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營改增案例(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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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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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業營改增案例1.甲建筑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該項目當月發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甲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0/(1+10%)10%=20萬元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16%=8萬元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0-8=12萬元2.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項目(或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5月30日發包2、方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00萬元,該項目當月發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企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或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用簡易計稅方式,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0/(1+3%)3%=6.41萬元3.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A項目當月發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稅率16%3、。同月3日承接B工程項目,5月31日發包方支付工程價款110萬元,B項目工程成本為8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60萬元,稅率16%。對兩個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均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建筑企業承接的工程沒有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在納稅申報時無需分項目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應分別匯總每月各項目可確認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以匯總銷項稅額減去匯總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0+110)/(1+10%)10%=30萬元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60)16%=17.6萬元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30-17.6=12.4萬元4.甲建筑4、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按發包方要求為所提供的建筑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金額200萬元,稅額20萬元。(或5月30日與發包方、監理方共同驗工計價,確認工程收入為220萬元),該項目當月發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發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0萬工程款。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增值稅納稅業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取得索取銷售5、款項憑據、先開具發票,此3個條件采用孰先原則,只要滿足一個,即發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公司5月銷項稅額220/(1+10%)10%=20萬元 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16%=8萬元 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0-8=12萬元5.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務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專票,發票注明的稅額4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試點納稅6、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應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據以抵扣。公司5月銷項稅額220/(1+10%)10%=20萬元公司5月進項稅額8+4=12萬元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12=10萬元6.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為4月10日),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用簡易計稅方法,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7、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為建筑工程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0-50)/(1+3%)3%=4.95萬元7.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該項目當月發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取得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0/(1+3%)3%=6.41萬元8.甲建筑公司為8、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乙公司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專票,稅額4.95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答: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9、,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公司5月銷項稅額220/(1+10%)10%=20萬元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8+4.95=12.95萬元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0-12.95=7.05萬元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220-50)/(1+10%)2%=3.09萬元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應繳納7.05-3.09=3.96萬元9.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5月甲公司10、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乙公司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發票,稅額4.95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簡易計稅,5月需如何繳納增值稅?答: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0-50)/(1+3%)3%=4.95萬元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為4.95萬元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無需納稅4.95-4.95=0萬元10.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機構所11、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0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如何繳納增值稅?答: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0-50)/(1+3%)3%=4.95萬元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為4.95萬元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無需納稅4.95-4.9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