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朝陽大橋工程主墩圍堰施工安全專項方案(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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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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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朝陽大橋工程主墩圍堰施工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復核:審核: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南昌朝陽大橋工程項目經理部二零一三年二月目 錄第一章 工程概況11.1 全橋工程簡介11.2 氣象水文地質2第二章 鋼圍堰設計42.1 主要編制依據42.2 主要設計參數42.3 鋼圍堰結構設計4第三章 鋼圍堰技術設計6第四章 鋼圍堰施工概述7第五章 工程特點分析和危險源識別與監控85.1工程特點分析85.2引發事故的主要危險源分析85.3工程事故的類型分析95.4危險源的監控9第六章 針對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技術防護措施10第七章 針對危險源的各項安全保證措施117.1 圍堰整體起吊下放施工安全保證措施112、7.2 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保證措施127.3 防止起重傷害的安全保證措施127.4 防觸電安全保證措施147.5 治安、消防安全保證措施157.6 堰內施工及水上作業安全保證措施157.7 防止船舶碰撞的安全保證措施167.8 水下切割安全保證措施177.9 汛期、雨季施工安全保證措施17附件一:南昌朝陽大橋15#20#主墩鋼套箱圍堰計算書 附件二:南昌朝陽大橋主墩套箱圍堰設計圖第一章 工程概況1.1 全橋工程簡介南昌市朝陽大橋位于南昌大橋與生米大橋之間,主橋跨越贛江及兩岸灘地,大橋東接九洲大街、西接前湖大道。其具體地理位置詳見圖1。 擬建大橋位置圖朝陽大橋總體上由東岸接線、西岸接線和跨越贛江3、的主橋組成。主橋部分全長約1.6km,分為通航孔橋和非通航孔橋。其中通航孔橋跨徑布置為(79+5x150+79m),非通航孔橋跨徑為50m,橋型布置采用六塔單索面斜拉橋,為雙層布置:上層橋面寬37m,布置雙向八車道及兩側檢修道;下層橋面為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單側凈寬暫定7m。主橋基礎為鉆孔灌注樁,持力層取為-4未風化泥質粉砂巖,每座橋塔基礎為14根直徑2.5m鉆孔灌注樁,六邊形承臺。非通航孔橋基礎采用直徑1.5m鉆孔灌注樁,每個承臺配置5根樁。斜拉橋縱斷面圖主橋總體布置效果圖1.2 氣象水文地質1.2.1、氣象南昌市屬亞熱帶濕潤氣候,溫暖濕潤,四季分明,溫差較大,夏季酷熱,冬季寒冷,春季雨量較4、多。歷史最高溫度 43.2,最熱七月平均氣溫29.7歷史最低溫度 -9.9,最低一月平均氣溫4.9,日平均溫度 17.8。大風時平均風速4.65.4ms,歷史最大風力為11級。1.2.2、水文水位贛江南昌河段受洪水影響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長江洪水;二是贛江洪水。贛江汛期為39月,主汛期為47月,年最大洪峰以6月份出現最多。贛江洪水的特點是:發生季節早、上漲快、洪峰高、持續時間短。長江的汛期在510月,主汛期在79月,與贛江稍有錯開,故常發生長江汛期洪水倒灌鄱陽湖的現象,使鄱陽湖水不能排出而長期維持在高水位,并頂托贛江下游來水,并使本橋址處贛江洪水的退水歷時延長,頂托時間主要發生在長江汛期,汛5、后贛江水位回落,頂托現象逐漸消失。其影響時間范圍一般為1至3個月,發生時間多為79月,個別年份在610月。本橋址處水位特征如下表:贛江主流逐月水位(黃海高程)特征值一覽表(19922004年)月份1234567891112全年平均14.7415.1515.916.8217.3217.7117.0717.3315.9114.8714.7215.99最高18.618.9421.6521.4921.2822.4921.9120.9221.0417.7118.2622.49最低13.0913.0413.3714.4114.4314.3214.0614.1513.9813.7713.5713.08地質根6、據地質報告,場地地層上部為人工填土(Qml)、第四系全新統沖積層(Q4al)、下部為第三系新余群(Exn)基巖。按其巖性及其工程特性,自上而下依次劃分為素填土、粉質粘土、細砂、淤泥質粉土、中砂、粗砂、礫砂、圓礫、粉泥巖。河道內覆蓋層較薄,依次為淤泥質粉土、細砂、中砂、粗砂礫砂、圓礫,覆蓋層厚度約1.58m,部分墩位基巖上覆蓋卵石層,下伏基巖均屬軟質巖,遇水易軟化,失水易干裂崩解。第二章 鋼圍堰設計2.1 主要編制依據1、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F502011)2、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3、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法律、法規和現行設計規范、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及其它有關7、文件資料。4、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5、工程現場調查、采集、咨詢所獲取的資料。6、我公司擁有的技術裝備力量、機械設備狀況、管理水平、工法及科技成果以及我公司在深水基礎、斜拉橋工程施工中積累的經驗。2.2 主要設計參數圍堰頂標高:19.0m圍堰底標高:2.0m河床面標高:3.289.55m拼裝平臺面標高:23.6m2.3 鋼圍堰結構設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本工程擬采用單、雙壁組合鋼套箱圍堰施工承臺主墩基礎的方案。圍堰采用兩段圓弧中間矩形結構。圍堰外輪廓尺寸為34m21.4m17m。圍堰內側尺寸比承臺邊外放10cm(每邊),以抵消圍堰偏位影響,圍堰由上到底分為:4m 高的單壁+13.0m 雙壁部分8、(包含1.5m 刃腳)+豎向主梁。承臺頂標高為11.5m,底標高為5.0m,封底厚度3.0m,故擬定鋼圍堰底標高為2.0m,頂標高為19m。雙壁鋼圍堰壁間距1.6m,刃腳壁板和焊接段采用10mm 厚鋼板,其它部位壁板厚6mm 鋼板,豎肋為L636 角鋼,水平環板為10012mm和22016mm兩種環板,內外壁水平環板間的斜撐為L758、L1008 及L10012 角鋼,圍堰內設置3道內支撐。鋼圍堰立面圖及平面圖第三章 鋼圍堰技術設計根據本工程施工過程,鋼圍堰荷載計算共有六個工況:1、圍堰整體下沉、清淤2、圍堰封底砼厚度計算3、圍堰抽水計算4、澆筑首層承臺5、拆除第一層內支撐,二次澆筑承臺6、圍9、堰單元塊拼裝及整體起吊下放經過對圍堰施工過程中最不利工況的計算,鋼圍堰整體強度及剛度、內支撐強度及剛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總體方案可行。具體計算詳見南昌朝陽大橋鋼套箱圍堰計算書。第四章 鋼圍堰施工概述根據本工程特點,施工工期緊,難度大,每個主墩設置1個雙壁鋼圍堰, 6個主橋通航孔承臺鋼圍堰根據現場樁基施工情況分批施工。總體施工方法:采用工廠制造單元件,通過浮吊或履帶吊在鉆孔施工平臺上拼裝第一節,拼裝完成后,通過四索鋼絞線將圍堰吊起下水,入水或著床后拼裝圍堰第二節,圍堰下放著床后澆筑刃腳混凝土,吸泥清淤下沉圍堰至設計標高、澆筑封底混凝土,分步抽水并安裝內支撐、承臺施工,最后拆除圍堰。鋼圍堰施工流10、程如下圖:施工工藝流程圖第五章 工程特點分析和危險源識別與監控5.1工程特點分析鋼圍堰以鉆孔平臺作為拼裝場地,前期會與樁基交叉施工,場地狹小;鋼圍堰拼裝完成后,安裝下放系統,利用千斤頂下放鋼圍堰,單個圍堰重約400t,贛江河道寬闊,水深,局部水流較急,下放難度大;5.1.3圍堰節段工廠加工完畢后,水運至現場,利用履帶吊或浮吊吊裝至鉆孔樁平臺,單個節段最大近20t,且單個節段尺寸最大為5.541.913m,增加了吊裝的難度; 圍堰拆除采用水下切割圍堰內外壁,然后分塊吊裝外運方案,水下切割風險高、難度大;5.1.5工期緊,任務重,需要投入的人員、機械設備、材料多,需要精心組織施工;5.2引發事故的11、主要危險源分析5.2.1起重吊裝、圍堰下放單個節段吊裝尺寸大,重量重,受場地、風力、吊距等影響較大; 起重機超負荷運轉;在使用過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桿件或在氣割作業時損壞了構件的截面;圍堰下沉過程中未隨時監控,因河床底不平整致使圍堰發生傾斜,或千斤頂未同步下放,致使圍堰傾斜;圍堰下放過程中突發洪水,致使圍堰傾斜甚或被沖走。5.2.2人員從高處墜落圍堰作業未按規定設置圍擋防護;登高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腳手板和桿件因擱置不穩、扎結不牢或發生斷裂而墜落;不當操作產生的碰撞和閃失等;5.2.3不當操作事故用力過猛,致使身體失穩;擁擠碰撞;集中多人搬運或安裝較重構件;平臺橋面上的冰雪未清12、除,造成滑落;起重設備不符合安全規定可能導致的砸、擠、絞、機械傷害、人身傷害。5.2.4水上作業水上作業人員為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未配置各類物資及防護設施;未設置各類警示、標識標志。5.2.5其他傷害在不安全的天氣條件(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和雪天)下繼續施工;在長期擱置以后未作檢查的情況下重新投人使用;機器使用前沒有進行維修保養或操作不當;航道警示標志不明、船舶失控造成碰撞事故。5.3工程事故的類型分析根據圍堰的施工特點和對危險源進行分析,可能引發的工程事故類型如下1)吊機或圍堰支架傾覆;2)人員高處墜落;3)施工機具傷人; 4)起重機械傷害事故; 5)雷擊觸電事故;6)現場火災;7)洪水及13、溺水; 8)船舶碰撞;9)不當操作事故(閃失、碰撞等)。5.4危險源的監控1)對圍堰的構配件材料的材質,使用的機械、工具、用具進行監控;2)對圍堰施工質量進行監控,對圍堰的構架和防護設施承載可靠和使用安全進行監控;3)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與海事部門溝通,對過往船只和附近水域進行監控;4)在汛期時,與水利防洪部門密切配合,對上游流域洪水進行監控。第六章 針對危險源采取的安全技術防護措施6.1 在圍堰進行施工之前,對所有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告知本工序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嚴格按照圍堰施工方案施工。6.2水上施工作業必須穿戴救生衣,圍堰在現場平14、臺上的拼裝屬于高處作業,必須同時正確佩戴安全帶,施工過程中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不得蠻干。6.3 電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施焊,確保焊縫飽滿、密實,連接可靠。6.4 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的浮吊、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船機、通訊、消防、救生、防污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并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6.5 起吊圍堰單元塊必須統一指揮,緩慢起吊,緩慢下放。表6.1 安全設施表序號安全設施數 量單 位1救生圈100個2救生衣每人一件件3限速限載標志4個15、4水上作業警示標志20個5禁止通行標志2組6施工吊籃4個7安全通道2個8紅白漆10L6.6圍堰下放前要進行洪水預報,盡量不在洪水來臨前下放,如圍堰下放過程中有洪水發生的可能,則須在上游側采用大功率拖輪或拋錨拉住圍堰。6.7鋼圍堰下放時保證圍堰不變形或少變形,確保圍堰密封質量。圍堰內設置支撐,以加強圍堰整體抗水壓能力,圍堰在設計時充分考慮洪水、臺風時形成的水流壓力。6.8圍堰下放時加快施工進度,盡快完成圍堰封底施工,并保證封底混凝土質量。以形成圍堰穩定的受力結構,減小不確定性因素對圍堰安全造成的影響。第七章 針對危險源的各項安全保證措施為確保圍堰的安全施工,保證安全目標,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張16、輝榮)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以安全副經理(盛偉)、總工(王兵)、生產副經理(羅承南)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職責,強化安全責任。下設安全部,現場設置3名專職安全員,與現場管理人員共同負責圍堰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具體見圍堰施工安全應急預案。7.1 圍堰整體起吊下放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圍堰下放系統由四根接高鋼護筒、貝雷梁、分配梁、連續千斤頂、鋼絞線等組成。下放時圍堰內設置4個吊點,每個吊點配置15根15.24mm鋼絞線和1臺200t的連續千斤頂。下放時要求千斤頂同步,圍堰高程偏差小于20mm。鋼圍堰起吊下水前,應派有經驗的專門人員,重新系統地檢查圍堰下放結構的分配梁、17、鋼絞線及千斤頂,檢查圍堰下放設備的可靠性,圍堰下放側向限位裝置穩固,所有設備檢查完成后啟動千斤頂將圍堰整體提升10cm,檢查下放結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包括分配梁和圍堰的變形等。 為防止發生傾覆事故,需對起吊設備的起吊能力進行檢算,圍堰下放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傾斜和偏位。 鋼圍堰正式下放前及下放過程中和下放后應對各吊點和受力桿件以及機械設備做詳細檢查及觀察。 圍堰下放過程中設專人指揮,統一下放,根據下放情況隨時調整圍堰傾斜,避免吊點集中受力。 千斤頂安全操作規程:千斤頂不允許在超過規定負荷和行程的情況下使用。千斤頂在使歷時必需保證活塞外露部分的清潔,要是沾上塵埃雜物,應實時用油擦洗干凈。使用18、完畢后,各油缸應回程到底,保持進出口的沒有打擾,加覆蓋保護,妥善保管。千斤頂升壓時,應察看有沒有漏油和千斤頂位置是不是偏斜,必要時應回油調整。進油升壓必需徐緩,均勻,平順,回油降壓時應緩慢松開油閥,并使各油缸回程到底。千斤頂在伸縮過程中,應使夾持油缸全部回油。在夾持過程中,夾持油缸應預持荷,以保證永恒固定的夾持力,待夾持錨固完成時,縮缸再回油。7.1.7 對圍堰下放作業建立監控臺帳,每一個小時進行觀測一次,觀測內容包括其平面位置、標高。 鋼圍堰入水時,應注意隨時帶緊鋼圍堰底部和頂部臨時拉纜鋼絲繩,以防止鋼圍堰被水沖斜 鋼圍堰起吊時,除專門檢查人員以外,其他人員不得接近鋼圍堰,以防不測。7.2 19、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保證措施 圍堰封底砼頂面至圍堰頂高差17m,圍堰頂離棧橋平臺面高差3.6m,圍堰施工均屬于高處作業,凡參加圍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身體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圍堰施工; 發現工作人員在工作前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作業: 在圍堰上臨邊作業或吊籃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允許在支撐用鋼管上行走;在堰內、平臺臨邊及腳手架上應搭設不低于1.2米高的圍欄,以防高處落,腳手架的桿子、跳板一定要堅固安全可靠,連接要牢固,跳板不能有撬起的現象,不允許有探頭板; 安全帶在使用前必須經過試驗,合格方可使用,安全帶的繩子或掛鉤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的鋼絲繩上;不準將工具及小型構件材料上下拋擲,要用繩20、系牢后往上或往下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腳手架; 在六級及以上的大風或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7.2.8 現場作業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不得隨意離開作業現場;7.3 防止起重傷害的安全保證措施吊裝起重作業繁忙,必須加強起重安全管理和對人員的教育; 起重作業必須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起重司機、司索工、指揮工均是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關證書后方能上崗作業; 圍堰施工前,現場負責人必須向在場所有工作人員交待技術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起重作業必須由指揮工負責指揮,使用統一的標準信號。起重司機必須集中精力,聽從指揮工的指揮; 嚴禁使用非起重用21、機械吊、運重物; 防起重傷害的安全技術措施(1)起重機械、起重索具,嚴禁超負荷使用。(2)移動式起重機必須在平整、堅硬的路面上行走、起吊、停留。(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必須在支好支腿后才允許起吊重物。(4)起重機工作結束后,臂桿、吊鉤應置于規定方位,各控制操作桿撥回零位。軌道式起重機固定制動裝置,切斷電源。(5)起重機械的剎車制動裝置、限位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信號裝置應齊全靈活,不得使用極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車。(6)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7)不得將被吊物件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8)不得在起重設備工作時進行檢查和維修作業。(9)不得未經試吊便起吊與設備額22、定載荷接近的重物。(10)有下列情況之一,不準起吊:a、起重設備、起吊索具未經檢測合格或超過檢測合格有效期;b、起重設備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送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吊鉤不安裝防脫落裝置等;c、遇有6級以上強風、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d、指揮信號不明;e、吊物捆綁、吊掛不牢;f、吊物重量超過起重機、索具允許負載;g、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h、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重物等,與電力線路的安全距離不足;i、起重機械安全裝置不靈;j、吊物上有人或其他附著物;k、吊物埋在地下,情況不明;l、光線不足,視線不清;m、吊物邊23、緣鋒利,無防護措施;n、液體盛放過滿;o、斜拉斜拽;p、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的其他情況。7.4 防觸電安全保證措施7.4.1圍堰施工必須配備專職電工,電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所有的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和拆卸作業必須由電工完成。7.4.2 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采用老化脫皮舊電纜。7.4.3 水下電纜鋪設:首先要選擇優良的電纜線,其次必須熟知當地的氣象、水文動力狀況以及工程地質條件,最后在鋪設過程中與海事部門協調采取措施確保順利鋪設。7.4.4 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維修、組裝和拆卸24、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7.4.5 現場的配電箱要堅固,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7.4.6 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7.4.7 變壓器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變壓器設護欄,設門加鎖,專人負責,近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7.4.8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進行檢查,接地保護、變壓器及絕緣強度,固定用電場所每月檢查一次,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25、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7.5 治安、消防安全保證措施 7.5.1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圍堰施工人員學習治安管理條例,為施工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7.5.2 在圍堰施工入口和現場臨時設施處設立固定安全、防火警示牌、宣傳牌。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械和物資。治安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指導思想,加強施工現場貴重物資、重要器材和大型設備的管理。 7.5.3 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防止發生電器火災。7.5.4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5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7.5.5 加強對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管理26、。機械設備使用的柴油、重油、汽油等易燃品,其采購、運輸、貯存及使用各環節均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儲料現場配備充足的消防滅火器材。7.6 堰內施工及水上作業安全保證措施7.6.1圍堰內各道水平鋼支撐需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做好支設,鋼圍堰內上下需做好安全通道,通道必須設置護欄,每個通道做好后,并經由安全部、工程部及技術質量部聯合對其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在汛期進行圍堰內施工時,必須密切關注洪水預報和水位,在水位達到18.5m標高時,停止圍堰內施工,撤離人員和設備,做好圍堰淹沒準備。7.6.3在船舶通航的大江、大河進行水上施工作業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27、管理規定的程序,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提出施工作業通航安全審核申請、批準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安全部對參加水上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水上作業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專項技術培訓,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加強對水上作業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其它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另還應配備好救生設施,如救生圈及救生衣等。7.6.5 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患有暈船、癲癇病等人不得從事水上作業。7.6.6 參觀觀察人員防護,水上作業時未經允許謝絕外來單位參觀,經批準的參觀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有與水上工作無關的人員到水上工作區參觀、游玩。7.6.7 在施工過程中,28、嚴禁向水域亂拋亂卸水泥、砂石、鋼材等施工材料及其余施工設施,散落水下對通航造成影響時,應及時打撈、疏浚;鑿除鉆孔樁樁頂浮漿等劣質用棄碴船運到業主指定地點堆放。7.6.8 各作業隊應選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水上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人員、船舶、作業區、和水域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實。7.6.9 落實作業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與施工作業無關的船舶、排筏、設施不準進入施工水域內,防止本工程施工作業船舶與其他的施工船舶間發生有礙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7.6.10 項目經理部調度室應隨時與當地氣象、水文站等部門保持聯系,每日收聽氣象預報,并做好記錄,隨時了解和掌握天氣變化和水情動態,以便29、及時采取應對措施。7.7 防止船舶碰撞的安全保證措施7.7.1 參與施工的各種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的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船機、通訊、消防、救生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并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7.7.2 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嚴格執行船舶供、受油規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嚴禁向江中排放和傾倒。發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7.7.3 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30、燈標或采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7.7.4 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人員上下通道應掛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水上作業范圍要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7.7.5 嚴禁非駕駛人員擅自操作;嚴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超載,乘船人員要聽從指揮,不得爭先恐后,嬉戲打鬧。7.7.6 安裝船停靠后,應系好絲繩,做好水位漲落的防護措施,在船舶的側面應掛好靠球。7.7.7 制定水上交通疏導計劃,申請加強航政管理,在橋址區內設立港航安全監督機構,配備巡邏艇,布設航行標志等。并設專人統一指揮施工船舶的航行路線。7.7.8 嚴格遵守航務部門的各項規定,搞好自用船舶及設31、施的保養。配備高頻無線電話(VHF),晝夜保持暢通,及時傳遞信息并服從統一指揮。7.8 水下切割安全保證措施 調查作業區氣象、水深、水溫、流速等環境情況。當水面風力小于6級、作業點水流流速小于0.3m/s時,方可進行作業。 水下焊割前應查明被焊割件的性質和結構特點,弄清作業對象內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質。對可能墜落、倒塌物體要適當固定,尤其水下切割時應特別注意,防止砸傷或損傷供氣管及電纜。 下潛前,在水上應對焊、割設備及工具、潛水裝具,供氣管和電纜、通訊聯絡工具等的絕緣、水密、工藝性能進行檢查試驗。氧氣膠管要用1.5倍工作壓力的蒸汽或熱水清洗,膠管內外不得粘附油脂。氣管與電纜應每隔0.5m32、捆扎牢固,以免相互絞纏。入水下潛后,應及時整理好供氣管、電纜和信號繩等,使其處于安全位置,以免損壞。7.8.4 在作業點上方,半徑相當于水深的區域內,不得同時進行其它作業。因水下操作過程中會有未燃盡氣體或有毒氣體逸出并上浮至水面,水上人員應有防火準備措施,并應將供氣泵置于上風處,以防著火或水下人員吸入有毒氣體中毒。 操作前,操作人員應對作業地點進行安全處理,移去周圍的障礙物。水下焊割不得懸浮在水中作業,應事先安裝操作平臺,或在物件上選擇安全的操作位置,避免使自身、潛水裝具、供氣管和電纜等處于熔渣噴濺或流動范圍內。 潛水焊割人員與水面支持人員之間要有通訊裝置,當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在取得支持人員同33、意后,焊割人員方可開始作業。 從事水下焊接與切割工作,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此類工作許可證的人員進行。7.9 汛期、雨季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在汛期前,召開防汛專題會議,全體動員,進行防汛專題知識講座和人員設備的集結并做好圍堰渡汛應急預案。處于洪水可能淹沒地帶的機械設備、材料等應做好方法措施,施工人員要提前做好安全撤離的準備工作。要選好出入通道,防止被洪水包圍。即時了解汛期災情,制定或調整防洪對策,當水位達到+18.5m時,停止圍堰內施工,并啟動安全應急預案,所有防汛物資、設備、機具等全部配齊待命,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或減輕洪水的危害。雨后吊裝時,應首先檢查吊車本身的穩定性,確認吊車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壞時再做試吊;將構件吊至 1m 左右,往返上下數次穩定后再進行吊裝工作。雨天可能會影響起重機司機的視線,若司機沒有在雨天進行吊裝的經驗,停止吊裝工作或請有經驗的司機來進行。由于構件表面及吊裝繩索被淋濕,導致繩索與構件之間摩擦系數降低,可能發生構件滑落等嚴重的質量安全事故;此時進行吊裝工作應加倍注意,必要時可采取增加繩索與構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來保護吊裝工作的安全進行。