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相鄰建筑物和有關設施保護措施(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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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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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相鄰建筑物和有關設施保護措施1、調查工作(1)為了確保地下管線、地上設施、建筑物安全運行,使工程能順利施工,成立現場協調小組,專人負責協調工作。(2)根據提供的地下管線及設施資料,對本工程范圍和可能因施工過程及其有關活動而導致損壞或影響的管線、設施等進行調查核實,查清情況,制定措施。(3)在施工前先挖探坑進行核查分類,對本工程影響范圍內的管線和設施物種類、位置、形狀和尺寸、材料及現狀進行分析,并把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方案報告給監理工程師和業主。2、協調工作(1)根據地下管線的調查結果以及對工程影響的管線、設施物等,在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與管線、設施物的主管部門進行討論及協調工作。(2)建立與各個2、有關機構的聯系,并進行在工程施工的各個階段的協調工作。(3)做好工程施工與那些公共設施、管線單位和在同一工地或其附近施工的其他施工單位的協調,安排好那些在建和擬建工程以及公共設施工程上的保護措施。3、主要保護措施(1)根據提供的地下設施資料,查清情況,在規劃施工過程中采取保護措施,(如小型支護、砌體式等保護措施)并設立警示標志。(2)在臨近地下管線及地上地下設施范圍內的作業,要避免施工機械或設施在地下設施范圍上運行或存放。施工時,機械的架設和材料堆放避開該范圍的施工活動。(3)施工作業中若發現圖紙未標明的地下管線或構筑物,及時與業主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同時根據管線情況,采取支撐加固、支吊等加固3、措施予以保護,并與相關單位共同作好改線、遷移工作。(4)毗鄰建筑物附近的開挖施工時,在原有建筑物上設置沉降觀測點,定期進行觀測,并根據開挖深度和地質情況驗算地基變形,同時采取支護設施;如鋼板樁、支撐等方法。(5)在地上設施、周圍建筑物附近不進行有較大震動的作業,合理控制時間,特別是對建筑物有影響的施工盡量縮短工期,以利建筑物的安全,本工程特殊路基處理原設計采用震動成管的施工工藝,為保護道路右側的金井灣商務運營中心及右側金井灣8#排洪渠,本工程將原設計的震動成管改為長螺旋施工,避免對周邊建筑物的影響。(6)對樹木、路牌、廣告牌、電桿、建筑物、構筑物等設立圍擋,對其負責,不隨意砍伐、拆除及破壞,安4、設夜間亮光標志,定期進行清潔。4、針對地下管線、地上設施、相鄰建筑物的安全保護措施一、 地下管線(1)各作業隊在施工前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地下有無電纜、管道等設施進行調查、了解。如有電纜、管道或其它設施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上報相關部門批準,確保安全施工和保護地下設施。(2)施工作業隊必須派專人現場指揮作業。(3)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現場接受項目施工技術和安全措施的教育。(4)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服從領導聽指揮,不準野蠻操作。(5)對地下管線施工,先劃出警戒范圍,標明地下管線位置,明確施工線路。(6)挖管線時,不準在管線正上方用力鏟土,預防損壞管線。(7)在挖管線時要先在管線兩邊挖開,露出管線時要保5、護好不準損壞。(8)按照施工負責人的要求妥善處理管線。二、 地上管線(1)對地面上架設的電纜、管道等設施,要在施工前和施工期間加強保護,預防地上管線受到破壞。(2)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現場指揮(3)施工作業人員要在施工期間精神集中,對地上管線預防車輛碰撞、掛斷,要采取架空、移動、護擋和設警戒線等防護措施。(4)對管線施工現場設置安全標志,時刻提高警惕,預防事故。三、 相鄰建筑物(1)對施工現場需要保護的相鄰近建筑物,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負責人要根據建筑物安全距離的遠近確定,本工程為避免軟基處理(CFG樁)施工過程中過激的振動引發生態擋墻傾覆及影響運營中心樁基的安全,將特殊路基處理CFG樁原設計的震動成管改為長螺旋的施工工藝。(2)特別對爆破作業,要嚴格控制裝藥量,炮孔上覆蓋預防飛石措施,預防沖擊波,地振波對建筑物造成破壞,確保建筑物安全不受損失,本工程K0+060K0+360為石方爆破段,距離300m位置為協和醫院,為本次控爆敏感點,我部將對藥量及保護措施嚴格要求,確保安全。(3)建筑物較近的施工現場對振動碾壓機械設備,要慢速行駛,輕振或靜壓,以防建筑物振動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