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建筑市場的發展(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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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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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勢下建筑市場的發展特征碼標簽:特征碼新形勢下建筑市場的發展一、我國建筑市場發展現狀 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進程中,建筑市場存在諸多問題。(1)誠信問題。建筑市場信用缺失問題相當突出,已經成為建筑市場健康發展的嚴重制約因素。建筑市場涉及面廣,交易額大,可變因素多,合同關系復雜,交易與生產交織在一起,這些特點決定了更需要建立完備的信用體系。目前由于社會信用體系不夠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嚴重扭曲了建筑市場信用關系,導致信用缺失行為的發生。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至2006年6月,全國累計拖欠工程款達3366億元,相當于建筑業年總產值的19.6%。從業主到總承包商、分包商,再到項目經理、施工2、隊、勞務隊,層層拖欠,形成了一個復雜的“債務”連環套。任何一個環節的失信行為都可能引發連鎖反應,而業主失信正是這個連環套的首要一環,其失信行為引發了工程建設領域大承包商的失信行為造成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引發了工程質量低下、安全事故頻繁發生。(2)招投標問題。招標代理、監理、造價、檢測等中介機構辦事不公、違規收費、索取賄賂等,這些失信行為不但違背職業道德,更加劇了建筑市場的無序與混亂。除此以外,虛假招投標問題也十分突出,在招標過程中,招標人與各投標人或內定投標人事先協商談判,以合同執行價低于甚至是遠低于工程建設合理標價為條件,要求投標人簽訂兩個合同,社會上稱之為陰陽合同或大小合同。一份合理標3、價的合同用于應付檢查,另一份用于施工結算。其后果直接威脅著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效益,甚至有可能造成工程建設項目無法實現預期的建設規模,建成了“半拉子”工程。(3)掛靠問題。某些資質低、技術力量薄弱的施工企業或個人(掛靠人)私下與施工企業(被掛靠企業)達成協議,以該企業的名義參加投標報價并承接工程,然后向其繳納一定比例費用的現象。這一現象的存在必然導致施工單位的素質降低,從而降低工程質量。(4)監管問題。在監管范圍上,政府“缺位”與“越位”并存。一方面,政府的職能未能切實得到履行出現了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另一方面,政府的某些做法卻又超越了合理的監管范圍,超越市場直接去管理企業,造成了市場調節的無效4、。雖然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但實際的根源卻是相同的,即有關部門對自身職責認定不清根據市場經濟國家對政府基本職責的界定,政府應當管理的事務相當有限。(5)勞動者素質問題。由于我國市場化程度不高,加上特殊國情的影響,建筑市場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現象,例如拖欠工程款、虛假招投標、人員掛靠等。我國建筑市場中有70%80%的勞動者是農民工,他們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專門培訓、流動性強、組織性差、責任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差等情況,這對于建筑市場效率提高必然造成阻礙。 二、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前景 隨著建設部建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導意見和有形建筑市場運行和管理示范文本的出臺,有形建筑市場在整個招標投標管理5、體系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和源頭防腐方面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 1.建立公開、透明、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場 目前,有形建筑市場已實現建設工程交易過程的三公開:一是項目信息公開。有形建筑市場在其場所內和信息網站上實時發布真實、準確的各類工程招標信息,促進了市場開放和競爭,打破了市場壁壘;二是開標現場公開。招標投標重要環節開標活動全部在有形建筑市場內公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進入開標現場了解開標情況,同時網站還可以做到“網上直播”;三是中標結果公開。招標人一旦確定中標人,有形建筑市場就會在其信息網站上對中標結果給予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增強了招標投6、標工作的透明度,陽光交易的基礎得以確立。有形建筑市場建立了較完備的評標專家庫及使用系統,從評委的申請、計算機自動抽取、電話語音自動通知應答、抽取名單保密、進入評標現場指紋驗證,到行為考核均實現了信息化動態管理。評標現場實現了全封閉,評標全程電子監控和錄像、電子輔助評標、背靠背語音答辯對講系統等既可以防止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又能夠提高整個評標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公正性,評標效率得到明顯提高,同時為監察和監督部門后續檢查提供了保障。 2.強化建筑市場監管,增強市場震懾效果 消除建筑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是要認真查處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或業主)、房地產企業在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未按法定程序進行建設用地、7、項目規劃、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和報建;有意規避招標程序,私相授受工程;二是查處和消除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監理、造價咨詢單位在業務活動中未取得相應資質證書而從事工程業務活動,或越級、超范圍承接業務;轉讓、出借資質證書,采取非法掛靠或允許其他單位掛靠本單位承接有關業務并收取管理費。三是查處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中原則性不強、把關不嚴,越權審批或不按規定標準審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對違法違規問題不依法查處的行為。 3.全面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素質 由建筑企業組織對建筑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包括勞動技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培訓。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組織執業資格把關程序,并給合格從業人員頒發從業資格證書。對建8、筑勞務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管理。規定勞務作業人員應當取得與崗位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等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以信用管理為手段,促使建筑勞務發包和承包企業不得使用無證人員,增強整個建筑市場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 4.改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法律制度環境 法律和信用是維系建筑市場有序運行的兩個基本機制。盡管信用機制是一種成本更低的維系交易秩序的機制,但是,健全的法律體系是正常的信用關系得以維系的保障。在我國經濟轉軌過程中,必須在信用機制之外,依靠法律機制,將一切經濟活動納入法制軌道,維護和培養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環境。也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并確保法律機制的良好運行,才能為建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才能從根本上保證信用體系充分發揮其對建筑經濟的促進作用。我國建筑市場信用法律制度環境的構架路徑是:借鑒征信國家在信用立法方面的成功經驗,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國際經濟運行的通行規則的要求,結合我國建筑市場的現實情況,對現行的法律制度進行全面的清理,通過廢除、修改、增加相應法律,推動適應我國建筑市場的信用管理立法實現實質性的進展。 第 5 頁 共 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