:在接待客戶途中,若原接待業務員認出該客戶,則主動讓給原接待業務員繼續待為原則,優先補接;若原業務員在接待客戶或不能馬上接待客戶,則由原業務員指定人員或由直屬項目經理安排接待人繼續接待,原業務員不計接待名額。5、輪到銷售人員接待時,因私事而不在現場則自動跳過,但算已接待一個客戶名額,不另行補回12、。6、老客戶介紹的新客戶一塊過來看樓,如同時進入售樓處并找原銷售人員,新老客戶都視為原銷售員的客戶,不算接待名額。如新客戶單獨來訪明確找原銷售人員,不管原銷售人員上班與否,都視為其客戶,由各方經理安排人員接待。如原業務員在上班,則不算接待名額。7、任何銷售人員都不得主動給其他銷售員的客戶遞名片及聯系業務,除非得到該銷售人員同意,否則視為搶客戶。8、在別人接待客戶時,其他銷售人員不得主動插話或者幫助介紹,除非得到邀請或者請示銷售經理,由銷售經理協調處理。9、每個銷售人員接待客戶必須有始有終,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客戶而轉接其他新客戶(相互非得到銷售經理的批準)10、 所有銷售人員均由義務作13、電話咨詢,電話客戶不能作標準客戶登記,客戶再來現場若明確聲明找某某業務員,當事業務員在場,由當事業務員接待,如不在售樓內,由各自項目經理另外安排人員接待。11、 銷售人員必須做好客戶的跟進工作,不能造成客戶流失而影響發展商的利益。12、 使用的洽談桌椅必須歸位擺放整齊,主動清理桌面水杯等雜物,清理相關銷售資料及個人文件。13、 接待客戶完畢須把客戶送出門口,并做好下一次接待準備方可接待客戶。14、 雙方業務員離開本盤其名下的客戶等同在崗處理。3、 客戶管理條例1、所有客戶(新老客戶)必須在指定的統一來訪客戶登記本上做登記,必須以客戶親自到地盤登記為準。2、有效的客戶登記(全部以明源登記為準,無14、論客戶是否已成交)是指從接待日起(含接待日)7天內的登記客戶,超過7天視為新客戶,但如果超過7天客戶再到售樓處指明找原業務員的則視為有效客戶,但業務員必須進行再次登記。3、客戶登記本每一格中只能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如客戶登錯,業務員及時引導客戶在下一格進行登記,錯識一格及無效客戶登記由雙方銷售負責人一起簽字劃掉。4、來訪客戶登記本上的信息,必須在做客戶登記時填寫完整、真實,否則得以 20元/次的罰款。5、如朋友幫忙看房代其未到現場的朋友所作的客戶登記視為無效登記,所接待業務員只有跟蹤該客戶權限,如該客戶到訪成交歸屬為成交人(如屬于親屬看房登記,視為有效登記)。6、客戶登記不得涂改、掉頁和銷毀,如15、果出現涂改、掉頁和銷毀,一經查實,當事人罰款500元,并開除處理。7、客戶成交后的歸屬權追溯期為三天,當天及第二天、第三天,三天內跟回客戶有效期內的客戶,則屬于原業務員的業績,新(成交)業務員無條件歸還;三天后屬新業務員業績。8、如有認籌 VIP卡的活動,則 VIP 客戶的追溯權等同成交。9、客戶登記必須是以客戶全名或聯系電話為確認依據,否則無效。10、 若銷售人員溝通等問題使客戶拒絕該業務員繼續提供服務,由其所屬的代理公司的銷售經理負責協商另行安排其他人員接待,客戶權屬歸另行安排人員所有。11、 內部轉介客戶需經雙方在來訪客戶登記本上做好轉介確認12、 來訪客戶須留下清晰的電話或姓名,來電客16、戶只能在來電登記本上進行登記,業務員必須做好簽名記錄,來電來訪客戶登記本不得涂改或銷毀,所有客戶歸屬權問題,均以以下幾點為原則:A:以有效客戶登記的前后秩序確定其歸屬權,以第一登記者為客戶的所有者為原則(客戶登記有效為7天)。B:如前后兩次客戶登記確定為夫妻、父子、母女(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兒子、媳婦、女兒、女婿)等直接關系(弟、姐、妹無效),以有效的第一次登記為準。4、 接待細則1、接待順序以考勤簽到的先后順序為準,輪到接待客戶的前兩名業務員需在接待等候區,等待接待銷助詢問過相關信息之后的客戶,如客戶進門業務員不在,則自動跳過,由下一位接待,按依次類推(但前提是往下的業務員必須主動到接待17、等候區迎接客戶),如發現不在等候區等候,處于100元/次的罰款,如因工作原則則由各自銷售經理安排其他銷售人員替站。2、準備接待客戶的銷售人員須準備好銷售物料站立于接待等候區,作好隨時服務或接待客戶的準備,要求站立姿勢端正,兩手倒剪背后或自然擺放,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不準依靠任何物體,不準稍息姿勢站立,不晃動雙腿,不準雙手插于褲子口袋內,不準雙手抱于胸前;坐于前臺人員須坐姿端正,不準仰靠,不準伏于臺面,不準側坐,不論任何原因須離開工作崗位須自行找人接替崗位,否則取消本輪接待名額,按輪空處理。3、對每一位進入售樓處的人員,銷助或置業顧問必須主動詢問:“ 您好,歡迎光臨萬科金域華府,有什么可以幫到您”18、 !4、實行首問負責制,即不論對于客戶還是找人、辦事、投訴等須由輪序接待的銷售員禮貌接待完畢或妥善轉交。由于接待或轉交引致的客戶不滿或投訴由輪序接待的銷售負責。5、門崗區銷助應積極、主動接待上門來訪的每一個客戶,并按照統一說辭的要求詢問客戶信息,待確認其情況后再由應該負責接待的公司置業顧問接待,置業顧問不得搶客戶、挑客戶,只要對本樓盤有興趣,包括咨詢、同行或愿意接受銷售人員介紹的任何來訪人員均為客戶,作為一個接待名額。代理公司級開發商設計方和施工、等人或找人(須及時告知對方業務員)除外。6、銷售前臺人員離開前臺后須清理個人物品,不準有水杯、個人資料在桌面,如有發現每次處以20元/次的罰款。7、19、如客戶到前臺咨詢,銷售員須即刻起立與客戶交談,不準坐著和客戶溝通,如有發現每次處以20元/次 罰款。8、所有銷售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好銷售數據統計,確保數據真實性。全體銷售人員都有義務做好銷售日報等數據的統計工作,統計時間為當天18:30后開始統計, 18:30以后的數據原則上可以統計到第二天,特殊情況除外,日報成交數據填寫必須真實準確,房號、面積、金額填寫錯誤罰款50元,其他某一項成交數據填寫錯誤一條罰20元,日報明源等數據填寫不符罰 50元。做表數據統計錯誤罰50元,復核人罰 50元,不是真實有效數據統計數據者(如客戶來訪區域等)罰50元,如電腦輸入錯誤按做錯報表進行處理,當天日報必須在當天晚20、上21:00前以郵件形式發給 項目項目組并確認其收到,如有投訴未準時發送的做表人罰50元,特殊情況需及時知會開發商負責人除外。9、銷售人員不準使用辦公室電腦進行與本項目銷售無關行為,如有發現罰款 20元/次。10、 未經授權銷售員不準擅自用其他銷售員的計算器、文件夾、計算筆等物品,如有發現每次處以20元/次的罰款。11、 從第一個簽到的業務員到最后一個業務員接待完畢為一個接待輪回,依次類推。12、 為了加強團隊的合作,協作精神,本項目的銷售人員有義務幫助給正在洽談的同事及客戶做好接待及各種配合工作,如倒水、引領等。13、 雙方銷售負責人監督調整銷售處客戶接待的秩序,盡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證每個21、人來訪客戶能及時得到銷售人員的主動接待。14、 銷售人員必須主動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客戶,如:找人、上洗手間、上門推銷的,需在前臺第一時間確認,則不記入接待名額,否則算接待名額。15、 如到下班時間,由同事自愿留下接待客戶,在簽到本上則不跳過,按站臺順序接待,休息的業務員可自行安排加班,按簽到順序接待。16、 輪到接待的銷售員,因私離開門口及接待臺,按照輪空處理。17、 老客戶帶來的新客戶,是指一起來訪或老客戶先到等新客戶。若新客戶先到,除非指明銷售員,否則,按正常順序接待。18、 已成交的老客戶來訪,原銷售員應熱情接待,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前臺,不記入接待次數,如此老客戶已過有效期再次購買則新購業22、績歸于接待業務員。19、 銷售人員接聽客戶的電話可留下自己的姓名和電話給客戶,也可留下客戶的資料,并在電話客戶登記本上做登記,如該電話客戶來訪,指明該銷售人員接待,則不記入接待名額;如該銷售人員不在場,由各自銷售團隊負責人安排人員義務接待。5、 接聽電話制度1、 銷售中心應保持有一個接聽電話,鈴響時應在一聲后迅速接聽電話,不要讓電話響多于三次接聽;若電話尋找的銷售人員正在接聽其他電話或者接待客戶,由其他銷售人員負責接聽,接聽人員應對接聽內容給予記錄,并告訴對方你會盡快回復或者代他人寫下口訊。2、 全體銷售人員必須認真對待每一個咨詢電話,接聽電話要熱情,力求將客戶引導到銷售現場,一定要在電話登記23、本上做好詳細的登記,未登記者發現罰20元/次。3、 全體銷售人員接聽客戶電話可留下自己的姓名電話給客戶,也可留下客戶的資料,但不能在來訪客戶登記本上做客戶登記,違者次日開始取消銷售資格七天。4、 接聽電話者必須詢問來電者的姓名,切勿直呼其名,應以先生/小姐(年齡大者稱女士)稱呼。5、 若同事外出或休息,應代其接聽電話,并留下口訊,口訊內容包括致電者姓名(至少要記下其姓氏,先生/小姐/女士/太太)、電話號碼、摘要并填定在“ 每日進線電話記錄表” 上應給對方復述內容,以確保正確無誤。若同事在講電話,而有電話找他/她,應請致電者稍后,然后告訴同事有電話找他/她,該同事則須請對話者稍候,再接聽此電話,24、或要求同事代其記下口訊。6、 當聽不清對方的說話時,切忌問對方“ 什么” 或者“ 找誰”,而應說“ 請問您找誰 /哪一位? ” 或是 “ 對不起請您再說一次” ,與顧客或可能成為顧客之人結束對話應禮貌地向對方說“ 謝謝您的來電”“歡迎您的到訪 ” 等。7、 銷售人員應按照公司提供的培訓材料里的標準答案,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若出現客戶問題超出培訓材料內容,可將客戶的問題記下并及時咨詢公司相關部門,項目銷售人員應在兩日內回復客戶的問題。8、 接待現場客戶與接聽電話客戶均為一人時,若有上門客戶時可自行選擇其一。9、 如有急事必須接聽,撥打私人電話,請利用手機在銷售區域以外進行通話,時間不得超過15分25、鐘。6、 銷售、銷控管理條例1、 總銷控由甲方銷售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銷控,其工作必須真實、公平及透明;其他人員無權銷控,銷控必須以銷售人員先交來客戶的認購定金為原則,否則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當天成交銷控的單位及時公布在公告欄上。、2、 所有銷售單位的認購書代理公司留代理聯合開發商聯交由財務負責保留。3、 銷售單位刷卡或交款前要到甲方負責人處核對銷控,交完款后要再次確認銷控。4、 如客戶擬訂,銷售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各自銷售經理匯報,如私自保留銷售,則取消其銷售權,銷售權歸對方所有。5、 換房退款工作由發展商地盤負責人負責安排,銷售人員一律不準私自答應客戶換房,退款。6、 認購書由銷售人員負責26、填寫,由雙方銷售經理或銷售人員復核,由發展商收款并開收據。7、 臨時定金的數量由開發商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臨定保留時間為一天,如客戶超過補齊定金時間的長時期擬定(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補定時間,則由開發商批準)。8、 售樓處的全部日常銷售工作地安排、管理和協調工作有開發商負責人進行管理。7、 保密條例在 項目工作之員工均有對 項目項目銷售相關情況及客戶資料等內部資料信息保密之責任和義務。1、 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泄露萬科金域華府項目銷售策略、內部情況等與銷售相關事項,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除根據情況處以處罰并追究其責任。2、 秉承對客戶個人資料保密的原則,如有將客戶資料泄露,一經發現處以 1027、00-5000元/次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3、 離職人員如出現資料泄密行為,由原公司負責。8、 地盤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工作原則:公平、公正、公開開發商地盤銷售負責人職責:1、 負責樓盤的全盤監督;2、 與代理公司銷售經理協調地盤日常管理,互相配合開展日常地盤管理工作;3、 負責與銷售相關各部門關系的協調;4、 負責地盤銷售資料數據的復核;5、 負責控制地盤銷售節奏及審核銷售策略建議;6、 代表發展商解釋銷售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7、 代表發展商處理對外日常事務的處理及協調;8、 負責階段性銷總結的審核、上報及反饋意見;9、 附則1、 依據管理條例的罰款所得作為項目的集體活動經費,如串通隱瞞違規行為者共同罰款。2、 認可后執行,銷售負責人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報開發商通過。3、 樓盤工作日記記載的新加管理條例經匯總后報發展商通過后于本管理條例具有同等約束力,但最終將集中匯總于本條例。4、 本條例自年 月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