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8-2025主要內容(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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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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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蘭溪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8-2025)主要內容發展綠色建筑,是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理念,深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大舉措。積極推動綠色建筑發展,有利于減少資源能源消耗總量,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提高能源資源使用效率,緩解能源資源供需緊張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會總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經濟發展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有利于降低建筑日常運營使用成本,提高建筑環境質量和空間舒適度,改善人居環境,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助力蘭溪城市建設;有利于提高建筑業科技含量和產業附加值,推動建筑行業轉型升級;有利于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新興產業。一2、規劃范圍與年限(一)規劃范圍規劃范圍:包括全市6街道、7鎮、3鄉,即:蘭江街道、云山街道、上華街道、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游埠鎮、諸葛鎮、黃店鎮、香溪鎮、馬澗鎮、橫溪鎮、梅江鎮、靈洞鄉、柏社鄉和水亭畬族鄉,規劃總面積1312.3 平方公里。近期中心城區范圍:衢江路南門大橋環城東路-凱旋路-金角大橋-金角路-西環路-蘭花路-橫山路-橫山大橋-迎賓大道-衢江路。遠期中心城區范圍:環城北路(黃湓大橋)環城東路婺江路330國道外遷線南樵路丹溪大道西環路-環城北路。中心城區范圍詳見附圖2(二)規劃年限本次規劃分為兩個階段:近期:2018-2020年。 遠期:2021-2025年。二、規劃目的以3、本次規劃編制為契機,立足蘭溪現有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基礎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在充分響應城市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與人民群眾對高水平生活環境追求的基礎上,合理考慮和設置總體發展目標、定位、戰略以及技術路線,明確規劃分區及指標控制要求,將規劃要求和空間落實緊密結合,從而確保綠色建筑各項工作有據可依,有效指導和推進蘭溪市綠色建筑發展,以此全面落實生態穩定建設理念,促進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建筑環境質量和空間舒適度,加快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助力建筑行業轉型升級,為蘭溪“一區一地一城”建4、設奠定良好基礎。三、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目標(一)綠色建筑的總體發展目標1、新建綠色建筑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實現綠色建筑全覆蓋。在此基礎上,強制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近期目標:至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15%以上,其中按三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2%以上。開展二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6項;實施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1個(上園路-丹溪大道-南樵路-蘭花路-上園路形成的5、圍合區域);實施三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1項。遠期目標:至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25%以上,其中按三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4%以上。開展二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9項;在近期基礎上,新增1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1個(迎賓大道-衢江路-婺江路-行知南路-迎賓大道形成的圍合區域);實施三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2項。2、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對新建居住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以及總建筑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強制要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利用可再生能源。近期目標:至2020年,6、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重達到10%,累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遠期目標: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重達到15%。累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到150萬平方米。綠色建筑具體指標一覽表序號指標分類指標單位2020年目標值2025年目標值1新建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525其中三星級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42累計實施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個69累計實施三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個123累計實施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個125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重%10156累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萬平方米1001507累計可再生能7、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個12(二)建筑工業化的總體發展目標1、近期目標2018年1月1日起,蘭溪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全市新立項的政府投資的地上總建筑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至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初步形成有效推進我市建筑工業化的發展體系和技術路線,逐步建立建筑工業化的政策管理機制、激勵機制、財政扶持機制和監督考核制度,加快開展建筑工業化工作,對我市建筑產業結構升級、質量效率提升、人工資源消耗降低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均起到顯著推動作用。2、遠期目標全面推廣裝配式8、建筑,至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建筑工業化運作體系,不斷完善建筑工業化的政策管理機制、激勵機制、財政扶持機制和監督考核制度,并具備良好的實施效果。四、既有民用建筑綠色改造的實施計劃近期目標:至2020年,累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2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積5萬平方米。遠期目標:至2025年,累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2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積5萬平方米。五、規劃分區及控制要求(一)目標管理分區劃分及目標要求本次規劃將整個蘭溪市域歸為1個目標管理分區,編號為330781。(目標管理分區范圍詳見附圖19、,中心城區范圍詳見附圖2)蘭溪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號330781)目標管理分區指標要求列表專項規劃編號330781專項規劃類型:縣、市目標管理分區編號對應區域指標要求(適于新建建筑)綠色建筑技術要求建筑工業化技術要求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建設要求的面積比例綠色建筑三星級建設要求的面積比例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住宅建筑全裝修的面積比例2018-2020年2021-2025年2018-2020年2021-2025年2018-2020年2021-2025年330781蘭溪市域范圍15%25%2%4%30%40%中心城區100%備注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強制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實現綠10、色建筑全覆蓋。強制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全市新立項的地上總建筑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近期中心城區范圍:衢江路南門大橋環城東路-凱旋路-金角大橋-金角路-西環路-蘭花路-橫山路-橫山大橋-迎賓大道-衢江路。遠期中心城區范圍:環城北路(黃湓大橋)環城東路婺江路330國道外遷線南樵路丹溪大道西環路-環城北路。(二)政策單元劃分及指標要求運用地理信息系統軟件ArcGIS10.0,對各政策進行潛力分析,提取與“政策單元”劃分相關的各類影響因子,如:區域發展水平、用地性質、生態基底、建設方式、示范區11、建設,并賦以權重值,在管理分區以及控規編制單元的基礎上進行疊加分析,以此作為政策單元的劃分的依據。蘭溪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目標管理分區(編號:330781)政策單元列表目標管理分區編號330781專項規劃類型: 設區的市 縣(市)政策單元編號備注及說明(對應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元編號或主次干道、鐵路、河流界線等)330781-01北以金角路為界、西以西環路為界、南以蘭花路為界、東以上園路為界330781-02北以金角路為界、西以上園路為界、南以蘭花路為界、東以橫山路為界330781-03北以金角路(金角大橋)為界、西以橫山路為界、南以衢江路南門大橋、東以蘭江為界330781-04北以金角大橋、凱12、旋路為界、西以蘭江為界、南以南門大橋為界、東以環城東路為界330781-05北以環城北路向西延伸線為界、西以西環路為界、南以金角路為界、東以橫山路為界330781-06北以環城北路為界、西以橫山路為界、南以金角路(金角大橋)為界、東以蘭江為界330781-07北以環城北路為界、西以蘭江為界、南以凱旋路(金角大橋)為界、東以環城東路為界330781-08北以衢江路為界、西以迎賓大道為界、南以南一路為界、東以婺江路為界330781-09西以衢江為界、南以南一路為界、東以迎賓大道為界330781-10北以蘭花路為界、西以西環線為界、南以330國道外遷線為界、東以衢江、橫山大橋、橫山路為界33078113、-11北以丹溪大道為界、西以南樵路為界、南以蘭花路為界、東以西環路為界330781-12北以蘭花路為界、西以南樵路為界、南330國道外遷線為界、東以西環路為界330781-13北以外環路(北部)為界、西以外環線為界、南以環城北路為界、東以環城東路向北延伸線為界330781-14北以環城北路向西延伸線為界、西以外環線為界、南以外環路(南部)為界、東以西環路、南樵路、330國道外遷線、南一路為界、330781-15以上華街道行政范圍為邊界330781-16以游埠鎮行政范圍為邊界330781-17北以梅江鎮及橫溪鎮北部行政邊界為邊界、西以梅江鎮西部行政邊界、南部以梅江鎮及橫溪鎮南部行政邊界為邊界、東14、以橫溪鎮東部行政邊界為邊界330781-18北以永昌街道北部行政邊界為邊界、西以諸葛鎮、水亭畬族鄉西部行政邊界、南以游埠鎮北部行政邊界為邊界、東以永昌街道東部行政邊界、環城北路向西延伸段以及外環路為邊界330781-19北以黃店鎮北部行政邊界為界、西以黃店鎮西部行政邊界及永昌街道東部行政邊界為界、南以外環路為界、東以黃店鎮、女埠街道東部行政邊界為界330781-20北以香溪鎮,馬澗鎮,柏社鄉北部行政邊界為界、西以香溪鎮西部行政邊界、外環線(東部)、環城東路、婺江路及金華江為界、南以馬澗鎮南部行政邊界、靈洞鄉東部行政邊界為界、東以梅江鎮西部行政邊界為界附圖1蘭溪市綠色建筑政策單元劃分圖附圖2蘭溪市中心城區范圍圖(全裝修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